这部电影最好玩的地方是片名:The Assassination of Jesse James by the Coward Robert Ford,是我见过的第二长的片名。
当然在我看过的电影中长度上貌似没有比《奇爱博士》更长了:Dr. Strangelove or: How I Learned to Stop Worrying and Love the Bomb,正如谁会比库布里克更变态呢?
故事讲的是历史上大名鼎鼎的美国西部神枪侠耶西詹姆斯金盆洗手退役后被无名小跟班罗伯特福特枪杀的故事。
这部电影第二值得玩味的地方就是这个“the Coward Robert Ford”,这个让人不寒而栗的罗伯特福特,是这部电影的最大魅力。
看的这么多电影中,没有看到这种性格的角色。
阳光,阴柔,早熟,稚嫩,智慧,愚蠢,勇敢,懦弱,自尊,自卑,豁达,贪婪……他的名字,就是弱者,因为是弱者,所以低贱,所以无奈,这恰恰是弱者最强大最可怕的武器。
极度自尊而又极度自卑的性格,犹如俄罗斯套娃,一个套一个,你摸不准这种人的心理的核心是自信还是自卑,或许连他自己都说不清楚。
你以为这种人没本事,他却可以百步穿杨证明自己;你以为这人有种,他突然犹犹豫豫优柔寡断;你以为他靠谱,他偷窥你洗澡的眼神让你不安;你以为他想造反,他以低贱的自嘲来证明对你的忠诚……你不能戳到他痛处,他会咬你;你又不能无视他,因为他还会烦你。
你真的不喜欢他,但是他想尽办法来讨你喜欢;你想好好作践他,他却以强硬之态让你肃然起敬。
总之,正如詹姆斯哥哥弗兰克所言,“年轻人,你已经让我感到不安了。
”这个罗伯特福特也让我深感不安。
为什么不安?
或许我像他?
一个急于上位的小弟?
或许我遇到过他?
另一个急于上位的小弟?
我曾遇到几个这样的怪人,他们对我说,只消给他/她一个(实习)机会,他/她就能够证明自己(能做电视)。
他们不自信的眼神在自信地闪烁着,也让我不寒而栗。
是的,无论是电影里的罗伯特福特,还是现实中的罗伯特福特们,我想是狂热和痴迷让他们扭曲了。
抢劫是很血腥的,要敢于用枪托将对手脑袋砸出血窟窿来。
现实生活又有什么两样?
自己脑袋上撞出血窟窿而已。
这部电影第三个迷人之处是摄影和音乐。
豆瓣有人提到Nick Cave,无比之耳熟的名字,一查,原来就是唱那首我大学期间百听不厌的WHERE THE WILD ROSES GROW的兄台,好亲切啊。
而摄影Roger Deakins更是棒极了,这种LOMO风格的画面,我预测会带起一股潮流,正如当年卡明斯基的曝光过度被斯皮尔伯格相中一样。
最后插一句,网上查到的最长片名是:Another Demonstration of the Cliff-Guibert Fire Horse Reel, Showing a Young Girl Coming from an Office, Detaching Hose, Running with It 60 Feet, and Playing a Stream, All Inside of 30 Seconds,1900年的电影啊。
还有一部1991年的电影名字很搞笑,叫Night of the Day of the Dawn of the Son of the Bride of the Return of the Terror,而它在2005年出了个续集,名叫Night of the Day of the Dawn of the Son of the Bride of the Return of the Revenge of the Terror of the Attack of the Evil, Mutant, Hellbound, Flesh-Eating Subhumanoid Zombified Living Dead!
罗伯用杰西詹姆斯送给他的崭新的枪杀死了杰西,杰西把枪放下说怕邻居看见,他怎么会怕,他带着孩子走在路上大摇大摆的,腰间别着一把枪。
他去擦画,因为觉得画上有灰尘,他怎么会在意。
没人因为罗伯杀死而杰西而欢呼,有人愿意花钱花时间开留恋惦记杰西,有人冲进来把罗伯杀死,没人在意这些。
罗伯更像一个罪犯,杀死了“英雄”。
杰西不是被罗伯杀死的,是注定的,他自己是倦了,他在画里看到罗伯举枪上膛,眼里竟没闪过一丝情感,一点波动。
两个小时四十分钟的观影,皮特的演技深刻入骨,勿需多言。
多虑猜疑,喜怒无常是他最直接的表现,任何人跟他在一起都如履薄冰,他的眼神能望穿一切,一个笑容,一刻的沉寂,下一秒都会拔出腰间的左轮。
整场电影杰西其实也只杀了一个手下,但皮特诠释和表现的杰西(包括一些镜头和配乐),将这个江洋大盗表现的如忧郁的鬼魅一般,让人拍案叫绝!
Coldplay的主唱Chris Martin在一次采访中漏出他对妻子的前男友是Brad Pitt仍是耿耿于怀,前两天在家看了The Assassination of Jesse James by the Coward Robert Ford,我想可以理解那种心情。
在这部片里饰演的是无数次被诠解的Jesse James形象,内敛地表现出其凶残,忧郁,多疑,神经质,情绪波动以及在家庭生活中亲子之爱等等多层面的性格,固然是被浪漫化了,但最后他被杀一幕,从容不迫的气度,酷得可与阿兰德隆在le samurai中媲美。
如果我是那个乐队的主唱,我也会有unsecure的感觉呢。
其实除了主要演员,其他演员都有非常到位的表演。
也要归功于导演言简意赅的执导。
片中有很多场合是表面不露声色,底下却剑拔弩张一触即发的紧张气势,一切又在不言中。
寥寥几笔嫂子与Dick在厕所的调情,有风度地勾画出风骚小妇人的形象。
这是一部非常优雅俊美的电影, 同事向我赞到该片的画面,看了时候果然是被摄影迷到,光影的运用,构图取景都是费了很大心思,比如开始大劫火车一段,火车的蒸汽与车头的强烈的射灯,林间的阴影投在带着面具的盗贼身上,这些elements的组合可以产生出多少有趣和难忘的画面出来。
我隐隐感到蒸汽车头的那个镜头有点向火车进站致敬的意思。
(maybe)西部片本来好像是有些过气的genre, 近来似乎有复兴的气势,出了不少优秀制作,更是在奥斯卡大显风光,不过那种男人性格,之间的友情,生死的命运从来是一个主线,由此而引申出来其他类型和题材的作品,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个genre一直是生生不息的。
个人感觉现代的西部片摒弃或减弱了以往的英雄主义,近而更加侧重与性格深层,孤独,脆弱,甚至有存在主义的意思,Jesse James的故事有如‘che'一样,在西方已经是渗透到pop culture的程度了。
此片讲述这个家喻户晓的故事,话锋一转,重点放在另一边,扣入到当前的celebrity culture,无名小卒的15 minutes of fame,悲凉的感觉。
最后提一下score, Nick Cave和Warren Wallis和这种片子是完美的配合,结尾本人客串酒店流浪歌手,唱的是Ballad of Jesse James。
看完电影我才发现“神枪手之死”这个中文名有多么的辞不达意,要么是出于商业考虑,要么译者根本是反三俗的对象。
整个故事更像是在说“鲍勃之死”,只是布特太过耀眼,让大家产生了先入为主的错觉,就好像《博击倶乐部》的主角其实是爱德华诺顿。
应该说英文原名“The Assassination of Jesse James by the Coward Robert Ford”是确切的,消除了整个观影带给我的文不对题的困惑。
每个普通人,更多的是内心虚弱者都需要一个自己痴迷的偶像来壮大自己,这么说来鲍勃是一个内心自卑者。
从电影中来看,尤其是电影的后半部分来看,鲍勃这个人并不差劲,智商不低,容貌不差,但电影后半部的鲍勃并不能摆脱自己前半生的性格特点,有些东西是很难去掉的。
极端自负之人必有自卑情节,这只是一种外化的平衡,平衡是最重要的,因为平衡是常态。
那么,鲍勃的自卑从何而来?
也许是他成长的环境,他的聪明使他并不愿成为和别人一样的人,所以他总是试图表现得与众不同,而表现得与众不同必然带来别人的嫉恨,从而对他进行讽刺和欺凌,而他的家境和身体和性格特点并不能把这种外在负作用转化成正作用,所以循此以往,鲍勃变得自负又自卑,犹豫不觉,吞吞吐吐,无力又冒进,这样的人总是让人觉得厌烦和不安,那么谁又能喜欢他、接受他?
换来的只会是更多的讽刺和欺凌。
于是鲍勃就成为了我们在电影中一开始看到的那个鲍勃。
飘忽的眼神,吞吐的语气,激进的内容,懦弱的外表,真的是很欠扁,真的是不喜欢,真的是可怜又可厌。
是的,他的表哥查理对他还不错,但查理并不是鲍勃想成为的人,查理的友情和亲情并不能满足鲍勃。
所以他崇拜这个神一样存在,高高在上的传奇匪徒——詹姆斯杰西,收集他的一切,幻想成为他,这让他觉得不同,觉得安全。
但是当他真正接近了杰西,才发现他并不能得到他一直幻想的东西,他并不能得到同等的对待,在和偶像一起抢过火车,聊过天,抽过雪茄,看过偶像洗澡后,和偶像生活过后,他终于发现,他根本无法成为杰西,甚至不能得到杰西的一点赏识和肯定。
于是绝望,绝望之后带来了疯狂,为了自我实现,鲍勃开始了癫狂表演,杀死自己的同伙,和警察合作,不过从警察那里他得不到尊重和认可,只是被利用的羞辱,最后反而弄得众叛亲离,越陷越深。
但是我们的鲍勃很享受这种感觉,直到杰西又找到他,“杰西也不过是个人”,一方面期待和杰西平等,一方面又生活在背叛恐惧中,鲍勃最终选择了“弑父”,杀死杰西,从背后开枪。
而一向谨慎的杰西早已厌倦了自己长年来的生活,在镜中发现指向自己的枪口时并没有感到意外,而且没有任何应对,这更像是一种意料之中的等待,在一种半合作的状态下完成了鲍勃的暗杀。
鲍勃一举成名,日复一日地在舞台上表演自己的背叛,从而对抗内心弑父般的恐惧。
当公众对杰西的神化和对自己的鄙夷越为越强烈以后,他的内疚反而变得轻淡了,他开始变得温和、从容,甚至过上了结婚生活。
这个男孩终于长大成人了,但他的故事却结束了,因为别人早已把他当作了暗杀的对象,需要通过“暗杀”别人来出名和自我实现的人在这个世界上比比皆是。
“你的种种迹象让我很难过,我在想,是不是你对我的看法已经改变了。
You’re giving me signs that grieve my soul, and make me wonder, maybe your mind’s been changed about me.
抢劫火车的那个雨夜,Bobby悄悄溜到Jesse身边,除了树林的那次,这是第二次“奔现”。
他拿出简报,兴致勃勃地念着关于Jesse的描述,而精妙的词藻在巧妙的排列组合下,已俨然将Jesse James刻画成了一个让人浮想翩翩的模子,满足着不同人士掩藏在心底的情结。
和Jesse相比,描述Frank的段落在Bobby口中变成了“省略号”。
接着,被描述的主人公Jesse James开口打断了Bobby,坐在摇椅上,将头深深埋了下去。
那都是编出来的,知道吧。
They’re all lies, you know.
Bobby Ford,20岁,心智相较同龄人明显欠成熟,打从12岁(抑或更早)便迷上了报纸和小说中形象“伟岸”的Jesse James。
他将二人的相似点列出了一大串,在图书馆挑灯夜读偶像的传奇事迹。
第一次遇见Jesse,他出口便是炫耀——“我就是研究James Boys的权威”。
热血上头的Bobby往头上扣了顶破礼帽,兴致勃勃地找到大哥Frank毛遂自荐,希望成为James帮的一份子,然而,换来的却是Frank劈头盖脸的一波“威胁式劝退”。
现在想来,Frank的这波劝退,可是比单纯的“嫌弃”复杂太多。
在Frank喃喃的祷告声中,旁白亦开始娓娓道来:初期的James帮现如今只剩下兄弟二人,其余不是死亡就是锒铛入狱,而这最后一次的Blue Cut火车案,二人雇佣了一群当地的小偷和乡下人。
Frank不喜欢弟弟的古怪性格,阴晴不定,这是他们的最后一票,离开时的Frank走到Jesse所在的院中,远远望着,然后离去——探索Jesse性格真相的“重任”落到了观众身上。
不过,在我还在思忖“只剩兄弟二人”、“雇佣了一群当地的小偷和乡下人”和Jesse先前的那句“我不在乎和谁一起共事”之间的神秘关联时,Jesse却在目送Frank离去之后,当着Bobby的面砍下两条蛇的头。
Bobby,别怕,“信仰”的崩塌不是在一瞬间就能完成的。
当听说Jesse遣走了其余人,唯独留下了自己,刚看完屠蛇Bobby开心到飞起。
他觉得自己在Jesse心中的地位,定与别人不同。
Jesse曾说,“每个美国人都崇拜我”,这句话,你不得不信。
我指的不仅仅是人人跑来瞻仰Jesse遗照的盛况,拿Wood来说,这位表亲就对Bobby受到的格外“关照”表现出了不解及“嫉妒”——凭什么这个傻小子就能住进Jesse James的家中,还能吃他老婆做的饭?
此外,如果你有仔细揣度笨嘴巴Ed在面对Jesse时表现出的战战兢兢,或许时能从“畏”中嗅出一分“敬”的味道。
借着这个“崇拜”,抛个问题——你们觉得在Dick和Wood对峙时,Bobby为什么爆了Wood的头?
Wood拿枪闯进房间,房间里拿枪的人受到了警告,但他是冲着Dick去的,其他人不是目标,而几次打偏也说明了他并非一定要取命。
既然如此,Bobby为何开枪?
是觉得自己还是会受到生命危险?
可能性不大。
是因为枪手热血之魂上头让肾上腺素飙升,所以开出紧张刺激的人生第一响爆头枪?
也许可能沾点边。
此外,我还想出了第三个答案,一个我说出来我自己都想笑的答案——Wood曾经刺激Bobby说,别太把自己当回事了,Jesse可是我的表亲,拿我当圣经一样疼。
于是乎,Bobby开枪打死了这个据说在Jesse心中“犹如圣经般”的男人。
至于这是为了刺痛Jesse,还是消灭Jesse宠爱排行榜的竞争者,就取决于当时的Bobby被真实的Jesse James打醒多少了。
不过话说回来,Bobby在Jesse心中,的确是特殊的,至少在我眼中是如此。
这个楞头小子对自己的崇拜程度的确远远胜于旁人,甚至超出了自己的理解程度。
Jesse将Bobby留在身边,Bobby开始拼命观察Jesse,殊不知Jesse也在观察自己。
没人能够像我这样走进Jesse James,还是用背朝着我,不配枪的Jesse James——Bobby露出痴痴的、得意的笑,可下一秒,炽热的内心就被浴巾下的那柄枪浇了个透。
我没明白,你是想要变得像我,还是想变成我?
I can’t figure it out. Do you wanna be like me, or do you wanna be me?我没有像原字幕一样把”be me”译成“取代我”, 总觉得“取代”这个词,含义浅了点。
总而言之,我对这句话的理解大致为:”wanna be like me”=你崇拜我,”wanna be me”=你羡慕我所拥有的一切。
对于Jesse而言,如何理解Bobby的行为,也是自己内心自我认知的投射。
话说,这理解重要吗?
至少我认为是的,这将直接导致Jesse最终的选择。
Jesse主动把背亮给了Ford兄弟二人,这点毫无疑问,在此之前他卸下了枪,说不想引起邻居的注意,可明明早饭前,他还亮着腰间的皮带牵着儿子“招摇过市”。
不管历史是怎么描述Jesse James的,在这部电影里,所有人都看得出来这是“借刀杀人”。
但你要说这是他“流芳百世”计划的一部分?
那我大概无法苟同。
“流芳百世”从来都不是计划,是注定要发生的事实;而“借刀杀人”,只在最后一根弦终于崩断的时候,顺势而为的结果。
小傻瓜Bobby哪里会伪装,Jesse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小粉丝逐渐脱粉,明白自己就是造成这一切的始作俑者。
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故事里的写的,都是谎言。
他是那个用尽手段羞辱列车员并且想要爆他头的人,而喊停他的也只能是那个笨笨的Ed,其余人等皆是沉默。
亡命生活让Jesse始终枪不离身,憎恨一切背叛,以及绝对不轻易相信任何人。
但是,这就像一个诅咒,虽然能及时揪出那些放冷箭的人,却也会把信任和尊重他的人越推越远。
这是自食其果,孤身一人和众叛亲离是他最终的归宿。
纵观全片,我印象最深片段其实是Jesse殴打Albert的那趴。
Jesse扯着Albert的耳朵,捂住他的嘴,逼他说出告密者Jimmy的下落,男孩挣扎开来,大喊自己不知道,“你捂住我的嘴巴,我能说什么?!
我不知道,你这个混蛋,给我滚开。
”那一刻,Jesse愣在原地,他紧绷的神经能让他随时伤害到无辜的人,那一刻,他觉得刚才的自己仿佛是魔鬼。
同去的Dick觉得自己无法忍受这种行为,正准备离去,却看到Jesse伏在马上小声啜泣,紧接着,他跃上马背,独自离去。
所以说,看到部分朋友就奖项提名调侃本片主配角在选送时的”战略性倒置”,认为卡西的Bobby Ford才是主角,我只能嘴角一咧,再次“自以为是”地冒出来嘟囔几句:就剧本而言,Jesse James的刻画是我眼中最为完整也是最为精妙的,而我也是在这篇随笔字数增多的同时逐渐意识到,自己随缘挤出的句段也大都是以Jesse James为中心进行辐射。
当然,“主次之论”只在角色,就演员而言,又有谁不会为卡西拍手叫好?
回归正题。
Bobby的转变是被动的,Jesse是转动齿轮的的那个人。
大型脱粉现场并不是Bobby发现了真实的Jesse,正如我先前所说的,这是内心投射在作祟,这是魔鬼游戏。
做个简单粗暴的演示说明——Jesse在Bobby眼中看见小失望>>>Jesse对自己失望>>>Jesse愤怒,觉得Bobby因为失望所以很有可能背叛自己>>>Jesse使用暴力以及语言侮辱试探Bobby>>>Bobby继续失望,偶像塌房,Bobby决定交出Jesse>>>Jesse试探后为自己过火的行为道歉,之后又发现自己还是被背叛了>>>Jesse对自己失望,Jesse对自己失望,Jesse对自己失望——Jesse累了,真的好累——好吧,去擦灰尘吧...记得Jesse将Ford兄弟二人带至家中的那一段吗?
他们二人隔着窗户,时不时注视着对方的眼睛——他们都在猜测对方变成了什么样子,他们无法保证对方的想法,只能反复确认自己内心的想法,而这两种想法完全相反。
Bobby的变化史也是我们有目共睹的。
离开Jesse家,回到Ford家的农场,Bobby拿出百宝箱抚摸珍藏许久的Jesse周边,他在地里支了个澡盆,学着Jesse的样子洗澡,此时的他,对偶像还念念不忘。
堂弟Albert被打是个很重要的转折,Ford一家从Dick口中听到了Jesse的所为,这也许能解释Bobby为什么愿意转而维护曾经拿枪指着自己脑袋的Dick(讲道理当初的威胁还不是因为Dick害怕Jesse暴力问责--因为自己曾经和告密者Jimmy公事)。
Jesse因Wood的失踪来到Ford农场,晚饭时Bobby再次“被迫”讲起“追星史”,Jesse随手类比,嘲讽Bobby自以为是,动机不良。
这看上去满是试探的嘲讽,何尝不是Jesse对自己的另一种否定——如此夸张地迷恋我,这叫我怎么信?
但无论Jesse怎么想,Bobby终究是被这个类比惹怒了,他神圣的领域遭到了侵犯,侵犯者还是“神圣”本人。
Bobby说出了Jesse殴打Albert的事情,Jesse愣住了,我也愣住了,Jesse感受到了Bobby的失望,我也是,而且完全出乎意料。
Bobby终于相信了雨夜那天Jesse的话,那些漂亮的形容描述,其实是谎言。
影片开场不久曾有Dick用文笔(口述)惊叹众人的情节,我觉得这就是穿插于影片中的暗示,优美的文字实际上是那么华而不实,让你惊叹,又让回归现实的你最终失望。
当然,报纸上的东西,并不全是谎言。
Charley曾经的那句反问的确值得深思,他意欲指明的真实部分,究竟是关于Jesse好的部分,还是不好的部分?
这是一个我不大能确定的答案。
Charley-“你以为报纸上说的都是假的?
”Bobby-“他不过是个普通人。
”
报案后的Bobby将自己的逮捕任务告诉了Charley。
Charley说,Jesse是朋友,我需要考虑。
不过,在Jesse用刀抵住Bobby喉咙的那一刻,Charley吓出的眼泪便已经替他为最坏的情况做好了心理准备。
看惯了山姆·洛克威尔的不正经,这个Charley真的帅到我心坎里去了!
Dick被抓的消息被媒体爆出,当时在Ford农场的餐桌上,憨憨Bobby的“此地无银三百两”其实摆明了Ford兄弟隐瞒了Dick的下落,聪明如Jesse,Dick于三周前被抓,那正是他带走哥哥Charley的那段时间,他一下便察觉到了背叛。
兄弟二人迅速起身,冲进房间,不知所措,惊恐,绝望。
Jesse转身后,Charley也转过身,倚着墙,这样他开枪时会更稳定,不会被跛了的腿影响,但是他举起枪的胳膊是那么绵软无力,精神也和肢体同样涣散。
如果不是弟弟被威胁,也许他就不是那个先于Bobby举起枪的人。
他的负罪感远重于Bobby,先前也是心智不成熟的Bobby前来安慰深夜在床榻哭泣的自己。
当时我并不能理解暗杀Jesse时Charley略显违和的肢体动作,但直到旁白说他在舞台上开始鄙视自己的弟弟,最终又扣下扳机,我才生得一点觉悟,反复把Charley的镜头看了多遍。
话说山姆·洛克威尔的这种表现手法真的是独一无二,也许,我感觉到的违和只不过是没能在脑海中搜索到同质的表演模式。
回到冰面上Jesse和Charley关于自杀的探讨——过于贴切了不是吗?
是的,看这部电影之前我哪里知道什么JJ什么Ford兄弟,看完之后瞅了瞅现有的资料,发现自己已经在导演的“提点”下完成了绝妙的心理侧写。
这大概就是电影的魅力吧,抓住历史的空白尽情添入想象,让原本几乎板上钉钉的形象不再扁平。
看完这片子比较疑惑这位Jesse 是谁啊,怎么那么有魅力?
电影里他除了干掉一个同伙几乎没出手,倒是很神经质。
为什么鲍勃那么迷他,为什么死后有那么多人来瞻仰遗容呢。
翻wiki,补一点背景知识。
Jesse 和他哥哥在内战时替南方作战,结束后成了强盗。
他们是和平时期第一次白天抢银行的团伙,而且纵横16年。
不过令他成为大众英雄的真正原因是当时的社会背景和几个文人的妙笔生花。
Jesse抢火车的时候通常直扑押运的钱箱,而很少洗劫旅客。
这对他来说肯定有实用的理由,但大众喜欢当他是劫富济贫。
Jesse曾为南方作战,战后对抗的又是亲北方的政府,因此受南方百姓的欢迎。
亲南方的议员多次阻挠提高对Jesse的赏金。
Jesse曾打死一名公务员,据说此人战争期间枪杀了南方的一名著名将领。
不过后来发现其实杀的不是那一个。
但当地报纸依然大力吹捧,Jesse从此成名。
政府的做法也不地道。
比如派平克顿事务所参与追捕活动,他们直接往Jesse家农场扔炸弹,结果炸死了他弟弟,炸掉了他母亲的胳膊。
Ford 兄弟冲赏金杀了Jesse,一开始他们并没有拿到赏金,而是被作为杀人犯判了绞刑。
尽管Ford兄弟承认从来就没打算逮捕Jesse归案,州长还是直接赦免了他们。
因此,当Bob被干掉以后,会有那么多人上书要求也赦免枪手。
到这里就可以理解,为什么Bob要被骂做懦夫和叛徒。
因为他不仅吃住在Jesse家里,而且作为一个南方人,他打死了南方人心目中的英雄,不管Jesse事实上是英雄还是盗匪。
所以,当兄弟俩演了那么多遍刺杀后,精神都崩溃了。
Jesse James 对美国人来说,已经是一个耳熟能详的人物。
他的故事也拍了好多遍电影了。
因此这部必须搞搞新意思,从刺客的角度来拍,而且Pitt 着重体现 Jesse作为大盗的无情、神经、多疑、忧郁。
对于中国观众,应该是有些认知差异吧。
就好比我们拍一本关于武松的片子,也许会从孙二娘入手。
btw, 连看Casey 两部片子,表现都很不错。
此片中他常常表现出洋洋得意又相当幼稚的笑容,让我忘掉Gone Baby 中的忧郁世故的表情。
很棒。
关于片名英文原名是the assassination of jesse james by the coward robert ford 。
很长,却不累赘。
如同影片本身。
但明确说明了,这是两个人的故事,两个人都是主角。
中文译名是 “神枪手之死”。
俗,但却比英文名更深一步地概括了电影内容。
神枪手不只是jesse一个,同样的还有bob。
后者在片中一共开枪两次,杀了两人,枪枪爆头,这不是神枪手是什么?
同样,bob的结局和jesse是一样的,被杀,死亡。
关于剧情有人说这是一个弱者追求强大,用小人的方式达成目标的故事,也有人说,男孩是在追求“名利”,因为他想和jesse一样变的人人知晓。
可实际上,这是一个关于爱的故事。
bob对jesse的爱是积从bob小时候开始就有的了,那时候,这种爱存在于故事书和一切小物件里。
bob在自己心里创造了一个完美的jesse,他希望自己能成为这个jesse,也认为自己一定可以成为这个jesse。
他发现自己和jesse有众多的相同点,包括眼睛颜色,家中排名,甚至兄弟的名字长度都是一样。
bob想要的不止是jesse那满天下的名声,他更爱的是jesse这个人物本身。
影片有两个镜头十分值得回味第一个是当charlie 和 wood 发现bob床下的一盒秘密时,bob的反映是极度暴躁,失态的。
他用失真的嗓音用枪和死亡威胁着哥哥charlie和帮友wood,还略带哭腔。
第二个就是在wood 和 dick的枪战中,bob一枪爆头了wood。
dick绝对不是好东西,自以为魅力十足,与帮友父亲的妻子乱搞。
无论是什么帮派,成员之间必定有一种信任和尊重。
在意大利黑帮中,有一条人人必须遵守的原则,那就是“不搞朋友的女人”,触犯这条规定的人是无法继续生存的(参见《casino》,《scarface》)。
而这部电影中的dick竟然和wood母亲辈的女人搞上了,无怪wood想杀他。
bob杀wood时,他或许不知道dick与wood之间的矛盾,但他绝对是知道wood与jesse关系的。
影片开始不久,当bob在与jesse关系稍有进展而沾沾自喜时,wood告诉他,jesse是他的堂兄,jesse爱wood就像爱圣经那样。
他嫉妒了。
爱慕的本质是不平等,当一个人将自己放在爱慕者的身份上时,他已经将自己的形象缩小了。
这是种难以言明的感觉,这种感情十分脆弱,又充满矛盾。
有时你希望你能时时刻刻和爱慕对象在一起,时时刻刻看着他,记下他的一言一行,那每一秒都是享受;有时候你会不希望他和别人讲话,或进行过多的社交,因为过多的行动会让他暴露出自己的缺点,偶像的真实形象会与爱慕者心中的偶像不相符合,这是作为一个爱慕者绝对不想看到的。
就像当你在图书馆里暗暗关注了矜持文雅的女神一个月后,突然间某一天,她肆无忌惮地和朋友讨论着低俗的话题,用着难以入耳的词语。
这样的心里落差残忍无比。
随着bob和jesse的互相熟悉,jesse身上的不足被展现出来,例如为了找一个人而无情地虐待一个孩子。
这不是bob想要的,对bob来说,这甚至是一种背叛----我那么爱你,而你实际上居然只是这样一个人?
这种爱慕开始变质,bob开始怨恨jesse。
终于有一天,他决定了:既然你只是这么一个人,那就让我来结果你吧。
这之中有名利的驱使,但也是一种对爱的绝望的表现方式。
bob得手了,他成功了。
他成功的将自己的名字和与jesse james联系起来,从今以后,只要人们想到jesse,人们就会同时想到bob。
这不就是一个爱慕者所能追求的终极目标么?
看看我们现在有多亲密,分不开了吧!
这也是在事后,他愿意一遍又一遍重复自己背叛jesse,用一种很懦弱的方式杀死过程的原因。
他在回味着自己与jesse的最后亲密瞬间。
这是一部很感性,很细腻的电影。
160分钟时长,美丽的摄影,绝妙的配乐,款款道来的故事。
影片中没有十分明显的高潮,再加上对白和倒叙手法,导演本身就没有想留什么悬念来吊你胃口。
对于此片,你能做的最好的事就是拿出一个下午的时间,保证自己能有在力所能及情况下所能提供的最好的观影条件,关掉一切通讯工具,慢慢享受这个故事。
看完这部电影心情久久不能平复这部电影是抖音上一位不曾相识的朋友推荐的整部电影的基调酷似西部大镖客 多处取景美不胜收 节奏很慢 却有种说不出的美感看到中间我更希望这能是一部昆汀式的暴力美学 能让人大喊痛快可惜并没有 甚至连神枪手展现的机会都没有 就被带走了小人罗伯特•福特的演绎让人咬牙切齿 真的把那种小人的气场发挥得淋漓尽致这个人从出场就让人厌恶 就连不会抽雪茄都要装出会抽的样子 像极了现实中那些极力想展现自己 谎话连篇 过河拆桥 贪得无厌的狗腿子看似从小就有的信仰 实质上罗伯特根本就没有明确的立场 他只是想证明自己 讨不得好 就心怀怨恨 被人威胁 就唯唯诺诺 自己的朋友勾引别人老婆 别人的儿子来兴师问罪 他却在后面放暗枪 真的 小人永远都只会暗算整部电影最让我震撼的地方是最后那几句台词的其中一句“枪声想起 艾拉·梅会尖叫”这句台词与前面神枪手死的时候 他妻子的反应成对比而罗伯特等人在舞台上的演绎 杰西的妻子同样也是尖叫 真正相爱的人 是哽咽说不话来 只有不爱的人才会尖叫 这无非是唯一让人解气的地方了
结尾“伯比不会得到任何的赞颂...杂货店里不会贩卖他遗体的照片...没有人会在大雨天的街上为他送行...没有任何关于他的传记...没有出生婴儿用他的名字...也没有人会花25美分参观他长大的居所..."似乎在默默的展现着最后这一句话,整部电影仿佛是Bob的传记。
他的成长,他的心里斗争,他的言语通过演员卡西·阿弗莱克(Casey Affleck)精彩的本色演出展现的淋漓尽致。
纵使忠诚与背叛是电影的主旋律...
全名是The Assassination of Jesse James by the Coward Robert Ford。
你說:好長的戲名。
我說:我從未見過一個戲名內同時出現兩個人名,而且是名連姓。
後來,看完這電影後,我在IMDB上看到有關為甚麼這戲名這麼長的解說。
導演Andrew Dominik說那是Brad Pitt簽片約時附加的條件--不能改動戲名。
聽上去那麼不賣座的戲名,大概也真只有Brad Pitt才有力量保住。
一直都覺得他是一個不一般的演員,現在只有更加的確認。
他和他的事顧名思義,這電影是關於Jesse James和Robert Ford的故事--正確來說,應該是關於十九世紀末美國民間傳奇人物俠盜Jesse James被一無名小卒暗殺的經典傳奇。
而這亦是電影有趣的地方。
因為無論怎麼看,在我看來電影的主角都不是Jesse James,而是Robert Ford,即是在海報中站在Brad Pitt (Jesse James)身後的,頭戴高禮帽,低着頭,讓人無法摸清他的容貌的,然而那衝着Jesse James的視線卻顯而易見。
這個演員叫做Casey Affleck,不是太多人記得起的名字,不過就是這個名字,囊括了多個電影奬項的最佳男配角提名(雖然我仍覺得他才是電影的主角)。
記得中學一年級,第一課西史課,第一樣學的東西,是"History"的意思。
"History",即是"His story"。
歷史就是他人的故事。
而故事,由不同的人透過不同的角度詮釋,會有不同的面貌,但歷史的這一方面當年的西史老師當然沒說,直到進了大學,接觸到各種學說(Feminism, Orientalism, Post-colonialism etc etc的 "-ism",到倫敦唸MA,甚至有這個New Historicism),才開始明白歷史不等於事實的這個可怕真相。
The Assassination of Jesse James by the Coward Robert Ford正正是這麼一個探索所謂歷史事實的電影。
Jesse James究竟是一個National Hero,還是只是一個被神化了的普通人?
二十歲未滿的Robert Ford,自小視傳聞中的Jesse James為偶像,更不惜一切要加入其黨羽,到最後才發現,"He's just a human being."Brad Pitt並不是第一次演這種被重新定義的歷史人物,幾年前的Troy,他就演了一個只不過是凡人的Achilles。
電影開始不久的一幕,一個小孩問 Achilles他真的是由神所生嗎?
Achilles如是說,"The gods envy us. They envy us because we are mortal, because any moment might be our last. Everything is more beautiful because we are doomed." 而傳說中參與了這場戰事的希臘眾神,一次也沒有在電影中出現。
所以傳說中的大盜會抑鬱,會被恐懼困擾而導致精神失常性格大變,到最後,電影決定讓他自殺--當他從掛畫的玻璃倒映中看到在他背後朝他舉起了手槍的 Robert Ford時,他沒有閃避,而是合上雙眼。
當所有人都為大盜之死而震驚,先是把兇手的Robert Ford捧成大英雄,旋即卻又將他貶為只敢從Jesse James背後取他性命的反骨仔,卑鄙小人,"The Coward",連名字都不消提,誰又知道Jesse James只是一個凡人,而他的死又是自己的意願。
這個故事,又會否比較好看。
然而,甚麼樣的故事都好,要別人說自己的故事,首先得在歷史上留名。
The Assassination of Jesse James by the Coward Robert Ford也是關於"Fame"的故事。
第一次,懦夫的名字得以在故事題目上出現,跟主角平起平坐。
電影花了很多篇幅,描寫年少氣盛鄉音未改的Robert Ford由一開始的不惜一切追隨偶像Jesse James,期望有一天能成為他/像他一般的偉人(有一幕Jesse就問Bob:"Do you want to be like me? Or do you want to be me?"),到他開始認識這個傳說中的人物,理想逐漸幻滅,最終決定叛變。
而有趣的是,對於Robert Ford對Jesse James由仰慕轉變至背叛,電影的解釋是:Fame。
既然Jesse James也不過是一個軟弱的凡人,而跟隨他不但不會獲得名利反而更有被滅口的危險,那不如把心一橫,去飾演消除Jesse James的角色,未嘗不可留芳百世。
所以電影沒有(像一般的Jesse James故事)在Jesse James死了就完結,反而繼續講Robert Ford如何利用自己殺死Jesse James的故事獲取名利,到最後卻落得卑鄙小人的名號,並在一間酒吧內被幾名大漢從後殺死。
當他轉過頭去看取他命的人的一剎,彷彿就是Jesse James回頭去看他,然而二人的結果卻是這麼差天共地。
這個悲哀的結尾。
哀傷的色調在流動看這電影,像在看流動的Andrew Wyeth。
那也是我喜歡這電影的其中一樣東西。
像岩井俊二把鄉間農田拍得有如夢中仙境,十九世紀末渺無人煙的美國荒野,在導演幾近Mannerist的鏡頭下(竟也讓我聯想起岩井),那些冰冷的白灰藍啡調子,像Andrew Wyeth的蛋彩畫般輕柔而沈重。
(原文載於www.xanga.com/suu4leaf,16/1/2008)
还好还好
2008.3.8 后半集才显示精彩!男主角演得好!
就想问你们累不累?我好累啊~卡西的口齿简直就是七里香时期的周杰伦啊,倒是很符合这个角色~
无聊死我了……
崇拜有时会是致命的毒药。人们为JESSE死于无名小卒之手而不值,不过,或许,JESSE自己最知道他自己的宿命,以及BOB的宿命。它们在最终都一一兑现,无一漏网。
情节散乱。
优美如诗歌,漫长如史诗,这个故事似乎发生在很久以前了,仿佛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听别人讲起的从前的故事,这个故事里有不可一世的神枪手,有英雄的毁灭。它有一个少有的由两个人名组成的片名,一个是人尽皆知的国王,他猜忌、多疑又不可一世,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而疲于探索;另一个是想代替他的男孩,而他则丑陋、懦弱、没有主见,他不知道自己该有什么却又固执地追求,他们至死都没变。
镜头挺诗意
伴君如伴虎。
上帝欲使其灭亡,必先使其疯狂!
因为我不是美国人,不了解一百年前的美国,也不懂西部牛仔。所以,这部电影对我来说简直是狗屎。
除了摄影,一无是处
闷死了,难以忍受的慢节奏
看着太难受了,两位主角都是深井冰,折磨人
复古片 不了解美国历史文化背景的人完全不会喜欢的片子
我忍痛看了30分钟,儿才看懂咯哦
平缓而冗长,跳过前面直接看的后一个小时的戏~~
其他的不说 演员演技到位了的 冗长得也很有道理
摄影美翻了,演员演技都很好,就是故事太沉闷了
牛逼的开场 糟糕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