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纪录片看的很突然,起因源于最近的疫情,户外圈的朋友推荐了几个经典户外电源,随手看了几张宣传照,选择了这部《沙漠驼影》,第一次搜索居然搜成了沙漠骆驼⁄(⁄ ⁄•⁄ω⁄•⁄ ⁄)⁄开篇介绍说是横穿澳洲中西部,一眼就亮了。
这是我熟悉的土地,曾有幸瞥过一眼澳洲的心脏Ayers Rock, 原住民称其为乌鲁鲁Uluru,是原住民的圣地(为了尊重其文化,已于2019年10月26日禁攀,何其有幸在那之前攀爬了一次!
),它是世界上最大的单体岩石,在不同季节不同气候下,甚至一天中的不同时间都会有不一样的变化,从赭红到橙红,热烈仿佛在天边燃烧,最后变成暗红,渐渐变暗,色彩绚烂无比。
也因此对当地的文化异常迷恋,看过历史文化博物馆,了解过其风俗习惯,也看过一些纪录片,因此这个横穿澳洲心脏的纪录片非常戳我。
原来原住民真的以白白胖胖的虫子为食;他们有一项很古老的技术,燃烧隔离带防止火灾,同时也可以圈地进行小区域狩猎;他们故作凶狠的找人讨钱只是为了不让游客冒犯自己,其实他们很热情也很善良;他们爱唱歌,爱跳舞,爱画画,他们的独特摇滚艺术,他们用舞蹈与身体绘画描述着梦想、认识着世界;当然,他们也有一些在现代文明看来的陋习:女子不可穿越圣地,不可屠宰袋鼠,这都是犯罪。
但正是这些点点滴滴铸成这迷人特殊的文化。
影片根据Robyn Davidson的《tracks》改编,讲述一名女子实现渴望已久的追逐荒漠的梦想,独自一人带上四只骆驼和一条狗穿越澳大利亚,从Alice Spring横穿澳洲到达澳洲西海岸,整个片子节奏舒缓、色彩饱满,漠漠黄沙,斜洒夕阳,人脸上的朴实与沧桑,这种萧条感却令我莫名的踏实。
开篇Robyn说,“有些流浪者在哪里都是家,有的人却在家里也无所适从,我就是其中之一。
”她从头到尾都散发着倔强与孤独。
她的旅途,不是为了证明什么给别人看,而是为了自己也没太搞清的一个念头,唯一能肯定的是她想离开城市的喧哗,浮躁的人性,和那无意义的生活。
她的生活并不愉快,慌蛮的小城,女性毫无地位,白人对土著民冷眼对待,她有很多不满情绪,她不善交际,她说她要旅行,可她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她自己、那颗冲动的心以及付诸实践的勇气。
她只身来到Alice Spring,一无所有,她希望找到三只骆驼和一些经费。
她在骆驼驯养地免费干了八个月的劳工,除了一身训骆驼的本领什么也没有;她跟着抓骆驼的Sallay Mohomet亲自捕获了两只骆驼驯服公骆驼Dookie,还附赠一只小骆驼Goliath(这是一只小可爱(*╹▽╹*)!
);她向国家地理申请经费;When you want to do somthing with all your heart, the whole world will help you.影片中时常穿梭着她的梦境与回忆,这是一个表面坚强倔强内心却缺少安全感的女孩,年幼母亲离世寄居姑姑家,孤独从小与她陪伴,她拒绝不属于自己的热闹,远离喧嚣,冷静而独立。
当她走向荒漠深处,人类的渺小可见一斑,恐惧,无力,但当她深处广袤的沙漠里,她才是她自己。
但长时间的孤独所也让她对陌生人的无端排斥,那些自驾旅行的游客以及蹲守的记者显得非常突兀不合时宜。
在漫长的旅途中,原住民的朴实真挚与善良,人与人的信任,相互帮助关爱,像父母关心孩子哪有的随意自然,渐渐的抚平了小时候的创伤,她开始学会找人倾述,寻求帮助,也学着去实现别人的愿望。
一人,一狗,四只骆驼,这是一场艰难的旅行,路途遥远,荒芜人烟,炎热,狂风,沙尘,缺水,迷路,野骆驼的袭击,小黑狗的离世,孤独,寂寞,她有过犹豫,有过退却,也怀疑过旅行的意义,但最终在蔚蓝的海洋里,畅快的游动,尽情的欢笑,这一刻,一切都值得。
I am so alone.We all are.旅行的真谛是带着灵魂去寻找生命的意义,Camel trips do not begin or end, they merely change form.喜欢户外的朋友,这是一部不容错过的澳洲之旅,还有《国家地理》70年代的风光照!
(导演约翰•卡兰拍过《面纱》这本书我很喜欢,又有一部片可以看辣)附赠几张美图,似乎该写个游记??
唯一可以同时看到southern cross 和北斗星的地方
特别不能看这种神经病人类非得逞强要去大自然里冒险,然后随行动物被折腾死的故事。
小时候看过一个电影讲一个南极科考队遇到雪崩然后被救援,却不得不把好几只拉雪橇的狗狗留在原地,我看完电影哭了好几天,一边吃饭一边哭,想着被人类扔到雪地里的狗狗都没东西吃,又冻又饿可怎么办呀。。。
这种故事,真的是不能接受。
这片子,先不管女主角到底想干啥,主要问题是你人类有梦想,骆驼没有呀,从来没人问过骆驼的意见,也许人家骆驼根本就很讨厌背上驮一大堆破玩意走那么长的路啊。。。
人家骆驼在沙漠里能活能走能背东西并不代表就很喜欢干这事啊。。。
还有那只狗,痛苦的快死了,还被女主角一枪打死了,人家动物陪你搞这一场牛逼的,勇敢的,疗愈的,浪漫的旅行有啥意义呢,最后还把命搭进去。。。
我就不说那几只野生动物的事了,人家本来无忧无虑生活在自己的天地里,你非要假装强者的姿态闯进来,你又怕人家会对你造成伤害,你先拔枪射击,人家野生动物也没招你惹你啊,你没事闲的非要赤身裸体穿越地球这儿又穿越那儿,谁挡你道了你就开枪,什么狗屁探险之旅,就是不要脸的屠杀之旅!
刽子手!
反正我就看这个极其不合适的穿着露趾凉鞋和各种裙子穿越荒原的女主角很不爽,膨胀的ego, 肤浅的野心,无处安放的自恋,结果小黑狗作为她任性的代价献出了生命,纯属脑子缺弦足够傻逼罪不可赦。
我一点也不觉得女主角通过这场旅行赢得了或者获得了什么。
自己愣要给自己上价值,那您随意,事实是她失败了,壮美的大地和天空里记录的只有她的毫无意义的寂寞和令人厌恶的顾影自怜,还有几只动物挥之不去的冤魂!
从1971年的《小姐弟荒原历险》开始,澳大利亚的电影总是离不开国土中部那绵延万里的滚滚黄沙,仿佛这证明了居住在海岸线大城市的澳大利亚人,在这种千篇一律的都市现代文明下,对于远离海洋的沙漠的心驰神往。
他们或逃避,或寻觅,在孤单的旅途中去寻找人生的意义,这可能是一代澳大利亚人的共同理想。
而本片中这位具有独立精神的勇敢行者--罗宾戴维森,她正是这种理想的最佳代言人。
本片改编自罗宾戴维森的自传体小说《轨迹》,如实地再现了女冒险家准备旅途和踏上旅程的全过程。
在旅途的准备过程中,罗宾只身来到了澳大利亚中部的爱丽丝斯普林斯,她希望找到三只野骆驼和一些经费。
显然在这里,她的生活并不是十分愉快。
蛮荒小城中,男性占主导地位,女性往往没有发言权,白人对待土著居民冷眼相待,高大威猛的骆驼只是一帮畜生,人与动物之间,甚至人与人之间都存在这不对等不和谐的因素,理想主义的她表露着许多不满的情绪。
这让她在人际交流中产生了困难,因为与她那些善于交流的亲友相比,她更希望以不会说人话的动物为伍,以卑微的原始的土著人为伴,因为在他们面前,她才能感受到一种真挚的情感。
为什么罗宾要踏上这次旅程呢?
罗宾在一开始的自述中并没有给我们答案,但是影片的第一个镜头是自己儿时恍恍惚惚的倒影,后来这些儿时的片段在旅途中出现多次,仿佛在告诉我们这就是她来荒漠的根本原因所在,最后她揭开了自己的伤疤,儿时丧母,甚至离开了自己亲近的”小伙伴“。
这种悲惨的命运给罗宾留下了的是难以平复的伤口,这次旅程,是为了抚慰他独自忍受的伤。
但是到了旅途的后半段,罗宾在极度的困境下,杀掉了陪伴在身边的小狗,仿佛让她伤得更加严重了,开始质疑自己旅途的意义。
然而在与一位男摄影师的交流和陪伴下,她的伤逐渐愈合,她知道了自己的问题,两人之间从一种对立关系转变为爱情关系,这让影片的结局最终呈现出一派正能量的人生态度。
作为一部旅程片,影片的剧情是由罗宾在沙漠中遇到的人和事物串在一切,这种剧情只是如同散沙的剪影,并没有连贯性。
而唯一一段情感线索也就是她与男摄影师的感情,然而这段感情也因为一些事故,以及罗宾希望单独完成旅程的强硬态度,被搁置在一旁,使得影片看起来缓慢而又冗长。
能弥补平淡剧情的,只有那些自然奇观。
多种颜色的土壤,千奇百怪的地形,以及那点缀在边缘的绿色植物,演奏了一曲富有节奏的沙漠荒野交响曲。
仿佛导演在告诉我们,人类构造的世界在大自然面前只是配角,她希望利用犹如《天地玄黄》纪录片的影像,去让我们在犹如沙漠远征的人生旅途中停下脚步,驻足观赏自然界带给我们的奇迹,以及那些原始人类那种最淳朴最和谐的生活,它会告诉我们更多。
很多观看影片的人可能也是因为本片的主角米娅华希科沃斯卡,自从《爱丽丝漫游奇境》之后,米娅的戏风多为文艺独立电影,这也是生于堪培拉的她在多年闯荡好莱坞之后,回归家乡的作品,她的演出动人地表现了这个表面上坚定倔强却内心缺少安全的女性,尤其是当她走入荒漠的深处,那种人类的渺小,通过她的恐惧和无力表现得淋漓尽致.。
总之,本片是一部漫长的旅程影片,在去年的威尼斯电影节上颇有好评,它的摄影曾经在多个电影节获得提名。
喜欢野外旅行的驴友们,不容错过这次"漫游澳洲的好机会"。
评分:IMDB 7.2烂番茄: 83/100 烂番茄用户:86/100(4594人评分)metacritic:80/100豆瓣:7.5
我真的不能明白还有人为这个电影打5星??
请问,这样的一个故事有何值得推崇的??
她可以选择自己去哪,这都无可厚非。
问题就在于,她杀了野骆驼!
野骆驼在沙漠里生活得好好的,多美丽的生命!
就她这老女人命珍贵?
典型的强盗行为,闲得蛋疼,哦不对,闲的球疼拿个枪跑到人家骆驼住的地方把骆驼打死,我当时真他妈的想骂娘!
立马就果断关掉!
后面的任何情节也都不再感兴趣。
第一眼就觉得跟Into The Wild有些像。
后者大概两年前看过,三遍,触动很大。
至今还能想起里面的一些细节。
感觉两部电影的相似点太多,我是说过程。
Wild的主人公没有Tracks这么幸运。
当然两部电影都是改编自真实的故事。
还有Wild的配乐简直了,Tracks感觉要差点。
罗宾坚持要独自一人从澳大利亚中部穿越沙漠到达印度洋。
她说她知道自己不是专业的探险家,但是她还是要去,别人问她问什么坚持要去,她回答为什么不。
其实想去就已经是很好的理由了,所以导演一直在影片中贯穿的关于罗宾童年的回忆,每次我都感觉没有必要而且牵强。
罗宾完成穿越后写了本自传,我想这些童年的阴影应该是来自这里。
但我想如果影片不说明原因,或者至少不这么生硬,反而会显得更自然和真实:就是想去,而且去了,并且回来。
就这么简单,不是挺好。
每个人都是孤独的。
你知道只需要暂时战胜它就可以获得安宁和平和,但是这安宁也只是暂时的。
我一直想到马克思讲的“人是社会性动物”,特别有道理。
由于能力有限,每个人都必须依赖他人才能生存。
但人又有很强的自尊或者自负的倾向,有时候不愿意接受别人的帮助。
这就是为什么罗宾出行前要寻求国家地理杂志的资助,但又跟杂志派来的摄影师就多长时间来拍(打(补))摄(扰(给))她一次而讨价还价。
不能不拍?
不行,杂志要吸引读者。
不能不联系杂志?
不行,长途穿越要有合适的装备。
那既然如此,完全依靠自己的能力进行穿越(一开始的目的)是不可能了,那这一切还有什么意义?
我觉得意义就在于,她去了,至少她通过自己的努力尝试去尽量避免别人的打扰。
这就是一个人面对自己的想法和现实的差距时时候所能做的吧。
我觉得比那些胡乱揣测别人动机,或者对别人坚持自我的行为妄加评论的人,可爱得多。
但是我觉得导演把记者和游客拍得有些太肤浅了,就只是作为衬托,或者作为现代社会肤浅一面的缩影。
但不正是这些人,这些拼命工作之后,有时间有钱出来旅游的人,为主人公的旅程买单的吗(间接)?
更直接的,那个土著向导,直接吓唬游客要钱。
所以这个社会并没有谁比谁更高尚,你可以追求你的只有对自己才有意义的理想,甚至不惜生命;但你却必须借助别人的力量,而这些人可能只有放弃自己的理想才能够帮助你。
所以当他们拿着相机来拍照求合影,罗宾可以觉得烦,但是导演,还有什么可批判?
或者说,要不是那些努力工作的人,哪来的人拍这电影?
因此,只是怀揣理想面对现实时,人们的选择不同。
大部分人选择妥协,所以我们想看看那些没有妥协的人是怎么样的。
看过也就算了。
要是所有人都去实现自己的理想,反而大家都实现不了。
实在忍不住想跟Wild再比较一番。
1. 都是计划好久的“不可能”的旅行。
一个要去Alaska,一个要横穿沙漠。
2. Wild是真正的独自一人(所以挂了)。
Tracks是有摄影师不时来拍照。
3. 路途上都要靠给人打工。
农场,酒吧,骆驼农庄。
4. 路上都有各种好心人帮助。
而且主人公可能跟这些陌生人反而更加容易相处。
5. Wild中别人的忠告:射杀猎物后要迅速处理不然会烂掉。
Tracks中:看到野生骆驼直接开枪。
6. Wild中最难忘的镜头:熊遇、裹在睡袋中等瞳孔慢慢放大。
Tracks中:暂时没想到。
7. Wild中的配乐真的特别棒,个人感觉。
这是一部根据纪实文学改编的电影。
这是一部讲述寻找的电影。
主人公希冀在走完全程后找寻到自己想要找寻的理念。
客观来讲,电影不错,主人公的意志力很坚毅,换做是一般人,大概早就放弃或者在路上挂了吧。
人,当认定自己有非做不可的事的时候,往往能发挥出巨大的潜力。
这个社会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流行起文青的概念,而出门旅行,成了当代文青们标榜自身逼格的一个重要标签。
所谓文青,在我来看,当代少有,特别是青年人里,附庸风雅装逼的意义远大于实际意义,窃以为,鲁迅、闻一多等这样有真才实学的人,在他们的青年时代才是真正的文青,现在呢,文青这两个字被很多人赋予了它本来所不应该承载的东西。
想起大学的时候,几个好友坐一块儿讽刺那些特别矫情的人的时候,总是这样来形容“你丫。
就是。
一。
忧伤的。
文青。
”旅行,是很多人的一个标志。
就好像在某个城市里逗留的时候,有个人特别认真的跟我说了半小时旅行和旅游的区别,末了说旅行就是有意义的,旅游就是在游览。
面对这样,我只回答了一句,这个社会,有一部分人说自己喜欢摄影,有一部分人只说自己喜欢拍照,并且喜欢摄影这一部分人里会有人动辄说我是在摄影,不是在拍照,言辞之间充满了对拍照二字的鄙夷,而在我看来,摄影是按快门,拍照也是按快门,两者并无区别,旅行和旅游也是如此,所决定区别的,并不是摄影和拍照这件事,也不是旅行和旅游这件事,而是当你做这些事的时候,你是抱着怎样的心态。
说到这里的时候,我相信总会有人一脸不屑的反驳说,旅行和旅游就是有区别,也许吧,在他们的世界里,一定要把自己做的事披上一个听起来看起来很有范儿的标签。
就像我曾经问过一个人,你真的认为你的观念里,旅行和旅游有区别么?
还是单纯的旅行比旅游听起来稍微逼格高一点?
那人竟无言以对。
当我们在出门旅行的时候,很多人去了一趟远方,回来后总有人说自己灵魂得到荡涤、精神得到升华,那表情,就跟被世外高人们阴阳调和一般到了高潮,等假期结束,依然在办公室和家之间来回,而旅行的地方只能成为他们在聚会时的谈资,或许过了不到一年,就已经把路上的细节忘得干干净净,这样人,奢谈什么旅行的意义?
别闹了好么。
旅行各人有个人的感受,对,是个人的,这是自己的感受,无须跟他人交代,也不一定非要跟他人分享,至于说得到了什么,这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
窃以为千万不要非把旅行和所谓意义一定联系在一起。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和感受,没必要一定要获得别人的认同或者一定要说服别人认同。
那样实在太过伪文艺。。。。
自己玩的开心,游的快乐,所见所闻增长了自己的见识,这就叫旅行的意义,而不是那些装逼的虚无缥缈的各种概念。
这个社会,实在是伪文青太多
When you want to do something with all your heart, the whole world will help you.影片一开场就是FLASHBACK,女主角还是少女的时候穿着黄色的连衣裙和塑胶凉鞋和她的黄色拉布拉多犬奔跑着。
这个镜头后来多次出现,直到影片中段,女主角被摄影师问起母亲的时候,观众才意识到原来那天她回家的时候父亲出门迎接她……她母亲上吊自杀了。
就像ROBYN说的,她就是想一个人。
无论是好朋友带着别人来找她,还是摄影师的跟拍,都让她异常烦躁。
当她一个人身处在广阔的沙漠里,她才真的是她自己。
到了Ayr Rock被公园管理员正眼都不看地告知,这里不允许骆驼进,因为是“圣地”,一边放走一辆又一辆冒着尾气的汽车。
本来是自然公园,却拒绝和自然最亲近的动物,还真是讽刺。
经过沙暴之后Robyn精神终于脆弱到几近崩溃,她哭着说这根本没意义。
然后在脆弱中,她吻了Rick。
也许内心深处她还是渴望和人接触的罢。
出发不必是为了征服,也不是非要证明什么。
如果别人问,为什么?
那么,为什么不呢?
有一种获得,是经历了就好。
电影带给我莫名的踏实感,漠漠黄沙,斜洒的夕阳,人脸上的朴实与沧桑,这种萧条感,像极了从小长大的小小村落,而女主从头到尾散发出的倔强与孤独感,很少得到父母陪伴的自己也深深体会过。
孤独,从身为探险家的父亲张口告诉小女孩,你的母亲上吊自杀了,从长裙飘飘本可以无忧无虑长大的小女孩不得不离开依赖的父亲和狗,跟随姑妈相依为命的时候就种下了。
孤独,却在遇到任何困难都没停下前行的脚步,也拒绝任何不属于自己的热闹,比如你看看那热情的叽叽喳喳各自高谈阔论一翕一合的嘴唇,与那一双冷静独立的眼。
电影多数时候呈现的都是澳洲地区被海洋包围着的沙漠风光,少数几个镜头印象极为深刻,久经风沙粗糙斑驳的脸,土著居民保守朴实真挚的笑,动作笨拙不断重复妇女必须要遵守规矩的大爷,慌乱之后生硬举起手枪射击野骆驼,后半段旅途,可能已经想放弃,路过一处居民屋,老夫妇做饭招待,妇人为她洗头洗澡,临走递来一包可能用得着的东西,像是父母关心孩子一样亲切随意自然。
摄影师在旅途快要结束时出现,带来一大批记者,像之前未经允许拍摄土著居民秘密行动一样有失分寸,女主也还是选择了与他在一起,像脆弱到快要崩溃遇到一根可以支撑能给自己抚慰的稻草。
最后的镜头,女主一头扎进海洋,自在快活地笑着,这一刻,还计较什么得失呢。
经历即是获得。
怀着很高的期待看这部电影:《tracks》,豆瓣评分7.2,中等评价,网上评价均不低,一个女子,从澳洲艾丽斯斯普林顿出发,和一条心爱的狗、三条驯服的骆驼一同横穿澳洲沙漠来到了太平洋西海岸。
途中肯定发生了很多事情,在我的脑海中应该是惊天动地,可歌可泣的,可是电影中展示出的却有些索然无味:一个闪念,一场看不清楚的恋情,一段跨越了沙漠的行程,除此,我没有看到更多的内容。
1.结合自己经历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好的路线、地点,当然也就不乏在路上的人,可是这些人又有多少是值得我们尊重并能从中汲取营养的呢?
我和同学也曾一时冲动骑行过最美的风景大道川藏南,见到了壮丽风景,也遇见了我的初恋。
但,平心而言,由于我没有做好准备工作,对文化,风情,历史,地理等角度没有纳入我的观察,只是为了骑行而骑行,现在回想,不免太狭隘了,对不起这一路的辛苦。
到达拉萨之后,也看到了很多骑行者和搭车客,各种各样的人,可是现在看看他们并没有太多让我学习的地方,倒是我身边的同事以及当时的骑行者猫哥,小林,赵哥让我受益颇深。
我不知道《tracks》的作者是不是和我当初有些类似,但是在这部电影,我并没有看到她所谓的收获,仅仅是走完了全程而已!
2.结合我看到的前一段时间看游记,同样的路程,作者却从人文,地理,饮食,风俗,建筑等角度写出来洋洋洒洒N万字,后来集结成书。
同时在路上不断拍摄、记录。
可以推测,作者在出发前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留意路上遇到的人,发生的事,自己的感受,不断更新自己的“地图”,这也是一种选择,二者相较,立意高低自现。
3.结论所谓旅行,就是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
从自己住烦的地方到一个别人住烦的地方?
现在我不敢苟同。
旅行,就应该不断开拓自己的视野和见识,不仅做好吃苦的准备,同时要做一个有心人,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不断更新自己的世界。
以前,我羡慕小圆的生活,我知道我没有能力去做,或者我承担不起那样做的代价,可是现在我感觉我不愿意这样做了,因为如果我没有打开心智,怀着看到了,听到了,遇到了,然后过去了的心态去的话,即使周游了世界,那么我还是那个我,并没有更新。
所以现在的我就是打开心智,去学习,这样,天天都是旅行,天天都有收获。
这,就是我想要表达的。
爱丽丝漫游仙境是美好,漫游沙漠可是苦难啊。
在这种情况下,女猪脚还能嘿咻,真是有闲心啊。
一路看的就是风光和艰辛。
徒步路线:澳大利亚比布蒙小径。
适宜人群:所有喜欢徒步旅行的人总长:约966公里。
这段路被分为58个部分,沿途有49处休息地,蜿蜒穿过许多原始居民的聚居地和澳大利亚本土的动植物乐园。
途中到露营营地你会见到来自世界各地的徒步旅行者,也会见到澳大利亚当地的人民,他们经常步行好几个星期来更好地了解他们自己以及居住的这片神奇的土地。
风景乏味,主角丑陋,叙事单调
John Curran片子里最突出的依旧是摄影和配乐,映像方面很美很壮丽,故事本质没有任何惊喜,对比同类型电影缺乏真正震撼人心的力量,叙事较碎,更多感动还是来源于“旅行”本身给予的涵义。
预告片做的那么燃 成片却平淡得很,旅途中很多的艰辛被弱化了(倒是几个冲突点都弄得很刻意),感觉主角很轻松就穿越全境了… 从剧情片的角度看,实在引不起感官共鸣
没劲,这女的真矫情。这种旅行公路片能拍好的太难,没什么戏剧性冲突,除了路上的苦难就没了。路上不就那么点事儿么,酒精,性,嬉皮,自我救赎。
7 野外骆驼远征队宣传片。澳大利亚旅游局赞助了么?太平庸了,矛盾解决的非常low,和《面纱》相比没有任何进步,这位导演看来没什么才华,建议转做电视专题片。
兩星半 沒有觸動到 不過土著大爺是不錯的一個角色
有些人物安插的莫名奇妙,故事性也不强,对比涉足荒野,这女主的动机也过于意识流惹。。狂野澳洲美,米娅也挺美的
如果荒漠 一个旅人 四只骆驼 一只狗
有一点二的文艺青年装13没有装好,恩,就是这个感觉。
一部真人事迹改编的传记片,而且拍得相当“好看”。女主很酷诶,不管怎么说,佩服这种很有行动力又能坚持到最后的人,很难不被其勇气可嘉的行为所打动。我们每个人都是无所不能的个体,孤独又自由。做一件自己想做的事不需要向他人证明什么“意义”,无需太在意外界的评价。如果你觉得这件事对你很重要,那你就应该去做,如果你知道去哪,整个世界都会为让你让路。“why?”“why not?”
虎头蛇尾
除了男主有点丑,其他都挺喜欢的,狗狗要是不死就好了诶。装备党都弱爆了。
比较无聊,拍得不好看,很枯燥,没冲突,当时一部旅游风景片看的,米娅妹子的戏剧倒是越来越寛了
人生恍如沙漠,如何在沙漠中走的漂亮,如何走出沙漠,坚持未免不是一种强大的信仰,只要心中有力量,走一步,铿锵一路!所谓阻碍,皆为历练自我的过往云烟……
我没有读过小说,但我相信文字比镜头更有震撼力。导演释放出来的东西不多,也就只是通过摄影、音乐等元素炮制了一锅心灵鸡汤,尤其是后半段,俗套的情节比较多,因此看着特别枯燥,也造成了女主角的自我价值观和观众的距离拉远,共鸣甚少。不过米娅·华希科沃斯卡的演技还是为本片加分不少。
好特别的题材,喜欢
这部电影完美符合片中女主对追踪她的那些媒体及其报道的批判——自以为是、空洞乏味、矫揉造作。
一名女子实现渴望已久的追逐荒野大漠的梦想,独自一人在四只骆驼和一条忠诚的狗的陪伴下穿越澳大利亚沙漠的故事,比较平淡
故事很简单,少女带着四头骆驼和一条狗徒步穿越沙漠,在远离现代文明的过程中完成心灵修复。壮阔的澳洲风景在镜头中呈现出野性之美,同时也作为一道天然屏障让女主角远离世俗的喧嚣,虽然旅途中不时有人打扰,但大部分时间下的孤独感还是很强烈的,结尾看到大海豁然开朗。
第一次听配乐,觉得叮咚叮咚的没什么剧情,90后看的昏昏欲睡,从手机中抬起头看一眼,再看一眼,说半天过去了,沙漠没见到,人也没晒坏,骆驼还在走。然后,开始了好多次,才终于找了个时间完整的看完。景色很美,镜头很美,一个人牵着骆驼走入无人之地,考验的不仅仅是她的身体,还有精神。而她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