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谁我们在做什么我们生活下去的意义是什么这一切都需要我们的记忆来告诉我们我们的世界 是不是没有了记忆就消失不见我们是在为记忆而活最后 莱纳一直在说服自己给自己找寻活下去的理由和勇气无数个John G.是他活下去的唯一目的“我要相信世界不是我想象出来的我要相信我所做的一切依旧有意义即使我不记得做过什么我要相信即使闭上眼睛这世界依然存在我相不相信世界依然存在?
我们需要记忆去确定自己的身份我并不例外”
昨晚刚看完这部Christopher Nolan的大作,不禁惊叹导演的诡才,也庆幸自己是在图书馆看的这部片子。
我的这部《Memento》是两张D9的精装版,第一张正片,第二章是花絮。
DVD的制作是我见过最诡异的,将碟放入光驱,在黑色的屏幕上连续快速跳过将近六十个单词,然后弹出一个问题:哪个单词在刚才没有出现过?
下面有六十多个单词供你选择,如果你选错就会出现很多的问题(全英文),需要一一回答,正确答案在装DVD的盒子中。
通过选择可以在影片播放一小时二十分的时候出现四种不同的导演点评结尾(字幕包括了正常的翻译和导演点评)。
还好是D9,我直接选择正确的单词开始观看影片(正确的答案不能说,要不就不好玩了)。
Ok下面开始谈影片,大概情节是身为调查员的主人公的妻子遭人奸杀,主人公患上短期失忆,对事故以前的事情都能记得,而对刚刚发生的事情会忘记。
通过对一个以前打过交道的森米的研究,他掌握了通过习惯生活,把自己所肯定的东西拍下来,并作记录。
他把自己认为和仇人有关的Fact都纹在身上,在Natalie的帮助下寻找凶手John G.最后整个故事并不难理解,但是导演把整个故事分成了大概二十六个碎片,再将后十三个碎片倒叙,以彩色片形式拍摄,前十三个正叙,分别加在十三个彩色情节中,并变为黑白片,以突出纪录片的风格,这样还不够,后十三个碎片每个碎片再被分成两半,并颠倒顺序,黑白片时而在两半之前,时而之中,时而之后。
真是服了导演。
如果说François Ozon的《5X2》将情节分为五个段落反过来播放是为了让观众体会到一段美好的婚姻是如何一点一滴瓦解的,那么《Memento》这样处理是想观众体会到一种记忆碎片的感觉,这也是记忆存在于我们脑中的感觉,当然这么做并非哗众取宠,在花絮那张碟中有影片的正常播放顺序,按此播放即可观看正常顺序的影片。
影片有很多感人的地方,但是为了不减少影片的神秘性在此就不说了,有兴趣可以豆邮我哦大家再细聊P.S.我看这部片子时,边看边作笔记,把每个碎片的开头和结尾,主人公的那些照片什么时候拍的,什么时候写的字简要记录了一下,情节就明朗了,这也是我庆幸在图书馆看,而非电影院的原因^_^
记忆是过去经验在人脑中的反映。
---心理学定义一假如我们失去了记忆。
电影的男主角Lenny遭遇了一次意外事故,之后他丧失了长期记忆的能力,只能记得最近十几分钟内发生的事情。
他开始用照片和小纸条记录遇到的人和发生的事情,并依靠这些照片和纸条,延续自己的记忆。
但他知道自己只有一个目标,就是找到在那次事故中奸杀了他妻子的凶手,这个目标,成为他生活下去唯一的动力。
这样奇特的人,大概我们很少能遇到。
我们隐约记得的,是偶像剧里为了情节需要而患了失忆症的女主角,在男主角的坚持和付出下恢复了记忆,大团圆结局。
我们泪眼朦胧或嗤之以鼻,以为那离生活太遥远了,但更加真实的,是我们可能真的会遇到自己爱的家人,甚至以后的自己患上老年痴呆症,可悲的无法辨认自己的亲人。
中国大约8%的老人都患有老年痴呆,虽然程度不同,但这仍是个很大的比例。
我们以为总是父母在照顾我们,不经意时,他们已经在走入老年了。
我们可以做什么呢?
看起来不多,但其实可能很多。
耐心和细心,鼓励和支持,陪他们聊天,体会他们的需要。
也许我们无法阻止任何可能的变化,但总能减少后悔和愧疚,延续更长久一些的幸福,不是用纸条和照片,而是用问候和笑容。
二我们可以相信我们的记忆么?
Lenny依靠阅读自己的字迹了解过去,他觉得字迹是唯一不会骗人的。
但他忘了,在每一个他可以记得的短短十几分钟之内,他不得不和更加复杂的,拥有记忆的正常人打交道,他和这些人交谈,每次都像新认识一样,他依靠照片和字条保有对这些人的印象,区分敌友。
但可悲的是,这些人,都有各自的利益,而一个拥有记忆的人,会有谎言,会利用别人的弱点,达到自己的目的。
于是我们看到他如何被一次次利用,去杀掉那些正常人自己的敌人。
更可悲的是,Lenny也并不记得他到底已经杀掉了谁,为什么杀他。
他以为他永远为他的目标活着,殊不知他根本不知道目标是什么,更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已经完成了目标。
我们脑海中的记忆,总是与某种情感联系在一起。
TA是个和善的好人;TA曾经总是陷害我;TA看起来很刻薄;TA肯定很温文尔雅;TA貌似能力很强;TA好像很随便而放荡;TA一定是在嫉妒我。。。
这些对人对事的记忆,真的是可靠的么?
与之联系着的情感,会不会将这种记忆扭曲了呢?
“去问,去了解,不要轻易下判断。
”但现实的情况常常是,我们用10%的沟通,20%的观察和70%的想象,就做出了自己为是的定论。
如果真的有天堂,当我们再回头去看,可以读懂每个人的话,一定会发现,生活充满了误解、赌气和猜测。
那时我们会想,也许该更直接一点,更包容一点,更多的去沟通和关怀。
三对一个人来说,记忆是在被选择么?
这是一个难懂的结局,利用Lenny的人告诉他,他其实早已经一次次杀掉了他以为是敌人的那些人,只是他自己选择忘记,不去记录这结果。
因为只有这样,他那唯一的找到仇人的目标,才会永远存在下去,他的生活,才会有意义。
更讽刺的是,真的有仇人存在吗?
真的发生过那次事故么?
连那事故,或许也只是他自己的想像罢了。
真正杀死他妻子的,其实是他自己而已。
她因为自己的丈夫无法保存记忆而悲痛万分,便每天让他给自己打针,以此来一次次提醒他对自己的爱还存在。
她知道这每一针都是慢性毒药,将自己一步步引向死亡,但她或许太悲痛了,以至于没有活下去的勇气。
Lenny知道了这真想,却再次选择忘掉这段记忆,或者说是一种逃避。
你有没有过以下这些经验?
不愿想起伤心的往事,或者总是想起伤心的往事;当被人询问时,为了使记忆听起来更美好一点,或者更有利于自己,便自觉或不自觉的夸张或隐瞒;。。。。。。
那些被我们最终记住的东西,或许已经在我们的涂改和加工后,变得面目全非了。
这其中有的健忘是高贵而快乐的,如不记旧恶。
它教会我们坚持对的原则,包容并勇往直前。
而有的健忘,伴随的是悲观,自私和虚荣,我们在自欺欺人的同时,这种可笑的欺骗,却往往被别人看在眼里,嗤之以鼻。
无关伤害的时候,选择记住乐观的记忆;不该逃避的时候,选择面对真实的记忆。
四对一个国家或民族而言,记忆该被选择么?
政府和媒体,很大程度上控制着一个民族和国家的记忆。
政府和媒体会变更,但失去的记忆,隔了几代人之后,可能很难再找回来了。
焚书坑儒、文化大革命、日本教科书、伊拉克战争、二十年前的事变。。。
这是我们隐约知道,其实却并不了解的过去。
还有更多我们甚至无法辨识的过去,更无论功过是非。
这种记忆,有时是被一些领袖式的人物操纵的,但更多时候,是被成千上万拥有一点小小的权利,却无限滥用自己权利的普通人篡改的。
例如替秦始皇撒上一培培土的士兵,裹着红袖章抄教授家的学生,校订日本教科书错别字的普通职员,看守伊拉克哨岗的年轻军官,开着坦克呼啸而过的新坦克手。。。。。。
在我们只有小小的权利的时候,我们以为这样重大的决定是与我们无关的,我们只是在执行罢了。
于是我们开始觉得事情的真相和应该坚持的原则是无所谓的,因为那是超出我们能力范围的事情。
但当我们一步步拥有权利的时候,我们已经习惯了这种歪曲的模式,忽略了真想和原则,等我们变成了决策者,也早已习惯了,代替那些没有权力的人,去选择一个国家和民族的记忆。
然而我们忘了,历史就是历史,它从来都在那里,没有动摇过,即使最后一个知道真相的人也被掩入黄土,也总有一种叫良心的东西,会不时跳出来,冷冷的在高处嘲笑我们。
五电影的结尾,Lenny开车行驶在宽阔的柏油路上,脑海中浮现对自我的怀疑,但如果他真的怀疑自己,他的存活,还有什么意义呢?
“I have to believe the world outside of my own mind. I have to believe that my actions still have meaning, even if I cannot remember them. I have to believe that when my eyes are closed, the world is still there. Do I believe the world's still there? Is it still out there?... Yeah. We all need mirrors to remind ourselves who we are. I'm no different.”我们可以庆幸拥有记忆,去体味生活中的酸甜苦辣,所有美好和不安。
它们组成我们的人生,证明我们曾经存在过,真实而幸运。
作为一个个人,如果我们不得不艰苦的活着,那些能让我们更勇敢而幸福的活下去的记忆,是可贵而值得的。
它教会我们坚定而乐观。
作为一个民族或国家,大概就更需要尊重事实和保持客观,这是对历史的公平,对后人的公平,它教会我们什么是责任。
片中的男主角因为一场事故,只存有瞬时记忆。
因此他只能依赖纹身和一次成相快照和文字附注来了解过去和自己。
因此,他的这个弱点使得他人得以操纵(Manipulate)他对过去的记忆。
同时,男主角还有一个初始记忆,即事故发生前的记忆。
这个初始记忆,方使他保有一个人格的我(众所周知,因为有记忆才有人格)。
并成为其全部行为的唯一动因,即为死去的妻子向真凶报仇。
于是他以初始的我,和初始的仇恨,飘浮在无数记忆碎片中。
编剧将一个正序的情节裁成多个片断,片断长度理论上以瞬时记忆的长度为限,因为只有这个长度里,主人公才能有理性地行动。
然后反序逐个展开片断。
(初始记忆同样被切片后,搀在瞬间记忆的片断之中。
)观众所要做的就是用自己对各个片断的正常记忆,重建正序的情节。
这和眼睛将倒转的影像正过来一样简单。
这种简单的记忆体操带给观众的成绩感和全知全能的幻觉,可以部分解释对本片的种种赞誉。
在片尾的瞬间记忆片断里,TEDDY将主人公的初始记忆被颠覆了,于是初始的我,初始的仇恨以及影片的所有意义均被消解,影片成了编剧玩弄(Manipulate)观众的无聊洗脑游戏,即你的人格,你的记忆,你的动因全是我告诉你的-对男主角如此, 对观众也是如此。
这是一部轻薄观众的影片,全知全能的上帝实际上是提线木偶。
昨晚看完这部电影,情节我不想赘述,以下只说一说我关于这部电影的感受和看法。
看这部电影之前,我简单看了一些介绍和评论,知道这是一部关于失忆的电影,而且导演运用倒叙的手法。
倒叙的手法在昆汀塔伦蒂诺的电影中是感受过的,可是看完这部电影才知道,导演诺兰运用的剪辑手法不仅仅是倒叙,更为复杂,他将电影剪辑技术发挥到了极致。
这部电影更像是导演为观众设计的一个拼图游戏。
导演将这个故事分成45个片段,按正常顺序是这样:1,2,3,……,45而导演剪辑的顺序是:45,(1),44,(2),43,(3),42,(4),……,25,(21),24,(22),23影片中有彩色片和黑白片,以上括号中的是黑白片段。
所以彩色片是倒叙,而黑白片是顺叙的。
如果说当你了解了导演的剪辑顺序,觉得这个拼图游戏并不复杂吗。
那么当你真正进入这个游戏时,你会发现要用你的大脑把这些碎片恢复本来面貌并非易事。
一开始导演就让观众知道了结尾,可是我一开始看的时候并没有意识到这就是结尾。
渐渐的,因为后一个彩色片段的结尾是前一个的开始,我才逐渐意识到倒叙。
回过头来想想其实开始第一个片段照片回到Lenny的相机中,子弹回到手枪中那个镜头就是一种倒叙的暗示。
这样导演设置的是一种递进的逆向期待,让观众看完每一个片段后想知道在此之前发生的是什么,越看越有意思。
说实话看片过程中我更注意看彩色片段,只把黑白片段当成是Lenny的回忆,没考虑这些片段是什么时候发生的。
在最后一个黑白片段结尾Lenny手中的相片逐渐由黑白转入彩色,两个片段衔接起来了,这也揭示了顺叙的黑白片段是发生在彩色片段之前的故事。
虽然一开始Teddy的死是故事的结局,可让人恍然大悟的是在影片最后,那对观众来说是实质上的结尾。
因为在最后一个片段我们才知道到底是谁杀了Lenny的妻子,为什么Teddy会死,这是观众看到最后迫切想知道的,这个结果也颠覆了我们此前的种种猜测。
我相信看完这部电影的人很多都想弄清楚人物关系和故事的来龙去脉。
我也想,可后来发现这是徒劳。
许多问题似乎没有唯一答案,也许每个看完电影的人会有自己的看法。
比如Teddy到底是什么人等等。
我想说说我另外一些感受。
看完电影,我开始思考记忆的真实与虚假。
片中当Lenny知道了真正杀害妻子的凶手是自己时,他强迫自己改变这个记忆,于是他要去找杀害妻子的人。
他改变了自己的记忆,原因是他很痛苦,他想逃避这种内疚的痛苦。
同时本身有失忆症,他很容易忘掉真相伪造一个虚假的记忆。
原来人的大脑在保存记忆时是有选择性的,去除了那些让自己痛苦的不愉快的,但留下来的却不一定真实。
记忆原来这么复杂,我在想有些保存在我大脑中的记忆也许就是虚假的吧?
另外,在Teddy与Lenny的对话中,Teddy告诉Lenny你要是没有仇报,生活就没有目的。
Lenny篡改记忆的目的是寻找支持自己继续生活下去的理由。
虽然这个理由是虚构的,但那也很重要,复仇的动力能促使他继续生活,使生活有了意义,即使实际上没有意义。
生活需要有一个目的,一个明确的目的,这很重要。
作为一部没有冗长的故事,主要人物只是个位数,只凭着导演对影片结构别出新意的架设,对细节炉火纯青的驾驭,演员对人物细致入微的诠释,却拥有了别具一格的魅力,碎片的成功不可谓不是一个奇迹。
而影片最为人称道的,是其在貌似短小的故事中蕴含的庞大未知的人物内心世界及环环相扣纠缠难明的人物关系,甚至于人物的命运,故事背后的本质,这些“表象”都被导演通过一句句台词,一个个场景,人物的每一个表情及动作这些所谓细枝末节完美的掩盖,必须得经过各位看官刨开一层层泥土,仔细雕磨,反复推敲,始得重见天日。
个人认为,碎片的不易理解,原因很多,最重要的有以下几个:1.首先是整个故事的时间设置问题:整个电影故事发生时间完全设置在主角有了失忆症之后,这样,把握主角心理状态等细节问题考验导演,而理解其心理则考验观众,故事可说完全架空,人与人的关系扑朔迷离,主角的过去完全来自他不可靠的,或者带有自我欺骗性质的回忆,因此,莱纳的妻子是什么时候死的,怎么死的,完全不易下定论,而只能通过观众对细节的摸索,研究,之后猜测出最可能的答案,因此,这么说也行,那么说也行,每个说法都要假设——主角的妻子在那次事件中死去,则假设主角完全不可靠的记忆在这个地方正确;主角的妻子在那次事件中未死,而是他亲自打针害死,则假设泰迪最后的谎言为真,各种说法来自于各种假设,假设的成立才能印证事实的成立。
2.接着是由于电影结构问题,电影采用倒叙+顺叙相结合的结构,而其中以倒叙为主。
倒叙的好处是可以引人入胜,每个片段都有其前置剧情,而观众往往因为不知道前面的事情,而对发生在此时的事发生浓厚的兴趣,从后事产生对前事的假设臆想,直至故事慢慢往前发展,再将自己的猜测推翻。
而不利于观看的便在于由于前面的事情还未发生,观众对后面的事情,哪儿是人物性格命运的关键点,哪个动作,哪个思想,哪个心理活动是来自于前面的事情的影射,这些都难以把握到,因此必须要再次将电影再重看,甚至还须再看顺叙版,再看影评,再自己推敲,才能得到自己的答案。
3.导演习惯于制造悬念,而故事本身全是透过主角,一个失忆症患者的第一视觉来发展,我们可以看到他不断听着真话谎言,故事中的其他角色几乎全是分别以不同的时间与主角独处,而关键人物娜塔莉,泰迪,吉米几个关键人物甚至根本就没有在同一时间在相同的场景出现过,因此他们可以对失忆患者的主角说更多的谎话,而主角几乎根本没有能力拆穿,即使拆穿了,只要当时没用笔记录下来,过几分钟立马又忘掉,因此,分清他们的话哪句是真哪句是假,成为了几乎不可能的任务。
而导演乐于如此,他们的谎话不能拆穿,主角的命运不能由自己掌控,故事的发展更是扑朔迷离。
因此,基于以上原因,对于碎片的探索,很多时候都是在做无用功,研究出来的不仅很可能没用,甚至可能会出现种种误读,看官可以尽量对所想所知所探索的进行阐述,却没人知道真假,更有甚者,就算出现了两个完全相对的论调,两方也都完全可能在片里找到站得住脚的论据。
看完豆瓣里比较热门的影评,我只陈述我对几个争议特别大的疑点的解释,和补充几个没有得到重视的有趣细节。
释疑1:Sammy?
Lenny?
傻傻分不清?
Sammy是一个真实存在的骗保人,Lenny/Lenard靠他的案子升职加薪迎娶白富美走向人生巅峰了-。
- 这是Lenard对Sammy名字特别执念的原因之一。
Sammy案是他人生中接手的第一个大案,而此案的胜诉使他过上了好生活。
原因之二是他声称自己患有“杆脉失忆”的这种失忆症。
而“Sammy有老婆,老婆反复来他办公室问他Sammy失忆是不是装的”这个部分是Lenard臆想出来的,现实生活中的Sammy没有老婆。
其实他在自己伪造的那段Sammy故事里对“Sammy老婆”说的没有错,他说他相信Sammy is physically capable for memory(萨米从生理上来说是可以获得记忆的),也就是说经过长期的重复训练(conditioning)是可以形成新记忆(身体记忆)的。
他把现实中由于自己害死了妻子的负罪感,转嫁成了Sammy故事中由于自己说了误导“Sammy妻子”的话,让她觉得Sammy是假装的从而导致“Sammy夫妇的悲剧”的负罪感。
他把自己做了“不好的事”,通过想象美化成自己说了“不好的话”,来减轻负罪感。
但他仍然感觉很自责。
释疑2:Natalie为什么不杀Lenny?
Natalie不知道Jimmy已经死了,以为他只是抛下自己携巨款潜逃,从她的生活里消失了。
详细分析我写在了这个问题的回答里:http://movie.douban.com/subject/1304447/questions/6805/?from=subject 细节补完1:片头Teddy和片尾Jimmy被杀的那个废弃的毒品交易小屋,其实就是Lenny和他妻子原本的家。
是这个电影彩色部分的起点和终点。
注释:在片尾Lenny杀死Jimmy的黑白部分有数个彩色闪回。
从房间内走出来的Lenny(黑白),变成了从房间内走出来的妻子(彩色);荒凉空旷的房间(黑白),变出了从椅子上回眸的Lenny妻子(彩色);被Lenny掐到几乎窒息的Jimmy(黑白),变成了套在塑料袋里快要窒息的妻子(彩色)。
实际上Teddy并没有直接下达“杀了Jimmy”的指令,他只是告诉Lenny“好好修理他”,他只是误导Lenny,让他自己推断出Jimmy就是John. G这件事然后因为仇恨而杀掉他。
那么Lenny在和警察“甘探长”电话讨论时明明只是说:“最好以贩毒的罪名指控他”,为什么到了小屋里,他却对Jimmy下手那么狠?
那些彩色的闪回片段给出了解释。
细节补完2:Lenny手臂上的CLUE 3(线索3)纹的是“FIRST NAME: JOHN” 下面又有一行字体不同的话“OR JAMES”。
注释:总之有个叫JG的人需要我杀掉就对了,至于那个J是John还是James还是Jimmy甚至Jack或者Jay——根本无所谓。
是啊,纹在身上的,堂堂的事实,它是我创造的,我相信它。
我纹错了?
我不记得有这回事。
我要是杀错了人怎么办?
那都怪我有无法治愈的记忆缺陷,我没想主动杀一个无辜的人。
我感觉内疚,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愤怒,可是不知道为什么。
释疑3:Lenny道德很高尚?
他爱滥杀无辜?
他是一个受人摆布的杀人机器?
他无罪?
他有罪?
Lenny是别人眼中的异类,是自己眼中的神。
恶的齿轮由小恶开始转动:两个吸毒的小混混看上Lenny老婆强暴了她。
【所有人都活着】他老婆顽强反抗→俩混混怕她惹事,准备把她闷死。
Lenny发现异常,开枪打死混混1救下老婆,被混混2打晕,混混2制造不在场证明后逃走。
【死了一个人】警方调查此案,Lenny醒来后失忆,被诊断出患有杆脉失忆,没有刑事能力,说出的话不能当作证词。
警察以“唯一凶手已被Lenard击毙”结案。
只有一个警察相信Lenny的话,认为混混2存在,随后主动帮助Lenny查找混混2的下落。
这个警察乳名叫Teddy,真名叫John Gammel,是当地片警。
案件结束后Lenard夫妻均幸存,妻子希望找回出事前记忆功能健全的Lenard,可是长年累月的训练也无法治愈Lenard的脑疾,妻子绝望,借Lenard之手自杀。
将她自己不能承受的责任和事实转交给Lenard。
【死了两个人】Lenard也不能接受妻子给的这份打击,于是转交给自己的记忆,把他和妻子的故事编成骗保人Sammy故事的后半段,通过conditioning记住,减轻负罪感。
Lenard继续编造伪事实“小混混2奸杀我妻”,给小混混2罪加一等。
Lenard从警察朋友Teddy的调查中知晓小混混2叫John G____Lenard将“JOHN.G奸杀我妻”牢记,制成镜面纹身纹在胸口。
Teddy协助Lenny追踪小混混2,数年后终于找到此人。
Lenard杀之,Teddy帮忙拍照纪念并将所有证据处理停当,保存照片。
【死了三个人】小混混2死后Lenny不记得,认为小混混2没有死,还要继续追杀JOHN.G。
Teddy斯巴达,但逐渐决定继续陪Lenny玩侦探游戏。
(一可以帮助他获得生存的意义,二可以利用他给自己捞好处)Teddy想从毒贩老相识Jimmy处骗得贩毒所得20万美金,和Lenny约好对半分,Lenny忘记此事。
Teddy计划等他忘掉后独吞20万。
Teddy用打电话,托前台转述,托前台塞照片等方法教唆和迫使Lenny相信Jimmy是John. GLenny杀死Jimmy,Jimmy留下遗言“Sammy”【死了四个人】Lenny由Jimmy的遗言起疑心怀疑赶来的Teddy欺骗自己。
Teddy受不了Lenny没完没了的质问Lenny,对Lenny常年的积怨爆发,说出了所有的事实真相。
Lenny不接受Teddy的说辞,不接受混混2和Jimmy已经被自己杀死甚至妻子也是被自己杀死的事实,认为他是骗子,顺走Teddy的车钥匙。
在烧掉混混2和Jimmy照片、在Teddy照片背后写下“别相信他的谎言”之后霸占了Jimmy的车和钱。
Lenny开Jimmy车逃走,留下找不到车钥匙的Teddy和Jimmy尸体。
Teddy无力追缉又害怕Jimmy尸体被人发现,于是藏尸于交易屋的地下室、处理好杀人现场,以警察身份通知Jimmy女友:“Jimmy已经失踪,可能和一个记忆有障碍的人有关,有线索请联系我。
”Lenny在逃,因为把Jimmy的车停在纹身店门口被Teddy在纹身店找到过一次,Teddy劝他交出车钥匙,未遂;劝他离开本地,未遂。
Lenny再次驾Jimmy车潜逃。
Lenny在途中忘记Jimmy的事,以为车是自己的,里面的枪和钱理所当然也是自己的,于是将20万现金存入自己名下,变得非常有钱。
Lenny终于找到Jimmy口袋里的纸片上所提到的Natalie,Natalie看到Lenny从Jimmy车上下来,于是向他追问Jimmy下落,不得;追问他和Teddy的关系,不得;亲自测试后发现Lenny真的有病,释然。
于是和看起来很有钱的Lenny做起好友或情人,弄清Lenny底细之后利用他除掉追债的Dodd,成功。
帮助Lenny赶走Dodd的Teddy查清了Natalie的身份,得知她就是Jimmy女友,害怕她察觉Jimmy已死,警告Lenny远离她。
害怕Lenny开着Jimmy的豪车拿着大笔钱招摇过市会吸引太多注意力,劝说Lenny去外地。
Lenny全部没有听信。
Natalie感激Lenny赶走Dodd,看到Lenny身上的镜面纹身,决心帮助Jimmy查找车牌号的主人。
Natalie找到车牌号主人,提供办案推荐场所;Lenny推理出JOHN.G=John Gammel=Teddy,起杀心;Teddy现身,Teddy卒。
【死了五个人】Lenny拍下Teddy死后的照片。
每个人都有罪不至死的小恶。
两个小混混-小恶:吸毒。
猥亵妇女。
Lenny妻子-善:美丽、忠诚、爱Lenny。
小恶:活在过去,不相信Lenny真的有不能痊愈的病。
Lenny-善:爱妻子,不滥杀无辜,做事讲逻辑讲事实。
小恶:篡改记忆使自己相信叫JG的都是仇人,永远活在过去,相信JG仍然在逃。
Teddy-善:相信Lenny并把Lenny看得很重要,无私帮助他找出凶手并平安度过了很多年。
每次Lenny惹祸都设法替他摆平。
小恶:贪财,爱占便宜,一再利用Lenny。
Natalie-善:Jimmy失踪后没有苦苦追寻,逐渐适应没有Jimmy的生活,同情Lenny的遭遇。
小恶:不信任男友,比起男人更在乎钱和自己的酒吧,Lenny驾Jimmy车出现时并未报警,风流,利用Lenny。
阅读完毕,请自行理解并判断Lenny在这个故事中起到了怎样的作用,是善是恶。
拓展与自我升华(可以不用理会的蛇精病时间-。
-):生命的本质:活→死。
在时空中存在→消失。
(自然状态下)动物生命的终极结果:死亡动物生命的终极意义:繁衍后代。
(动物性)人类生命的终极结果:死亡人类生命的终极意义:动物性+自我满足。
(人性)生物的共性:相信自己来到世上一定有意义,不甘于消失,想要留下自己存在过的痕迹;或者找到让自己不消失的方法。
起因-自我|满足的需求 ↓过程-能力→解决/手段→合理化↓结果-自得/满意在没有外力干扰(意外、疾病)的情况下,人在寻求自我满足的过程中能有自得/满意的体验,人就可以幸福生活。
人在寻求自我满足的过程中不能通过能力和手段获得自得/满意的体验,人通过放弃小部分人性得以生活,或通过放弃大部分的人性得以生存。
人寻求自我满足却不能得到结果,向下的箭头被(外力或自身力)撤去,人困在想要自我满足和无法自我满足的夹缝里,人死亡。
满足感的别称:快感,安全感,成就感,自信,快乐,幸福…积极的情绪获得满足感的来源:任何事情。
因人因时空而异。
人们在不断发展能力:【个人能力】强健的体魄,敏捷的思维,丰富的学识;【集体能力】发达的科学技术,精细的社会分工,工作/社交(以获得集体能力)的能力,等等人们为合理化发明了许许多多的工具:自然科学;宗教,哲学,心理学,社会学,社会主义、资本主义,法律,社会道德,常识……一些事情,人不太在意的不了了之就行了,在意的一定要解释得通才会满意。
一定要有人满意才行,不管是自己满意,还是朋友满意,还是家人满意,还是三姑六婆满意,还是社会上大多数人都满意,还是让网友满意…总之一定要有人满意,我才会主动结束这件事情/认为这件事情结束了。
比如看一部电影,觉得看不懂也不追求每个情节合理性的人解释说导演手法拙劣,逻辑有漏洞就靠剪辑手法掩盖,哗众取宠(合理化);觉得看得懂的人因为感觉自己智商高逻辑思维能力强而得意(解决)。
不管是哪一种,你看完这部电影都得到了自我满足。
于是你放下它,去看下一部电影,或是起身,去做别的事情。
有的导演制造出一个苹果,于是人们去评论它的颜色,鲜度,大小,口感,手感…有的导演制造出一面镜子,于是人们去评论镜子里的自己。
每个人都觉得自己的看法是对的,最起码有一部分是对的,不用再继续深究了。
满足了,事情到此为止。
事情到此为止,我已经满足了。
什么是正确,什么是错误?
•中国人说性是肮脏的、羞耻的,但是性又是传宗接代所必须的。
所以创造出婚姻,创造出法律,说婚内性是正确,婚外性是错误,婚外性要受到法律和社会道德的制裁?
荒谬。
性行为就是性行为,怎么区分高尚低俗正确错误?
如果一个女人和男人A结婚后离婚,又和男人B结婚。
那同样是和男人A或男人B上床,为什么一下合法一下又不合法?
她和哪个男人上床的行为更高尚?
还是因为她离过婚了所以她已经变成婊子破鞋了哪个都不高尚?
哦,或者那得看是她勾引男人B上床还是男人B勾引她上床还是两厢情愿?
哦,或者要看她是在和男人A结婚之前还是之后和男人B发生了性关系?
男人B什么时候认识的女人?
他有没有结婚?
有没有妻子儿女?。。。。。。
若干个为什么/怎么回事之后,得出结论:哦,她是个不幸的女人,真可怜。
|我擦,她是个贱人,骂死她。
而事实上……。。。。。。
她爱和谁结婚和谁结婚,那是她的自由,关你屁事。
我想这大概可以解释荧屏上的中国男人为什么一直走在找小三的路上,而中国女人一直走在防小三、打小三和防止自己变小三的路上。
•美国人说履行正义的行为是正确,邪恶的行为要受到正义的制裁?
法律可以代表正义的时候就让法律制裁,法律不能代表正义的时候就让正义的公民去制裁?
荒谬。
法律说公民可以携带枪支?
谁给你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利?
杀人就是杀人,为什么有正义邪恶之分?
做了邪恶的事情的人还能变成无辜的?
怎么有的人杀人要偿命有的人杀人不用偿命,你不是说要公平公正吗?
你那是什么法律?
我想这大概可以解释荧屏上的美国人为什么一直走在声张正义维护世界和平的路上。
这两个荒谬的事实可以用一个同样的解释来合理化:文化。
没错。
于是你我都心安了,不再思考一个女人和一个怎样的男人上床才能使自己高尚了,也不再思考杀一个什么样的人才算无罪了。
我们得到了满足,事情得到了解决。
事情得到了解决,我们得到了满足。
如果你要说其实性也可以归类为自我满足,好吧,那么人性就只剩下了自我满足。
这也太无聊了吧?
哦对了,我突然想起来“自我满足”还有几个好听的名字,叫追求,意义,信仰什么的。
嗯,这下高雅多了。
哦对了,我刚刚又想到,自我满足还有个更简单的名字:爽。
哎哟,好恶俗。
导演高明的地方不在于他的镜子质量好坏,在于他创造了一面镜子,让人们照得不亦乐乎。
我才没有在故弄玄虚呢,我写这篇影评只是为了让我自己爽一下而已,哼=。
=
克里斯托弗·诺兰如今早已大红大紫,尤其在中国有一群奉其为神明的拥趸。
作为导演,他对情怀、艺术和社会问题之类都不太感冒,而是痴迷于讲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以及怎么让这个故事更加引人入胜。
他最著名的作品无疑是《盗梦空间》和《星际穿越》,两部作品都胜在背景设定的创意,和在剧情推演的严谨之上。
然而在他的作品中,将设定创意和电影技巧本身融合得最好,难度也最高的电影,还是这部他早年的作品,成本一点也不高,但结构最有创意,玩悬念最彻底,逻辑最严密的《记忆碎片》。
一个丧失了短期记忆的人,不断地在为自己现在在做什么,将要去哪里苦恼,他只记得,他的妻子惨遭歹徒奸杀,他也遭到袭击患上这种毛病,除此之外它只能记住最近的10分钟发生的事。
他用纹身、照片、便条来帮助自己,告诉自己下一步要做什么,以及辨认每一个人,来完成自己的目标,甚至记住自己的目标。
作为一部悬疑片,在这里剧透并无意义,各位自己去看看便知。
<图片3>失忆并不是一个很有新意的桥段设置。
著名的例子如《谍影重重》,主角在某地醒来,不知自己是谁身在何处,然后追踪一条条线索,最后真相大白。
但是《谍影重重》里的马特·戴蒙丧失的是以前的记忆,他醒过来以后的所有调查成果他都能记住,相比之下,《记忆碎片》的盖·皮尔斯要悲惨得多。
他无论如何只能记住最近10分钟的事情,导演为了让观众体会这一点,把整个故事剪成45段然后打乱,让观众就像主角一样,切身感受只能记住10分钟事情的感觉。
这里的倒叙是彻底的倒叙,不是我们理解的“先说结果,然后再从头说起”。
他从结果开始,接着是结果发生前10分钟的事情,然后导演再将迷惑不解的观众带入再往前的10分钟,以此类推,而中间夹杂的黑白片段,则是另一个时间线索里的正叙,而彩色和黑白两条线索之间的关系,直到片尾才给出答案。
彩色的是倒叙,黑白的是正叙。
大家记住哦。
<图片1>这部电影的结构,本身就是故事。
这个故事的原型其实相当简单,但有了短期失忆的设定和与之配套的精确剪辑之后,整个观感就焕然一新了。
要让每一段都能催生出新的悬疑,还要让所有片段正序播放的话没有漏洞,是一件难度不小的工程。
除此之外,观众们还要记住两点,第一是人说的话有真有假,第二是人自己的回忆也有对有错,而人会只记住自己愿意记住的东西。
本片把这两点也发挥得很好,让全片在新颖的结构下更加精彩丰富,也让很多细节的真假和理解问题在豆瓣上吵得热火朝天。
这里我就不细说了,只提两个容易忽略并且非常重要的地方:一个是1小时27分左右Sammy坐在疗养院的轮椅上,有半秒钟突然他变成了主角的模样;另一个是结尾部分,主角和他的妻子在一起,主角的胸前有纹身“I’ve Done It”,而在影片其他所有部分主角身上都没有这个纹身。
为了增加观影趣味性,我再多说两句。
看电影的时候,我们总是会去想谁才是坏蛋。
Natalie,Teddy,Jimmy,Dodd,还是主角自己?
我们的思维有时候就是跳不出谁是好人谁是坏人这样的框框,这也是导演吃定观众的法宝。
记住那两点:人说的话有真有假,回忆也有对有错,说不定你能更早猜透答案。
<图片2>《记忆碎片》的主角饱受失忆之苦,而这部电影做到了让观众也一起感同身受。
另一方面,悬疑片的目的就是让观众享受猜谜和意外的乐趣,那么这部电影是不是也可以让片中主角来和场外观众一样享受猜谜和意外的乐趣呢?
它的确做到了,主角Lenny在不停地破解谜题、追求真相时,也不自觉地沉迷到了这种猜谜和意外的过程中。
甚至,他为了追求这种快感,自己给未来的自己不断设下新的谜题。
让观众觉得自己的记忆也成了碎片,也让片中主角觉得破解悬疑是种乐趣,这种让角色和观众双向互通的体验,是本片最成功之处。
微信公众号:肥嘟嘟看电影(feidudumovie)
文/刘起(原载公众号“虹膜”)诺兰何以成为诺兰呢?
象所有似乎不值得提出的问题一样,这也是一个无法真正得到回答的问题。
作为当代好莱坞最重要的导演之一,影迷、影评人和各类榜单的宠儿,克里斯托弗·诺兰确实在某种程度上革新了好莱坞主流叙事电影。
那么,诺兰的叙事革新到底有着怎么样的影史脉络?
其开创性有多大?
保守性又在哪里?
我认为,诺兰的最大成就,并不在于其叙事手法多么有创意或多么新,而在于他将艺术电影的手法变成一种主流观众可以理解并接受的叙事惯例。
诺兰的美学是一种深思熟虑的转化,在新与旧之间试图寻找一种平衡,将旧改造为新,同时又化新为旧。
他是一位最为保守的创新者。
从诺兰前两部非制片厂生产的独立制作电影《追随》和《记忆碎片》,似乎更容易发现其美学脉络,因为这两部电影几乎包含了诺兰的所有叙事技巧。
因篇幅有限,本文仅从叙事结构这一点来讨论诺兰的新与旧。
一、旧——对古典类型的改写当我们谈论一种电影语言革命时,必须明白,任何一种创新都是对旧有规则的改写或颠覆。
没有旧,何谈新?
电影理论家波德维尔犀利地指出,「美国90年代以来的独立电影,以客观性、闪回、不可靠的叙述以及其他在20世纪40年代及50年代好莱坞电影中异军突起的各种形式策略进行实验。
像《普通嫌疑犯》和《记忆碎片》这样的黑色电影,就是这一趋势的例证。
」这一论断直接将《记忆碎片》作为黑色电影的延续。
毫无疑问,《追随》和《记忆碎片》是对古典类型电影的改写,特别是对黑色电影、侦探片的情节框架和叙事元素的借鉴和挪用。
侦探模式、谜局、蛇蝎美人等,在这两部电影中都能找到对应的变体。
这种借鉴,印证了主流叙事电影和艺术电影的互动关系。
两者从来都不是彼此孤立的,而一直深刻地相互联系着,一方对另一方的方法、创造性和竞争力都有所回应。
好莱坞电影历来都是进行电影语言借鉴的超级能手,一直都在汲取艺术电影的美学和传统,用在自己类型片的旧法翻新上。
比如经典好莱坞的黑色电影对德国表现主义电影手法的吸收和改造。
反过来,法国新浪潮电影又对黑色电影进行了致敬与戏仿。
从观影心理机制来看,《记忆碎片》谈不上有什么新意,反而严格遵循一种最传统的情节弧线和悬念制造模式。
大部分主流叙事电影中情节的高潮,正是故事中秘密的揭晓。
这个模式在侦探片中非常普遍,事实上,多数商业电影都用保留事件原因与动机的方法来激发观众的好奇心。
《记忆碎片》的观影期待非常接近古典推理小说。
在推理小说中,一桩谋杀案发生了,也就是说,观众已经知道了结果,但并不知晓原因、凶手动机甚至杀人的方法。
这类神秘故事依赖于观众的好奇心,以及渴望了解在此情节发生前一切事件的欲望,而侦探的任务就是要在结尾处将未曾在影片中显现的部分,凶手、动机、杀人的方式等揭示出来。
《记忆碎片》一开始,主角Leonard杀了Teddy,但观众同有记忆障碍的Leonard一样,不知道杀人的原因和动机,因此跟随倒叙的推进,剥茧抽丝,一步步探究/回溯他杀人的缘由。
虽然《记忆碎片》故事主线采用倒叙的手法,但结尾一切真相大白的结构与古典推理小说(黑色电影和侦探片)并无二致。
侦探片的故事推进方式,允许在推理凶杀过程中一次次的闪回,这大概也是好莱坞在四五十年代的叙事创新实验多以黑色电影为主的原因。
诺兰作为黑色电影爱好者,看到了这一古典类型的叙事潜能,因此前两部独立制作都套用了这种叙事模式。
二、新——对艺术电影的借鉴叙事结构是诺兰电影最为独特之处。
诺兰的革新,在于引入艺术电影的叙事结构与叙事手法。
90年代以来,谜题电影(心智游戏电影)成为世界范围内的一种新的电影叙事趋势,主要作品有《低俗小说》(1994)《普通嫌疑犯》(1995)《罗拉快跑》(1998)《搏击俱乐部》(1999)《第六感》(1999)《记忆碎片》(2000)《穆赫兰道》(2001)等。
这类电影一个最重要的共同特点是用复杂的叙事(包括非线性的叙事结构、碎片化的情节和打乱故事顺序)迷惑观众。
观众在这类电影中解决谜题,陷入心灵和眼睛的圈套(参考Elsaesser《心智游戏电影》一文)。
谜题电影通过错综复杂的叙事技巧——不可靠的叙述者、多重时间线、不同寻常的视角、未被标记的闪回、叙事焦点与视点的转换等——来建构一个故事的迷宫。
诺兰最迷恋用倒叙(闪回则是一种视听的倒叙)将叙事复杂化,以此制造谜题。
闪回的极致效果是阻碍观众对角色和剧情的理解。
闪回能实现一个更常见的目的:打乱故事叙述的时间顺序。
你可以让一部影片始于剧情高潮时分,观众一旦被吸引住之后,他们就会期待你为他们理清来龙去脉。
《追随》和《记忆碎片》采用的正是这一叙事策略。
在《追随》中,男主角通过闪回讲述他的一段离奇的经历(一次黑色电影式的艳遇),并在讲述中发现自己陷入一个无法挣脱的陷阱。
《记忆碎片》更为大胆,将故事线从中间折断,一分为二,使前后两部分变成平行交替出现的两条叙事线。
更巧妙的是,将两部分对折、交叉,于是前半段故事成为正向推进的,后半段则因为对折而变成逆向推进的,两条叙事线在对折的那一点上又再次交汇到了一起。
诺兰的倒叙并非无源之水,电影史中的很多作品都探索过倒叙手法的叙事潜力。
心理学家皮亚杰曾指出,最重要的智力活动之一是运演的可逆性。
因为,不可逆性是事物的本性,而智力的使命,恰恰在于把事物转现为可逆的形式。
这大概就是倒叙(闪回)之所迷人的原因。
法国印象派导演让·爱普斯坦的代表作《三面镜》(1927),就使用了倒叙和多重讲述,与古典叙事惯例彻底区分开。
比《公民凯恩》和《罗生门》的多重讲述早了近20年。
李沧东的《薄荷糖》(1999)是一次完整的倒叙,七个大的叙事段落按逆序推进,讲述人物曲折的一生。
《记忆碎片》在叙事复杂程度上,比《薄荷糖》走的更远,不但把一条叙事线拆分为正向与逆向两条,同时,逆向叙事的每一个场景都更短,这样,整体的碎片感更强。
《记忆碎片》倒叙(闪回)的创新还在于,既不是回忆式的闪回,也不是讲述式的闪回,而是将通常闪回中人物的引导性完全剥离,呈现出纯粹客观和外在的闪回内容。
然而,一些欧洲艺术电影在倒叙手法上,比《记忆碎片》要超前、复杂的多。
比如捷克电影《快乐的结局》(1967),全片就是倒放整部电影,因此动作是逆向的,但对白又是正向的,逻辑的混乱造成了观众接受的极大障碍。
《记忆碎片》中,虽然其中一条线是倒叙,但每一场相互连接的戏,存在明确的因果逻辑,没有刻意给观众制造理解的障碍。
同时,《记忆碎片》中的不可靠叙述者(Unreliable narrator)也是艺术电影的常见手法。
最著名的应该是阿兰·罗布-格里耶《欧洲快车》与阿伦·雷乃《去年在马里昂巴德》中暧昧多义与真假莫辨的不可靠讲述。
甚至更早,希区柯克在《欲海惊魂》(1950)中就已经使用过这种不可靠闪回的手法,一个撒谎的叙述者以其讲述的虚假过去来误导和迷惑观众对故事的判断,这是欺骗读者的叙述者。
叙事作品中还有一类是有精神问题的叙述者,因智能障碍和精神病,通过自己的感觉来描述世界,所以人物所讲述的与事实大相径庭。
《记忆碎片》中,Leonard只能保留十分钟记忆,这一神经官能障碍,使他成为一个不可靠叙事者,也使他的讲述变得难辨虚实。
他在Teddy照片上备注「别相信他的谎言」,最后我们发现,他坚信不疑的一切(复仇)都是他自己编织出的谎言。
三、化新为旧——将艺术电影的多义含混转化为透明性波德维尔有一个观点,《记忆碎片》是最为新奇同时也最守规矩的电影。
确实,诺兰在叙事层面的最大成就,并不在于其叙事手法多么有创意,而在于他将艺术电影的叙事探索变成一种主流观众可以理解并接受的叙事惯例。
同时将艺术电影手法的模糊性、暧昧性转变为一种明晰性、确定性。
主流电影的故事讲述和惯常表现手法,都取决于一种核心需要,那就是激起并维持住观众的兴趣。
为了让观众高度集中于故事,好莱坞电影强调叙事的透明性。
而艺术电影往往要打破透明性原则,制造出暧昧、多义、含混的影像文本。
诺兰的保守在于,即便在他头两部独立制作的电影中,采用了一些艺术电影的复杂叙事技巧,却尽全力让观众读懂这个故事。
与之相反,在一部戈达尔或雷奈的电影中,视听语言和叙事结构,总是会制造出一种含混多义性,同时又缺少一个充满悬念的故事来吸引观众的注意力。
《记忆碎片》的保守之处有几点。
首先,用黑白/彩色的传统二分法清晰标记出并行的两条叙事线的区别——正向推进的叙事线采用黑白影像(粗粝、暗调、颗粒感),逆向推进的叙事线采用彩色影像(精细、明亮、高饱和度)。
两种影像风格严格区分,避免了观众理解故事时产生逻辑混淆。
两条叙事线中,主角的外形也有强烈的反差(纯色西装和花色便装)。
而在处女作《追随》中,闪回段落与当下段落中,人物的外形(发型、服饰)也有着一目了然的区别。
其次,逆向推进的情节线中,每一场的结尾与下一场的开头都有重叠的部分,仿佛导演生怕观众记不住,时刻用交叠重复提醒观众两场戏在时间上的连续性(逆向的连续)。
另外,道具、纹身也作为贯穿的线索,提醒观众两场戏在因果上的紧密联系。
还有特别有趣的一点,喜欢制造谜题的诺兰,总会让所有的谜底,都有对应的解谜线索,不留下一点暧昧的空间,也是诺兰电影不同于艺术电影的一个重要特点。
《记忆碎片》结尾,Teddy告诉Leonard,复仇目标与讲述的回忆都是Leonard自己虚构出来的,Sammy与妻子的故事,其实正是Leonard自己的故事。
在一部艺术电影中,回忆的真实与虚假往往是难以分辨的。
但诺兰在《记忆碎片》中,用一个不到一秒的镜头(坐在轮椅上的Sammy在下一刻变成了Leonard),明确告诉了观众,谜底/真相只有一个,就是Teddy所说的版本。
所以,大部分观众,只要看过两遍《记忆碎片》,都会看懂这个故事,每一处都清晰可辨。
但一些更加晦涩的欧洲艺术电影,比如阿伦·雷内的《穆里埃尔》、雅克·李维特的《巴黎属于我们》,即便两三遍之后,依然无法辨析故事的真实轮廓。
更重要的一点,《记忆碎片》和《追随》都没有舍弃因果叙事原则与人物的行动目标。
好莱坞古典叙事电影严格遵守因果关系的原则,最后能使故事明晰起来的恰恰就是这个原则,通常推动故事向前发展的就是那个能够提供这种因果因素的人物。
绝大多数好莱坞影片,都把有着明确目标的主人公作为主要的呈现对象,核心人物有所欲求,想做成某件事,而故事就由该人物为了达成这个目标所采取的各种行动构成。
在一部艺术电影中,有时候抛弃因果关系,或者故意遗漏某些情节,导致叙事变得不可理解。
但在诺兰的电影中,所以情节的连接都遵循因果关系,每一场戏都必不可少,虽然事件的呈现顺序不是按事件发生的顺序。
《记忆碎片》中,Leonard历经重重磨难,一边追寻记忆一边复仇,复仇这一目标如此强烈,在结尾处我们明白,这一目标是记忆障碍的Leonard为自己设置的,是一个自欺欺人的虚假目标。
这一追寻的目标却让主人公变成了一位寻找金羊毛的当代伊阿宋,也让这个扑朔迷离的记忆碎片故事与古典神话的英雄冒险故事重叠在一起。
当然,诺兰在这两部电影中的保守,其实是美国电影的一种普遍现象。
独立电影导演通过反传统的主题和形式策略,来使他们的低成本制作脱颖而出。
可是,即便最离奇的独立电影,也倾向于遵循好莱坞情节结构和叙述的众多规则。
因此,谜题电影、心智游戏电影,依然属于主流叙事电影的范畴,因为无论制造出多么复杂机巧的叙事,这类电影依然是一种给出了明确谜底的谜题,一种可以抵达终点的迷宫。
如果你看过《西部世界》,一定对其中通过倒叙制造的纵横交错、层层叠叠的网状叙事迷宫似曾相识,其制作人是诺兰的弟弟乔纳森·诺兰,而他也正是《记忆碎片》原作短篇小说的作者。
克里斯托弗·诺兰导演虽然没有颠覆主流电影的叙事惯例,但不可否认,他的叙事风格确实增加了当代大众文化作品的复杂性与趣味性。
诺兰的创新有着一种深思熟虑的保守性,而这正是好莱坞保持活力的根本所在——所有的实验都发生在传统之内,要求在创新与符合规范两者之间取得平衡。
「好莱坞的故事讲述,正是在灵活而又稳固的限定内,孕育出了富有创造精神的复兴」(波德维尔语)。
此篇解析是我看了网上所有的解析之后,都感觉故事梳理的不尽如人意,于是有感而发。
篇幅较长,感谢耐心。
Lenny是一个保险公司的调查员,负责调查保险索赔。
他有条不紊,擅长辨别真假,并且是一个观人高手。
Lenny拥有一个爱他的妻子,自己也努力工作,生活幸福美满。
此为背景一。
作为公司的调查员,Lenny接手的第一宗案子是Sammy的短期失忆案。
Sammy的保险索赔十分奇特,他遭遇了交通意外,本来不算严重,但他却声称因此患上了短期失忆症,事故之后便无法产生新的记忆。
在去医院检查后,医生怀疑Sammy脑受损,但无法证实Sammy的记忆只有几分钟。
Sammy因此丧失了工作能力,并有昂贵的医药费,并以此作为索赔的理由。
Lenny利用惯性法,即一种测试,重复的做一件事,不需要短期记忆也可以学会,拆穿了Sammy的骗局。
本片一大重要的法则之一由此确立:惯性法对患有短期失忆的人有效。
此为背景二。
某一天晚上,在lenny熟睡当中,两个毒贩认为Lenny不在家,于是在厕所强奸了Lenny的妻子。
Lenny被惊醒后,持枪击毙一名歹徒,但是另一人重击了他的头部,使他患上了短期失忆症。
而他的妻子活了下来。
此为背景三。
而一年多以前,Teddy帮助Lenny找到真正的JohnG,Lenny亲手杀了他,并拍了一张指着自己胸口的照片。
但是Teddy拿走了那张照片,所以Lenny还是忘掉了。
Teddy为了自己的利益,又帮他寻找下一个JohnG。
此为背景四。
于是本片讲述的故事开始。
Lenny在旅馆房间中醒来。
由于短期失忆,他记不清自己为何在这里,于是搜索了房间,只在抽屉里发现一本圣经。
当他低下头时,发现自己左手虎口有“记住Sammy”的纹身,于是想起了Sammy,一个也患有短期失忆的人。
他们都用纸条来帮助生活,只不过他井井有条,而Sammy的纸条到处乱放。
寻找之后,他在自己左大腿前侧发现一张写着“剃”的纸条,这是“上一个他”留下的,他现在应该去做的事情,即剃掉大腿前侧的毛发,纹上有犯人线索的纹身。
在准备剃毛发的过程中,Lenny的心想:“做事情要井井有条,防范别人故意混淆自己。
他觉得世界上总有那种人。
(实际上这是惯性记忆的表现)并且,把重要信息纹在身上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可以永久备忘”突然,电话铃声响起,犹豫之下Lenny选择了接听。
来电话的人正是Teddy。
由于短期失忆,Lenny不记得和Teddy交谈过,所以Teddy直接提起Sammy,因为Lenny每见一个人,都会把Sammy的故事讲给他听。
所以,每一个知道Sammy故事的人,都是Lenny曾见过的人,此为本片重要法则之二。
Lenny像往常一样,开始讲述他心中的Sammy的故事:“Sammy也患有短期失忆,不过他乱放备忘录,因为他没有推动力帮助自己记忆。
”同时Lenny走到镜子前,看着自己胸口的纹身:John G奸杀了我的妻子说到:“我有”。
Lenny在电话中介绍自己以前的工作,识人的技巧。
他说自己现在靠自己的专长去识别,眼前的人是不是相识(这也是惯性记忆的表现)。
他第一个观察的人就是Sammy。
在他心目中,Sammy在一场交通事故后患上了短期失忆症,丧失了工作能力并伴有昂贵的医药费。
因此Sammy的妻子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Lenny在调查之后,发现Sammy虽然没有新的记忆,但却可以完成事故前学会的,复杂的工作,比如为自己的妻子注射胰岛素。
每次去见Sammy时,Lenny都觉得Sammy的眼中仿佛有些记得他。
所以Lenny怀疑他演戏,并安排了惯性法测试。
测试要求Sammy从六个形状各异的模型中挑选三个,其中有几个是通电的,而且通电的总是那几个模型。
测试的目的是看Sammy能否无需记忆而依靠本能避开触电的模型。
测试最终证实Sammy的病不是生理上的,而是心理上的。
保险不陪心理,Lenny也因此升职。
但是同样是短期失忆,惯性法对Lenny是有效的。
Lenny可以依靠本能生活。
可Lenny并不认为Sammy是假装的。
Sammy的妻子不仅要负担医药费,而且认为Sammy是可以治愈的,并为此想尽了所有方法。
说着,Lenny从纸袋中掏出了纹身用的工具。
Lenny认为,Sammy的妻子不明白记忆是强逼不来的,只会弄巧成拙。
而此时,Teddy仿佛听够了听过无数遍的故事,说自己有事先挂断了电话。
Lenny此时则准备专心纹身。
Lenny准备纹的是:线索五:和毒品相关。
正准备动手时,电话又响了。
毫无疑问是Teddy。
Teddy向Lenny叙述了John G的资料,这和Lenny掌握的完全相符。
查阅报告时,Lenny发现报告缺失了几页,而且有重要线索被划掉了,并且他还认为警方不通缉JohnG的原因是没必要,所以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
在Teddy的循循善诱下,Teddy把线索五从接近毒品改为了毒贩。
这样,JohnG的轮廓仿佛更清晰了。
Lenny并不怪警方不理会他,毕竟这种病不容易理解。
Sammy的妻子怎样都不能让Sammy恢复记忆,所以她来办公室见Sammy。
她只想知道Lenny的真实想法,而出于同情,Lenny告诉她,Sammy有记忆能力。
Lenny认为她只想要一个安心的答案,说着右手小臂上纹过身,还用纱布包裹的地方开始发痒。
交谈中,Lenny撕开了纱布。
上面纹着:绝对不要接听电话。
惊讶不已的Lenny忙问:“你是谁?
”Teddy却挂断了。
思索一会儿后,电话铃又响了起来。
Lenny十分紧张,选择了挂断,并对前台说自己不要接听任何电话。
来敲门的前台工作人员波特告诉Lenny,有一个自称是警察的人要跟他通话。
吸取经验的Lenny要求面对面谈,并关上了门。
电话铃又响了。
却被前台挂断。
接着,门下缝隙处塞进来一个信封。
上面写着“接电话”。
Lenny疑惑的打开信封,发现里面是一张照片,照片中自己正开心地指着自己的左胸口,手上还沾染着血迹。
这时,电话铃又响了。
Lenny接了电话,并且抱怨谁也不相信自己的现状。
接着,他讲述了Sammy和他妻子后来的故事。
Sammy的妻子回家后,为Sammy做了最后的测试。
她认为sammy还爱她,所以一直要求Sammy为自己注射胰岛素,来揭穿Sammy。
但是Sammy是真的有短期失忆,所以在注射了过量的胰岛素之后,她去世了。
Sammy从此住在疗养院,连妻子去世也不知道。
他眼中的认识你,是为了博取赞许而假装出来的。
(至此,Lenny心中的Sammy的故事结束)在通话中得知,Jimmy Grants在女友Natalie的酒吧贩毒。
他会来到交易地点,而teddy要求Lenny去制服他,因为Jimmy就是John G。
说话间,Teddy要求Lenny出门,因为他已经到了旅馆门口。
Lenny穿上自己破旧的衣服,去见了Teddy,并称呼他为Gammell警官。
接着,Lenny要求给Teddy照一张相。
为了不让车牌号被记录,Teddy要求在车门处照,并表示自己照的不错,看起来很瘦。
(因为之前他就被照过相)然后,Teddy要求照片上的名字写Teddy,因为他在卧底。
(其实是因为他的名字就是JohnG)接着,他将Jimmy要去的地址给了Lenny,并要求Lenny好好修理Jimmy。
Lenny开着皮卡到了地址上的破旧的小屋。
等待一会儿之后,Jimmy带些二十万开着自己的捷豹前来交易。
交流中,Lenny发现Jimmy认识自己,并在接下来的扭打中掐死了Jimmy。
在为Jimmy拍照之后是(此时画面由黑白转为彩色),Lenny换上他的衣服,并将他搬下地下室,谁知Jimmy临死前说了Sammy的名字,让Lenny意识到,Jimmy真的认识他(参考法则二)。
这时,Teddy驾车赶来了。
聪明的Lenny假装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要求Teddy帮忙,而狡猾的Teddy立刻表示自己不认识Lenny和Jimmy,这让Lenny意识到,Teddy不值得信任。
由此,他袭击了Teddy,并要求Teddy说出真相。
Teddy此时仍然说Jimmy就是JohnG,到Lenny揭穿了他。
Teddy终于开始坦白,他利用Lenny杀掉Jimmy来吞掉赃款。
并且,Lenny的妻子在事后还活着,她并不相信Lenny有病,于是想用胰岛素来唤醒Lenny,最终因Lenny而死。
而Summy根本没有妻子,Sammy和他妻子的故事其实就是Lenny和他妻子的故事。
这一切都是Lenny利用惯性法让自己相信是这样的,这样他才有活下去,去复仇的理由。
得知了一切的Lenny决心了结这一切,但是一定要让利用他的Teddy付出代价。
Lenny拿走了Teddy的车钥匙并扔在草丛中。
趁Teddy寻找的时候,Lenny坐在皮卡里,卸下枪里的子弹,在Teddy照片后写上“不要受他的骗”。
烧掉Jimmy和自己的照片后,Lenny将Teddy的车牌号作为线索六,因为即使失去记忆,这些信息也会告诉他怎么做。
(过去的事情到这里告一段落,接下来就是对付Teddy,了结这一切)一个急刹车,停在一家纹身店前。
忘掉了一切的Lenny想起要把线索六纹在身上。
这时Teddy闯进来,提出要帮他离开这里,并想将他的车开走(第一次)。
听了Teddy一堆屁话之后,照片之后的话提醒了Lenny,所以他没管Teddy,从窗子爬出去开车离开了。
路上,他在自己身上的Jimmy的衣服口袋里发现一张一次性杯垫,上面写着“下班后去菲迪斯酒吧找Natalie”。
到酒吧后门,Natalie敲了他的车窗子,却发现开车的不是Jimmy。
Lenny进入酒吧,和Natalie交谈。
Natalie并不信任他的话,于是用有痰的啤酒来试探Lenny。
Lenny不幸中招,不过换来了Natalie的信任,于是她将Lenny带回到她家里。
(???
)在Natalie家(当然,Lenny讲述了Sammy和他妻子的故事),交谈了复仇计划之后,Natalie决定让他在这里住几天,随后便出门了。
临走时,Lenny为她也一张照片。
Natalie匆忙回来后,两人因为Dodd的事起了争执。
受不了Natalie的污言秽语,Lenny修理了Natalie。
Natalie随后出门在车中坐了一会儿,因为她知道一会儿后Lenny就什么也不记得了。
这时,Lenny在家中疯狂的寻找笔,但笔早就被Natalie藏了起来。
这时,Natalie进门了。
Lenny果然不记得发生了什么。
Natalie欺骗他伤是Dodd打的,要求他帮她报仇。
Lenny答应了。
在上车后,他突然发现身边坐着Teddy。
老样子,Teddy自证身份后(法则二)要求Lenny不要相信Natalie,提出让他去特价旅馆住,然后离开这(第二次)。
听了Teddy一堆屁话之后,照片之后的话提醒了Tenny,所以他没管Teddy,但因为字条的原因,还是去了特价旅馆。
在旅馆收拾好房间后,为了重现妻子被强奸那天的情形,Lenny叫了一个妓女,并让她按要求随意摆放遗物等等。
于是睡着后,他被关门声惊醒。
醒来后看到妓女的Lenny什么也想不起来。
让妓女离开后,他拿着妻子的遗物上路了。
Lenny开车到一出建筑工地,焚烧了妻子的遗物,仿佛妻子的笑靥还在眼前。
待到天亮后,Lenny又启程了。
在路上的Lenny被Dodd截停。
Dodd认为Lenny私吞了Jimmy的钱,所以准备杀掉Lenny,夺回二十万,还开枪打碎了捷豹的左前玻璃。
一番追逐后,Lenny逃上捷豹夺路而逃,并在口袋里找到了Natalie给他的Dodd的地址。
潜入Dodd家之后,Lenny选了一瓶红酒作为武器,在浴室等着Dodd回来。
再一次失忆的Lenny制服了Dodd,并拍了一张照片。
但他却不知为何收拾Dodd。
于是他叫Teddy来帮忙,准备放了Dodd,然后去找Natalie。
再一次失忆的Lenny和Teddy一起放走了Dodd,同时拿走了Dodd的枪。
同时,Teddy问Lenny要车钥匙(第三次)并在回来路上提出交换(第四次),但又没有成功。
接着,Lenny驱车前往Natalie家,询问她Dodd的事。
Natalie很开心同时也感Lenny。
虽然她不能告诉他真相,但她可以当一个认真温暖的听众。
Lenny感受到了她的诚意,在她的照片背后写到“她也失去了重要的人,她会同情你,帮你”,然后美美睡了一觉。
睡醒之后,Lenny再一次失忆,甚至穿错了衬衣。
Natalie提出要帮助他找车牌号的主人,他与Natalie约好了下次碰面的时间,并接受了她的吻。
Lenny驱车上路,而Teddy再一次出现了。
Teddy提出请Lenny吃午饭。
吃饭过程中,Teddy说了一堆不过没提车钥匙(哈哈)。
回到旅馆后,没带钥匙的Lenny发现旅馆多租给他一间房。
发现要和Natalie见面的时间,Lenny去了咖啡馆,虽然他已经不认识Natalie了。
和Natalie交谈过后,Lenny得知车牌号正是Teddy的。
去洗手间洗手是,Lenny又看到了左手虎口处的“记着Sammy”。
回到旅馆后,Lenny核对了身上纹身的线索,一切都指向Teddy。
于是他准备杀掉Teddy。
他把Dodd的枪上好了子弹。
和前台波特交谈后,Teddy前来送死。
再一次,Teddy想要交换车(第五次),到lenny有自己捷豹的照片。
然后,Teddy提出要修车玻璃(第六次),Lenny不为所动。
他们一起去向了Jimmy死去的破房子。
在皮卡上,Lenny发现了自己褪下的子弹,并提出进去看看。
查看照片之后,Lenny制服了Teddy,在Teddy说了一堆屁话,试图反抗时,杀掉了Teddy。
影片回到最开始,Lenny拿着Teddy死去的照片摇晃着。
It's all done.完结啦!
感谢您看到这里。
接下来分析几个大家都在讨论的问题。
1.惯性法是否真的对患短期失忆的人有效?
戳这里:https://www.zhihu.com/question/19759851/answer/331189672.Teddy那句“把我拍瘦了”是否有暗示?
答案是有,因为Lenny以前就给他拍过照片。
与Lenny经常相处的人一定会有照片,由上文可知Teddy和Lenny认识至少一年以上,不可能没有照片。
所以,是Teddy拿走了自己的照片,以便重新安排自己的计划。
3.资料上的缺失Lenny自己造成的吗?
我认为是Teddy做的。
虽然两者都有理由这么做,Lenny为了找一个活下去的理由,Teddy为了自己的利益。
但是从Teddy在Lenny大仇得报后拿走复仇成功的照片,说明是他先下手让Lenny陷入死循环。
所以我倾向Teddy。
还有问题大家可以提出。
但是生存还是毁灭的问题就尽量避免吧。
彩蛋:1.人尽皆知,回忆当中疗养院的Sammy在最后一个镜头变成了Lenny。
2.Sammy在给妻子打针是从来不说话,只在腿部打时说了一句“不会痛的”。
原因是Lenny再给妻子腿部打针时,妻子痛呼一声“Och”。
3.片中所有的男性名字中都有重复字母。
Lenny,Teddy,Sammy,Jimmy,Dodd。
可惜英文水平不够,无法看出隐藏了什么字谜。
请能解答的朋友给出答案。
至于电影更深层次的东西,我个人是不想讨论的,因为这样的问题太过沉重。
存在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会让我时而感觉只手遮天,时而感觉蜉蝣撼树。
对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答案,闭上眼世界到底还存在吗?
我倒是更关心师姐的存在~喜欢点个赞呗
就是一个纯粹炫技和故弄玄虚的拍摄技巧实验,抛去那些故意切成碎片的情节与故意错乱穿插的时间线,把故事正叙出来,是一个内核超级简单十分钟就能说完且毫无乐趣的普通剧本。这种内容平庸故弄玄虚让观众看不懂就给高分的方式,反而暴露了诺兰只擅长拍摄技巧不擅长内容剧情以及人物刻画的弱点。就像一个平凡的喜羊羊动画海报故意剪成碎片拼图,让观众感觉这个拼图好难剪刀手好厉害,却忽略了拼完拼图之后只是一张喜羊羊。这次的信条犯了同样的毛病,简单的事情复杂化,故弄玄虚纯粹炫技。再次忽略了人物营造行为动机和剧情内核等。不过记忆碎片的演员演技比信条好,多给一星。
没别人说的好,倒叙的叙事手法比较出彩,但是看破了之后会发现故事其实很简单的,内涵不足
不错,一开始我还以为家里的DVD坏了,怎么倒着放的
谜底揭示了虽然能看懂了,但是要理清逻辑太费劲了,导演拍它出来相当不容易。
看來復仇是最能驅使人前進的動力,既或是根本連仇人是誰都不能記得,仇恨的火焰仍然能在胸中瘋狂的燃燒。我在想Mulholland Dr.是不是對Memento有所借鑒
尼玛完全是装13的片嘛,一个很简单的故事非要打碎了再倒叙。这样才够把主旨表达得更深刻吗?答案是NO啊。浪费了2个小时的时间啊。磨叽死了。
用记忆来确定自己的身份,让自己相信世界仍然存在。剪辑手法太诡异了,看的我也失忆了。浑身发抖
克里斯托弗·诺兰最形式主义的作品。片如其名,当时看完脑子完全呈碎片状了。影片高度风格化的剪辑和叙事结构既是最大优点,也是不足之处。
用倒叙手法将简单的故事复杂化,依次递退,层层还原,顺看逆看值得重温几遍。看得辛苦但是很益智。吉米给妻子注射致死那段的暗示处理得极好,交代了主人公妻子的真正死因,聪明的导演不刻意交代,既是保持独立性,又是尊重观众的智商。
倒叙的方式很常见,但诺兰这样,一小节一小节倒叙拼凑出整个故事,看得真是费脑子,电影逻辑果然可以很复杂。看到最后你也不知道记忆是否可信,那些为了帮助记忆的影响图片是不是真的记录了事实,还是有意的篡改。究竟什么才是真实的,谁又知道。
神级的镜头剪切和组合,从错综复杂的剪切片段去组建整个故事架构,而到最后一直都令人不得不去思索镜头逻辑。不仅如此,人性思考之深度也体现出来了。全世界最出彩的剪切故事。而据说成本只有500W美金。诺兰真神人也!8.6
用一轮一轮回放、每一轮加多一点提示的形式完成叙述,其实是在向观众大声说,“对,我就是在吊你们的胃口”。相当于柯南,不给线索的trick都是缺乏诚意的卖弄而已。
快2013年我才看这部电影.就算是导演故弄玄虚好了,也弄得太牛逼了吧。谁能想到那么有创意的剧本呢.黑白是正序彩色是倒序,最后结合在一起了。虽然第一次看的时候看不懂,但是看了百度的剧情介绍懂了之后还是向诺兰给跪了
噱头而已,什么玩意阿,这怎么不被叫做狗血呢?靠打乱正常的叙述结构来讲一个本来很简单的烂故事,只不过是导演脑子短路的一个小&#34;创新&#34;(我真不舍得用褒义词,其实我认为只是脑袋灵光一闪怪想法付诸了行动),不明白怎么会这么火.
剧情无聊,而且整部影片基调沉闷,非常乱,是部非常考验人的耐心的片子。
很棒,这部片子能展示电影与书的不同。书,你可以翻来翻去的看,前一页没看到的那三个字,你可以再翻过去读一次,然后你会豁然开朗,原来故事是这样的。而电影不可以,错过了就永远错过了,错过的后果是你成了一个傻子,然后要为你的不专注付出代价。用这部片子其中的那几秒,测试你是不是个傻子吧。
那个不到半秒的画面。。。另外请问一下楼上那个“短”评是怎么做到的!!?
诺兰把一个简单流畅完整的故事摔了个粉碎变成了一场头脑风暴后呈现给了观众,虽然加斯帕.诺在之前的《不可撤消》中已经用过了此种手法,但显然不如诺兰会玩儿.
诺兰我思考你吗逼
挺简单点事弄的这么膈应人 我对在结构上装13的电影果然不感冒其实就是一个123的故事 把1到2的正序(也可以说想象的部分是正序) 穿插在3到2的倒序(真实的部分)里 然后在2处结束~ 看的我这个反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