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我出生在广西省崇左市,中国和越南交界的一个小镇。
小时候,母亲告诉我,我出生在崇左原因是因为父亲在那里当兵。
再长大一点点的时候,父亲有次喝醉了告诉我,他和越南人打过仗。
他的战友炸死在他的身旁。
那时,他只有16岁,为了当兵,他谎报了年龄。
从青春期开始,我已经有很多年没有和他说过话。
在我的眼中,他是一个糟糕的父亲。
脾气暴躁、易怒、酗酒。
我甚至觉得,如果我和他的战友有一方要死,他会选是我。
我时常觉得我母亲有严重的被害妄想症。
她害怕我离开家乡去往北京,害怕我做出任何出格的事情,她甚至觉得我想有所作为是可怕的。
我母亲一直有个极端的愿望,是我能回到家乡一直待在她的身边,哪怕什么事情都不做。
在我稍大一些后,我大概明白,她的恐惧来源于山头那一座无碑的坟。
那个坟,不能立碑。
我小时候,母亲叫我给这个无碑的坟下跪磕头。
我问他是谁?
母亲说你不要问。
我不从,如果不知道是谁,那我下什么跪磕什么头?!
母亲劈头盖脸地就是一耳光。
我恨透了坟墓里那个无名人!
后来,我才终于知道,那里躺着的是我的“亲外公”(我从小有个“后外公”)。
母亲说亲外公是被“文革”打倒的,终日劳动,积劳成疾,最后病死了。
母亲还说,亲外公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是远近闻名的才子,过年来家里求对联的队伍一直能排到马路对面去。
母亲却没告诉我,亲外公被“斗”死的那年,她只有十六岁。
这些支离破碎的故事大多只是茶余饭后的闲聊,它们从来都无法构成我对我父母的理解。
我理解的父亲,是一个暴躁易怒,蛮不讲理的退伍军人。
我理解的母亲,是一个鼠目寸光,胆小怪异的落后妈妈。
我真的怀疑,他们是否有过像我一样的青春?
他们是不是生下来就这般的惹人讨厌,固执又老土?
后来,我稍稍理解了他们,但却无法和解。
从青春期开始,我逐渐筑起了一座高高的,透明的墙。
我们彼此能看见,却不能拥抱。
我一直以为,我将以这样的方式和他们度过终生。
直到《芳华》。
猝不及防地,那些支离破碎的故事,恍然之间连成了一个整体。
我亲身站在了那个时代,看到我母亲在泳池里绽放光芒的胴体,看到我父亲谎报年龄上战场的恐惧,也看到了我母亲得知自己爸爸去世后的幻灭,和我父亲退伍归来后的绝望。
我终于伸过手,透过那道高墙,摸到了我的父亲和母亲悲凉的双手。
感谢《芳华》,一个冷静而克制地讲述了一个快要被遗忘的时代的故事。
原来,他们也有过鲜活而明亮的肉体,有过炽热而浓烈的爱情,有过直纯而不凡的梦想。
当变化来临时,没有超级英雄,没有主角光环,没有逆天大反转的情节。
时代的车轮碾压而过,善良是微不足道的一滩泥土,被万人踩在脚下,也为万人留下希望。
我们,会是最后一代看懂这部电影的人吗?
前段时间看了电影《芳华》,出于评论者的习惯,又读了严歌苓原著。
比这两者更好看的是《芳华》引起的讨论。
少有一部电影(及背后的原著),能够让人群的观感严重分裂(上一部是《金陵十三钗》)。
从这个角度,《芳华》不见得是好电影,却是好文本,借此厘清历史、畅谈价值观只是其一。
其二,没有比这本书更适合用来解析严歌苓的了,因为这是她的“自传”。
《芳华》原著,本名《你触摸了我》,严歌苓写的是她熟悉的文工团生活。
她用萧穗子的第一人称视角来写作,从叙事上是“不利”,这种全知视角不得不加入大量对“不在场”的脑补。
但从作者本人的抒情达意上,却是“有利”,萧穗子只是一个假托,严歌苓有意地把自己的家庭背景(父亲是下放的文人)、成长事件(写情书被检举揭发差点自杀)、生涯转折(战地记者)、职业选择(成了小说家)都安在她头上,借此告诉读者,萧视角,即是作者视角。
这部小说可视为严歌苓对往昔岁月的一次回顾,也就最能见严歌苓本人的“态度”——没有哪位作家,忍心去丑化笔下自我的化身。
严歌苓让萧穗子说出的反思和感悟,即是她对那段往事的真态度。
她的真态度即是:这些曾经聚在一起的人们,果然还是要回到自己的阶层属性,这样很好。
而这种隐藏在故事里的冷眼,完全没有被冯小刚领会到。
冯小刚在近乎失控地意淫往昔美好的同时,仍然对人性的善恶存有一种本能的道德观,以至于电影里呈现的人物,和小说里描述的,走向了完全不同的面貌。
以至于评论《芳华》,无法独立来谈电影,是电影和小说的矛盾共同构建了这一文本的复杂。
冷笔之一:从何小曼到何小萍原著里,何小萍叫何小曼,身份没变,一个黑五类的女儿,母亲改嫁革命干部,她成了受尽欺辱的拖油瓶。
原著关于她家庭生活的篇幅并不短。
有一段描述,呼应了她在文工团里因海绵事件被羞辱的情节。
母亲把唯一的红毛衣给了继妹妹,何小曼怀着嫉愤,把毛衣偷走,连夜拆线、染色、晾晒,最后重新织成一件黑毛衣——并且,把原有的两个小绒球,塞在了胸衣里。
事情败露,她受到母亲的掌掴。
如果说对她少年时代的白描还看不出严歌苓的态度,那对她后来的文工团生活,严歌苓的下笔则不吝于鄙夷刻薄。
因为贫穷,因为品貌不佳,因为不良生活习惯,何小曼在文工团成了被公然歧视的人。
皮肤黑,一身馊味,一头粗糙纱发,“一个头长了三个林丁丁的头发…原始毛人”、“一块很小的元宵馅她会舔舔又包起来…等熄了灯接着舔”。
这些具象的描述带着浓重的嫌弃口吻,众人对她的蔑视仿佛也是完全合理的。
和电影将她塑造为清秀、清白、隐忍地躲在被窝里给生父写信的形象相比,原著里的小曼是一只地下老鼠,作者用俯瞰的眼光描述她的卑贱气息。
电影以浓墨重彩描写的两件事,一件,何小萍为了给生父看到自己进步,偷了军装去拍照,留下她一生中最美的影像。
另一件,众人为胸衣海绵的事审判何小萍,让她发出愤怒的尖叫。
前者是她人生中为数不多的闪光时刻,也拍出了她的青春秀美,但在原著中并没有这个细节(且和原著的暗黑基调很不协调)。
后者,则连事件的定性都改变了。
原著里,何小曼不但就是海绵胸衣的主人,还是惯犯(少年在家时就干过),众人对她的审判变成了红色时代斗私批修的正义行为,她那一声近乎歇斯底里的尖叫“我没撒谎”也成了对她人格的嘲讽——当然,即使海绵是她的,也不构成人品问题,但在叙事结构里,这种写法,即是把众人的欺凌又一次合理化。
而在电影里,冯小刚则把事件拍成了青春美少女的作恶,何小萍是清白的,“我没撒谎”是她在压抑中爆发的呐喊,有一种强烈的反抗意味(导演在访谈里证实了自己主观的厚道)。
这是两个人:被侮辱的何小曼有着令集体厌烦的卑微,被欺凌的何小萍却闪动着人性的光芒。
最直接体现严冯二人分歧的,是何小曼(萍)的流放事件。
在刘峰被下放到伐木连后,电影里的何小萍因为厌恶集体的冷酷,采用了自我放逐手段,拒绝跳独舞。
在装病被发现后,政委将计就计,把她哄上了舞台,在她差不多要重新燃起对集体的希望时,再一次彻底地抛弃了她。
——冯小刚拍这段戏未必是为了批判时代,但很明显,他试图将何小萍塑造成一群无意识作恶者中唯一高贵的人。
与之对应的是后来萧穗子探望战地的何小萍,后者绝然说出,“我永远也不会原谅她(林丁丁)”。
这几乎就是她对整个故事的表态了。
然而在原著里,何小曼拒绝独舞,是出于私心,被萧穗子居高临下地鄙夷了。
“台下掌声口号声战马嘶鸣声,何小曼刹那间成了骑兵独立团两千人的掌上明珠。
她站在出场位置上,感觉着命运的转折就是这么妙,这么迅疾,这么毫无预示。
她也玩味着当主角的感受:当主角真好,当掌上明珠真好。
……她后来向我承认,是的,人一辈子总得做一回掌上明珠吧,那感觉真好啊。
……她也承认我猜对了,她就在侧幕边运气、起范儿的瞬间,又被希望腐蚀了。
持续装病,是持续被希望腐蚀,人们是可以宠她的,夜里为她端茶端尿,白天为她端饭端水,看来她有希望跟所有人回到同一海拔。
”高贵没有了,光明被消解,何小曼依然是被主角看不起的小老鼠。
严歌苓吝惜于赋予这个角色明媚的色彩。
而在全知视角下的主观口述,则充满了对小人物的玩味感。
这和萧穗子对刘峰的揣摩并列——在整部小说里,被萧穗子以主观揣测来脑补其不良动机的,始终只有何刘两人。
玩味着小人物的不幸,揣摩着“其实他们也没多高尚”,是这部小说的主基调。
然而在电影里,在一部总体相当令人不适的电影里,何小萍却绽放了傲然的光华。
冷笔之二:刘峰,一段性骚扰的悬案比起黄轩,更适合演刘峰的可能是黄渤。
原著里,没有女人去爱刘峰的原因跟雷锋的高尚、超我的净素、性压抑这些,关系并不大。
尽管原著里有大量上述的分析,说服读者刘峰“不能爱”,同时又按耐不住地反复描述刘峰的“不可爱”:一个身高一米六二、带着乡土气息、从山东某县贫困剧团里翻跟头上来的凤凰男,在文工团这样以红二代为马首、阶级分明的集体中,他唯一的效能是充当万能服务员——电工、木匠、快递。
所有人都在享受他的服务,而荣誉则是虚假的,谁也没有上当,去向他“学雷锋”。
雷锋的重担和美名不过是毫无权势者的生存法则。
而他——居然想吃林丁丁这块天鹅肉。
林丁丁的惊吓来自于刘峰跨越阶层表达出的性欲,这戳破了不成文的规则,林的追求者,“一个追求者是宣传部的摄影干事,一个是门诊部的内科医生”。
而郝淑雯的男友和未来丈夫,则是某军工厂厂长的儿子。
她们看不上刘峰,和他是不是雷锋无关,而是他的阶层属性决定了他不在择偶视野内。
和刘峰相比,黄轩的白净、挺拔、秀美让人无法用俯瞰的眼光去理解角色,也削弱了原著里众女兵和刘峰的距离感。
黄轩有一张天然的恋爱脸,冯小刚对刘峰的赋形塑造带有主观美化,最直观的体现则是在整个故事的核心——触摸事件。
电影里,俊美的刘峰在邓丽君歌曲的浪漫鼓舞下,向心仪的林丁丁表白,并情不自禁地拥抱了她。
加上前期对林丁丁形象的刻意铺垫(对刘峰眉目传情,被删除的片段里还有两人拉手的情节),观者很难对黄轩的角色产生厌恶感。
这个拥抱毁了他的前途,决定了他一生的畸零。
导演让何小萍被骄傲地流放,说出“我永远不原谅她”,非常清楚地表达了导演本人对触摸事件的定性——因时代对人性的压迫而造成的悲剧。
这已是整部电影里为数不多的、对时代残酷性的否定(尽管,避重就轻)。
回到原著,整个事件的性质完全不同。
萧穗子听完林丁丁的哭诉后,脑补着当时的场景。
“注意到了吧,刘峰成功地把林丁丁诱进了这个相对封闭的二人空间。
…一旦进了这里,关上门,即便林丁丁呼救也未必有人听得见。
…一边抹,一边暗自惊叹到底是上海女子,这手感!
细嫩得呀,就像刚剥出壳的煮鸭蛋,蛋白还没完全煮结实。
…脸蛋就这样好了,其他部位还了得?
手从脸蛋来到她那带柔软胎毛的后脖颈。
…都是夏天的过错,衣服单薄,刘峰的手干脆从丁丁的衬衣下面开始进攻。
…我拉开灯,看见的就是这个刚被人强奸未遂的林丁丁。
”刘峰不再是被邓丽君歌声鼓舞的求爱者,而是带着赤裸性需求的进攻者。
萧穗子对这一场景的描述和揣摩,就像一个八卦强奸案细节的吃瓜群众,啧啧有味地感叹着,“摸了吧,爽不爽,皮肤好不好”,庸俗得不堪入目。
而这当事的两者却都是她的亲密战友。
在对《芳华》的评论里,我看到一些令我愕然的言论。
如两位社会学、人类学的女性学者淡豹、一音顷夏都从反性骚扰、反荡妇羞辱的角度批判《芳华》,作家侯虹斌也撰文认为刘峰的无辜是“主角光环笼罩”,而“(性骚扰)错误,可以是以善良、好人的形象出现的”。
我愕然的不是以上诸位的内在逻辑——我极其赞同反性骚扰、反荡妇羞辱的论述,尤其在女权主义有待发展的中国。
我愕然的是这一套外部逻辑——《芳华》是一部美化性骚扰的作品吗?
《芳华》的悲剧性论述是一种荡妇羞辱吗?
《芳华》的争议点是性骚扰是否应得到惩罚吗?
严歌苓最擅长营造的,是叙事陷阱。
“触摸”是整个故事的核心。
不论是电影里的强抱,还是在原著里写实了刘峰的猥亵,“是刘峰而不是林丁丁吐口了事件中最恶劣的细节:他的手触摸到了林丁丁裸露的脊梁。
经过是这样的:他的手开始是无辜的,为丁丁擦泪,渐渐入了邪,从她衬衫的背后插进去……”,坐实他的性侵行为,等于默认在故事结构里,他被流放具有一定合理性,跟她此书的批判主题(荒诞时代压抑人性、鼓动人们告密)产生了不协调,甚至是反方向的力。
这是严歌苓用笔的主观恶意。
要知道,那个年代的残酷,她并非没有体验,严歌苓曾因给男兵写情书受到处分,在政治高压下,她差点自杀(小说里这个情节发生在萧穗子身上)。
人性里对爱欲的渴望被政治压抑,成为原罪,那是一个巨大的时代问题。
刘峰即使不“触摸”林丁丁,只是表白,他同有可能坠入深渊。
更不要说在触摸发生的仅仅几年后,中国开始严打,当街拥抱甚至可能被枪毙。
在时代成为更大的恶时,设置一个可能会触碰性别议题的情节,引起的争论虽关乎正义,却跟时代的残忍毫无联系。
刘峰在“触摸”事件里究竟是不是加害者,影响了整个故事的批判逻辑。
从一个时代受害者的故事变成性侵犯受惩罚的故事,大大降低了时代的痛感,也让作者的忏悔批判显得轻薄。
有人提到另一部电影,王小帅的《青红》。
在那里面,男主角是实打实地犯下了强奸罪,没有人会觉得强奸有理,但却能从导演的叙事逻辑里,感受到痛苦。
个人的罪和时代的罪并无冲突,被包含在更大的悲剧里。
而《芳华》,则恰恰相反。
如果说冯小刚还试图刻画刘峰的善良美好,那严歌苓原著就是锋利无情地对小人物再次践踏,“看,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另一处对刘峰有主观恶意的评述,出现在战场上。
萧穗子想象着,刘峰在九死一生的关头,“刘峰露出得逞的微笑:这就是他要的,他的死将创造一个英雄故事,这故事会流传得很远,会被谱成曲,填上词,写成歌,流行到一个女歌手的歌本上,那个生有甜美歌喉的林丁丁最终不得不歌唱它,不自禁地在歌唱时想到他,想到他的死跟她是有关系的,有着细细一根纤毫的关系,但她脱离不了那关系。
夏夜,那一记触摸,就是他二十六岁一生的全部情史,你还叫‘救命’?
最终送命的是我”。
这里确实出现了被害者有罪论,荒诞的是,这段话语的存在,恰恰不是为了论述“性骚扰的被害者有罪”,而是“那个被你们认为高尚的时代的被害者,他就是这么猥琐”。
性侵者试图用死亡“惩罚”被性侵者,时代政治的严酷,战争的残忍,被消费、消解,也没有人须为悲剧感到忏悔。
这是严歌苓的多重叙事陷阱。
原著里的何小曼嘶喊着“我没撒谎”,刘峰怒斥审讯他的人“我没这么下流”,在电影里全部成立,在原著里,作者却于高空俯瞰着他们,讥笑着,“别逗了,你们就是在撒谎”。
冷笔之三:何小曼和林丁丁的殊途同归七十年代末的文工团,在远离政治风波的乌托邦里,作者主要刻画了四个女性人物,萧穗子,郝淑雯,林丁丁,何小曼。
郝淑雯是始终占据主导地位的红二代,“贵族阶层”,红色时代骄纵跋扈,改开年代成为富婆。
林丁丁是小资产阶级的上海小姐,除了美貌是硬通货,可以成为向上攀爬的资本外,一无所有。
何小曼也是上海人,来自更底层的家庭,父亲畏罪自杀。
萧穗子对这三者的观感,以及她对自身的定位,呈现的是严歌苓本人的阶级意识。
对郝淑雯,她是带一点嫉妒的仰视。
对林丁丁,是带一点不屑的平视加俯视。
对何小曼,是带一点轻蔑的俯视。
而她自己,属于一个跟政治特权无关的阶层:知识分子,因为文化技能,在随后到来的经济浪潮里,超越了丁丁小曼,而又不沾铜臭。
严歌苓写林丁丁的两次婚姻,一次嫁入红色豪门,被大家族鄙视,离婚;一次嫁给海外华人,以为一步登天,结果天天包春卷,离婚。
对这个人物的嘲弄意味跃然纸上。
但却不是在嘲弄她的世故势利,而是嘲笑她麻雀攀高枝的不自量力。
严歌苓对郝淑雯这样的特权人物,即使下笔并无美意,也绝不会那样作践她。
四人中郝淑雯和厂长儿子结婚后,成为寂寞的富婆。
萧穗子依然和她很亲近,也是从她这里,得到了另外几人的音讯。
即使郝淑雯亲口向她坦诚,当年正是自己教唆穗子的初恋检举揭发了她。
这段惨痛的青春往事被道出后,萧穗子的反应是——没有反应,默然接受,连和解的过程都没有。
比起电影里何小萍的“永不原谅”,萧穗子与郝淑雯的和解轻得毫无分量。
与之互文的是萧穗子重遇刘峰后,刘说出一段对下岗工人的看法,“一个国家这么大,跟一个大工厂似的,产品总得改换,机器也总得更新,咱们就算是些老机器老零件,老螺丝钉,给换下来了,扔了,不换不扔工厂就得关门。
不是好些工厂都关了门?
工人不都得下岗?
咱打完仗也就下岗了。
哪个国家都一样,当兵的嘛,仗打完了就都是换下来的废零件,旧螺丝钉。
不能说螺丝钉旧了,没用了,非不让扔,那会行?
不讲道理了不是?
”。
这段文字让人想起去年大热的一次演讲,贾行家说某个春晚看到小品“我不下岗谁下岗”,演播厅响起经久不息的残忍掌声。
创作者让一个被时代抛弃的角色说出这样温顺的话语,仿佛在给自己的良心涂脂抹粉,释然地叹息一句,“啊,他们真善良”,解构了一切时代之痛。
电影有一处拍得特别不好,强行安排萧、刘、郝三人巧遇。
郝淑雯仗义地为他代付一千元后,转头就和萧穗子讥讽起丁丁发福和刘峰的假肢,冷酷得有点突兀,而这一段在书里并不发生在同一场景。
且讽刺的是,刘峰借走郝淑雯的钱后,消失了,“郝淑雯算了算,发现刘峰借她钱的时候,就打算要搬家和停机了”,和冯小刚试图温情脉脉地体恤老兵、给刘峰留一丝尊严相比,严对底层人的碾压更赤裸。
一直到刘峰死亡,这笔钱他都没还上。
“放下电话她解释,刘峰过去跟她借过一万块钱,用了十来年还上了九千”。
更奇怪的是严歌苓给小曼、丁丁这两人安排的结局。
何小曼:丧偶单身,给一个海外华人当保姆,伺候他养老送终后,被恩准免费住在他的房子里。
林丁丁:离异单身,给一个海外富商看房子,教华人的小孩唱歌。
到头来,她们都成了海外高华的服务员,看似生活无虞,实则彻底失去了在社会中改变自身阶级属性的能力。
想一想吧,为什么要这么写?
谁是海外华人?
海外华人是谁?
如果说安排这两人殊途同归,不足以体现严歌苓的势利,那何小曼和刘峰最后的归宿,则让整部小说(和电影)陷入了浓缩鸡汤式的虚无。
两人超脱了战友们的汲汲营营,实现无性的事实婚姻,过上了知足常乐的日子。
这种叙事逻辑延续了严歌苓一贯的小人物三段论:受尽苦难——精神升华——岁月静好。
一切结构性的冲突和压迫、阶层之间无法跨越的鸿沟,最后都以小人物自己的“想开”终结。
在严歌苓其他女性题材的小说里,这种对女性苦难的玩味是与男权结构挂钩的,而在《你触摸了我》里,则不仅是女性主义的问题,是严歌苓自身固若金汤的阶层观念的问题。
严歌苓并非出自权贵家庭,她的身份和萧穗子一样,父亲是作家。
知识分子的清高与美国上流社会东方贵妇的矜持,结合、消融、整合成一种新的东西,属于严歌苓独有的,胜利者的阶层歧视。
她写底层小人物每每有一种俯瞰感,写他们的苦难,写他们反抗但失败,最后赞美他们的安静、顺从与精神胜利。
字里行间啧啧连声,尽是冷笔与势利。
冯小刚的《芳华》不是严歌苓的《触摸》,对于这两者间的矛盾,有其两面性。
一方面,电影的视觉语言呈现的是对红色年代的意淫,是冯小刚毫不掩饰的赞美留恋,这与真实历史相比,很令人不适。
而严歌苓小说则冷静得多,并未痴情怀念文工团的乌托邦性质。
这给人一种错觉,好像冯小刚没有把严歌苓的批判性拍出来。
实则是严歌苓对批判话题冷感。
而另一方面,冯小刚似乎真诚地相信人与人之间的厚道美善,于是将两位主角拍得很美,很纯净,结局有一股“我把自己都感动了”的鸡汤味。
这和严歌苓小说本身的冷酷截然不同。
这两人对文工团的怀念基于不同的立场,在冯小刚,是“老子出息了可以重温旧梦”,在严歌苓,那段岁月却代表着卑微和耻辱,于是写作成为了一次自我疗愈,甚至是报复。
相同的是,他们俩谁也不想去批判那个时代,他们只想搭一个背景,然后各造各的梦。
我很讨厌阶级啊时代啊,这些宏大的命题框架,好像把这种标签一贴,就洞悉了事情的真相,没了讨论空间。
这不是全部真相,因为忽视了每一个人原有的样貌性格与故事。
刘峰的命运与他是谁的儿子关系不大,核心原因在于他给自己规划的人设出了大问题。
电影里的刘峰,穿梭在红二代和知识分子后代中间。
他是自卑的。
按说只要稍有悟性,通过学习来融入集体慢慢扩大视野了解世界,并不是一个门槛很高的事情,尤其当你身边还有很多水平和见识不凡的人。
没吃过猪肉还没看见过猪跑吗?
就算有些红二代很装逼很操蛋,但是还是有很多不错的红二代。
要知道搁在现在,别说红二代了,就算是有钱人家的小朋友都不跟你家小朋友过家家了。
刘峰面对这些战友的身份压力,给自己设计了一个道德完人的人设,他无条件的对所有人好,用自己的巧手,包揽了文工团从食堂到澡堂的所有杂活累活。
在其他人眼里,他是个活雷锋,是空气和水一样的存在,离不开他,但也看不见他。
道德完人的缺陷是只有崇拜者或对立面。
他对每个人都很好,但却融不进去任何一个小圈子。
很多男战友对他嫉妒嘲笑和愤恨。
而在心里默默喜欢他的何晓萍,会说:“他是最好的人,我配不上他”
另外,道德完人是不能有性生活的,面对欲望必须只能一定要克制。
面对蜘蛛精白鼠精杏树精的花式撩拨,唐僧必须强压欲火。
而喝酒吃肉打家劫舍,杀人都不眨眼的鲁智深,却万般不能接近女色,否则聆潮圆寂成佛的这个形象无论如何也接不住撑不起来。
所以被刘峰抱了一把的林丁丁面对郝淑雯的质问:“医生啊干事啊那些人都能抱你,为什么偏偏刘峰不能抱?
”,她会抹着眼泪说,被别人抱行,就是被活雷锋抱就不行。
其实不难理解,本来那些医生干事都是人人皆知的猥琐,被他们抱了就抱了,亲了就亲了。
因为,被他们丫抱了亲了甚至睡了都不是我浪,而是是他们丫太猥琐。
不是我小龙女喜欢被摸,而是尹志平太无耻。
一但被活雷锋抱了,自己就成了坐在唐僧怀里的女妖精。
所有人都不会认为唐僧不好,而是因为我太骚太浪,我的道德品质有问题。
所以林丁丁才会百般诬陷刘峰,洗白了自己,改变了刘峰的命运。
而那些平时只能仰视他光环的战友,到这个时候,则毫不客气的把他的人格踩在脚下
可以说,刘峰手巧并不心灵,甚至可以说是一个糊涂蛋。
糊涂在不能识人断认,明明知道自己在林丁丁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既不改变自己的策略变成强者,也不改变爱的流向,任荷尔蒙激发的盲目一见钟情控制自己。
还糊涂在,不能顺应潮流改变自己,通过学习提高眼界来改变自己。
他拒绝了读大学深造的机会,可以说打造人设放弃作出的最大牺牲,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放弃的是什么,放弃和得到之间他也没想明白。
红楼梦里秦可卿的弟弟秦钟临死前,和无常判官大费周折的求情,续了一口气,等宝玉来了说话,而宝玉来了,他说了什么呢?
“并无别话,以前你我见识自为高过世人,我今日才知自误了。
以后还该立志功名,以荣耀显达为是。
”看到了吗?
这句话看起来俗不俗,俗,为啥临死到想起功名利禄来了呢?
其实这是秦钟的一种反思,我们如此叛逆,如此这样那样的作,看起来我们多牛逼,而实际上,挺傻逼的,你人是什么人,不会因为喜欢世俗而变化,以功名未要,你看的是皮,我看的是瓤,功名加身,做出很好的事就是有情怀的人,做出很垃圾的事就是没情怀的人,这本不关功名这个皮的事,而是关于你自己该怎么样看待自己的事。
显然刘峰,没有这样的觉悟,思想幼稚犹如中二的孩童。
自己造了人设,崩的太满,绷得太紧,甚至想要用一心求死的牺牲,来成就和树立起在明月沟渠那个女孩心中的地位,心心念念还是自己这个小我。
而经历了更多生死的何晓萍,则超越了自己
相比较那个受尽屈辱,仍然在用一生倔强的寻找尊严的何晓萍,刘峰渺小而又不值一提。
刘峰扔掉了属于自己荣誉的那些证书,但却从来没从心里放下它们。
文工团就像红楼梦里的大观园,似乎没有一条故事的主线,但是却塑造了一群完全不同个性的人。
我不认为其中的哪一个人有什么好坏,包括辜负了刘峰的林丁丁和郝淑雯。
但芳华终会逝去,时间会给每个人一个人生答案。
细水如流的时光,每隔一段时间就会选出一些幸运儿,把他们推上浪尖,也会抛弃一些失意者,把他们丢在海底。
有些人活成了悲剧,有些人活成了英雄,更多的人活成了俗不可耐和默默无闻,说不好谁更幸运。
2017年就要过去了,用这样一部电影与一段芳华告别,心里装满了无可名状的感叹和失落。
一个人独舞那段,我一个男嘉宾几近湿眶,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节奏,每一片灯光,每一个音符,将何小萍埋藏多年的梦想彻彻底底的展露,从小缺少父爱、被人欺负的她在文工团依然待遇不曾改变,梦想藏心,人人不识我的那种倔傲在独舞时体现的淋漓尽致!
(难道真要140字以上吗),那一段影院里我听到周围有人唏嘘、看到有人拿掉眼镜在抹泪……
小萍还是护士的时候,敌人攻击了伤兵营地 屋檐被炸成碎屑 她用自己的身体护着那个16岁青年烧伤的身体,我哭了 明明自己的身体那么瘦弱 还想着保护别人 尽管自己受人轻视 遭人排挤 但却依然那么善良 不管别人如何 自己也要与人为善 为这份纯真和坚强 我佩服 这让我看到了一个榜样 她告诉我:不必去惧怕任何人的眼光 正视自己的内心 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电影《芳华》,看得我心里特别难受。
男主刘峰让我想到王尔德笔下的快乐王子。
童话里的快乐王子原本是一座华美的雕像。
他看到人世间的贫窘穷苦,就请燕子把自己剑柄上的红宝石、蓝宝石眼珠、身上贴着的每一片足金叶子……全部都送出去了。
但这并不是一个老套的“送人玫瑰、手有余香”的童话。
王尔德写的是一个让铁石心肠的成年人也会心碎的童话。
在故事的尾声里,燕子死了。
他是冻死的,也是累死的。
他为了完成王子的托付,替王子仅有的珍宝送给穷人,没有及时去温暖的南方过冬。
严寒中的飞行最终耗尽了燕子的体力。
在燕子死去那刻,王子的铅心裂成了两半。
再往后,王子的雕像被推倒,被放到炉里融化。
因为市长说:“他剑柄上的红宝石已经掉了,蓝宝石眼珠也不见了,他也不再是黄金的了……实际上,他比一个要饭的乞丐强不了多少!
还有在他的脚下躺着一只死鸟!
”但是王子那颗破裂的铅心始终融化不了,于是被扔到了垃圾堆里,死去的那只燕子也躺在那儿。
小时候,看到这里,我哭成泪人。
长大后的我忘记这个童话很久了。
看完《芳华》回家的路上却又突然想起。
原来已在影院止住的泪,又开始飙。
虽然王尔德最后用天使把王子的铅心和死去的燕子作为城市里最宝贵的两件东西带给上帝,来安慰读者。
但善良只有天使和上帝才懂珍惜吗?
落在人间,快乐王子就只有被嫌弃,被融毁的厄运吗?
“好人和好报的关系”、“善良和过分善良的边界”、“做一个善良的成功者是否可能,以及如何实现”这些问题萦绕了我一周。
标题已经剧透了我的观点。
而以下是我的思考和论证过程。
————下文有剧透————01《芳华》里的刘峰,他把自己的时间、精力源源不断地给出去,时刻准备着帮助身边每一个人。
这种无条件的好,非功利的好,稀有罕见到人们会觉得不真实。
原著里写肖穗子眼里的刘峰“好得缺乏人性”,“他的好让我变得心理阴暗,想看他犯点儿错,露点儿马脚什么的。
”刘峰出了触摸事件,某种意义上算是众望所归——大家都想看他从“活雷锋”的位置上摔下来。
他的深情被污蔑,他的善意被诋毁、他之前那样掏心掏肺付出过的战友、集体,把他看成流氓、坏人。
电影里没放,严歌苓在书里写了的是,战友们都参加了对刘峰的集体批判。
刘峰被一群以往被他帮过、爱过的人们痛骂,以最坏的恶意揣测。
在电影里,他被下放去了伐木连,上了前线,断了手。
后来的生活潦倒到连一千块赎车钱都拿不起。
又生了场大病,期间何小萍照顾他。
电影里,刘峰康复了,他和何小萍相伴,还出席过同学会。
而在原著小说里,刘峰的结局更惨淡,落魄的他在中年死于肠癌,就连追悼会也只是草草办了5分钟。
严歌苓在书中借郝淑雯之嘴点评过刘峰的一生:“好人,都没好报。
”
02可是,真的是好人没好报吗?
我记得之前草草翻过的沃顿商学院管理学教授Adam Grant写的《Give and take》一书中说,心理学调查显示在职场中,最失败和最成功的人,都是付出者(giver)。
获取者(taker)和互利者(matcher)更可能处于中间位置。
所谓付出者,就是在交往中,总是想“我能为你做什么”。
而获取者想的是“你能为我做什么。
”互利者想的则是“你对我如何,我便对你如何。
”同样是付出者,为什么有人处于顶端,有人出于底端呢?
如何做一个聪明、成功的好人呢?
怀着这样的疑问,我认真重读了《Give and take》(中文版叫《沃顿商学院最受欢迎的成功课》),还找了作者的同主题ted演讲来看。
现在让我尝试用Adam Grant的发现给你解答一下:付出者可以分为两种:完全无私的付出者, 和利他且自利的付出者。
前者只考虑他人,不考虑自己。
为了他人不惜耗尽自己。
后者在利他同时,也会考虑自己的福祉。
完全无私的付出者,容易滑落成底端的失败者。
利他且自利的付出者则容易成为最顶端的成功者。
因为他们相比获利者和互利者,会积累更好的名声和人际关系,同时也不像完全无私的付出者那样容易被利用、被过度付出耗尽。
心理学研究证实了这点:“在工作中,那些无私付出的人最后会感到超负荷和压力重重,同时体验到工作和家庭之间的冲突。
这甚至在婚姻中也适用:一项关于已婚夫妇的研究表明,那些没能在个人需求和伴侣的需求之间维持平衡的人,在之后的6个月中变得更加抑郁。
通过将别人的利益置于优先位置,忽视自己的利益,无私的付出者会让自己精疲力竭。
”这也是莎翁在《哈姆雷特》中叹息过的:“过度的善良反而会摧毁它的本身。
”好消息是,当无私付出者改用一种更加利他且自利的方式付出,对于自己和他人都表现出了极大的关注时,就不再需要付出损害健康的代价。
03那容易以悲剧告终的无私付出者要怎么才能变成有幸福生活的、利他且自利的付出者呢?
Adam Grant根据心理学研究给出了一些建议:1. 你要学会寻求外界帮助。
在《Give and take》中,Adam Grant指出无私的付出者的一大问题在于他们“不习惯于接受支持”。
他们下定决心要扮演帮助者的角色,因此他们不愿意麻烦别人。
这导致了他们更容易孤立无援、身心俱疲。
刘峰无疑就是这样一个无私的付出者。
只想着助人,不想着求助。
在《芳华》小说里,严歌苓写刘峰是“那种躲起来病,躲起来痛,最后也躲起来死的人。
健康的时候随你麻烦,没了健康他绝不麻烦你。
”而利他且自利的付出者在需要时,会向别人寻求帮助,这使得他们更不容易陷入“助人倦怠”。
他们也因此成为最长久的善良者。
而且求助其实也给了他人变成付出者,点燃互惠火花的机会。
所以心理学家们建议你,除了慷慨地帮助别人之外,你也要积极为自己的利益发声。
2. 选择那些你真正有兴趣和热情的助人方式,而非只是为了责任感和义务感去做事。
比如你对儿童教育感兴趣,你就不用勉强自己去敬老院服务,你完全可以选择去支教。
因为支教这件事本身就能让你得到乐趣。
心理学家研究也发现,“只有当付出行为是令人愉悦的、有意义的选择,而非出于责任和义务时,付出行为才能激发能你自身的活力。
”
3.识别出获取者,拒绝成为获取者的垫脚石。
这点至关重要。
和获取者交往中,如果付出者不改变互动方式,很容易会被无止境的索取,直至榨干。
付出者一旦发现对方是获取者,就应该改成针锋相对的策略。
你的善良是有牙齿的。
那怎么才能认清对方是获取者呢?
交往中被对方坑过一次,你自然会知道。
但有没有更早发现的方法呢?
“获取者的一大特点是‘向上谄媚,向下施压。
’”如果你想发现你一个人的性格,你可以观察他对比自己地位低的人态度如何。
电影里的林丁丁就是一个获取者。
她计算追求者能给她的好处,欺负新来的何小萍,渴望攀附豪门。
如果你发现你一个人只结交比他地位高的人,热衷炫耀,对保洁人员态度恶劣,他很有可能是一个获取者。
4.你如果不好意思为了争取自己本该获得的利益,你可以想象,你是为自己的朋友/家人/团体 等你在意的对象在争取。
这点在女性身上尤其管用。
相比男性,姑娘们总是在提薪资要求时,过于保守。
但是当心理学家,让女性假想自己是在为好朋友要求一份合理薪资时,女性求职者提出的薪资要求一下子上升到了和男性求职者一样的高度。
04“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口号,我们听了很多年。
但实际上,是反人性的。
毫不利己会让一个人没有足够的动机和能量去发展自我,一个自我都不茁壮的人,如何有更多能量去助人呢?
在积极心理学家赵昱鲲所写的《为了自己,帮助他人》中,我还读到另一个让付出者能更心安理得关心自己利益的研究。
心理学家们分析了“加拿大关爱奖”(加拿大政府为表彰那些在服务他人上表现突出的普通人而设立的奖项)的得主们,发现他们不仅利人动机比一般人强,利己动机也比一般人强。
而且和普通人一样,他们的利己动机也比利人动机高很多。
赵昱鲲点评说,“这些最杰出的助人者,在乐于助人的同时,也在不懈地追求自己本身的目标。
他们能把利人与利己很好地结合起来。
这使得他们能够充满热情地帮助别人。
而一个毫不利己的人,是很难长期坚持利人下去的。
”
如果刘峰对自己的利益在乎一点,不把去军校进修的机会让给他人,他的人生或许会完全不同。
他或许有机会成为一个好干部,好丈夫……给更多人的生活带去幸福。
不过,我后来在读原著时,发现,在书中,严歌苓并没有给刘峰安排这样一个因为做好事,而获得进修机会的情节。
相比冯导,严歌苓,还是更现实吧。
她知道,在那样的环境中,刘峰的好,是大家习以为常的,除了一点奖状和表彰,更实质的、像进修这样的好处是不会落到他头上的。
也因此,书中的刘峰,更让人心碎。
但如果现实中的我们,看完这样一个善良者的故事后,只叹息一声,做人不能太善良。
提醒自己以后在与人交往中,要少付出。
未免太可惜了。
于是我写下这篇文章,想告诉那些喜欢刘峰身上善良特质的人,善良没有问题,付出也没有问题。
只是在利他时,也别忘了关照自身。
当你成为一个利他也自利的付出者,你的善良会成为让你更容易获得成功。
这也是为什么我说,真正聪明的人都会去做好人。
因为他们知道,好人有好报,并不是一句骗人的话。
参考资料:1. Adam Grant,Give and take2.为了自己,帮助别人(一)明智利己,便是明智利他,作者:赵昱鲲http://blog.sina.com.cn/s/blog_6a84e6fc0102vfi4.html3.Oakley, B. A. (2013).Conceptsandimplicationsofaltruismbiasandpathologicalaltru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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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卡车的伤员运送下来的时候,小萍打开车厢,她吐了,但护士长去安慰她的时候,她说我不是嫌弃他们,一个被嫌弃了大半生的人,却从不曾嫌弃过任何一个人,这难道不是最大的善?
全身烧焦的石林峰,是车上那唯一活的人,他说,其实我十六岁,瞒报的十七岁当的兵,特别是最后的那句你一定很漂亮吧,十六岁的少年,是否经历过爱的滋润,就因为战争,最后离开了。
随后炸弹响,小萍毫不犹豫的跃到了他的身上,即使是个将死的人,她也要舍命保护,这不是善吗?
善的人真就是那大白菜,在室外冻着还好,拿到室内,就会很快烂掉,这社会不就是这个理吗?
可能很多人会觉得这部电影有关于时代,有关于冯小刚的个人情结。
但我觉得,剥离开时代关于人性的部分更加打动人……看完冯小刚的新电影《芳华》,和几个年级相仿的好友讨论:善良的人是否会被温柔对待?
我们的答案在第一时间几乎异口同声的给出——“并不会”。
2017年末吃了30年饭的我们,不敢说沧桑,却也经历了不少人,不少地儿,不少事儿。
迎来送往中,对世界的自恋渐渐消散,适应了幻灭感,学会在和世界的抗争中,不去无用地怨天尤人,而去改变最容易改变的自己,渐渐明白:被温柔对待是一种幸运的偶然,可能和你是否善良毫无关系;是否温柔对待别人是一种选择,可能和对方是否善良毫无关系。
领悟到这个,便是对青春的完成。
而《芳华》里演示的,正是少男少女们从破除信念,到幻灭到重建的“完成青春”的惨痛的过程,这个主题不新鲜,但他们的这个过程因为“时代的加成”而更加残酷。
剥离掉文化运动、1976、自卫反击、小平裁军,主人公们各有各的“美好信念”:何小萍相信“只要当上了兵离开了家,就能得到爱与尊重”,“只要努力认真,就能不被歧视”当她经历了一切,世界告诉她,并不会。
刘峰相信“只要自己学雷锋做好事当英雄,就能被自己的女神青睐”,“牺牲了一些东西就一定能有所回报”,当他经历了一切,世界告诉他,并不会。
林丁丁相信“活雷锋是无私地为集体奉献, 不求回报活雷锋是无私地为集体奉献,不求回报打心眼里为所有人好,就是崇高的神圣的人,不会有邪念和爱情”,当她经历了一切,世界告诉她,并不会。
小穗子相信“爱一个人为他付出,他也会一样爱你,用你希望的你喜欢他的方式生活下去”,“子弹是长眼睛的,善良的人是会有好报的”,“年轻激情与活动,和那个伟大的时代一样,能一直维持下去,凝聚的集体一辈子都不会散”当她经历了一切,世界告诉她,并不会。
……你按照“你以为的世界会变得更好”的方式来行动,但世界回敬你个头破血流。
破除这种自恋的过程很痛苦,如同黑客帝国中吞食了红色药丸一样,看到一个真实但丑陋无味的世界。
我第一次对自恋的破除,来自余华的《活着》。
在学校里,你只要天赋不太差,低头读书就能拿到个好成绩,此时的你会天然的以为“只要努力,世界一定会往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但这本书用非常写实的故事告诉你:不,你越努力,事情还是可能越来越糟的。
当你发现:已经糟成这样了,不可能再糟糕了吧;故事的走向却一而再再而三的告诉你:不,事情还可以再糟,更糟,超出你想像的糟……是的,你按照“你以为的世界会变得更好”的方式来行动,但世界依旧可能回敬你个头破血流。
所以,世界就是这么黑暗吗?
不,当然不是。
不然,大部分的人估计都要选择死亡了,可为什么人们都还努力的活着?
这个时候,可能还要破除最后一层自恋—— 你把世界想的“糟糕透顶”,本质也还是你自恋中的一厢情愿。
世界是否真的让人绝望到窒息?
并不会。
你可以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但也可以说,天道就天道,万物就是万物,世间万物的走向如同海上的飘萍,影响浮沉的因素不止于风雨雷电大鱼小船礁石暗流…… 如果能用这样混沌的“佛系思路”来解释问题,你会发现:是自恋限制了你的想象力。
当你觉得世界充满虚伪和狡诈,偶然地,还是会有那么些理想主义者能实现自己的梦想;当你觉得周围的人都体会不到你的善良甚至恩将仇报,偶然地,还是会有一些人经历过极深的痛苦的人能感受到你的善意;当你觉得人类都忙着趋炎附势踩着你往上攀登,偶然地,还是会有一些人能伸出手,力所能及的拉你一把;当你觉得经历过剧烈波澜的人都会内心阴暗,偶然的,“世界以痛吻我,我却报之以歌”的人仍然存在;如果有幸遇到了上面的这些美好,请放弃自恋,感知它们,珍惜它们。
青春就是这样一个,破除执念,道德幻灭,又重建信念而珍惜生命的过程。
当二十五年后,芳华已逝的刘峰和何小萍决定相互依偎,他们完成了他们的青春。
当四十五年后,芳华已逝的严歌苓完成这段尘封记忆的书写,她完成了整个文工团的青春。
当六十年后,出生在大院里的冯小刚拍摄完这部记录他熟悉生活的电影,他完成了一个时代的青春。
《芳华》像是一面镜子,从中你能亲眼目睹曾经的他们,把满载梦和爱的最好的年华,恣意投掷在时代的熔炉里,燃烧,摔打,破碎,最终随着时代一同寂落如烬,底色悲凉。
我相信在我不同的年龄,不同的经历再去观看它,感想一定不尽相同。
这一次,是意难平。
我近乎固执地觉得,时光亏欠了刘峰一句道歉,就像它同样没来的及对劳改场等了一辈子的小萍爸爸说一句,你解放了。
没来的及为16岁便赴死的小战士,递上一卷果丹皮。
那当然是一个最好的时代,它盛产了许多之后未能再复现的伟大。
它怀抱了无数人前赴后继的英勇,甘之如饴的牺牲,无私利他的良善。
但伟大的时代,也注定具有巨大的阴影,阴影里一个又一个,渺小微茫的人,是不会被它真正放在眼里的。
而刘峰就是其中最善良的那一拨。
也正是他太过善良,才让我对他的结局,尤为耿耿于怀。
如果时光倒回,对着那一年在雨中和小萍一前一后跑进文工团的刘峰,提前告知他最后的结局,我想他一定不会相信。
怎么可能会相信呢?
在他最春风得意马蹄疾的青春时代,在被人真诚赞颂“握了活雷锋的手,我这手不能洗了”的时光里,他怎么可能会相信,自己的老年,会被联防队以一千块钱刁难却丝毫无计可施。
自己的大半生善良勇敢,会换来一个后辈眼里颇有些落魄凄凉的晚景。
故事的最开始,他是所有人都爱的“活雷锋”。
在那个崇尚平凡英雄的年代,他的勤勉,善良,刻苦和热心被一再的传颂。
被群体性的推崇,褒奖。
人们把他写进奖状里,画在板报上,讲进讲座中,立成标杆,砌成榜样。
冠之以时代所标榜所倡导所推崇备至的“活雷锋”的名号。
他那时候不知道吧,活雷锋在彼时,就像丹麦童话里的石头王子一样,是只能有善而不能有灵的存在,是金光闪烁的价值符号。
而价值符号,是不能有自我的。
他们理所当然地接受他的善良。
猪跑掉了,表弄坏了,人手不够了,甚至他们蔑视而不愿搭档的女舞者,都应由他挺身而出,一一接手。
为什么?
因为他是活雷锋啊。
人人最心底里面,未必想成为他,却仍旧亲近他,称赞他,拥戴他。
这些荣光,却一夕间猝不及防倒转,成为他无尽的梦魇。
因为他是活雷锋啊。
所以他怎么能够堕落到在纯洁的革命同志之间产生感情呢?
这一句而今我们百思不得解的论断,却在那个时代语境下有一套严密且理所当然的逻辑。
所以哪怕丁丁其实拥有无数的追求者,可唯有刘峰表白时那情不自禁的一抱,让她觉得恶心至极,害怕至极。
恶心于这个活雷锋竟然“堕落”“腐蚀”至此,竟然也会有私心,害怕于自己竟然“腐蚀”了活雷锋。
于是活雷锋一夕之间倒掉,成为革命队伍里再也容不下的那粒砂。
他从推荐进修的名单上滑下去,从人们的记忆和念叨里退场,甚至在整个文工团里被集体避忌不及。
没有人再记得就是这个人,曾经不远万里跋山涉水帮他们捎来家里的信和一箱又一箱衣物粮食。
没有人再记得就是这个人,不久前还顶着车祸留下的腰伤,台前台后修补道具。
当然也没有人记得就是这个人,几天前还熬着夜,为即将新婚的班长,亲手赶制了新娘家点名要的皮沙发。
他似乎,忽然之间,连好人都算不上一个了。
在群体性的漠视,群体性的避忌,群体性的遗落面前,他无计可施,也无法反驳。
大时代里,至亲至疏,不过刹那。
甚至我觉得之后滇缅边境战场上五湖四海彼此不熟悉的队友之间的善意,都多过曾哺育滋养赞扬他多年的乌托邦一样存在着的文工团。
在那个随时可能赴死的战场上,每一个人都不得不把生命搁置在最艰苦的档位上,直面死境,步入绝地。
也正因为如此吧,他们比旁的人都更明晰的感受它的存在,感受在没有任何标签和头衔下,生命的存在本身,就是珍贵到让人想要落泪的一件事。
可即便明知生有多么艰难,在滇缅边境线枪林弹雨冲锋过后的战场上,他颓然呆坐,心里却默默期望着不如就死去,得以成为一个传说和永恒的故事,让他深爱的姑娘不得不唱起他,在唱起的时候,想到他。
我看着大荧幕里面的他,不自觉地揪心。
他终究还是善良的。
纵然人生陡然跌落,却始终没怨过他爱的姑娘和一整个文工团。
就像多年后对着那姑娘发福的照片,还是会漾起微笑一样。
从头至尾,他只是想回去,想被那个他珍爱的群体重新的接纳,哪怕是以,死亡的方式。
这场战争终究还是胜利了。
为此他付出了一只右臂,埋葬了几多同行人,得到了,一些被视为荣誉的伤痕,和一些刻在心底不足为外人道的创痛。
就像任何战争的胜败一样,真正落到历史上,不过一行注脚。
可对于亲历者而言,那是一排排烧焦僵直的尸体,一个个浸落入泥沼活活淹死的战士的脸庞,连同无数个日夜里,抱紧长枪与死亡负隅顽抗的悲凉心境和战场上非生即死的绝望感,那种绝望,将永远的,嵌进他的灵魂里。
与他曾经殷切期望的不同,他最终也还是活了下来,没有成为一段永恒的荣耀,一首他心爱的姑娘口中的赞歌。
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
他的人生从此收章,后半生里,再没有任何可以说的上来的世俗标榜的所谓成就。
不止是他,其实他她她们也都是这样。
时代变了,文工团不再有存在的价值,战争的胜利也不再是要反复咏叹的主旋律,新时代的语境里,是硕大鲜红的可口可乐,是一高再高的地皮和由此酝酿的资本暗流汹涌交错横斜。
新的时代里,消解掉了很多空洞的理想和崇高,却也毫无例外地,一并对那些真诚的善良和梦想始终保持怀疑。
他们仿佛前一刻还在芳华里,下一刻,他们却已经是被时代浪潮推涌拍打着上岸的旧浪花了。
他们从前信奉的,笃定的那些东西都变了,他们根深蒂固的价值观在后辈眼中刻板教条不可理解,他们全心全力曾经奉献出的那一些力气,挣得过的那一些褒扬,流过的血泪和呐喊,甚至挣扎着不肯妥协的执拗,都因着时光飞逝,成为后辈眼中模糊的,毫无逻辑的,不明所以的存在。
这个时代承平安稳,资本流动不息,每个人都忙着赚取还可以赚取的,抓住还能够握到的,这个时代人们不再那么推崇平凡和牺牲,也因着平稳而不觉得战争是多么残酷悲悯的事情。
这个时代的大部分人,都没有什么于国于民的宏愿,相比而言,他们更想做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或者当一个满怀小资情调活得体面富裕的人。
当然,这个时代当然也有很多焦躁不安,人们说唯有一夜暴富,才得以解忧。
你看,这个时代和他的时代多么不同。
因而其实我们都猜的到,刘峰的老年,或许注定会成为一个不再被需要,也再不被重视的,好人。
像是,很多我们身边的老者。
他们喋喋不休的过去,我们并不怎么感兴趣。
他们的情怀回忆执着着不肯翻过页的事情,在我们看来似乎不值一提。
我们和他们的人生出现了时光的断代,彼此似乎都无法跨越。
而更难跨越的,是时光本身。
是那些在历史中被人们有意无意地暗暗忘记,或因为太过艰涩悲凉被人们刻意遗落的时光,我们漫不经心地遗忘了他们,同时也否定了,那段时光里小心翼翼包藏着的,一代人最好的模样和最初的信念,以及他们为了那些信念,曾付出的明艳芳华。
他们的芳华投掷在时代的浪潮里,被浪潮推涌,也被浪潮拍打。
他们中的一些成为潮流中的主干,顺着流向争先恐后的向前。
当然也有另一些成为逆流的水花,被无声吞没消逝。
浪潮当然不会对水花感到抱歉,就像城墙不会为鸡蛋的殒身愧疚。
直到下一波大浪来临,他们和曾经让他们跌宕过,起伏过,笑过泪过委屈过也快乐过的时代,一起被恒久的消解。
但我不知道,那些人们啊,他们人生里刻骨的沉浮和遗憾,是否也能随着大时代猝不及防的更迭,而被轻而易举地消解掉。
他们,会不会也有意难平的时刻呢?
就像仿佛也说不上来到底这中间出了什么错,可是这个善良的,对生活其实没有多少要求的好人,似乎从来没有得到过他应得的那些,优待。
他的善良被否定,他的情感被禁止,他的牺牲因时代的更迭成为被轻飘飘一笔带过的往昔。
他的这一辈子,受了太多苦。
我知道他不后悔的。
就像他说过的,和那些永远躺在墓碑里面的战友比,他没法说自己过得不好。
可是我不知道如果让刘峰再重活一次,他还会不会让出进修的名额,会不会顶着受伤的腰托举起舞伴,会不会在子弹飞溅的战场上冒着被拖下去的风险全力救助泥泞里的战友……会不会,还想要在时光动荡善意寥落时,始终保有善良,成为一个好人。
如果不能问刘峰,那影院散场时,我想问问坐在黑暗里久久不能离去,鬓白如霜的老者。
或者,多年以后,问问你。
时代刹那更迭,你我芳华,是否面目全非?
ps:在刘峰的故事里,我没有写小萍和他的交集,因为小萍也是我太喜欢的一个角色,我还是有一点私心,想把她和刘峰的故事,写进她的那篇影评里面。
有人捕捉到了磅礴历史的荒诞和个体命运的凄清,如霸王别姬。
有人挖掘出了魔幻岁月的热情光芒及对芸芸信念的强烈辐射,如阳光灿烂的日子。
有人忙碌着将时代符号和商业元素拢在一起然后找醒目的位置贴情怀标签,这是某二草电影。
看陈凯歌常会感受到浓烈的士子气,半是提问半是反思:为什么会这样?
我们都有责任。
看姜文的则是帝王气:我知道我有责任,但是我顾不了那么多了得赶紧解决问题。
而看冯小刚的电影却是:时代的错,历史的错,领导的错,总之都是你们的错!
我是个无辜又可怜、纯洁又善良的小仙女受害者!
从集结号到芳华,一如既往。
沉迷控诉不能自拔,牢牢抱着喜欢找人背锅的俗世心态不动摇,充分表达了自己站在群众一边的坚定立场。
一代人鼓涨热情的纯真信念被低级肤浅的诠释出售,又一代人隔着沧桑斑驳的时空对不曾拥有也未必懂得的青春鼓掌叫好。
有人刻奇情怀有人消费历史有人赚了银子,高低贵贱一任摆弄成为背景,台上台下煽情感动各取所需,而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却在华丽的幕布后冷冷地消逝。
胡同层面的事物认知,必然是出不了好东西的。
姜文陈凯歌再失手也掉不下来,嘴炮再努力也爬不上去。
一把年纪了削尖脑袋频频出手想往思想艺术的史册里挤,但终归也只会吃吃国难体制的人血馒头,拿这些重大敏感题材消费一把忽悠点廉价的感慨和激动。
大时代的精神实质对其来说注定是一个无法理解的谜,一味把自己挂在时空里露怯又是何必?
难道是为了满足需要自我感动却又蜜汁审美的观众么?
总不会是被骨子里高尚的为人民服务情结左右的不能自己吧?
可以想象严歌苓原作是很好的,但是真白瞎了: 1 整部电影就是故意煽情,甚至做作,好几幕戏以为自己在看春晚小品 ; 2 第一部分近一小时,看不到青春和军队的光辉,只看到人性原来在每个年代,都是又丑陋又利己 3 战争部分只有突然和可怜没有感动 4 因之前人心太丑了导致整部戏无法释怀
前几十分钟镜头把我恶心坏了,无不透露着中年油腻猥琐大叔色迷迷的小眼神。中间也哭了,但还是挺恶心的,再怎样替一个畸形的年代镀金也不行,错的就是错的
所以冯导为什么不把重点放在刻画刘峰和何小萍这两个更厚重的角色身上?穗子戏份多到浪费
3.5 镜头里的文工团大院被镀上了一层回忆的金色,时间越靠近现在色调越冷。这也正是现在看芳华的感觉,我们感叹生活不易,社会丛林猛兽适者生存,人心冷漠处处残酷,会怀念当年人和人之间还有善意的时代。最大程度淡化文革背景后,讲了两个失败者的故事,不论在哪个年代他们都格格不入,只能投降
原著里郝淑雯、林丁丁早早认识到金钱和权势的魅力,做的都是当代人的选择。刘峰和何小曼是时代的老实人,结果结结实实被时代碾压,这正是故事的悲剧之处。电影把所有复杂的人性全部拍扁,拍了一个文工团版的致青春,断手和重逢轻飘飘得像打胎一样,尤其文工团那场合唱送战友,真正的庸俗不堪。
流水账,消费时代。开篇听到「上个世纪七十年代」这八个字我已经给它扣了八颗星。这个声音来自剧中人物,叙述时间是七十年代,企图用奥雷良诺上校式的口吻追忆,她到底是谁出现在哪个次元已经成了一个谜。希望冯导能尽快找出制造这个bug的人然后把这个人修改掉。
很有诚意和扎实的电影,在商业化和原著故事间较为平衡的改编,幸好还有冯裤子,在认真拍电影,认真讲故事,认真折射历史
为这片子生两天大气,真是不值啊。跟敦刻尔克一个毛病,严重的内部价值撕裂,冯小刚虽然很明白自己要干什么,但他想的跟严歌苓想的根本就是两码事。归根结底,他没有资格渲染美好,作为一个创作者和疯狂时代的见证人,他理应让人思考,而不是让人沉浸其中不能自拔。这么做只有一个后果,就是抹杀历史。
《芳华》的立场是刻意模糊的、含糊不清的。也许冯小刚是拼命为了过审,但这本身就是一种损毁和妥协了。价值观扭曲、审美扭曲、时代扭曲,《芳华》没有立场就毫无意义,即使开场十分钟里,女孩们洁白的身体和纤细的腰肢令全场屏住呼吸,但它仍然不具备任何美感,甚至连芳华二字都称不上。
最怀念的是特权阶层女儿们的脖颈和大腿。其他的深意如果没有影评和原著,电影自身并没有传达出来。极度厌烦用血肉模糊和突然的爆炸来刺激观众感官的做法。感觉导演没有能力把人物立起来或把故事讲的深刻,于是就滥用这种视觉刺激。那时觉得自己像一只草履虫,在盐水的刺激下收成一团。
73/100 call me sadism,“芳华”再次证明了我热衷于欣赏悲剧的爱情故事,尤其在动荡时代下破灭的那些泡沫情缘,这类悲剧故事让人百看不厌,可以让我忘记剧本里被旁白和台词一笔带过的重要情节所带来的缺失感,以及打太极一般的意识形态。
敏感题材更像噱头,包装着一个中老年气味的回忆录。如果彻底变成一个回忆青春的私人叙事也可以,又或者干脆变成对特殊时代的见证与反思,冯小刚哪边都舍不得放弃,变得互相冲淡。战争空留场面,不能追究,“十年”只做背景,也无法深入,最深入动情的是开头文工团内的那部分叙事,残忍被忽略,只剩明媚
贪多剧情,剪辑硬伤,角度太平。无反思无深度。音乐使用过多,衔接过渡全靠老歌,可实在不能喜欢这种主动努力感染你造成的不调和。情怀还是怀情严歌苓改编电影,仍然最喜欢《天浴》和《归来》。
衷心祝福冯导,宣传的时候接触到他好几次,这年头还关注这种题材的导演不多了。在有限的人生里多完成一些自己真的想做的事情吧。我真的很喜欢这样的电影,讲一个故事,感受一段人生。
冯小刚现在的意义是“我这么牛逼我这些题材都敢拍。”但其实好题材都被他砸到了手里。调教演员比不过张艺谋的《归来》,人物悲欢比不过《军中乐园》。莫名其妙给女二加了旁白和爱情线,最终导致没有一个人物讲清楚。以及,黄轩真的很丑。
勉强及格。摄影好,横幅有油画的意思,技术环节都不弱。内容上也用擅拉伸的青春肉体和不见越南人的战争场面,配上窥视女性世界的角度,维持了可看性。但讲剧情的话,有点蒙,把女主角设定为狐臭,那她受的欺负好像也顺理成章引不起代入了,活雷锋的心态也过于特殊。还是落在中年人对命运的轻轻慨叹上了
前半部分不错,青春的美好与敏感,那些年轻的肉体和容颜,特别好。到后面直接就是流水账了,女主小萍都不如旁白穗子形象丰满,就只记住那场月光下的舞蹈。
何小萍,可能就是那种全世界都与她为敌,但内心还抱有善意的人吧。《沂蒙颂》那段,悔意、恨意、爱意,在谢幕的那刻全部放下。
革命乌托邦美学最美的是乌托邦身体。假设这片子断裂的部分都是隐喻,那就可以解读出另外一层故事,可惜没有。一个导演的心性如何,他的作品会揭示一切。怀念他的现实主义题材喜剧作品,让我们觉得幸福。两星是放置在中国最重要导演行列体系里打的,标准更高(为避免当成冯黑特此解释)
这部电影可以看作是对毛时代的一则嘲讽,那些总渴望在那个找到人人平等的人该失望了,无论是毛时代,还是现时代,跨越不过去的都是阶级,那些被侮辱与被损害的在任何时代都一样,以往是被权贵的优越感,现在是被权威的资本,平民英雄并不存在,你也不可能通过奋斗改变自己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