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ck是天命之狗,因为它心中有原力。
当它还未经世事,懵懵懂懂的时候,原力就化身为黑狼为它指明前进的道路。
而本片的确担不起野性的呼唤这个名字,充其量也就是个正义的使者。
Buck路不拾遗完璧归赵、为了帮孤寡老人送信多停一站、在雪橇团队中斗倒恶势力,帮失独老人戒酒,最后惩恶扬善让坏人咎由自取。
妥妥的正面人物。
但野性这两个字,可不是这些。
那是披荆斩棘、是火中取栗、是涅槃重生,是舍我其谁。
而片中Buck的经历甚至都没有John更让人感觉悲惨。
Buck最终的归宿是狼群的头狼,而不是全家最喜爱的狗狗。
这个头衔不是靠善良正直、舍己为狼能得来的。
就因为救了一只狼,就万众臣服,美人归心了。
难道狼群是靠民主选举投票当首领的么。
而且Buck过于拟人,如果直接用动画或许狗设更容易接受。
但本片的主题,如果用动画又显得不够厚重。
这就有些骑虎难下。
或许受困于PG的分级,舍弃了一些原著的元素。
但如果没看过原著,又乐于接受一部温情的电影,本片还是可以一看的。
花絮:1.与原著不同的是,本片给了John Thornton一个过去的故事。
这么做是希望让John和Buck的经历有一些相似之处,以展现人类和狗一起客服悲剧后找到勇气。
2.Buck是一半圣伯纳犬血统和一半苏格兰牧羊犬血统。
它在原著中被描述为看起来像一头大狼,而不是他在电影中的混血外型。
此外,电影中的雪橇队也没有像书中所描述的那样都是哈士奇。
在电影中,只有Spitz是哈士奇,而且它是黑白的,而不是书中的全白。
3.本片全程使用CG制作狗,是为了让它具有更全面的情感表达方式,同时避免真狗在恶劣环境中受到惊吓或伤害。
4.本片是Chris Sanders导演的第一部真人电影。
我们曾经试图发掘自己的潜力然而在数次摔倒之后却选择干戈止息也许我们并不缺乏突破的勇气只是不懂得什么才是天人合一在这个精神文明严重匮乏的物欲横流的时代,我们不再创造属于自己的空间界域,而是流于形式的成为金钱的奴隶,将自我放逐在意识与物质的虚无之间,徘徊流离。
信仰于我们而言,是我们获得更多物质的阻碍,是我们成长路上最应该舍弃的东西。
事实果真如此嘛?巴克寄生于南方一户富裕的家庭,那时的它不愁吃喝,很自傲也不听话,这就为它后面被拐走埋下了伏笔。
这个阶段的它,我感觉很像未曾离开家的我们,傲慢无礼且目中无人,认为出了家之后,就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巴克被拐卖了之后,被运往了北方,在这个过程中,它见识了生命中的很多第一次,生命中的第一次毒打,生命中第一次的饿肚子,生命中的第一次反抗,生命中的第一场雪等等,在这里它与另一个主人相识,并成为他的雪橇队的一员,负责给严寒地区送邮件,一开始,它完全不知道如何去做,后来拉的次数多了,它慢慢的熟悉起来,中间它和其他犬与头犬虽然偶有冲突,但也没有撕破脸皮,都忍了下来。
这之间出现了一个小插曲,就是女主人因为冰面破裂,掉入了冰坑之中,这时,巴克奋不顾身的跳入其中并将她救了回来,这让它获得了女主人和主人的认同。
而这更加使得头犬感到地位不稳,认为总有一天它将会取代它的位置,所以在巴克放走兔子之时,挑起了战斗。
也是在这个时候,巴克看到了自己的成长坐标——狼。
狼的出现让他意识到,一味的妥协和避让,换来的只有无尽的伤害,既然如此,力量积蓄已经够久了,何不奋起反抗呢,于是它打败了头犬,成为了整个犬群的首领。
这个阶段的巴克,就像是刚出社会的我们,锋芒毕露,但是因为社会阅历不足,所以选择暂时的隐忍,等到力量足够强大的时候,就会选择自己来领导团队,而不是被别人所领导。
在这件事情不久之后,由于地区已经有了电报,不再需要它们来传递邮件了,所以它们就被主人卖掉了。
后来又来了三个人把它们买走,想让它们拉着去地图上的淘金区,可是这个时候的山路太难行走了,没过多久,巴克就晕倒在了路上,这个时候,一个之前认识的老人把它给救了,而它也因此和团队走散,和老人相依为命。
这个时候,它又看到了那一只狼。
这个老人想到了儿子说要去山的那边去看看的话,于是带着巴克一起去寻找儿子当初要去的那个地方。
这个地方是淘金者向往的淘金区,是真正的原始森林地带,在这个地方,巴克找到了自己的新同类——一群狼,它在它们身边看到了自己一直看到的狼的身影,它明白了,这里是它一直想要寻找的地方,可是让它离开老人,它办不到也割舍不了,所以它经常在两者之间来往。
直到前主人出现将老人打死,它愤怒的冲了上去,可是在这个前主人身上有以前打过它的棍子,它又有些恐惧,不过最后它还是克服了恐惧,将前主人给抛进了火海中。
它回到了老人身边,老人告诉它不用伤心,他说他回到家了,有它在的地方就是家,这个时候的它才真正的放下。
后来它成为了狼族的新领袖,繁衍后代。
杰克伦敦除了《热爱生命》之外最精彩小说-《旷野的呼唤》,一只经过拉雪橇、血腥斗狗场、狩猎犬,涅槃重生对救命恩人倾注无数的情感,最终成为狼王的传奇狼狗,在电影里成了萌态可掬、通晓人性礼仪礼貌的大狗狗,剧情简单到这狗化身成了弥勒佛,你如果看过小说,就明白对电影有多失望,剧情有多失败,说实话,不知道IMDB怎会达到7.1,就以电影本身单纯来说,一只居家大狗狗怎么会突然心有神狼指路来说,就很唐突,有只史努比或者HelloKitty指路都比这更符合逻辑,连野外狼群都变成有了一饭之恩涌泉相报以身相许的通情达理的绅士,说实话,杰克伦敦在天有灵,也会痛骂,糟蹋了一部绝好的狗狗类题材剧本
Buck有过三位主人,第一任主人是位高权重的大法官,让巴克拥有优渥的生活;第二任主人是邮差,他们同甘共苦,互相帮衬;第三任主人是个穷愁潦倒的老爷爷,同时是巴克最念念不忘的人。
三段故事在我眼里不是主与仆,而是现实中人与人的故事,而且,关乎爱情!
生命中遇到的第一个人让他受尽宠爱,因此甚至变得调皮且乖张。
无意间被狗贩抓走,从此开始了苦日子,受尽凌辱和谩骂殴打;在这样灰暗的生活中,他遇见了第二个人,一个让他感受到自身价值的人,他们互相成就,让彼此散发着光芒,可是光芒散尽,终是分别了;小镇有了电报机不再需要邮差和雪橇犬,巴克和他的朋友们再次无家可归;生活除了苟且还有更狗的事等着你,巴克和他的团队被利欲熏心的烂人买下,烂人不会提供给他们食物和休息时间,只有谩骂与殴打还有无休止的压榨;在地狱般的生活里,老人闯入他的世界,担心他的安慰在意他的感受。
巴克在法官身边活的最安逸,但是巴克消失了,法官也不会在意,生命中的过客罢了。
邮差与巴克一起成长,相互成就,但终究是因为自身的价值可以被利用。
只有老爷爷是和巴克因为感情共鸣而走到一起。
哪怕巴克逐渐被狼群唤醒了野性,仍然不忘老人,在深夜也要回到他身边,要监督他不能饮酒,为他打猎淘金。
老人知道巴克属于森林,让他回归自然与野性,可是巴克仍然在他有危险的时候赶来救他,义无反顾。
这就是人类的爱情故事呀!
三次感情,不断成长。
优渥的生活,爱人的赏识,这些都比不过一个不顾一切爱你的心。
巴克,一只体型超大的狗,就像人一样在成长中不断地经历失去的苦痛和拥有的喜悦,从宠物到雪橇犬到冒险家最后遵从野性的呼唤进入了森林拥有了自由独立的狗生。
律师米勒全家照相 巴克童年时期如果比作人的话可以说是一只养在南方贵族庄园的上等狗,从小生活优渥,酷爱调皮捣蛋。
主人米勒法官对他的责罚至多也不过是罚它在门外睡一晚。
所以就和很多被溺爱的孩子一样,尽管老律师多次呵斥它要它听话,它也是不肯听的。
不是教育不到位只是惩罚的手段太温和,巴克的生活无疑是十分幸福的,生活富足、主人温和。
但是生活的方向总会在你猝不及防时转个小小的弯,让你的生活翻天覆地 。
巴克又一次闯祸之后,被律师主人关在了门外。
在茫茫夜色里,一个在白天偶遇巴克的狗贩子有预谋的拐走了巴克。
巴克也由此遇到了它的第二任主人,或者说是雇主,一个邮递员,巴而克成为了邮递员先生的雪橇犬。
恰如离开温暖家庭踏入职场生存的我们。
在这里没有和你分享欢欣喜悦的朋友,有的是一群和你竞争厮杀的对手;没有呵护宠溺你的家人,有的是只看你工作能力的老板。
巴克初入“职场”是一个当之无愧毫无经验的“职场新人”,遇到了不喜欢它的老板娘,看它不顺眼的雪橇犬部门经理。
如果你也遇到过这些困扰,那么不妨来看一看狗狗巴克是怎样解决这些问题的。
他没有过多的关注于看他不顺眼的部门经理,相反他善待和自己一样被压榨的同事,努力提高自己作为雪橇犬的工作能力,灵活运用自己的头脑学习和适应这份工作。
那么巴克是怎样获得“老板娘”的赏识的呢?
巴克从冰壶湖下脱险 是在危急关头义无反顾跳入冰窟救了冰层下深水里老板娘。
而这一行为险些让他丧命。
而对于看他不顺眼的部门经理,则是在它想要干掉自己的时候成功反杀。
成功上位成为了雪橇队的头领。
自此巴克成为了一只有理想的狗,它在这份工作中获得了新的合作伙伴和奋斗目标。
但巴克的生活再起波澜,因为这份工作被现代科技——电报取缔,巴克和它的伙伴都失业了。
巴克和他的伙伴被贩卖给了一个傲慢、粗鲁的贵族男人,他对这群雪橇犬的态度十分恶劣,在一次旅途中因为巴克作为领头犬察觉到危险(为后文贵族要杀死巴克埋下了伏笔)迟迟不愿前行,激怒了这个贵族男人险些被杀死,也因此巴克遇到了自己人生旅途中的最后一个主人——老头约翰桑顿。
约翰桑顿和巴克 为了完成儿子没有完成的冒险,桑顿带上巴克踏上了未知的旅途,在发现一条有金子的河流之后,桑顿和巴克暂时住在河边的一个木屋里,他们每天都在河里寻找新的被掩埋的金子。
我记得有一个印象很深的情节就是巴克因为被人类驯养,所以不经意间会像宠物一样伸出手,讨好自己的主人。
当它在桑顿面前做出这个动作时,桑顿说了一句话“你不是我的狗”大概是这样,这让我明白桑顿并没有将巴克当作是自己的宠物而是一个同伴。
所以最后尽管桑顿十分不舍可是仍旧放巴克去寻找自己想要的生活。
故事的结尾,桑顿被贵族杀死,巴克为桑顿报了仇。
巴克和妻子在森林生活并拥有了自己的孩子,但每一次经过桑顿埋骨之地,它都会驻足凝视。
我们人一生差不多其实也就是这样了,离开庇护我们的父母,经历社会的锤炼,拥有志同道合的伙伴,最后择一人终老,于时光里老去。
🐶巴克和它的🐺妻子
一条狗的命运。
巴克由养尊处优的物质生活到被卖后的辛酸与磨难,在阿拉斯加里成为不入流的雪橇犬,艰难困苦造就了他不服输的性格,最后成为雪橇之王。
然而生不逢时,经历了许多主人的他,深深了解生活不易,社会上的毒打,遭到坏主人的打压,差点命悬一线,最后被一位善良的老人解救下,这也得益于他开始的善良,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最后跟着这个老人之间产生了坚定的友谊。
在探险过程中惺惺相惜,彼此之间照顾,都体现了一条狗的忠诚。
动物世界里只有厮杀,没有温情 有的只是冷漠。
胜者为王就是这个道理。
找到原始森林后的他也迎来了自己的伙伴。
混杂在狼群里面的他显得格外与众不同。
在新的集体里他很快适应,最后一统为狼群首领繁衍后代。
保护自己的家族的光辉事迹。
最后结局里在老人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也在旁边守护着,简直活化了他的形象。
价值以及自己的命运握在自己手中。
巴克完成了他的使命,也让他自己的价值在人类世界里绽放光彩。
如看过原著,且记忆较深,那么,看这部电影或许有些煎熬。
我属于看过原著,但细节几乎忘干净的读者。
看完片子,感觉对野性的呼唤不强烈、对人世的残酷不深刻,当巴克像狮子王一样走上狼群的封禅台时,未能激起雄浑伟大的崇高感。
不过,影片的故事叙述是完整的,三段人生经历是动人的,动画特技也是过关的,巴克的表情,整合了人类与动物特征,足以打动观众,特别是动物爱好者。
此版巴克,更像是现代文明型塑出的生命活法,在妥协与抗争中,寻求着与世相处的和谐。
巴克的野性虽然在基因中残存,但它有着太多的枷锁和负累,已不够原始和强劲,总有一种无奈和悲凉,萦绕在巴克的身旁,挥之不去。
这也是文明的残忍之处,是走出荒野获得温饱需要付出的代价,人与动物概莫能外。
看这部电影时,你如尽量忘掉原著,或有可观。
《野性的呼唤》。
7分。
改编自杰克·伦敦的同名小说,我特别愿意高赞。
多不容易啊,要用特级做一条这么厉害的狗狗。
巴克是一条非常粗壮的大狗,能懂人性甚至能听懂人话,本在法官家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结果被奸人所害卖到了阿拉斯加成了雪橇犬。
但巴克就是巴克,它不仅有自己的见识、胆略,也有自己的判断,在被老人乔治·桑顿救后,它终于在狼世界找到了自我,成了森林之王。
挺好的,纯粹,干净。
找电影看时,茫茫电影中一眼就看到了这部《野性的呼唤》,我从这部剧的封面上就能感知到狗狗有种向往野性的生活,所以就抱着心态看了看,果然看完了整部剧没有让我感到失望,讲述了淘金时代为背景,巴克的主人几经更换终于带走了巴克,巴克也慢慢的取得了狗狗们的信任,并开始照顾狗狗们,最终在那个夜晚巴克与斯皮次取得了领头犬的位置,开始送上了信件,几经周折又被一位淘金者收养,并帮助了他,最后巴克回归自然。
巴克本来是一只无忧无虑的大狗狗,生活在一个富足的小镇,主人很宠它,所以它是有些天真和傻气的,所以在别人要带走它的时候他才傻傻的相信了吧!
可是他一直是一只热心的狗狗,不忍心伤害一只小兔子,看到亲近的人和别人有冲突会去保护他,可总有经历让他慢慢成长,自然界的竞争,有些可恶的人类给他的磨炼,让他一步步召唤出自己的野性,这种野性不是坏不是残忍而是更好的保护它自己和他在乎的朋友家人,真的很感动!
1903年的小说,即使放到117年后的今天改编成的电影依旧历久弥新,好的小说不会被时间蒙尘。
第一反应“Fenton~~~~~~~!”(老梗)//这是我学生时代看的最后一本小说,所以屏幕上的画面还能与记忆里的字句一一对应,比如狗狗第一次见到雪,比如冰河上的危险。当然,狗的品种和我想象中不太一样。看到大屏幕,才意识到这篇小说的拟人程度有多高——其实是人类,也就是作者对自然、野性的幻想,被安放到这条狗身上而已。//哈里森福特的声音确实合适:“当巴克每年夏天回到山谷,他都会想起曾经那双温暖的手。”
单身狗羡慕单身狗和单身狗。
太在意故事性,但故事却一般。景色很美,应该用更多的宽画幅远景大远景来呈现。节奏把控较弱,对于野性与自然的表现过于柔和了。
全CG制作多少有点不太自然,而且还有点迪士尼化的低龄卡通趣味。但是有机会在大的厅看个狗电影,还是很难得的。
看的是Buck,反射的有我们自己的影子。
好假啊做的
太CG了,毁了我心中的经典 。当欢乐的音乐出来,搞笑的镜头出来,一经典的毁灭之门已经开始
小说改编,而且这个小说是必看的。和《战马》一样,主人公是一条狗,从出生到寻找到归宿之中,发生的故事,电影中,貌似他并不是改变,而是寻找。原著中,他是在改变……,电影被原著党高度吐槽,我虽然还没看原著小说,电影本身并不完美,只能说,还能看一下而已,三星半。哈里森福特是男二,凯伦吉兰是客串。
把小说给改了。。。乱改文学名著通常是要挨骂的,改了的故事倒也挺可爱的。故事是这样的,小时候的Buck被人拐卖到阿拉斯加,拉雪橇途中一见钟情一只绝世而独立的白兔,担心Buck抢头狗位置的哈士奇咬死了那只兔子,Buck痛扁哈士奇将其流放,与哈里森福特扮演的叔叔处处缘分,叔叔给了Buck温情与基情,从坏人手里救下叔叔后,Buck听从野性回归丛林,凭本事娶到一只白色雌狼,生下几只小狼狗,过上了幸福快乐的日子——他这个金毛大狗喜欢上的全是白毛的动物有没有?连叔叔头发也白了。视觉化之后我才知道这条主角狗的体格有这样庞大,动画电影技术以肉眼可见速度越来越逼真耶。
人狗情未了之忠犬巴克
狗中刘三好
味道不太对。
假狗子,不好看
过于套路的美式主旋律,前半部每个转折都眼熟无比,后半部换了福伯出场依然不见起色。CG动物角色的表演太过拟人化,而且拟的还是美国人,油腻到让我觉得亵渎大自然。
讲述一只狗狗从人类社会回归自然的历程。
还不错,就是深度浅了点,还是小说好看
The call
狗做的太拟人了,这种题材像童话,故事简单人物格式化,能看,适合孩子!
最喜欢的美国小说之一,看完后总觉得是迪士尼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