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士乐在弥漫,酒在流动,子弹在飞,一个男人打算为这个世界打上自己的标记。
乔·考克林,身为高级警官的儿子,却加入了当地最有势力的黑帮。
然而,他总说自己“不是黑帮分子,而是法外之徒”,不想过别人定义好的生活,想创造属于自己的规则。
他的夜色人生徐徐展开,从华丽炫目的爵士时代波士顿,到欲望横流的佛罗里达州坦帕,再到古巴的酷热街道。
虽然危机四伏,但好在有兄弟,有姑娘,还有音乐与美酒。
他知道死亡终将来临,但在那之前,他决心好好地、痛快地活下去。
(书评+影评)整个过程很漫长,看到最后,乔从夜晚生活脱离出来,回到古巴,过上了平静的生活。
期间有一段描写的很细致,就是种烟草的时候为什么需要医用胶带那段,种烟草的人说全世界都不喜欢饥饿,所以孩子也要辛勤劳作,从早上六点到晚上八点,这是白天的生活,这是普通人的生活。
这跟之前所以的夜间生活形成强烈反差,平静而安逸,是乔在经历了所有事情之后慢慢理解的白天人生。
他再也不会想着去炸掉一艘大型军用船,也不用担心坦帕提心吊胆的夜间生活了。
但是假如乔没有经历过夜色人生,他会愿意安逸的过完一生吗?
绝对不会,就像王家卫在《东邪西毒》中说的那句话,你告诉一个人山的那边还是山,但他偏偏不信,非要自己去走一遍。
人生也就是这样。
在夜晚可以游离在法则之外,可以自己创造法则,但就行乔的父亲和他妻子说的那样,该还回去的最终还是要还回去(类似这类话)。
最后乔也没有得到一个好的结局,我想他肯定会后悔妻子的死去,但是,从他选择走这条路开始,他应该也清楚一切可能的后果(哪个黑帮分子想过自己能活到老?
)。
是的,黑帮分子,不是法外之徒。
乔在书中第一次杀人是在坦帕救格雷西拉的时候(山虎那一段),既全书进行到一半的时候,这时乔还相信自己只是个法外之徒。
不过越到后来,我们就轻易的发现,乔杀人的次数和频率都在缩短。
第一次杀过人,再杀第二次第三次就没那么难了。
乔一直认为自己可以既生活在夜晚,又游离在夜晚的规则之外,但他错了,最终他承认自己是黑帮分子。
本书了不起的地方在于整个时代背景是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美国和古巴,就像金庸喜欢把主角放到真实的历史背景下。
对读者来说,这种类似教父背景的设定很有趣。
看完书之后直接看的电影,电影版的《夜色人生》拍的太浅了,整个故事有部分改动,但很多台词遵循原著。
我感觉电影就像是整本书的流水账(这个比喻不太好)。
故事基本讲到了书中百分之70的事情,但都是一带而过,没有着重刻画人物。
看过书的朋友,再去看电影的话应该会好一点,因为电影提到大部分事情,所以能够作为看完书之后复习回忆的工具吧……生活在白天还是夜晚,这都是自己的选择,夜晚不是堕落,不是说你去抢劫,去酒吧闹事,去磕药,去嫖娼,就是生活在夜晚。
你看乔做了那么多事情,但是为什么他跟黑帮分子不一样,为什么他到哪里都能建立起一套自己的规则,为什么他在那么多地方都能得到重用?
答案被作者一语带过,看过书的朋友也许都不记得这个细节了——乔在监狱里读了两年的书啊!
是的,读书使我快乐,读书让我充实!
我热爱读书。
俗话说的好,你迷恋夜间的生活,你可以在夜晚放纵自己,你可以为所欲为,你可以堕落,但这样的你,也只能是配角,就像书里面那些不起眼的角色——想当法外之徒最后却混成了别人家的黑帮小弟,为什么会这样?
原因很简单:在夜色人生里,堕落是件轻松的是,人人都能堕落,但活在夜晚的规则之中,却又有耐心能坚持养成看书习惯的人,才是以后潜在的大boss嘛!
确实一般,刚看了10分钟。
先是把乔的经历改成战争归来,试图为他的夜色人生找个借口,然而原著根本就不需要借口,他只是不喜欢遵守白天的规则,他不缺善良,只是更喜欢黑夜的规则。
还有就是艾玛,演得简直就是纺织厂女工,出身贫民窟,那种想脱离黑夜又无力的状态,那种隐藏在背后的挣扎都消失不见,在这部影片里只找到了一个酒吧女招待。
一部黑帮片。
讲的是上世纪三十年代美国黑帮之间的打打杀杀。
主角考克林参加过一战,亲身感受到人的生存规则被破坏,千百人丧命。
于是他不再做守规矩的人了,自称为法外之徒。
而他老爹却是一个警察。
这挺有点讽刺味道的。
他抢银行被抓,老爹去贿赂和威胁检察官,结果只判了他三年。
出狱之前,老爹去世,官二代没了依靠,只好加入黑帮组织,从贩卖私酒起家,打压其它黑帮,收买警察,很快控制了坦帕市的非法市场。
最后和黑帮老板闹翻,街头大战,胜利后全身而退。
其中也少不了一些爱情故事当佐料。
这部影片是2016年上映的。
却很完美的再现了上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气象。
霓虹灯下的舞厅,街角的酒吧,飞驰而过的道奇车,男士的礼帽西服,女士的百褶裙,开火的转盘狙击枪。
很真实的烘托了当时的生活和人物的性格。
好莱坞几十年里拍的黑帮片很多,大多数仅仅是宣扬暴力刺激感官。
这部片子的不同之处除了通常的打杀场面之外,还有剧中人物对于社会、人生、命运的思考。
这样的情景几乎贯穿了电影的全部。
考克林的第一个恋人艾玛这样评论他当警察的父亲:“他贬低我,好像我的家人都不是人一样。
我整个人生都在目睹你父亲这样的人,他们的高礼帽和冰冷的双手。
实际上我们并不比你差。
”考林克暗恋的警官的女儿在面试演员未成,心灰意冷之下疯狂吸毒,被强制戒毒后对考克林感慨的说:“从这段将灵魂投身于上帝的经历中,你知道我学到了什么吗?
这就是天堂,我已经身在其中了,因为我曾经搞砸了一切。
”考克林在经历了这些是是非非后,他意识到:“打破规则是不够的,你需要足够的强大,来自己立定规则。
”影片的拍摄技巧也远高于哪些普通的黑帮片,捕捉到佛罗里达许多美丽的景色。
夜色中的海滩、平静的湖泊,穿行于棕树林中的小路。
高空中俯瞰的跨海大桥,令人陶醉。
看得出来,编导力求在这部片子里营造一个与传统黑帮片不同的气氛,尽管有这些对命运的思考,睿智的对话,浪漫的景色,但从整体上看,影片仍然显得单薄,一些镜头更多的是刻意的设计,少了些流畅。
缺乏《教父》的气场深度。
在任何社会里,除了国家的法度、规则之外,还有一些人,更信服那些并未公布于众的“暗规则”。
国家的法律规则遵循的是社会的文明发展,着眼于未来的发展来约束人们的行为方式。
尊重的是全社会成员的生存、自由和安全。
而这些“暗规则”则要传统的多,流行于底层社会中,它信奉的是保障个人或某些势力圈子内的安全。
很早以前曾经在河南的一个小镇赶集,路边有一个算命的和一个卖假药的地摊。
无意中听到两人的对话。
“生意怎么样啊?
”“能好到哪儿去?
每天挣个五六块钱。
”“明天孟庄还有个集,你去吗?
”“不了,我想到山东那边碰碰运气。
”“也好啊,天下浪人是一家,到哪儿都是两毛钱的住店。
”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话,感觉很新奇。
“天下浪人是一家”就是一个暗规则。
指的是江湖上游走的人们不管认识不认识,要互相照顾和提携。
无事时,和其它社会成员可以和谐相处,一旦有事,倒霉的就是那些“非浪人”了。
国家的法律和通行的道德观念要求人们在保障自己生存自由和发展的同时,不能侵犯别人的利益。
而这些黑帮的暗规则是为了自己的名利,可以肆无忌惮的伤害别人。
这些暗规则就是丛林法则,原始的动物性更多一些。
《教父》里白兰度说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
”白领有白领的命运,底层有底层的命运。
人人都希望过上好生活,但是选择却极大的不同。
出生富贵人家,一直享有更多的教育资源,对待自己的生活,自然就更理性些。
而那些底层人自小受到的教育就是“人生就是一场赌博”,“强者为王”等等。
于是有了拿性命去做赌注的赌徒们。
说到底,改变命运不能只是靠自己,而是靠社会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可以为那些希望改变命运的人创造更多的机会。
《夜色人生》剧情比较长,充满柔性的黑帮片,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旁白太多导致动作场面戏剧效果减弱,可能和主人公角色性格一致,不像杀手也不像黑帮老大,就连警长都叫他下次杀人亲自扣动扳机不要叫手下。
其实它并没有主流媒体痛斥的那么不堪,但与大本执导的优秀前作相比,只能以“平庸”形容之。
大本准确地打好了年代感这张牌,但还是挡不住混乱的叙事与模糊的主题给观众带来的无数疑窦,用大量旁白推动情节也是一大败笔。
好在本身有着强大的原著支撑,来一次对已逝时代的缅怀也并无不可。
男主人公是典型的美国式叛逆少年,破碎的家庭让他没有得到足够的爱,从军队退伍后做起了小混混,去寻找所谓的自由。
故事背景发生在在美国经济大萧条禁酒令背景下,男主人喜欢上了一个区老大的女人,直到他们偷腥被发现,在危急时刻,男主人公的父亲及时出面救了他,利用自己在警司的关系,男主人公没有得到很重的牢狱之灾。
出狱后,为了报前女友的血海深仇,加入了另一黑帮,在新的地方做起了私酒生意。
因为赌场生意的失败招来了杀身之祸,男主早有预料因此早就有所准备,最后退出黑帮,享受家庭的幸福。
最后片中融合了多种感情,男女之爱,父女之爱,还有最后的兄弟之情。
结局老婆的死亡也是印证了开头男主人公父亲所说的话,你会得到应有的回报。
可谓是首位呼应,片中可以看到禁酒令的背景下美国人民是多么的压抑,还有阶级之间的差异,男主人公因为是官二代所以他可以做很多事,片中最后和前女友的对话可以感受到前女友还是爱他的,只不过因为没有男友那样的家庭背景,她必须得保全自身,甚至通过卑鄙的手段。
总之,片中涉及的多元化,是我喜欢的地方,经济大萧条,禁酒令,黑帮,宗教,爱情,亲情,友情等等。
影片的主体叙事讲述的是乔·考夫林在坦帕市自立门户的创业史,主要包括三个阶段:重振私酒生意、建设赌场和与大BOSS决战。
而这三个阶段的叙事,恰恰对应着大大小小的三个项目,项目有成有败,也促成了乔·考夫林黑帮事业的起起落落。
乔·考夫林一到坦帕市,首先重振帮会开始走下坡路的私酒生意。
他取得了关键供应商的绝对支持,得到了主管警长的授权,并狠狠击溃了三K党对生意的肆意破坏,最终通过这项生意获得了超额利润,在坦帕市立足脚跟并崛起为一股不容小视的黑帮势力。
私酒生意这个项目的成功,帮助乔·考夫林走上他黑帮事业的巅峰。
乔·考夫林有着卓越的商业敏感性,他认识到私酒生意受制于政府政策,并非长久的事业,因为开始考虑建设赌场的新生意。
赌场生意得到了大BOSS的全力支持,也获取了外部投资人的投资,同时也打通了各种政府关系,但最终却毁于一个女子的布道。
赌场生意这个项目的失败,也代表着乔·考夫林的黑帮事业开始走下坡路。
最终,大BOSS无法接受赌场生意这个项目的失败,准备了结乔·考夫林。
然而,乔·考夫林通过一次精心策划的反击战,反而全歼大BOSS和旧对头,并从黑帮事业中全身而退。
与大BOSS决战这个项目虽然小,但对乔·考夫林却是至关重要的一个项目:成,他则生;败,他即灭。
其实,无论是美国黑帮片还是香港黑帮片,除去那些打打杀杀或江湖义气的以动作或情义为表达主体的部分,最多的就是描述黑帮如何做生意的,而且经典黑帮片往往为此类。
而黑帮生意往往伴随着复杂的“市场条件”限制,随时面临决定生死的变数,而这些变数的应对,往往是以项目的形式出现。
因此,一定程度上可以说:黑帮兴衰,项目决定。
1.Father:What you put out in the world will always come back to you.But never how you predict.但它们总会出其不意.2.Father:Unearned confidence of that about which one is ignorant always has the brightest glow.盲目而产生的自信总会太耀眼.3.Father:She's quite easy on the eyes.她看上去很美.4.Joe:She just doesn't pretend to be something she's not.Father:Maybe she's just asleep.5.Figgis:I know we live in a fallen world,but just because I breathe the corrupt air,and ru elbows with the corrupt men,never make the mistake of thinking that I am corruptible.6.Graciela:I have a feeling you win most of the games you play.Joseph:Not yet.But I plan on it.Why don't you join me?7.Joe:Why?You don't think I'm strong enough?Graciela:I don't know if you're curel enough.And if you're,I'll be very sad.8.Graciela's Father:"You cannot truly live unless there is something for which you would die."9.Figgis:Boy's dumb as a grape.10.Emma:If I put my head up,they would've killed me.I didn't owe you.11.Emma:We had a laugh,Joe.Sure,there were moments.But you had to make it something it wasn't.Joe:Which it was?Emma:A lie.You know we're not god's children.We're not fairy tale people in a true love book.We dance like motherfkers so the grass can't grow underfoot.I'm free,Joseph.If you wanna come by now,you got an open invitation.Joe:I don't want to be free.Emma:C'mon.That's all we ever wanted.Joe:It's what you wanted.And now you got it.Goodbye,Emma.12.Figgis:Repent.repent.repent.
缺点很明显,可能是大本想表现的东西太多,反而看起来有些流水账。
对小说产生了兴趣,有缘再读。
风土人情时代气息浓厚,我还挺喜欢禁酒令时期的美国的。
抢劫银行,老爷车飙车戏看着挺带感。
从古巴人那儿进口糖料来制造私酒。
打压整合各方势力,与警长建立默契关系。
战3K党。
大本考虑到禁酒令早晚会结束,决定开辟新业务--赌博,并计划通过政界关系和资本家门的助力把赌场合法化,却没想到这番如意算盘全都毁在了一个四处布道反对赌博的女人身上。
枪战突突突,芝加哥打字机,隧道奇袭。
哎,看了眼豆瓣和IMDB评分,居然出奇的一致,我就不多说啥了。
只能说本导太任性,之前的资本攒得厚,这次是想怎么来就怎么来了。
这片子我看完,捡好的说吧,真的拍得太美了,我一直都很爱本导的滤镜,超级有格调,特别的好看,他演戏的事儿我们先放一边,但是他真的是太漂亮了,简直是艳压群芳(。
之前他好像不太想演这个角色我记得?
因为一开始男主只有20岁,他觉得自己演不了,不过后来好像是造型师说服了他?
反正我觉得他整片的造型都还蛮成功的,我没想到老爷的眼线还能有年轻加成的功能(不),总之整部影片都非常非常的漂亮相当的精致,摄影师真是立了大功,对镜头的运用也值得推敲,色彩不用说了,求本导给个滤镜列表呗。
还有音乐很好听。
但是不知道对于黑帮电影来说,这部影片似乎是有点太精致了。
另外本导讲故事的腔调我一直是很喜欢的,就像有篇采访里面说的,【影片里的人物最后也不会获得救赎,他们自己做自己的决定,”他说“我觉得这才是真正讲故事的方式,你不会被一些其他的东西束缚,比如‘你不能这么做,你不能那样说,按照传统观念来说应该怎么样怎么样’”】,我一直觉得,这是很聪明的一种方式,给观众参与感,然后让他们做决定,是对观众智商的一种尊重。
不过这次本导任性了点,仿佛是拍了部只有自己当观众的电影。
我知道他很喜欢六七十年代的黑帮电影,那本身原著作者呢又非常擅长讲禁酒令时代的故事,再加上是大本改编剧本,所以真的是期望很高,但是我不知道本导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删减了很多原著中我自己觉得非常精彩的戏,而且他居然选择了非常单一的线性叙事,不知道是不是有意为之,主要是觉得如果不是他故意这么做的话,那么作为一个拿过奥斯卡最佳剧本的人,这个故事改的有点不在水准,好像是故意避开了所有有趣的地方一样。
我肯定是本导的粉,毫无疑问的,我给他带多少层滤镜都可以,我甚至可以说这部片子非常非常棒一点都不心虚,确实有值得夸奖的地方,音乐赞摄影出色还有本导很美,但是作为一个很会讲故事的导演和一部出色的原著,夜色人生表现出来的东西无疑是失望的,或者说,我对大本作为导演的期望不止如此。
不过就像前面说的,本导有足够的资本去拍自己想拍的东西,他早就证明了他作为导演的才华和能力,而且即使有稍许失望,可我依然享受夜色人生这部电影,因为我无法否认在这部电影中蕴含着求知的生命力,你可以感觉到,他有在严肃的尝试着一些新的东西,有在思考着通过不同的方式来表达电影的内容,对于这样的创作者,我无法不抱以期待和尊重。
前面都是废话,千言万语其实只想说一句——大本太他妈好看了。
总体来说觉得格局有点小,本那近似面瘫的演技将一个黑帮老大演得跟软绵绵一样,或许他想学教父里的白兰度可真的差很多。之所以打四颗星是觉得故事还好不至于枯燥,本还是比较适合导演
拍成这样不单单是剧本的问题,原著的问题更大。小说是挺好看的,戏剧性也挺强,可以做个八集的迷你剧,但真的不适合电影,电影需要的是一个点,而不是一个面。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即便是流水账,小本本的本子出来也是令我舒服的流水账...
憨态可掬的悲伤的大本啊 你拍的这是个啥啊
听名字像菲茨杰拉德,看开头像大西洋帝国,一边看期待一边直线下滑,直到一小时零两分钟左右——一辆车轮子没转从屏幕中开了过去,word天,大本,你在搞毛……
三倍速刷完,最后和金发美女的对话有点意思,全篇没个重点,流水账过完“黑帮史诗”,剧情、主题都走马观花,人物动机不足,形象不深刻,时间线琐碎,叙事上事件庞杂,缺乏有效的组织,主题表达想混进的内容太多,又是宗教又是爱情,剧情呈现得平铺直叙又缺乏反转或深刻剖析的精彩性,更是灾难,如此豪掷千金的服化道,还不如拿来拍黄片呢,men厂落泪
感觉没有高潮,有点沉闷,看睡着了
大本就是牛逼!自导自编自演,很喜欢的男星
大本拍的流水账,比想象中好看
大男人的黑帮梦,也许拍成迷你剧可能会好些,按照电影的标准,尤其有那么多珠玉在前的黑帮电影,平铺直叙流水账,面面俱到无特色,一如大本的标志演技,毫无高潮可言,勉强及格。
很失望的改编。原小说高潮迭起,每一幕杀戮都为日后的反转埋下伏笔。到电影版却将火拼戏轻描淡写,人物单薄得可怕,两段爱情没有个性。Afflek 还是好好当演员吧,术业有专攻。可惜了这么好的作品。
完后看别人的评论才知道这是《命定日》后面的故事呀,一点没感觉到勒翰的风格,字字冲着奖去的的写法却没对应上冲着奖去的拍法,反正不喜欢勒翰,这家子人都挺讨厌。大本这回导得很配自己的演技,没滋没味的有点老土,结尾还稀稀拉拉老交待不完。
剧本问题太大了,2个小时的容量完全撑不了这个故事再加上旁白就更显得敷衍,大本估计也是太忙了没法好好弄这个项目
大本拍自己做主角的电影,能不能开挂不要太过分?和以前城中大盗一样,聪明人被迫去做坏事,做得头头是道还一脸“我并不是特别喜欢干这行”,最后总有别人背锅挡枪。本片真正的白衣圣女大概是他老婆,这好像也是大本少有不用金发碧眼白人美女做女主的电影?
本老老实实循规蹈矩讲了一个黑帮的传奇,我很喜欢。
看完之后觉得,gone girl里的Nick简直是为面瘫大本量身定制的角色
不够震撼
没看过原著,看着片,是种运气。
迷你版《美国往事》。
6.5/10.看过原著,是写出过《神秘河》和《禁闭岛》的丹尼斯勒翰的著作,讲的是禁酒时代的黑帮传奇,但被本阿弗莱克的改编给毁了。这部电影由他自编自导自演,突出的是自己和爱情,忽视了其他,偷懒由旁白完成。只有枪战段落可以一看,不加修饰的血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