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 我只是很单纯的想起了我悲催的乐队时光,像是男主角一样,想成为一个可以活在排练室或者舞台的人,排练流行歌让我觉得是狗屎,排练自己的歌被别人认为是狗屎,想了很多却仍然没有提升自己的水平,仍然找不到自己的一丁点才华,乐队成员都是正常人,就想我一样,成员走了又走,最后剩下我一个。
其实 最后反而释然了起来,回到现实世界的感觉很好,其实每个普通人都可以因为喜欢拾起吉他,拨弄大三和弦。
其实 你不能把它当做你的梦想,充其量是一个爱好罢了,一个你保持妄想的泳池,一个让你短时间内带上头套的排练室。
其实 很简单,我只要唱给我自己听就可以了
Frank是一个天才。
Frank是一个怪胎。
怪胎Frank无法成为正常人。
无法成为正常人的怪胎Frank从未放弃想成为被人接受的正常人。
怪胎Frank成为了头套Frank。
Jon是一个正常人。
Jon羡慕怪胎Frank的才华。
正常人Jon认为Frank的才华来自于他的怪胎。
正常人Jon想成为怪胎。
嗯,其实电影能分成俩。
Jon 刚出现的时候哼的歌其实挺好的,和后面小森林的氛围挺搭,有一瞬间我都觉得爱尔兰的音乐也冰岛了。
森林的时光拍得很美。
其实想想,你要问那些大艺术家灵感从哪儿来,他们一定会说:无处不在。
我特别喜欢Clara坐在草地上拨弄他那根铁棒子的样子,会真的有一种孤独的归属感。
还有当另外的租户来到这所房子,Frank把那个女主人拉出去,两个人拉着转圈圈的场景,一点儿都不奇怪。
电影后半段像是另一个故事了,我不明白一个不顾一切就加入乐队的人怎么会突然在意起知名度,有没有听众这回事儿了。
虽然他很帅,可是看他种种,着实烦躁起来。
也许真的像Clara说的那样,他就是空虚。
他的心里没有一点东西。
他不爱自己的家,不爱自己的工作,所以能说走就走。
他不爱音乐,所以能说变就变。
对于Jon来说,没有重要的东西,没有珍贵的,他枯竭得可怕。
他或许不是没有爱的能力,只是,他完全不知道。
电影里很多音乐都好爱。
最爱的是i want to marry a lighthouse kepper 。
Clara 简直太棒了,最后Frank唱的那首歌加了她的演奏之后才活,我真这么觉得。
然后就是那个最后带着Frank头套自杀的键盘手的音乐。
他们静静喝着酒时流淌出来的那一段,简直太美了。
這部令人心碎的音樂電影想讓我們看到很多東西。
我們看得到音樂人對聽眾數量的愛與恨,看得到大眾與小眾的壁壘,看得到純真如何被現實碰碎,也看到了音樂與音樂人之間的彼此依附....至於我,我看到的,是臉色。
亞里斯多德曾謂:「即使把世界上最美麗的顏色擺在面前,人類還是對最平凡的臉孔更感興趣」。
在擁抱藝術模仿論的亞氏看來,人對人的好奇遠勝其他的一切,觀看他人臉孔的表情這件行為本身就足以成立遺憾與滿足;遺憾與滿足是藝術的基礎,因此,最美好的藝術就是最多臉孔表情的藝術--悲劇。
從亞氏以至西方古典文明中,悲劇被視為最高級的藝術,與人的臉孔表情密不可分。
然而,音樂呢?
音樂最不包含的就是臉孔。
在電影裏,麥克法斯賓達(Michael Fassbender )飾演的主人翁法蘭克戴著一顆大頭套,十幾年來不管搞樂團還是過生活都沒拿掉,沒人知道他臉孔長怎樣,當然也就沒人能看著他的表情。
他與他的樂團都對這頭套不以為意,這支樂團搞得是實驗音樂,是小眾的聲音,是自我滿足便矣的迴響。
他們錄音卻不想發行,自然沒有客群,他們的藝術只需彼此能聽,不需在意他人的眼睛。
因緣際會下,不世出的法蘭克登上美國音樂祭典,登上Youtube影片排行榜,法蘭克怪異的模樣成了樂迷茶餘飯後的話題之際,他的頭套被擅自解讀成法蘭克這個人的另一種表情,永遠只會傻楞與怪晃,人類也逐漸對法蘭克這個人如斯看待:一個傻子與怪人。
頭套開始髒了,法蘭克的音樂也變了質,靈魂吶喊的搖擺被剁碎,只餘下艷塗與滾邊的殘片。
觀眾走了,樂團散了,大家最後只留給這支樂團兩個字:怪胎(Freak)!
是哪一步走錯了?
從悠遊在鄉村錄音的Frank變成了過街被網民嘲弄的Freak,都在於我們對表情的在意與否。
在鄉村,樂團只在意法蘭克的樂色;到了社會,人們更在意法蘭克的臉色。
當法蘭克的一舉一動都像無法變化的頭套表情一樣,做甚麼都被當在搞笑時,有誰會真正在意他的音樂有搞笑以外的任何價值?
法蘭克也被千夫所指迷失了自己,歷經了有生以來最大的折磨。
直到他終於找回作曲的能力,真誠得唱歌給樂團舊員們,才能重新表達自己對同好的愛。
諷刺的是,電影在這一刻讓法蘭克脫下了頭套。
於是乎,螢幕外的觀眾再也搞不清楚,自己被最後一幕感動得不能自己的原因,究竟是被音樂的真誠打動,還是因著演員麥克法斯賓達臉孔的秀氣與淚眼?
樂色與臉色的分野,再一次的齊現而未解。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 而大多数人还是走中间道在影片开头和结尾,都有类似的场景,喊着”Be careful”骑车的少年,在自己门口擦车的中年男子,手挽手经过的老年夫妇。
Jon的家乡或是Frank的家乡,堪萨斯州,布拉夫市,他们分享了类似的童年。
Jon一直以为他不及frank是因为frank有悲惨的童年或类似的经历,其实并没有,frank生来就是不同的, he is born to be different。
才华,天赋,热情,善良他都有,他能让素不相识的陌生人通过短暂交流敞开心扉,是,他有这种力量,他也有光洁的容颜,可是他偏要带上头套。
他想让世界认可他的音乐,所以站在了Jon的身边,但是在SXSW的音乐节现场,在Jon唱起他的糖水可乐时,Frank终于还是崩溃了,蹦出一句话——“YOUR MUSIC IS SHIT.”是,Jon is Jon, Frank is Frank.他们想要角色互换,但最后失败了。
——You play C F &G?
——yeah?
——you’re in. see?
这支乐队给予Jon的任务就是这个,keyboard,可以是Don、lucus or Jon,但是主唱FRANK只有一个,he’s the core.于Jon来说,他是有功利心的,没有音乐的纯粹感和利己的坚持,他要迎合大众做流行感强的音乐,他想要融入队伍,想要在这支乐队中获得地位,他并没有get到这支看似freak的乐队的G点,他搞砸了。
而Frank,他的音乐灵感可以来自自然,来自一切,任何东西都能成歌,地毯上的线头,墙,等等,都可以,但是YouTube上的观众看他和Clara却像是怪胎,他有孩童的天真,clara能懂他,保护他,很赞的乐队呢为什么要靠点击率来证明呢,忠于自己,忠于内心。
好在影片最后,Jon把Frank带到EL madrid,带回乐队,Frank低头拘谨的打招呼,然后逐渐抬头,看着他的朋友,热泪盈眶——I love you all. The chorus. Welcome back, frank.
我只是覺得,當紅的法九組可能真的太忙了。。。
我幾乎把他主演過的電影都看過了。。。
只是這一部,我遲遲沒有,當我知道他在這部電影裏大多數時候都會帶著頭套演出。。。
沒有辦法看到任何表情完全只靠聽聲音和身體語言的表演,是多麼沮喪的事。。。
當然還有他英俊的臉。。。
最後我還是看了,非常另類怪誕天馬行空創意無限對白幽默風趣精彩的真人真事改編的看不到法鯊英俊的臉的奇情電影。
好看嗎?
電影是好看的,喜歡另類風格電影的朋友會很喜歡。
雖然我嚴重懷疑,法鯊真的太忙了,而其他人的檔期也已敲定,所以編劇為了他把他的角色設定為從頭到尾都是戴著頭套演出的樣子。
然後飾演經紀人的那個也因為某些不知名的原因莫名其妙的被自殺掉⋯⋯只能說編劇太牛逼,電影叫做《Frank》,卻是法斯賓德最不「坦白」的一次表演。
只有最後15分鐘才開始露臉。
然後流著淚唱「我愛你們大家。。。
」Reasonable doubt……
刚开始,我以为这是另一部无脑欢乐小清新。
一群嬉皮士躲到大农村,写写歌发发推,吱哇乱叫疯疯闹闹,过着不沾地气的生活。
然而,并不是这样。
故事开头是文艺白领男主莫名其妙被拉到一个奇怪的乐队救场,发展到一个大头领着五个怪人在乡下写歌。
好像玩乐队的都是怪咖一样,我也莫名其妙的和朝九晚五的男主一样接受了其他人的人物设定,还乐在其中......如果这么就结束了,那这个故事不值五星。
一切是从don的死开始变的严肃起来的。
don自杀了。
他的自杀突如其来,没预料到,尤其是紧接在前二十分钟一片乌托邦的欢乐中。
但设身处地的想,don的自杀貌似又是一种必然。
don其实是个优秀的键盘手,但他放弃了音乐而去做经纪人。
因为他深知自己的音乐造诣在frank面前就是一坨屎。
作为frank的挚友,活在frank身边,don爱他又嫉妒他更希望自己能成为他。
然而每天眼睁睁看着frank取之不尽信手拈来地挥洒着天分,自己修修改改憋了半年的音乐还不如他随手捡起线头的乱弹,don知道frank是天才,万分之一的天才,要被保护被珍惜的天才,他做到了,以经纪人的身份微妙的维持着以frank为中心的平衡,保证frank的音乐创造天赋不受限制。
可在那么多个夜晚,他想到自己被埋没的音乐冲动,frank那么抢眼的光芒下,他只有身后的阴影好长好长。
上帝给了don造就一个伟大艺术家的人生经历,心理困境,清晰思考,却让他遇见了frank,他发现上帝少给自己的那么一点是天分,操他妈的天分。
这种相形见绌的挫败感来的比之前任何磨难都折磨。
既生瑜何生亮。
don自杀了,带着frank的头套。
clara就酷的多。
她一开始就不在乎是否讨好观众,对于人群的喜爱总是反其道而行之。
你听音乐中的鬼哭狼号都是她。
第一场表演,琴都冒火爆掉了,她还要继续,还因为别人停下而发飙。
她代表着随性所欲,不以讨好他人为目的,包括深爱的frank,自由的表达自我是一切的前提。
什么名气,点击率,那些所谓的附加值,她只会嫌弃的拍拍手离开。
clara像每一个总会经历的叛逆时期,老子不在乎任何你们在乎的鬼,只想表达自我,管你们他妈的喜欢不喜欢,老子只想做老子罢了,老子也只想做老子而已。
一种更为可怕的理想状态,近乎无视世界的唯心,为了爱和坚持可以不顾后果的拔刀,任性到不顾一切,唱也要撕心裂肺,念着没人听的歌,做frank的灯塔。
近乎可怕的理想主义者,我所羡慕的理想主义者。
frank,注定出场就成为焦点的存在,他的谈吐,他的天分,他的感染力和他的冷静,让人迫不及待的被他吸引,窥探狂一样像知道他的故事他的出身他的来历他的头套?
为什么,那么多个为什么到最后竟是一片空白,因为frank就是个普通人。
普通美满的成长环境,和睦的父母,没有大起大落的故事和造就大头的可能原因。
从客观上讲,他可能就是一个小孩子,一个还不足以面对也不想面对成人世界的孩子。
他选择了伪装成一个带着头套的成人来生活,却并未真正的成长。
可是,即使是frank,也逃避不了任何做创作的人的初心,想要别人喜欢自己。
所以,他动摇了。
跟着白领男走进成人的世界,一口气想学会所有规则,努力让所有人喜欢自己,不惜改变自己,改变自己的音乐,失去了以前的无所顾忌或者叫无知无觉,他的音乐创造也被明显影响。
这种对名气的患得患失将frank逼向病态,失去了自尊失去了自我,不是开片时那个令人尊重敬仰的领导者,被一棒子打回了原型,一个彷彷徨徨的孩子。
终于,形色皆非的自己再也无法支撑下去。
丑陋作品简直是对他灵魂的侮辱,他昏倒在舞台上。
jon 很明显是个有商业气质深谙市场和观众的成年人。
他可能做不出好的作品,即使努力,即使在高人的带领下,也只是重复和模仿。
但他知道观众想要什么,社交价值意味着什么。
艺术对他来说不过是一件商品,结识了frank,及最后牢牢掌握住frank,正是掌握了货源。
在这个队伍里,他是个商人。
落寞之后,他心中对于frank头套下的疑惑发了狂,他对一件丧失价值的商品充满嫌弃,再没了当初的尊敬,拼命的想要摘下他的头套。
一切都可以拿来变卖,你的容貌,你的才华,你的创造,你的情绪,甚至故意制造的神秘感。
在这个爆点才是卖点的社会,你还能留住什么。
so frank why don't you take off your fucking head他们火了。
可是除了chinchilla,谁听过他们的歌,谁认识他们的乐手,谁了解这个乐队的名字。
对于一个乐队,这其实是种侮辱,因为除了音乐,我不希望你们了解一切。
只有音乐,才值得了解。
可往往令你名声大噪的,不是你的努力。
我不能说这是一部完全现实的电影,但这绝对是一部具有现实象征意义的电影。
我不能说谁是其中的某一个人,但这些象征混合起来可能就是我们每一个人。
从frank的纯真和天分出发,混合着don的嫉妒和自卑,带着clara的孤僻和不屑,却不禁被jon的利益和渴望所动容。
天赋是一份礼物,我不敢说每个人都有,也不敢说不少人没有,但至少有程度之分。
勤能补拙可以使你成为大师,可与生俱来的表达欲呢,当你想通过音乐或绘画或其他形式想表达你当下感受到的彻骨之痛,铭心之冷,绝望到无法呐喊的寂寞或者是带着温度的感动,身边总是有人不费吹灰之力,比你表达的更好,这时你站在一个起点上,会怀疑,会相信,会疯狂去努力,也会拼命去失望,有不被认可时的轻蔑与不屑,也有被认可被收买时的点头哈腰。
如果你敢承认,你一定都想过。
天分?
能力?
形式?
风格?
别人会不会喜欢我?
别人喜欢我到底有多重要?
我会出名吗?
人们会记住我吗?
拿这个赚钱不好吗?
然后,frank don clara jon携手站在你面前,他们疯狂的音乐颤抖着。
我年轻时曾无数次和朋友吹着北风以泪洗面,幼稚的探索着这些自以为深刻的问题。
后来,也无数次安慰着其他文艺青年不要太去纠结这些后来的烦恼,以及价值的兑换,在不经意时甚至还打碎过一两个清脆的梦想。
现在,不也柴米油盐地活着,每天赶8:09的三号线。
我是个怂人,终归没能力没机会把热爱的事当饭吃,但其他人或许有机会。
梦想这个东西,太灼人,不忍心熄灭。
电影的最后,jon离开了。
留下他们一堆没商业价值,不讨人喜欢,或者说不愿意讨好观众的dreamer自己疯。
这是一个理想主义的结局,像个不会结束的梦,一个happily forever.“我敢肯定这支乐队,不管他们是否意识到,一定会成为一支伟大的乐队”重要么?
表达而已。
一些人对一些事有着极其敏锐的洞察力和感知力。
但是,他们对待社会,面对生活却表现出了截然相反的接受水平。
于是,他们有了莫名其妙的举止、封闭的内心、突出的才华。
人类社会对于异常的接受能力要比他们自己想象的差,所以对于行为异端者的包容也就只有狭小的气量。
把普遍作为准则去衡量这些与众不同的人,便有了“精神病”的群体。
精神病人不一定有过人的才华,但是有此天赋的人,在成就上一定高出普通人许多。
他们在常人不能理解的世界里看到了璀璨的星光,并且具实展现出来,就有了与众不同的美。
今年,日不落帝国上映了一部充满文艺气息的青春片《弗兰克》,似乎正是对这些天赋异秉的行为另类人做的最浪漫的诠释。
影片整体感觉就像伦敦阴湿、斑驳的街道,充满了阴郁的气质。
但是,故事本身却不似画面压抑,充满了星星点点的温暖,蛊惑观众饱含爱意地欣赏戴着大头套的弗兰克如何在他狭小的空间里演唱心灵的歌曲。
作品不从单独视角观察弗兰克,而是透过第三人的参与,从旁雕塑出那个戴着大头套的音乐才子。
音乐自然流淌,命运顺其自然走向归宿。
没有做作矫情的修饰,不细腻反而更真实。
最特别的是弗兰克的孤独与第三人的好奇碰撞在一起时那奇妙的火花,像任性的天真孩子与倔强的叛逆青年,又像雏鹰与小鹤,彼此看似有共通之处,最后却只是两个世界的人。
为什么有这个角色?
或许因为弗兰克的特别实在过于隐晦,又或许因为那个代表一类群体的人,在用好心把“弱势群体”推向深渊时的自以为是,是导演最羞于批评却不得不直述的观点。
这就像当下的青年一代,渴望与众不同的个性,渴望异于常人的才华,却在自身表现上不够有自己的表达,不够有接受不同声音的勇气。
于是,在文艺似的忧愁中渴望着飞跃。
片中有个奇妙的角色,叫做克拉拉。
型貌称不上美,却是驻扎在弗兰克心灵深处最真实的存在。
她霸道、凶悍、疯狂,却不失古典美和细腻。
懂得弗兰克的弱点,激发弗兰克的热情,挖掘弗兰克的优势。
这个与精神病共舞的女子,不简单。
不止克拉拉不简单,其实片中每一位乐队成员都不简单。
他们组合在一起,始终没有给观众呈现出一首像样的完整的音乐,却用自己的行为和未完成的片段告诉观众,音乐不是流行歌曲,它是生命、灵魂思考的表达。
这些人的曾经和未来都已无从追究,只从当前的画面可以猜测出他们有着多舛而丰富的人生。
在第三者的眼中,他们可怜,在他们自己看来却是精彩刺激的每一天。
看完片,观众得向法鲨和吉伦哈尔姐姐致敬,是他们如同精神病一样的美创造了美轮美奂的精神病。
那疯狂得难以理解的执念,让音乐的断章也充满迷幻色彩。
这部影片很美,有很英国的调调,有很文艺的气质,但是它绝不是励志片。
它或许创造了一个21世纪的阿甘,却并没有鼓励观众成为那样的人,反而在循循善诱,让人们更主动、更友好地理解、认同、接受那些与众不同的群体以及他们试图打开的视界之门。
存在就是合理,我一直很认同这句话,用在影片主人公Frank身上尤其如此。
这部以怪咖为焦点的影片其实跟过往很多同类的美国独立影片一样,只不过将背景转到爱尔兰的森林而已。
那个一心想让乐队成名却最终搞砸的角色是最典型的反面人物,这种的平庸设计看得味如嚼蜡。
关于音乐好坏的讨论,我觉得应该算是影片中最有趣的部分。
说到底也就是口味问题,河水不犯井水这句中国俗话能解释一切,绝对犯不着像片中那个傻瓜一样强迫乐队更改他们的风格。
至于如何将另类独立音乐搞成商业化受欢迎的产品,那又是另一个复杂的话题了。
Maggie Gyllenhaal和Fassbender都有让我印象深刻的表演,尤其是影帝在最后一场的献唱绝对让人潸然泪下。
全片看完,甚是鸡肋。
本片顶着剧情、喜剧、悬疑三个类型标签,平心而论,哪一个都只能挨着边儿,仅此而已。
剧情2星,喜剧2星,悬疑2星,均分2星。
文艺范儿给4星,但可惜类型标签没有文艺。
作为一个普罗大众,完全不知所谓“法鲨”之类是何物,因此时常被豆瓣上文青味浓厚的评分给误导一锤子,此片亦属此列。
居然有很多人覺得衹有片中這樣才算是真正的音樂,不是説本片誤導,偏偏有一群自稱逼格高的看不起很多非常優秀的流行音樂。
怪胎和怪胎之间才能惺惺相惜
改编自newspaper article,也不知原文有多长。第三次听到男主在片子里尖声大叫了,前两次是《比得兔》
绝大多数的人只是Jon,费尽心思却也变不成Frank。理解他们的格格不入,但无法融入故事中。PS:法鲨唱歌挺难听的。
致郁系电影,看完得吃药。(别问资源了,b站生肉,是的我就是凭着爱听懂的,bite me
被海报和剧照骗了,(才华横溢的)自闭症患者应该永远呆在自己的世界里,直到他们真正想出来的一天。强行拖人入境无异于谋杀。
自闭症患者励志片,竟然!
法鲨又穿著羽絨背心哭了, 还是边唱边哭!!!所有blue情绪都藏在看似逗比的头套下,越到后面越心疼frank
论普通青年和文艺青年的区别。关于“被天才碾压”的描述真是既深刻又反讽。不知为何我想起了一个朋友在06年毕业大戏[黄昏海的故事]里演的“一棵树”,他说这是他演员生涯中最好的一次演出……PKU的亲们你们还记得吗?
太难看了!故事单薄,形象的建构完全来自于电影不遗余力的、自鸣得意的、薄弱的解说。更要命的是,这是为数不多可以把音乐做得如此难听的音乐电影。为什么这么多人在赞美它?
特地独行的音乐电影,非主流的小清新喜剧,还算不错的观感,但距离预期还是有点小距离。法鲨真是豁出去了,前面的表演几乎全部戴面具不露脸,而摘下面具的形象有点“惨不忍睹”;难怪格利森觉得眼熟,今年刚爱上他主演的《时空恋旅人》。P.S.:谢谢两个人的字幕组让我3日下了720P后等了4天下到字幕了。
这类自闭怪胎的故事,虽然很可怜,但拍的实在太难看了,歌也太难听了。
近来也越发觉得,从实际角度,当然要不断努力做better person,但是在某个层面,有些东西,太早太早就已经决定了,天分这个东西,就是对生活的随机性最大的接受。以及法鲨的眼睛啊,我真是好爱他的眼睛。眼里藏了天然曲折的忧郁,是坚强下的脆弱,特别惹人怜爱。
我本以为是高分喜剧,可是我看着看着才发现是一部好酸的喜剧。
我只是有点小怪癖, 请让我安静的保留它.
Freak.
Sometimes when you see people you don't understand, don't start assuming that they're genius. Ils sont juste malades. Just go away
独立音乐遇上独立电影,游离于荒诞与现实之间,爱尔兰英式冷幽默和特立独行的古怪音乐果然不是我所能欣赏得来的。
不能理解……20150917
一个没错的人一直在道歉,而最应该道歉的却不觉得有错,疯子的世界我不懂~在音乐这条路上他们自始至终都没需要过你,还傻傻的写什么歌啊,他们既不是你的伯乐也不是你的队友,连用了你的钱都觉得理所当然,你一正常人跟一群疯子搀和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