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全志元也不是随便就能被拉拢得来的人。
我们看到车代表前面跟秘书说过,全志元将会成为全国13个大法官中的一个(我前面科普过韩国的法官晋升阶梯),他有的大好的前程---可能性。
正如我最开始猜测他是一个财阀二世一样,现在通过秘书之口说明他不缺钱,这一点,既体现了他不会像金辩一样纯粹为着金钱利益而接受任何委托人的委托,换言之即他的不可收买性--或者说,要收买他的话,普通的金钱是不会入他的眼;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他的家世不错,他对法律的价值观的认识从最开始就可能会跟金辩有所不同。
人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原理,每个人都只有在经济有着足够的安全后才会去寻求更高的价值认同,所以,在不缺钱的金志元看来,自然是希望在受人尊重的价值观上得到更多的认同,也就是名利,他希望得到更大的社会荣誉。
车代表自然也知道这个全法官的心理态度,啊,不差钱啊,那我就去看一下,你想不想成为这个行业的翘楚。
做法官能做的事毕竟很少---顶多是在政治范围内得到荣誉,但是于人实体价值的提升并没有多大作为。
全法官告诉他,我志不在江湖,我志在做一个可以影响更多人价值观的引领者,我要成为一个法律界的教师。
我们说车代表是什么人?
老狐狸,他自然知道,一劝即同意的人也不是什么有真本事的人---没见到姜太公也要周文王背八十步才肯帮他,刘备请诸葛亮出山也要三顾诸葛亮的草窝棚呢。
所以,他当然知道,全志元自然不会轻易地同意。
对于全志元的所提出的价值观体现的途径,车代表这样明确地劝说他:教一群人,是会体现你的价值观。
但是,这个法制环境这样的,你所教出来的人必须要适应这个体制是不是?
如其等待着别人来改变这个环境,这种体制,还不如自己做一个能改变这个环境、体制的人。
你到我的事务所来,我会重用你。
让你成为一个可以改变这个国家法制环境,改变这个体制的弄潮儿。
你知道,我的事务所有这个能力,我能够给你提供这样一个机会。
全志元应话里也藏着骨头:当然,你的事务所是全韩国排名第一,也的确有着巨大的能量。
也确实是,每个律师都会受到扶持,这是其它事务所所不能比拟的。
但是,你们所里已有一个金锡胄了,你认为让我去做他的手下,跟他竞争,依我的能耐,我会屈就?
车代表从他这句答话中已然明白,全志元已被他说动。
他再次明确地跟他重申:如果你来,我会让你成为全志元,而不是金锡胄第二。
在这样打哑谜一样的交谈中,全志元知道,金锡胄将会被排挤出局,如果自己去,就会是另一个鸡头,而不是牛后。
当然,车代表选择全志元的理由,又在哪里呢?
我们注意到,他对吴组长提出的另一个人提出了否决。
在他跟秘书和吴组长讨论的那些话中我们知道,他看重的是全志元身上最闪光的地方,全志元精通经济。
不知大家是否还记得,他的事务所在朴东献案时就出现了重大的危急---他操作姜恩赞上位法务部长官时,被对手金秀容捅出事务所有偷税漏税和不法海外交易的事实。
那个事实已被国会调查,届时,他需要参加听证会,并对相关事项作出说明。
而这个听证会中,国家的大法官将会作为主要裁决人---三个,其中一个就是全法官的恩师。
我们说过,韩国的官僚体制跟中国的封建时代一样,都喜欢拉帮结派,并认门子--谁是谁的弟子,谁是谁的同门,那都是一种人脉,一种势力范围。
同样,在法律界,谁带出了谁,你又师承谁,既说明了你的实力,又代表了你的势力。
全志元师承的大法官十分看重他,对他提供的某些意见一字不改地采用,既说明了全志元意见的高明性,也说明了大法官对全志元的高度认同及推崇,喜欢的程度非同一般。
把全志元网罗进事务所,那么,由全志元来进行说服大法官们的意见,将是事半功倍。
同时,全志元精通经济的能力又会明确地为事务所非诉讼业务带来最大的益处,而这一点正是金锡胄的长处。
在车代表看来,全志元既有跟金锡胄一样的能力,又有着金锡胄所没有巨大的人脉--在法界高层的影响力(暂时看到的);他还有着金辩所没有的已成形的“正义”的招牌--这样的人,必须要争取,因为,只有这样的人才能跟已形成巨大荣誉的金锡胄相抗衡。
-----------------------------------------------------------------在前面八集的篇幅里,车代表出场的时候大部分都以群戏呈现。
他多为隐于众人中,或吩咐属下,或与委托人谈判,但他所有的表情,不论是笑或是不笑,都自有种强大迫人的气场,不怒自威。
他的样子是众人看到的一个儒雅的男子,一幅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姿态,平静、温和、胸有成竹。
但是,在不同的人面前,他的表情还是有所不同的,在这些表情中,则又隐含着他的态度。
比如,在事务所内跟下属在一起时。
他下达指示命令时,鲜少出现傲慢或是自以为是的表情,他的表情里,总是平和中显露的无声的威严:他神色平静,几乎没什么表情,就连眼睛,也通常不是完全睁开,上眼睑遮住一部分眼球。
这是一种举重若轻的气质,他不需动用个人的能量去推进、催促下属去执行,一切顺畅的运转全来自于体制或个人崇拜来促成,就足以摄人心魄。
这种表情,是上司具有绝对威严的态度,不需要严肃,不需要傲慢,是种宁静中的上对下的驾驭之姿。
而他在跟委托人,特别是财阀面会时,他的表情则呈现一种柔和的样子。
在肢体上,他跟他们点头的幅度都不是太大,角度约为30度,既不显得无礼,也不显得恭顺,让人觉得这是一种绝对的独立的姿态,他们是平等的。
握手时手腕也呈约平直状态,既不显得亲密,也不显得巴结,点到为止,有礼有节,不亢不卑。
谈话时,他身体稍向前屈,眼睛看着对方,神情柔和,笑容真诚,其身体语言让人放松,没有攻击力,不知不觉中会认为他所说出的话真实可信,并将自己的想法和盘托出。
在说服不同意见时,他总是先稍稍直立一下向屈的身体,稍稍坐直一点,或用手托一下眼镜,或是摸一下鼻子,或是抱一下手臂,然后再看着对方,将自己的意见娓娓道来,声音不轻不重,和缓有力。
在这一系列的微动作里,就显示了他调整自己的应对姿态,或是自己行为计划的过程,但是没有大幅度的动作则又表示,他只是稍作更正,并没有全盘否定或是重作计划。
他的身体语言里显示了他注意倾听了对方的意见,很尊重,并作了客观的分析;同时,他稍作更换也表示他的谨慎、规则,很强的计划执行性。
相对他而言,不知大家是否还记得,朴东献强奸案之前,他带着姜恩赞去会见朴奇铁会长,在包厢里,姜恩赞见到朴会长大幅度的鞠躬。
朴会长跟他们,主要是姜说:是要做长官的人,不要随便对人弯腰。
他眼神凌厉地看了姜一眼。
这个眼神,在我看来,既有不满,也有警告,甚至还有一些鄙视。
在这样一些微表情里,都隐藏着他做人的态度---对普通人是不可表示谦卑之姿的。
这些普能人既包括下属,同行,委托人,哪怕是大财阀,还包括一些平级的法官、检察官。
-------------------------------------------------------------------但他对于需要拉拢利用的人,他的态度又会不一样。
比如,对小李跟全志元。
对实习生李志胤,他的态度比之上司更亲切一些,包含着长辈对于晚辈的包容跟爱护。
比如,在初次见到小李时,他的样子极端和蔼可亲。
在等待电梯前,门开的那一刹那间,他一歪头,笑容亲切,态度优雅,绅士风度尽显无余。
在电梯内跟小李的谈话,则明显含着一种长辈对晚辈的宠溺--长者对于童稚的喜欢。
他问小李:最近为我们事务所立了大功,有什么要求么?
小李稚气地说,要事务所给如她一样的同伴也提供这样的展现自我的机会他眉毛一抬,眼睛稍睁,看着小李,之后待小李下了电梯,他连声说:有趣,有趣在这些表情里,我们看到,他对于像小李这样的晚辈,他的态度十分亲切,一团和气。
在他的表情里,很天然的,长辈对于晚辈的爱护之情就流露了出来。
而这样的表情,对于所有的实习生,或是阶位很低的工作人员,都是一种鼓励,令他们会不自觉地尊重他,喜欢他。
在之后,他吩咐小李去照顾金辩,无论是问情况还是提要求,都显得公私分明,有长辈之忧--好像对于需要照顾的人真诚的担忧关切之情,对于事务所的发展尽心尽职--没有私心甚至祸心的样子。
对于小李这样年轻稚气,涉世不深的女孩子来说,他是最好的上司典范,亲切随和,风度翩翩,长袖善舞,能力卓越。
所以,其崇拜喜欢也非常自然。
因此,她跟金辩说:车代表长得帅、性格好,风度好她对车代表,有种自然的崇拜跟尊敬。
这是一种位阶较低的下属对于他们了解不深的上司的一种自然的态度。
而对于全志元,在仅有的一场对手戏中,车代表对他的态度又非常不同。
在这个整个游说过程中,各种神情及语言,表现了他非常强的游说力及洞察人心的能力。
在全志元的面前,他既非是对金辩那种亲切但含着威严,尊重体恤的样子--重在驾驭;也不是对小李那种和蔼平易的样子--重在亲切,当然含着重视不足。
对全志元的游说,他很着重地体现了他的“重视”。
首先,在约见全志元前,他对他已做了全面的了解。
全志元的父母都在美国,未婚,师承的大法官是高院最有威望的大法官--极可能是下届大法院的院长之选。
在他的分析里,全志元目前的处境--有70%成为大法官的可能性,但是,亦有着很大的风险。
因他最大的竞争对手是一名女性候选人,金西润。
她十分优秀,研修院的成绩跟全志元不相仲伯。
最为关键是,她是为女性---法政格局中必须要有部分女性人选作为平衡,在这种态势下,他极可能败给她。
家庭里父母远在美国,没有马上要赡养抚养的妻小,经济压力很小。
这就注定了他无须为经济而动摇。
所以,全志元表现出了自己淡泊名利的一面---但果真如此吗?
我们注意到,车跟全说:去地方学校的前提是学校里有空位,是吗?
全:是的。
车:在我看来全法官是很有能力的人,在去地方之前,我会尽力想来看一看,有没有意愿到我们事务所来,这是对你起码的尊重。
在这句话中,看似平常,却把全志元捧得极高。
这个国家最优秀事务所的代表前来做猎头,本身就是一种巨大的荣誉,这种礼贤下士的态度,让全志元就算是没有意向,也会三思而行。
全接着说,事务所所接的案子都是足以改变国家政治、经济的事件,做为一个年轻人,都会想要在这样的舞台上崭头露角全志元的这句话,其实隐含着自己对于目前在法院处理的案子没有那么重要的一种不满足的心态,他觉得自己的价值没有充分得以体现,所以,对于发挥自己才能,他有种跃跃欲试的急切。
车代表从他的话中敏感地意识到全的态度,于是,他立即说:如果在我们事务来,你会有很多亲手称量大事件的机会,在这个过程中,优秀的人才能建立新的法律跟基准。
这句话,对于将价值观得以实现视为最大目标的全志元,无异是一剂猛药。
接手大案子,并以自己的能力去改变政治经济面貌,建立新的法律格局,新的法律基准,这是所有法律人最高的梦想,最大的价值体现。
这样的机会,千载难逢。
接着,车代表又问,你有没有考虑过来我们事务所?
全志元在回答车前,停了一下,说,没有考虑过。
在这个表情里,我们知道,全志元肯定是说谎了。
也就是说,他之前肯定是考虑过的,如果没有考虑过,他的应答是不会停顿的。
在得到全的这个答复时,车代表意味深长地看着全,那是一种研读,也是一种了然于心的把握。
他知道,全之前肯定有考虑过,那么就是说,他对事务所作过了解,并对自己做过衡量。
做过衡量,还愿意来见自己,说明他内心肯定有意愿来事务所。
事情成功了一半。
接着,全志元说到了金锡胄。
他明着是夸奖金得到事务所的协助,能力超卓,表现耀眼,实际上,这些话意味着他非常在意金锡胄,他不想来事务所屈于金之下,他极想跟金辩一较高低。
在他说话的过程里,车代表瞳孔在缩小--他的神情里表现了对全的话的关注跟思考。
一待全志元说完,他马上说:你说的对,我们现在正在找能凌驾金锡胄的律师,在我看来,你就是这个人才。
你要什么,我就给你什么。
并且是最好的,这种巨大的诱惑,是常人无法拒绝的。
全志元的犹豫不过是怕自己得不到重用,但是车代表的:请你来就是要掣肘金锡胄,来凌驾于他之上的。
无疑是最好的定心丸。
能跟金锡胄在同一个场子里一较高低,那是一种至大的荣誉。
就是短短的几幕戏,车代表的老谋深算,对人心的精确计算,做事的滴水不漏的超强计划性,行动力的规则性,表现得淋漓尽致。
我们看到他在事务处理上,具有非常周密的逻辑,无懈可击的推理分析能力,处理事情极有规则条理从容不迫,凡事先评估风险、障碍及状况,尽量排除不可预测的状态,做制定计划时周密严谨,执行时三思而后行且甚藏不露;对于人事处理上,他敏感细腻,谦和稳重,老成持重,极重承诺令下属及同行亦或委托人都对其忠诚信赖,极具领袖风范。
这样的人,就如同丛林中的王者,平时总是闲庭胜步,一旦出手,凶狠致命。
Key of life,这是日本电影《盗钥匙的方法》的英文名,看完《改过迁善》第三集,我不自觉的想到了这部电影。
《盗钥匙的方法》传递了一个中心思想:人天生的性格和后天的习惯决定了人的命运,它们是Keyof life。
影片中,香川照之饰演的近藤失忆前是一个冷酷杀手,做事有条不紊滴水不漏,但是因为澡堂里的一块肥皂摔了一跤而失忆,没错,失忆了!
即便失忆,他也保持者小心谨慎的风格,清醒后就一直开始做笔记了解“自己”,在失忆的困境中,认真地记录着周边的一切,出租屋里一切零碎的物件,身上仅有的千元,一点一点地记录着自己的爱好特长个性。
在《改过迁善》中,金明民饰演的金锡胄同样因为事故失忆了!
金锡胄在醒来的瞬间,就开始转动眼珠子,观察周围环境,这何尝不是他行事周密的性格体现呢!
而他失忆后,也没有表现出一般人的惊慌,而是淡定在看电视,其实我觉得他并没有认真看,只是在思考自己是谁?
所以当保险公司的人一进来,问他说否是姜佑荣时,他在不确定的情况下还是试探性的搭话,知道是乌龙的时候,也没有特别的失望!
当医院里发生种种的法律纠纷的时候,他律师的职业习惯就出来了,开始调理分明的陈述法律条文,抓住对方的漏洞,给以致命的一击。
对他自己的专业领域,也是不自觉地关心,看到电视里泰振集团收购案新闻的时候,拿起笔记作详细的记录,作精确的分析!
敏锐的观察力和判断力同样没有消失,当车荣誉问他:这么多新闻,你怎么知道我说的是那件,金锡胄回答:你刚刚在病房前站了一会儿,并看着看那条新闻的我。
同时他也一眼看出李志胤不喜欢他。
在失忆的困境中,金锡胄首先做的事,也是像近藤一样,从了解自己开始。
他记录自己的名字,在和车荣誉的对话中,探寻自己的信息:家庭,工作,网上搜索着自己的履历,到自家后,仔细观察家里的每个细节,从摆设到装饰,一点都不放过!
这都与他们性格中滴水不漏的性格一脉相承!
失忆前的金锡胄和失忆后的金锡胄,在保持性格和习惯一致的同时,又有一点明显的不一样了,他变得开朗了,好像因为失忆,长久压在他心头的他块石头也被遗忘了一般,整个人不再压抑,变得轻松自在,也许这才是真正的金锡胄!
金明民在《改过迁善》第三集里对失忆之后的人物呈现,一点都不比《《盗钥匙的方法》的香川照之逊色!
两人都很好的把握了失忆前后的异与同,非常的精确!
一方面突出了人物的改变,另方一面在整体上有所延续。
所以观众在看的时候,明显地感受到不同之处,却又没有突兀的感觉!
我觉得这一类失忆的表演比一人分饰两角还要困难百倍!
一人分饰两角,演员需要用力刻画的是不同点,把两个人物之间的区分度把握好就够了。
但是《迁善》里的失忆表演,要同时掌握异同点,整体的延续和部分的不同,非常考验演技,一个不小心,要么没有区分,要么完全变成两个。
现在终于理解为什么金明民会接下这部戏,完全是他对自己演技的又一个挑战!
我记得在豆瓣上有位大神评价香川照之的时候说过:“他在表演的时候完全可以摒弃个人特色,毫无违和感的融入角色之中。
你很难给他定位,他没有属于他自己的标签,他可以是他自己,他也可以是任何一个人。
你无法贴上去一个标签,因为在那张表情丰富的脸上世人已经看到过太多太多不同类型却又个个生动的荧幕形象了,这是一个可以将导演脑中的图像完全的展现出来却不混入任何多余气息的百变人。
”而金明民属于和香川照之一类的演员,在角色的塑造中,完全的摈弃自我,只见角色不见演员!
期待金明民在接下来的剧集中的精湛表演!
剑与花金辩的人生将要有两个新的人物参与,一人如利剑,一人如绿萝。
他们带给他的将会是什么呢?
全智垣——一柄还未出鞘的利剑如果说金辩是一把已出鞘的名剑,凌厉刚猛,剑意所至,无坚不摧,剑慑江湖,那么全智垣就是那一柄还未出鞘的利剑,有种“剑未出鞘气已寒”的锋利感。
全智垣身上有两种矛盾的气质,外表谦谦君子,温润如玉,内在傲娇腹黑,敏锐犀利。
在和小李的几次相遇中,言语温和,尽显绅士风度;但在法庭上,极富洞察力,提问尖锐,还有和车代表的会面中,应对得体,滴水不漏。
正是这种外表和内在的反差,使得全智垣这个角色虽然出场不多,时间不长,但已经非常的立体而富有魅力,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车代表想将全智垣纳入麾下,不仅仅因为他出身法官,他的指导老师朴阳太很有可能成为下任法院院长,也是因为他个人能力超群,得到法院的一致认可,他是车荣誉律师事务所打通法院关卡的一个绝佳棋子,也是车代表用来对付金锡胄的一柄利剑。
不过这柄利剑出鞘以后,虽然能伤到对手,但是操作不当的话,也会伤到自己。
很显然,全智垣并不是一把好驾驭的剑,名剑如名驹,都会有自己的个性,这就要看车代表的本事了。
柳程善——一株还未开放的绿萝千呼万唤的女二终于出场了,娉婷走来的雅致女子,让人眼前一亮!
像是一株叶蔓婀娜的绿萝,透着婉约的味道。
绿萝的花语是“守望幸福”。
因为绿萝不轻易开花,特别是家庭养的绿萝是从来都不会开花的,有人说,绿萝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够开出美丽的花朵。
它们为着这个梦想而不断努力,期待着幸福的到来。
同时绿萝又非常坚韧,生命力极其顽强,有水即能生长。
柳程善外表温婉优雅,,内心却是坚强理性。
在得知金辩失忆的时候,没有过分的慌乱,而且理智的打电话给车代表小心求证,得到证实之后,又迅速的作出判断,想出对策,将外公家里的人小心应付过去。
她在外公家的处境非常尴尬,在与家人反对的人结婚的母亲去世后才被外公接受,但她对外公最大的价值就是与有影响力的男子结婚,舅舅舅母们又对她很防备,怕她或是她未来的老公参与公司经营,争夺继承权。
在这样一个复杂又利益至上的财阀家族里,坚强的生存了下来,实属不易!
绿萝开花需要奇迹,不知道金辩的失忆对柳程善来说算不算是一个奇迹,让她意识到一个可以让自己幸福的可能,那么她是绝对不会轻易放弃这次机会的。
改过迁善 律政福星二人组第三篇 极速翻转的命运尽管收视排名同档第二,至第六集为止仍未超过10%,也有不少观众对收视不够理想表示了失望之情,可是剧集展开速度不减,精彩度也在加速中,好评也在增加。
这情形,估计金演员已经遇到过不少次,从前MBC就有过强档推出大作,最终收视不振,演员演技却仍受好评的先例,譬如此前韩版【白色巨塔】就是一例,当然还有【the king 2hearts】也因为演员演技精湛受到肯定,前者还是金演员主演,后者则是由河智苑演员主演。
比对此次河智苑演员拿了大赏的前例,若是比拼全年诸多作品当中各人演技,2014演技大赏会否颁给金敏明演员?
有待时间证实,只是MBC的心思向来拿不准,在周末剧导演任意更换,两部门导演负气停工,最高管理层跑去连续剧现场指挥拍摄的当口,黄金档期其他剧集能稳定拍摄,保证进度,就是最大支持。
其实,小银幕是个最现实的地方,只要能拍出好作品,就有办法翻身,就会吸引更多投资。
但要是韩国本土收视不振怎么办?
这有什么要紧,本剧的精英戏骨阵容,再加上年轻的演员朴敏英,肯定会吸引海外片商,很有可能在播出中途就会有陆续签订合约的可能性。
毕竟,有美剧风格的韩剧并不多见,尤其是放在MBC就更是难得。
或者,MBC是在拿黄金档做了一次代价巨大的尝试,试图努力甩脱只播出历史剧和不够专业医疗剧的保本形象。
问题在于,看惯历史剧和医疗剧的观众会买账吗?
时间会做出回答。
遗憾的是,目前收视拉锯的当口已经等不到总结出结果就要刺刀见红硬碰硬。
从目前情况来看,韩国本土观众显然更喜爱别台创意企划作品,这次SBS和MBC也毫不客气地打了一手咋胡:你有律政剧,我有警匪片,爱咋咋地这又有什么问题。
目前韩剧行销海外各国,MBC尤其具备一条稳定的外销途径,只要剧集质量够好,仍然有办法推得出去,制作社就不怕亏本。
实际上,这就是找精英戏骨参演的好处,片酬不见得很好,但剧集质量绝对有保障,为求 海外行销版权稳定,安插个把年轻貌美有潜质的演员也不错,只要肯学肯付出,不怕老前辈不肯教,毕竟,年轻,努力又讨人喜欢的女孩子,人人都爱看,当然也包括我们这个关于律师大翻身的故事里严肃到能把人吓出胃病来的律师金石柱。
由于此后剧情将要集中在一桩又一桩的案件当中,剧评中陈述并分析案情必不可少,为求读者理解,现将有可能出现的诸多简语词汇简述如下:法官,通常被称为某判,某为姓氏,韩语中称呼法官为判士或裁判官,因此本剧另一位主人公全志元常被称为:全判。
检察官,通常被称为某检,某为姓氏,韩语中称呼检察官为检察,因此本剧中其中一位角色常被称为:李检律师,通常被称为某辩,某为姓氏,因为韩语中往往将律师称呼为辩护士,因此主人公金石柱经常被剧中人物称呼为:金辩。
在叙述剧情之前,还有角色人物姓名须确认,经由相关网页截图辨识,本剧另一位主人公全法官汉字姓名为:全志元。
提到全判,估计不少女性观众都会赞同小李姑娘的选择:长相俊俏,为人善良有风度,稳重得体,工作稳定,这样的男性,哪怕在任何场合遇到,正值婚龄的姑娘都会青眼有加,更何况此后在在相关接触中还确认全先生工作稳定,是专业人士,又是法律研修院出身的陪审法官,按说前途大好。
只是到了本周,编剧是在一点一点慢慢地在剧情中植入金辩日后最大的对手全判,哦不,若是进了事务所就该成为全辩,全辩的诸多特点,金辩有一点非常肯定:-你以为就连我都能看出来,那个男人会看不出来吗?
-我看他只是装作不知道吧哼然后继续悠然地看着小李的表情从惊讶变堂皇:-啊,那要怎么办?
分析到这里,可能不少观众都有疑问:现在的全志元对李志胤究竟是什么态度?
他当真对小李毫无感觉吗?
看来并非如此,若是全志元对小李有好感,就不会摆出那样客气有礼貌的笑容面对小李,在他询问小李说:-请问你是很爱看小说吗?
再到后来见到小李走在小区的路上欢乐咬零食,问出一句:-你好像很喜欢吃肉脯这样的食物。
就证明他一直都在以极为细致的心观察判定对方,这不是在意,而是审视,因此就不难理解他发现有某位男士送小李回家,分明可以装作看不见,结果却还是上前去打招呼,还特地探头观望,可见他不是为表示礼貌,而是想要看看送李志胤小姐回家的这个人究竟是谁。
一眼认出是金石柱之后,立刻怔住了,而后在跟小李对话时又来一句:-真想不到你还是位有能人才这话什么意思?
什么是有能人才?
这说明此前全志元并没有把李志胤这样的姑娘放在心上,他是因为金辩送小李回家,才借此提高了对小李的评价,在他看来,金辩这样顶级水准的出色律师绝对不可能:-金辩是不会随便送女孩子回家的人。
而后又补一句:-晚礼服……很漂亮。
于是如愿看到小李灿烂的笑容,笑着道晚安,失落地离开。
就在这个时候,小李姑娘在这两位擅长心机,擅使手段的男性面前,心事还是藏不住。
从年龄,专业程度和资历来看,年轻的实习律师李志胤涉世未深,对人对事还没有形成审美和标准,对全志元这样的男性有好感不足为奇,问题就在她的心思一眼就被上司兼同事的金辩看出不对劲:-你就这么喜欢一个完全不了解的男人吗?
真不知道这样的男人究竟有什么好的结果小李完全不否认:-啊,你连这都能看得出来?
【女方出去之后,金辩开始搜索全判资料】看,这就是小李姑娘和金辩之间的问题:一人经验与常识均不足,更别提手腕,但有一腔热忱,具备难得的是非感,心事总是写在脸上,一人成熟老练,眉精眼企,早已练就金刚不坏之身,看似冷酷无情,但偶尔还是会因为某些人某些事心软破例,只是他善于隐藏心事,不肯多说半句,因此旁人总是猜不透他的心思。
如果他对某人的情况特别在意,那就说明他还是有所想法。
可是这个人又不擅长表达心意,于是经常以粗暴直接的话语掩盖关心帮助的目的,这就生生地把好意拧巴成了毒舌打击。
其实,只要有恋爱经验的观众都能看明白金辩的意思:一方面是他自己对小李有想法,虽然没弄清楚自己究竟是怎么个想法,可是他还是很乐意身边有个这样热情活泼又善良的姑娘帮忙;另一方面是金辩好意提醒:爱或不爱,不能只看外表或是条件,若是被对方的风度和容貌吸引,那是最不明智的选择,必须在相互了解,互相理解之后才能确定感觉。
遗憾的是,时下太多正值婚龄的年轻人往往太在乎外表和经济方面的因素,忽略了沟通和了解层面的问题,因此造成了一桩又一桩的憾事。
虽然没有太多恋爱经验,可是深谙其中道理的金辩只是善意提醒,却因为他一贯毫不客气直言的行事风格让对方无法理解他的善意,只当是无情打击,继而垂头丧气。
可是这问题就成了日后金辩经常毒舌小李的一个话头,比方说他会很不客气地说:-你什么男人不喜欢?
只要是这样的男人,你都会喜欢哼然后自得地看着小李的脸垮下来。
这成为他的习惯之一。
这是怎么话说的?
难道金辩就这么厉害,有读心术,能看透小李姑娘的心思?
哦不,只要看看小李的表情就能明白,对七情上面的人,只要稍加关注,就能猜透她的心思,更何况,对于自己的想法,小李从来都不瞒着金辩,这就给猜中的人造成打击了,看到金辩的表情吗?
他在努力掩饰自己的失望。
可爱又可怜的小李,她是个热情努力的社会新鲜人,对法律抱有很高期待,为人真诚,义气,这在几十年前是新人必备要件,可是搁现在,可就没什么人能有这样的品格了,也可以认为,金辩之所以选中小李帮忙,是因为她至少具备当下年轻人难得的优点,金辩是以数十年前老律师考验助手的标准,选择了小李作为助手加入他的团队。
最有趣的是,因为金石柱律师失忆问题的事态还在继续发展,小李是唯一能够被他接纳和信任的人,为进一步控制金石柱,也为继续关注事态发展,就连事务所代表都在推波助澜,把小李喊到办公室,开口就要女方搬去金石柱家旁边去住,然后补一句:-不用担心,所有租金和费用由所里承担。
…………这么一来,小李成为金辩助手的事儿还真是给砸瓷实了。
按照车代表的意思,他是觉得说:-现在金辩实在是太孤独,太需要人照顾了。
可是小李却没办法,只能对金辩说:-这是代表要我搬来的。
于是金辩玩味地看着她的眼睛:-这么说我不是你的上司,代表才是,你要跟代表汇报而不是我?
其后观众会纳闷为什么金辩做事从来不跟人交待,也不说明状况,如果助手小李来问,他就会几句话把人打发走,也不肯透露自己真实意图。
这到底是要干什么?
答案见上。
因为他早就意识到这个事务所无情到让人窒息,也很清楚代表为继续控制他,暗地里派人监视他,只是因为来人特别单纯善良热情,让他没有恶感,他才接纳了这个人。
或者,从一早金辩就发现了这个问题,于是特地接近他认为最单纯善良的女孩子,当然也有前提:单纯不等于单蠢。
小李虽然是个单纯正直的女孩,但她一点也不傻,还有急中生智的捷才,有自己的原则和底线,这才被金辩接纳,包容她的种种问题。
实际上,小李的关注度是本剧一条极为重要的主线:有小李的关注牵扯出种种案件,或者说,原本发生的种种案件都与小李的正直和同情心有关。
本周播出第五第六两集当中,共涉及两桩案件,都与金石柱律师此前接洽的相关案件有关,但却因为小李的缘故,得到了不同对待:此前原油泄漏事故,渔民受到惨重损失,却被金石柱教唆相关肇事企业采取拖字诀推迟审判,并想方设法销毁罪证,从而赢得审判一案,已经被金辩以装傻的办法糊弄过去,在建议对方接受赔偿要求不果之后,为避免律师信誉受损,维持职业操守,金石柱唯一能做的就是放弃此前的协议金,闪离闪退,面对此后案件出现各种问题,渔民不堪打击,连续数年毫无收入,失去生活希望,最终在事务所所在大厦坠楼一事,也只能漠视而过,当做自己及时抽身而避开,可是他没办法面对小李的泪眼,只要小李急忙跑来,甚至专门表达了自己的关心,背着金辩发短信却被他看到之后,金辩就开始有目的有意识地介入调查。
在调查中,有几件事非常奇怪:@办案检察官是在故意诱供,甚至威逼恐吓当事人承认并不存在的事实,而后又违背承诺,采用杀人罪名起诉,实际上是在给郑惠玲设置陷阱,想要她坐穿牢底。
@从相关证人有意提供的证据来看,似有刻意编造证据的嫌疑,这就容易导致案情向某个方向发展。
@从朴专务生前随从暗地里处理问题,伪造涉案当事人证据的种种情况来看,财团似乎在刻意隐瞒罪证,意图掩盖某些事实。
其实金辩介入案件,是在有意地完成小李的愿望,却不肯承认,只是作为律师对待当事人内疚的心意,他无法直接面对,只有侧面打听,接触相关当事人了解情况,并作出判断。
从此前金辩与小李的对话来看:-要是我,我就不会这么做。
财阀的儿子死了,唯一的儿子,你认为财阀家会按照故意伤害致死提出告诉吗?
-如果是我,我就不会。
实际上,就在此时,金辩已经在有意识地提醒小李这个助手,希望她把意见告知李检,遗憾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总是存在某些时滞,错过就是错过了。
但在本剧当中,最有趣味的还是人与人之间沟通的细节,扮演李善喜检察官的金书亨演员是位很擅长用眼神演戏的演员,内心戏刻划尤其出色,是遇强越强的类型,因此她与金大叔的对手戏也就格外好看。
就在有观众为此前第一第二两集时,金辩还在悠然自得地给一句:-李善喜检察官喜欢血的味道,那我就给她血还在纳闷律师为什么会这么清楚检察官的习惯,到了本周就有了答案:原来李检是金辩和朴辩的研修院同学,李检甚至是朴辩的前女友。
从李善喜检察官看到金辩微妙的态度来看,两人之间肯定发生过什么,不会是好友的前女友这么简单的事。
所以对方在发现金辩询问李检的问题时,毫不客气地说了一句:-你是在问我李善喜究竟是谁吗?
啊?
你是在问这个吗?!
李善喜不就是我在研修院时候的女友吗!
那么多的故交与旧事汇集到一起,只是命运用来提醒金石柱的一种方式:人到中年,万事皆备,可是为什么还感到无法回避的空虚?
走在路上会被人开摩托撞到,走去派出所都会被预审的嫌疑人往脸上吐吐沫,这究竟意味着什么?
在努力成为王牌律师的岁月里,在拼命设计,力图达成结果的岁月里,会否有些东西已经被丢弃,甚至遗忘在心灵的角落?
也许遭逢劫难并不是坏事,至少可以提醒失去记忆的人找回自己的某些东西,不会在去看望父亲的时候被冷淡以对,甚至站在家门前,仰望家的窗口,都会被灭灯。
如果说第一第二两集仅是铺垫,第三第四集是解释,那么第五第六两集就是重要的转折,惯于担任财阀法律打手的王牌律师金石柱成为维护正义努力的人权律师的重要转折。
在有目的有意识被栽赃陷害的当事人郑惠玲疑惑地睁大双眼时,在担心的小李握紧手机,急忙通报的当口,金石柱还能有办法找到各种办法帮助被他伤害过的当事人翻盘吗,预知下情如何,下周同一时间请继续关注下篇。
接上面:案例七:榆林集团债券欺诈案原告:普通债券投资者(即市场上的散户)被告:榆林集团[案件简况]这个案子牵连甚广,由最开始纯粹的企业收购,引发连锁效应后,金锡胄介入到榆林权家管理层中。
案子起因是榆林集团长子权正哲接手集团后,因经营不善(盲目扩大企业),需要大笔资金周转运作。
为了融资,以私募的方式引入明洞的私债,遭到集团工会的反弹,被诉至法院,不仅个人要承担责任,集团也岌岌可危。
榆林集团会长看到大厦将倾,为了找到一个可以帮助集团渡过水火的人,提出由外孙女柳贞善跟金锡胄联姻,由金运作,使集团渡过难关。
金同意,并制定了一个严密的计划,令榆林集团成功筹得运作资本。
二人订婚后不久,金即出事故,忘记双方约定。
而榆林集团权正哲对于利用企业CP圈钱表现了极大的贪欲,本欲只筹得几亿的资金,他贪心地发行了2兆多,令一些不具有投资资质的普通散户受到灭顶之灾。
受到损失的投资者将榆林集团告上法庭,榆林集团一时陷入巨大的困境。
金锡胄在事故之后,心理发生巨大变化,良知令他本能地拒绝为虎作伥。
他表示,对于权家发行企业债券CP的后遗症将不再介入。
权家觉得遭到背叛但又无可奈何;车代表为了撇清关系,授意权老会长将未婚妻柳贞善推出作替罪羊,拉金锡胄入局。
柳贞善发现亲人们将自己推到了断头台前,巨大的惶惑跟凄然令她本能地害怕。
她知道自己在劫难逃,不过成替罪羊也确是不得已的局面,---多年前母亲忤逆家族的“罪过”令她想通过代外公坐牢来弥补;但另一方面她亦深知此案受损者众,受损面巨大,法院绝不可能轻易姑息。
但又心存侥幸,希望老外公会兑现承诺,将榆林能源卖掉还债,以此来避过牢狱之灾。
风声鹤唳之时,她一方面很希望金锡胄救她,但又无法确信金会施以援手,善良之下也动了心机,以退为进,要求跟金锡胄解除婚约。
金锡胄对于此桩婚事起初并无太多用心,但相处之下柳的温婉大方,美丽娴雅成功掳获他的心。
面对柳被当庭逮捕的局面,多年的律政本能令他知道此案的后果将十分严重。
在暗查这个案子时,他逐渐发现自己竟是此事的始作俑者。
同时,权家逐步行动表明,柳贞善不仅是暂时的替罪羊,权正哲更意欲将此案的罪过嫁祸给柳,用榆林能源抵债只是说辞而已。
如果不在二审之前将局面逆转,柳贞善将会在牢中度过十几年的岁月。
愧疚、不安、男人的侠义本能、对爱情的期待等等五味杂陈的心态,令他决定豁出去,他威胁权正哲,如果不拿出转移的资金抵债救出柳贞善,自己将成柳的代理人,并代理广大普通投资者提起对榆林集团的团体诉讼。
车荣誉发现金锡胄为了未婚妻在作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困兽斗,示意事务所副代表李明远劝权正哲按金锡胄的要求办。
于是,金锡胄正式从事务所离职隐入江湖。
同日,全志元入主事务所,成为事务所代替金锡胄的另一枚棋子。
[结果]权正哲不得已只好以赔偿受害者的损失,柳贞善亦被释放。
----------------------------------------------------------------------[解析]这个案子真正让众人见识了失忆前的金锡胄是一个“狠绝“”的王牌律师。
对这个案子的基本脉络,我们理一下:权老会长退位,权正哲上位,一上来就想扩大集团的规模。
但集团一直存在管理方面的黑洞,资金链非常脆弱。
在公募融资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权正哲引入私募金招至公司危贻---他是用公司的股票作为担保高息引入的私募金,这个私募金的持有者大部分是明洞高利贷者。
因为私募资金来源不正,遭到工会起诉,集团私募的行为被法院处罚,最后从银行借来的贷款8%被拿去还了利息高达40%的高利贷。
本就因私募榆林的控股权被稀释(即股东购买的榆林集团股票发生贬值下跃,即我们俗称的熊市。
),又加上集团筹得的资金被强制拿去还了高息贷款,经营发生困难,集团根本被动摇,处在破产的边缘。
金辩因为在此案中表现上佳,被权老会长作主聘请作为榆林集团资金案的项目设计律师。
金辩给出挡住破产,回拢资金的方法:发行企业债券,即企业CP。
榆林集团的股东们原本就交叉持股,即互相购有对方公司的股份。
在发行前,榆林集团将发行债券的企业全部作关联担保---也就是企业互为担保,这样,就为股东控股率的变动提供了极好的条件---万一我没钱了,你帮我担保了,银行可以直接先找你要。
表面上看,这个做法愚蠢之极,发行债券理应发行集团里最好最优秀企业的债券,但是,他却是良莠不齐,全部捆绑上市。
并且,发行的面额都很小,以3000万--5000万居多,甚至1000万的都有。
也就是投资门槛很低,同时勾引条件是高息分红回报。
这样的高利诱饵,不明真相的小额投资者纷纷购买。
截止到法院进行破产清算阶段,榆林发行了2兆的债券。
实际上,公司发行CP不仅只是融资,它还有掩人耳目之用。
当公司发行债券融资时,就给外界一种印象,即公司经营不善,资金周转不灵,集团没钱了,所以发行CP圈钱是不得已而为之的。
实际上,这个发行CP的行为是为了掩饰权正哲转移集团资本的行为。
剧中检察官审问柳贞善时说:七大投资怎么一个赚钱的都没有柳贞善说到,投资收益用在菲律宾收购了一个国债银行,还有在第三世界开发原矿。
(主要指朝鲜。
)柳这么说,意思是做生意亏空往往有之,我们也不是故意的。
这么一来,投资者们就只能吃哑巴亏。
用检察官的话总结说,跳楼自杀,家庭破碎人很多,但又没办法--集团没有钱,你让他们怎么办?
--这也是后面所有小股东及投资者都填志愿单的原因,损失小总比全部投水要好。
权正哲将集团的资本以海外投资为名,逐步抽走,并转移存到所谓的菲律宾国债银行里。
抽逃资金的目的,即是作为榆林集团海外资金回归。
资金在流转过程中,已由原来的别人的钱变身为榆林集团自己的钱了。
在这个过程中,集团发行CP债券,当问及海外资金的来源时,榆林集团都可以声称是发行CP得来的。
另一方面,发行债券CP时,当一般投资者变得十分多,受害面积很大提起诉讼后,法院受理后,榆林集团就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当集团被进入破清算阶段时,法院就会责令榆林集团将其旗下具有价值的公司作为破产清算的公司来拍卖抵债。
而金锡胄设计发行的以低收入人群为目标的CP债券,不光可以挡住权正哲的转移资金的行为,最关键是可以挡住法院的强制破产程序。
在法院破产诉讼中,金锡胄利用一般投资者遭受损失会给社会带来极大影响这个方面(如果法院坚持要进行破产清算的话,普通的债券购买者仅只能从破产清算的比例中拿回极少的赔偿。
),使法院不得不令榆林集团进入企业回生程序中――也就是不能破产这个局面上。
而这个回生重整程序一旦启动, 正在进行的一般民事执行程序马上就被中止――比如债权人要求法院冻结的账户会马上解冻;申请强制执行等行为---企业购买的不动产比如被查封的楼房等封条马上被撤销;而且正在进行的破产程序或强制和解程序也要中止。
这么一来,榆林集团原被冻住的资金就可以流动,包括海外投资的可回归的资金。
如此同时,按照公司法的基本原理,当公司严重亏损,注册资本总额与实有资产悬殊过大时, 法律就会根据其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判令其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
这个惩罚性减资,实际上就是强制缩小企业的经营范围;因经营范围一缩小,融资的资本也会变小,当然,获得的利润自然也会缩水。
在发行债券之前,权正哲因为第一次融资时失去了支柱公司的绝对控股权,所以,在发行债券时,他先将自己手头的资金全部买下了榆林证券旗下的一个小的叫TJ的证券公司的股份,也就是将股份放在了TJ证券公司里。
同时,也将这个TJ捆绑,作了关联担保---发行CP时,大家互为担保企业。
当法院判令集团作惩罚性减资时,其原持股人就得无条件将自己所持的股份拿出公售,这么一来,权正哲就可以利用海外资金仓库的钱来收购股份。
事实上,权家二子用着自己老婆“台湾娘家”的钱收购证券公司,也就是重新达到了集团控股的目的。
在整个过程中,受损最大的是普通投资者,几乎血本无回。
被套牢的钱可以拿回来,但是分十年;榆林集团经营负责人本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是权正哲利用替罪羊柳贞善去顶替,这么一来,钱可以不用还―――我没钱,人也坐牢了,你要我怎么办?
在整个设计中,金锡胄最狠绝的一招是,他利用了正当的法律程序规避了榆林集团的巨额债务,借用法院之手,把榆林集团几十年的积重一扫而光。
如果剧情不展示最后他为了营救未婚妻的反转,可以说,榆林集团几乎是零风险地成功敛财的范本。
当然,现实中,剧中映射的榆林集团最后也受到了惩罚。
不过,这样的案子,在现今这样一个“高智商的犯罪得到最高回报”的社会,哪里会是终点呢?
这个案子的呈现中,人与人之间的算计始终存在。
不管是诉讼中途,权老会长听到金锡胄分析,最后的判决结果柳贞善可能被判十几年,但想到如果不如此就得将集团献出来,由自己或是儿子坐进去,趋利避害的本性使然,他选择了在关键时刻称病住院,若非是戏剧,若非是金锡胄过人的能力,柳贞善把牢底坐穿的可能性实在很高。
巨大的利益面前无亲情可言,尽管编剧犹抱琵琶半遮面地让权会长温情脉脉地说:子女最重要,你(柳贞善)最重要。
但说得再好听也得看行动,事实是,如果不是金锡胄握有杀手锏,谁敢拍胸脯说权会长最后就会救柳贞善?!
另外的一些人,不管是车代表跟全志元之间的利益结盟,还是柳贞善对金锡胄的利用,抑或是金锡胄对于婚姻的计算,都完整地呈现了人性的特点。
且不说全志元跟车代表间的计较,单是金锡胄的选择,也有着很强的计算痕迹。
很多人不满编剧将女主李志胤写成了酱油,觉得金锡胄怎么会选择总是冷冰冰的未婚妻?
其实不管是多么正直善良的人,生活在社会这个大池子里,不管是事业,还是婚姻,都需丈量着前行。
在观众眼里正直善良的金锡胄,在失忆前也曾是一个利益至上主义者,多年的律师工作练就了算计的惯性思维,他怎么可能在失忆这短短的时间里变得如所有人所愿?
实际上如果他一点也不计算得失,反倒成了白莲花,或者更不符合逻辑现实。
在普通人的观感里,受过良好训育的柳贞善,不论得失进退,还是其它资源出身等硬件条件上,她是高过一个平凡普通实习生李志胤的,如果站在现实的角度去想一下,金锡胄的选择就再正常不过。
当然,如此不过是想说,其实金锡胄也只是一介普通人而已。
说到此案,其实折射了人性是灰色的这一永恒的主题。
在这个案子中,尽管在剧外的观众看来榆林集团圈钱敛财的贪婪无情,但谁又能说普通民众就真是干净的呢?
听到有高利回报,一众人不管不顾是否符合常识逻辑,一窝蜂地将自己全部身家投进去;权正哲明明已圈到自已想要的资本,如果见好就收,也不会导致集团最后的覆灭。
事实上,在人的本性来说,不论是权正哲还是普通的投资者们其实都是一样的。
人本性上的逐利性才是一切福祸的根源,不管是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的编剧,还是觉得自己亦为投资者同一阶层的观剧民众,谁就能说自己比另一类人高贵正义?
贪婪为人之本性,不过是程度深浅的区分而已。
--------------------------------------------------------------------------案例九:银行衍生产品欺诈案原告:一般投资者即中小企业主被告:七大银行[案件简况]金锡胄从车荣誉事务所辞职出来,本欲好好休息一下。
多年来无休无眠地为事业奔忙,舍弃了做一个普通人全部的生活乐趣,爱情和亲情,全部都是负分。
事故刚好起到了一个缓冲的作用,将他的过往清零,令得他有机会放慢脚步,回顾过去。
但树欲静而风不止,他一到父亲住的老宅,几个中小企业主找上门来。
原来,中小企业主们为了企业的运行贷款,均不约而同地被银行捆绑购买了一种衍生期权产品。
这个衍生产品虽在前期为他们带来了一些收益,但是后期全为巨大亏空,合约期限长达两年,每月都需按约存汇,企业感到不堪负荷。
要求解约却被告知需支付巨额违约金,而如果继续履约,企业必将破产。
企业主们向金锡胄的父亲,老法官金信一寻求帮助。
在金锡胄了解案情期间,父亲的老年痴呆症病发,无奈之下,受托的案件转到他的手中。
经了解,这款衍生产品系韩国银行自美国引进的新产品,具有极其复杂的结构特征。
金锡胄接手案件后,发现形势极端恶劣。
社会舆论一边倒地谴责中小企业主们投机,检察院亦不能立案侦查银行的欺诈行为,法院对于企业主们要求中止履约的申请亦驳回。
通过努力,金锡胄联系到国际金融专家出庭作证,证明此衍生产品存在至大缺陷,中小企业主作为此合约的投资者是不适格的,银行在销售此产品过程中涉嫌欺诈。
因韩国无此类案件先例,按照国际判例,合约应无效撤销,银行理应赔偿中小企业主们的损失。
此庭审之后,法院作出假处分裁决,令得车荣誉及七大银行怒不可遏,誓要将案翻盘。
之后,车荣誉长袖善舞,调动其全部资源,将担当侦查审理银行欺诈案的检察官李善喜调动;联合另外四大事务所,并放出风去,令得其它事务所均不敢承接中小企业主们的委托。
调动首尔地方检察院的检察长、高院的院长,在法院、检察院安插进自己的人,买通公平交易委员会官员,形成 一个弥天大网。
为了防止金锡胄突围,让法院要求此案公开审理。
通过公开辩论,给公众一种假相,此案的审理是公平公正的。
因金融相关体序的集体失声,法院最终判决银行贩卖衍生产品的行为不存在欺诈,中小企业必须按约定履约。
[结果]法院驳回原被告双方的诉讼请求,并判析银行不存在欺诈,中小企业必须履约。
判决之后,一中小企业主绝望跳楼自杀。
[解析]这起大案的背景是韩国在1997年亚洲经济危机后,实行了浮动汇率制。
而浮动汇率制,使得他们的出口型企业的盈利暴露在韩元升值、外汇贬值的风险之下。
因此,在实践中,韩国企业就通过购买外汇变动保险、出售远期美元或买入美元看跌期权等方式,来对冲汇率变动所带来的风险。
不过,这些风险对冲方式都有一定的前期成本支出,如保险费、期权费等。
即使是出售远期外汇,企业也需要向银行交付1%—2%的佣金。
在韩元升值的情况下,这些保险费、期权费或者佣金对出口型企业特别是微利的中小出口型企业是一种较大的负担。
在此背景下,韩国的银行于2006年开始推出一种零费用的期权,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让韩国企业在购买期权对冲外汇风险时减少期权费的支出。
2008年2月之后,受国际金融危机拖累,韩元开始出现快速贬值。
美元的急剧升值导致期权合约中的银行看涨期权的条件达到,银行从企业手中以较低的行权价买入两倍数量的美元,实现了巨大盈利。
相反,在这个合约下,企业一方就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由于参与期权交易的多是中小出口型企业,其财务基础本来就比较弱,所以就导致企业很快陷入现金流枯竭、财务状况恶化的境地,引发破产潮。
为了自救,企业一方面向韩国金融服务局和公平交易委员会投诉。
另一方面,又起诉到法院,要求终止尚未履行完毕的合约,宣布该合约无效或可撤销。
庭审前双方的博弈均是为了让法院采信自己的观点,最终赢得官司。
金锡胄多年的事务所经历,令他知道这是一场没有硝烟,也无法胜利的战争。
但是,有一些官司就算是明知结果如何,但为着公理良心,仍会踏棘而去。
这样的一口硬气,就是法律人所应秉持的公平正义。
在这个案子里,善恶开始分明,处在灰色地带的车荣誉也开始向众人露出自己的真面目,他之前处心积虑处置的各种陷阱开始发挥作用,金锡胄被“证明”离开了事务所不过是一个“无能”的律师,而且品德有缺,背信弃义,成功地阻止了金锡胄向政界流动,或是进入其它事务所跟他抗衡的可能性,或者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斩断了金锡胄大展拳脚的力量。
全志元在加入事务所前觉得自己是生活在“鱼缸”里,并立志要成为一条“养鱼人”改变“鱼缸”的环境,但事实上是,进入事务所不过是成了更大养殖池里的一条大“鲨鱼”而已,并未能如愿成为改变环境的“养鱼人”。
[法庭攻防]在法庭辩论中,金锡胄如此强调:虽然民商法上的确强调契约自由,但是2004年颁布的特别法表明,银行在销售金融衍生产品时,必须选择适格的投资者。
中小企业有450家参与购买这个衍生产品,而这个产品在设计上是存在着巨大的陷阱的,同时,陷阱只有设计者知道。
这样的产品,一旦出现风险,投资者是会受到巨额损失的。
(投资者的适格性)也就是说,这样的产品是需要投资者(中小企业主们)跟销售者(银行)在知情权(即可能有多少利润,多大风险)上达到一致,银行在销售时必有尽到最大限度的解释说明(提醒风险)义务的。
双方签约的基础是对方完全熟知了这个产品的风险性。
(投资者的知情权)在这起案件里,银行并未尽到说明义务,银行在销售时只强调了收益性(得到的好处)而刻意回避了风险性(可能遭受的巨额损失)。
银行违背了告知义务原则,所以,在此基础上签订的合约是欺诈的无效的合约。
在他的论点里,强调了法律适用原则,也就是金融特别法优于普通民商法;同时,强调了立约的原则之一公平。
同时,他援引了其它资本主义国家,如意大利、德国、美国对于同样案件的处理,强调了一种通示的法律基准。
全志元则如此辩驳:原告方(即中小企业主们)主张的这个衍生产品是结构性产品,具有很大的不可预测的较大风险性,但实际上,这个产品的风险性并没有那么大。
因为银行的获得的利润只有千分之一,跟其它的理财类产品相比,这个利润并不算过份。
企业对获利部分只字不提,只说受到的损失,如果只以损失来论断风险,这是一种典型的投机心理。
投资跟投机是完全性质不同的两种法律行为,投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在投机意志上签订的合约,说明原告在意志上是明知其风险的,所以银行是不存在欺诈的。
要说这起案件,其背后所折射出来的问题则是韩国金融市场的巨大黑洞。
整个案件的发展过程,编剧用高度写实的手法,用无情的笔触把韩国的金融现状,血淋淋地撕开给众人看。
她不动声色告诉人们,银行是操纵着金融市场的官僚吸血鬼,其勾结政府,利用手中的贷款权限强迫中小企业购买巨大风险的金融衍生产品――不买就收回信贷,将风险转嫁到数量庞大的中小企业身上,所有的偷天换日欺骗讹诈的勾当,7家银行联手,是一种大规模的进行的常态;小企业主求救无门,国内较大的法律事务所无人肯接无人敢接;法院本是最后的屏障,却成了银行家的利益盾牌;金融监管部门本应是公正中立的资质审核机构,却沦为了银行家的传声筒,这样的国家,将自己的子民视为刍狗,哪里有公平正义可言?
这个看似已尘埃落定的案件,暴露了韩国金融市场缺乏有序的监管,银行为了自身的利益,转嫁自己的风险,引进不合格的金融产品搜刮普通投资者的财产;而救济渠道的法律,成了银行绑架的武器,不论是民间的法律事务所抑或是国家司法机关全部沆瀣一气集体失声,坚持维护公平正义的有志之士全部变成了被打的出头鸟。
当为富者不择手段,攫取财富,掠夺与并吞没有力量的弱势阶层, 权益受到损害的百姓求告无门,只能被逼至绝境,最后跳楼时,这个社会明显是一种病态的,危险的。
那些破产倒闭的企业,后面是千万个失去经济支撑的家庭;银行贩卖的衍生商品,不光是经济层面的掠夺,也是金融制度对于一个阶层的偏袒,对另一个阶层的压榨;而车荣誉所运作的法官、检察官、政府官员的过程,是一种利益绑架法律,社会秩序失衡的状态。
当然,世间人都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说到他国他人头头是道,也不管自己是否也立在烂泥塘里。
------------------------------------------------------------------------案例十:白头山烧酒集团破产案原告:GoldRich公司被告:白头山烧酒集团[案情简况]金锡胄刚结束中小企业委托的期权合约案,白头山烧酒集团会长陈振浩便找上门来。
原来,全国排名第十三的民营企业白头山烧酒集团,因未能按时向银行偿还一个月的利息,被债权人GoldRich以企业经营不善、集团经营人无经营资质提起破产清算诉讼至高院。
陈振浩四处寻求诉讼代理人,但因个性铿吝,反覆无常,加之此案牵涉国内最大的金融风投公司GoldRich,所以大律师事务所均不接受其委托。
无奈的陈振浩只得厚着脸皮提着一箱子现金找到金锡胄,请求其代理此案。
金锡胄对于这种无知无畏没有人格底线的委托人十分反感,直接拒绝。
不过,拒绝归拒绝,在银行衍生产品案中败北的金锡胄,对于老东家车荣誉事务毫不留情斩断自己生路的做法产生了本能的抗争心理。
在这时,陈振浩以一种极端“坦诚”的态度吐露自己聘请金锡胄的原因:GoldRich公司利用之前集团委托时获悉的机密,联络海外资本恶意收购韩国本土企业,其行为是赤裸裸的侵吞国家资源的行为。
如果如自己这般,全国知名的大企业都能被逐步侵吞,那么,国内整个企业的生存前景可想而知将会如何。
现在,因为GoldRich公司已委托车荣誉事务所,所以其它事务所都不敢跟他抗衡,他的案子没有事务所敢承接。
不管是从能力还是这个案子背后的意义来讲,金锡胄都是最佳人选,所以自己才没脸没皮地求他代理。
陈振浩的一席话直接戳中金锡胄的痛处:银行衍生产品案中,车荣誉事务所所代理的另一个阶层对于中小企业阶层的压榨自己已切身体验过,中小企业生存环境十分险恶已是不争的事实,为了整个企业的良性发展,自己也应接下这个案子。
此时,朴相泰、李善喜、李志胤均力劝他接下这个案子。
他们的言外之意,如果打赢了这个官司,好歹也能扭转一下上个银行案中输得灰头土脸的不堪。
在众人的合力劝荐下,金锡胄接下此案。
接下案件后,经过不懈地努力,金锡胄成功帮助陈振浩保住了集团的经营权。
车荣誉不甘失败,成功反间陈振浩,令陈振浩反口,反诉金锡胄要自己让渡股权的行为。
殊料,金锡胄拿出陈振浩的秘密账簿(秘密账簿即是不法事实的证据),令陈振浩哑口无言,只得乖乖让渡股权。
同时,金锡胄在寻找GoldRich利用职权侵吞白头山集团的不法证据时发现 , 车荣誉事务所跟GoldRich公司相互勾结,作陷阱侵吞破产企业。
他知道白头山案后,GoldRich公司一定不会放过自己。
他以一段录音钳制车荣誉,成功敲山震虎,令车荣誉不得不保护自己,设置好安全岛。
[结果]陈振浩组建的理事会在工会的监督下成功地将白头山集团纳入正常轨道,陈振浩虽仍在坐牢,却成功守住了集团的经营权。
[解析]金锡胄虽然有些勉强地受理了陈振浩的案件,但律师的操守使得他仍尽心尽力地奔走。
经过了解,原来,陈振浩经营的白头山烧酒集团,虽然其经济实力排到了全国第十三名,但并未享受到政府对大财阀普遍倾向的“政策优惠”。
因为集团经营的是酒的事业,所以在财阀圈内受到鄙视排斥(韩国人认为此事业是不入流的事业),经营过程中不光无法得到其它财阀的情报信息、财脉支援,还处处受到掣肘,企业发展全凭个人单打独斗,因此陈振浩很是郁闷。
在各方考量后,陈振浩总结出自己不受待见的原因是集团经营方向太过单一,不够多样化之故。
所以,他及时转变自己的经营方向,在做本业卖勾兑酒的同时,开始投资房地产业、百货业,以此扩大自己的事业权限。
同时,在私底下成立小金库,扒拉秘密资金。
之后,因为将集团大部分资金投入到房地产及其它产业里,而这些产业在资金回笼上十分缓慢,导致流动资金链发生断裂,进而影响到了烧酒本业的经营。
为了找到应对方式,他聘请了韩国第一风投公司GoldRich进行资产评估,以寻找合适的投资融资方案,但后期因为GoldRich公司高昂的收费而放弃。
为了挽救集团的经营权,陈振浩欲出售白头山在日本和分公司及专营权。
此消息一出,GoldRich公司立即用债权人身份以白头山集团经营不善,陈振浩贪污为由将其诉之法院。
原来,GoldRich公司因为代理资产评估而知晓了白头山集团的经营机密,同时陈振浩合盘托出的自己扒拉秘密资金的事实也成为GoldRich公司的利刃。
之后,GoldRich公司以高尔夫球场入股的形式,成为白头山集团的股东。
感觉被算计的陈振浩委托车荣誉事务所起诉GoldRich公司,孰料此举更是引狼驱虎。
事实上,早在之前,GoldRich已跟车荣誉事务所联手,设计空壳的香港白头山分公司,成功买下了白头山集团的大部分债券,成为白头山集团最大的债权人。
现在,其起诉的目的不过是为了阻止陈振浩卖日本分公司融资,他们意在通过法院的破产清算程序,以低价吞并白头山集团。
金锡胄听到陈振浩坦陈的真相,稍经查证得知为事实后,开始寻找对策。
此时,GoldRich公司以债权人身份,以破产清算为由解雇了集团三分之二的职工,引起集团工会的抗议。
工会向法院提出回生整理申请,但法院迟迟未作裁决。
就在案子尚在胶着状态时,陈振浩“闯祸”了。
他拍下主审法官跟车荣誉在高尔夫球场交谈的照片,以法官跟当事者一方勾结为由起诉车荣誉 ,引起法院巨大反弹。
本来,GoldRich公司本就发愁找不到合适的理由将陈振浩送进监狱,现在陈的自寻死路,给他们留了最好的口实。
因为一旦陈振浩入狱,企业便会进入无经营主持人的状况,企业本就经营不善,这样的条件是符合破产清算的条件的--绕过了企业回生整理程序。
之后,检察院以陈振浩贪污为由逮捕了陈振浩。
原来,陈振浩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哥哥,为了令其放弃继承权,他一次性支付其35亿的补偿费,此举被车荣誉事务所利用,变成陈振浩贪污的铁证。
此时,集团破产清算迫在眉睫,集团经营权易手箭在弦上。
金锡胄开始大力寻证,并找出应对之策。
他告诉陈振浩,如果想保住集团的经营权,只有在二审判决前达到企业回生的条件:6个月内经营良好,能按期偿还银行贷款利息,之后将日本分公司售卖,成功回笼资金,令集团回到正常的经营轨道上来。
所以,这6个月是个关键期。
陈振浩若不想坐牢,集团的经营权就得交给GoldRich公司;若陈振浩愿意在这6个月或是更长的时限内将集团委托给自己信得过的理事会,由代其经营守业,度过法院的考察期,那么,集团的经营权就不会易手。
同时,为了防止理事会滥用职权或是“巧取豪夺”经营权,陈振浩将集团20%的股权让渡给工会,由工会监督理事会,令其透明廉洁地经营。
急切守住经营权的陈振浩同意了金锡胄的方案,签订了让渡股权的同意书。
法院二审判令集团进入回重整期。
车荣誉不甘失败,反间陈振浩。
判决下来后,陈振浩发现集团经营权已守住,开始后悔自己让渡的20%的股权,拒不让渡,同时还反诉金锡胄。
金锡胄对于陈振浩的反复无常的行径极端无语,但幸而有工会转交的陈振浩所作秘密资产的不法账簿,关键时刻,令陈振浩不得不同意转让股份。
在工会及集团理事会的努力下,集团成功地度过了6个月的破产考察期,进入了正常轨道。
金锡胄在查找证据时发现,之前白头山案的陷阱是车荣誉授意自己所为,而现在自己公开跟GoldRich公司为敌,无疑是将自己置之危境。
为了安全起见,他将自己录下的一段录音复件交给车荣誉,意即如果自己出了事,那么车荣誉将会是最大嫌疑人,成功地令车荣誉不得不跟GoldRich公司斡旋,并得暗中保护自己。
同时,录音事件亦令得车荣誉不得不划出一定的范围(案件)给金锡胄,因为其在事务所十五年的案子,桩桩都是双刃剑。
如果车荣誉将金锡胄逼至绝境,依金锡胄的聪明,就算不能打败事务所,也能令车荣誉吃不了兜着走。
同时,金锡胄在事务所并购企业时创立的工会监督程序因兼顾了法律公平公益性,被作为企业劳工法的框架范本。
这个监督管理程序原理是,企业因经营不善被强制破产清算或是被其它企业收购时,须由工会(站在工人利益方的公益组织)全程监督。
工会律师(多为公益性质)全程介入到企业破产清算或是回生整理过程中,以此防止企业以破产清算为由转移资产,或是跟其它企业勾结贱卖企业,或是偷梁换柱企业经营权,损害股东及工人权益。
这套监督管理程序不光在白头山案中成功地帮陈振浩守住了集团的经营权,同时,因为工会作为员工法定的保护组织,其在监督管理破产清算或是并购企业时,能切实地保护破产企业普通员工的利益。
它的监督保护作用,被其它企业广泛引用,形成了一个成熟的企业劳工管理模式,并被法界认同。
这套程序由金锡胄始创,尽管他一直“鄙视”无能者,却无心插柳柳成荫,其创立的构架真正地保护了普通人利益,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达成了法律从业者最大的善。
[结语]在这个案子里,人性的贪婪反复,虽然点到为止,却格外真实惨痛。
白头山会长陈振浩代表着数量众多的普通人,他身上所有让人既可怜又可恨的秉性,真切而现实,带着一种让人切齿的共性,存在于万千人群之中。
在案中,当他自己被更强大的力量盘剥时,他的抱怨看上去是真有几分道理的。
他把他自己的苦难染上了一轮殉道的光彩,得到了金锡胄和周围人的同情,他们为他的过错辛苦地奔走着,并把那道光芒视为正义之光。
马基雅维利曾说,施恩能不能得到回报,取决于受益者的良心,而施恩者无法控制受益者的良心,加害者则可以单方控制局面,因为加害者只须依赖对方的恐惧。
任何人都有恐惧,但不是任何人都有良心。
白头山会长陈振浩利用了金锡胄的良心,救活了企业,缓过气后来反咬一口,观剧的众人看到都觉得这人真正可恶,可事实上,很多时,那个人是观剧的众人自己。
用上李志胤的一句话,没有几个父母让自己孩子辛苦学习是为了让那些不学习的所谓的弱者生活得更好的。
案件最后,站在高楼顶端的车荣誉替众人解开金锡骨之前极端蔑视弱者的原因,原来多年前金父在维护被强制拆迁穷人的人权时,反被其群体伤害金母,其人的恶行给年幼的金锡胄烙下了巨大的心灵创伤。
尽管金锡胄通过此案终于释怀,却让金父痛不欲生。
成为一个有公平正义之心的法律栋梁何其艰难,坚守信仰的过程,是一条洒满鲜血跟泪水的荆棘之途。
这个剧中所有的案子都是采以真实案例,编剧没有刻意地宣扬哪个阶层的罪大恶极或是可怜处境,仅仅只是真实地撩开每件事实的面纱。
但如此现实,现实得甚至让人觉得这些事情跟我们毫不相关--因为我们处在的环境都是如此,这些事情天天都在上演发生。
每个人的力量都何其弱小,都无法抗衡这庞大的压力,所以,在事情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时,每个人都做看客。
今日你为刀俎,他日我又为鱼肉,风水时刻轮流转,所谓成功抑惨境,不过是在关键时刻选择的不同而已。
实际上,世间所谓的正义,只是视乎你站在哪个立场上。
我们无法说剧中哪个人,哪个阶层是真正大奸大恶的,哪个阶层或是族群就一定善良正义的,我们所能寄予希望的,不过是所有人能有基本的良心,基本的人性而已。
如此而已。
EP07-08 波纹效应在第七集中,剧情进行得很平缓,以娓娓道来的方式表现金辩的变化。
当然,任何变化都不是一步到位的,过程的反复,不断的有冲突阻力,人物在这些冲突中的纠结跟矛盾,都需要主人公一点一点地变化着呈现给众人,让人信服。
没有转换基础的冲突,就是我们俗称的bug ,没有逻辑说服力,其结果当然就是剧情不好看。
在这一集,重点呈现了金辩跟小李同学反复求证检察院提诉的证据,来证实郑惠玲无罪的过程。
通常而言,无罪辩护,就是要说服法庭,基于法定的原因,不能对被告人定罪处罚。
在抗辩式审判中,成功的无罪辩护,意味着律师以一己之力对长期的侦查和公诉工作的全部否定,是律师价值最璀璨的展现,是律师的梦想与荣光―――在剧中,编导通过庭审前事务所受到的压力――众多委托人撤销委托,车代表明确地要金辩放弃辩护的要求,及媒体报道的态度来呈现。
被国家赋予了起诉权的公诉人也就是检察院要证明犯罪指控成立,就必须对犯罪构成的主、客观要件的每一个方面进行证明。
公诉人为此提交的证据必须能够排除合理怀疑,所提交的证据和论证只能产生唯一的结果--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被指控的犯罪。
因此,作为被告的辩护人(即律师)应该分析公诉人的指控是否存在薄弱环节,若存在就将其识别出来,并全力攻击这个薄弱环节。
因这个薄弱环节若果被打断,则被告人被指控的犯罪自然就瓦解了,所以,识别公诉人的薄弱环节就是识别法庭辩论的焦点。
概括而言,寻找无罪环节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 1、行为主体不符。
2、有罪证据不足,不能排除合理怀疑,不能得出唯一结论。
3、公诉人不能否认辩护人证据的有效性,而辩护人的证据能够罪证明被告人无罪。
4、存在阻却违法的法定事由。
5、法律适用错误。
在本剧中,金辩集中在检察院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公诉人不能否认辩护人的证据的有效性这两点来论证郑惠玲无罪的。
法庭辩论辩护人的目的是将自己对案件的结论性意见推销给审判人员,因此法庭辩论的过程实际上一个论证的过程,即论证公诉人没有充分证明被告人有罪或依据事实和法律直接证明被告人无罪。
因此,辩护人无需对公诉人的每一个犯罪构成进行反驳,只需围绕辩论主题组织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向审判人员讲述一个无罪的故事。
我们看到,在第七集的庭审中,通过紧张的辩论、现场模拟,金辩把检察院提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条理分明地反驳,来告诉众人,当然主要是法官,郑惠玲是无罪的。
因为法律事实需要证据支撑,所以在反驳的过程中,就需要对行为人的行为动机、行为状态、行为结果从检察院提供的证据链来进行驳斥。
这个反驳过程,就是对检察院提出的犯罪构成要件的反驳过程。
所谓的犯罪构成要件是犯罪构成的组成部分。
犯罪构成要件从不同角度说明行为对法益的侵犯性和行为人的罪过性的实质内容。
概括而言,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为犯罪客观要件、犯罪主体要件和犯罪主观要件。
也就是我们大白话犯罪构成的四要素: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
主体→谁侵害;客体→什么权益被侵害;主观方面→故意或过失;客观方面→如何被侵害。
任何犯罪都是具体的,其构成要件都是不一样的,盗窃罪不同于诈骗罪、故意杀人罪不同于故意伤害罪,就在于他们有法律规定的具体要件。
例如故意杀人罪,必须具备侵害人的生命权、出于杀人的故意、实施了杀人行为这些具体的构成要件才能构成。
具体到郑惠玲的杀人案,理一下就是:犯罪主体是郑惠玲;客体就是朴东献的生命权被侵害;主观方面就是检察院认为她是故意的;客观方面就是朴东献死亡的事实。
法庭审理,就是众人所看到的,金辩首先否定了检察院提出的郑惠玲杀人事实,因检察院有诱供行为,对检察院提出的被告人的自供这一证据进行了全盘否定。
之后,又通过论证郑惠玲推倒朴东献的行为不是故意,所以对朴东献的生命权被侵害的事实不承担受罚责任的论证过程,这是一个说服的过程,包括了前期的查找证据的行为。
我们看到,在开庭审理前,金辩和小李通过不断地现场模拟,推测出检察院提供的时间证据上存在故意颠倒的意图。
在之前,我们曾说过,检察院提出的郑惠玲是最大嫌疑人的原因就在于她在朴东献死亡现场,因其行为导致了朴东献死亡的过程,她见证并实施了。
――这个逻辑就是法律要件中的犯罪意图,是故意、过失还是不可预料。
如果她在现场推倒朴东献,再出现于屋外的监视器下的时间刚好在朴东献死亡后,那么,也就是说,她的行为意图只能是故意或是过失,她在现场见证了朴的死亡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以正常人而言,是不存在不可预知因素的,而只能是故意或是过失。
因为有犯罪意志,所以对其导致的犯罪行为的结果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但是,事实上,检察院提供的郑惠玲逃出朴东献死亡现场的时间是更迟一点的。
经过小李在现场的拟跑――她不可能在从房内逃到监控器下只用2分钟小李语他们推断出监视时间是有错误的,实际上存着8分钟的时间差。
检察院将稍早出现于画面的郑惠玲放在稍后――郑惠玲推倒朴东献之后就仓惶逃出,在她逃跑之前,监视器里的快递员已在现场。
也就是说,检察院提供的监控器画面是将时间顺序打乱了,变成了快递员早在郑惠玲出现之前就离开,犯罪现场只剩郑惠玲一人的事实。
通过导正时间顺序,排除了郑惠玲在现场见证朴死亡的事实,也就是她的犯罪意志,她对朴死亡的意志态度就变成了不可预测;金辩从犯罪构成要件中否定了郑惠玲犯罪主观意志这一点。
---------------------------------------------------------------------同时,通过跟小李在行为导致结果的动作回放模拟中,很好地诠释了为什么朴东献指甲里会留下郑惠玲的DNA。
在推拉行为中,郑惠玲的主观意图(故意、过失抑或是不可抗拒的)下的行为主动推还是被动推,是推断决定郑惠玲对行为结果(即朴东献死亡)的负刑罚责任的主要来源。
二人根据手指抓的位置,向众人演示了行为人郑惠玲所做的行为是在本能抗拒下的被迫反应,她的推朴行为是生命受到威胁逃跑,即是她对行为结果没有故意的意志,从因果关系上驳斥了检察院公诉的事实。
而对于检察院提供的另一物证,邻居录音证据,被发现是郑惠玲主演的电影。
这个很直接,从电视台播出的节目表这一证据直接反证,大家都看懂了。
对于检察院提供的证据所论证的事实进行了驳斥后,律师要证明被告人无罪,还需要提供现场存在其它犯罪嫌疑人的可能性才可以――也就是合理性排除。
金辩通过对于出现于监视器下的另一个人尹泰勇,利用酒店小姐有拉和朴东献秘书的证人证言证明了他是跟朴东献有恩怨关系的――也即是出现在现场的另一个人是有犯罪嫌疑(犯罪动机)的。
作出了合理性假设,排除了郑惠玲杀人的唯一性。
在证人的描述中,众人得知他是朴东献包养的酒店小姐有拉的男友,在因有拉发现怀孕被处理中,他有讹诈的行为。
在得到朴东献秘书明确的只要流掉孩子就可以得到一笔款项的承诺后,他做了一笔较大的投资,并将自己手头的财产做了担保。
但后来因朴东献秘书所承诺的款项没有及时到位,投资失败,被担保的财产全部失去,故去找朴东献理论――这是他当日出现于朴东献死亡现场的原因。
前面我们明确看到朴东献秘书指示手下要有拉男友出国,当然,依秘书处理事情的常规手段来说,死人才是最好的保密者,他们极可能将他处置了。
朴东献的秘书的证言证明了尹泰勇出现于现场的原因,因为他涉嫌渎职,所以将嫌疑人转移;但是,他只需证明这个出现于朴东献死亡现场的快递员就是有拉的男友尹泰勇,他跟朴东献的死亡有至关重要的关系,他有重大嫌疑就行。
依据谁起诉谁举证的原则,侦查查明的工作是需要检察院去做的。
金辩只需证明郑惠玲没有杀人动机,现场还有另一个嫌疑人的事实就行了。
当然,对于事件结果我们只看到了金辩的庭审过程,没有看到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郑惠玲无罪的镜头,这个也是一种程序上的规定。
通常来说,法庭经过对案件的审理,根据已经查明的有关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可以区分不同情况作出以下几种判决:1.对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2.对于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3.对于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检察机关或者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指控被告人有罪,法院判决被告人有罪,都要有确实充分的证据,以保证决不冤枉一个好人。
如果公诉人或者自诉人不能提供足够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而只是怀疑被告人或者推断被告人有罪,或者只是证明被告人有可能犯有某项罪行,人民法院不能判决被告人有罪,也不能因被告人有可能犯罪而长期将案件挂起来,不作出结论。
对于那些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宣告被告人无罪,并及时放人;不能长期关押待查。
如果在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之后,侦查机关又取得了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可以另行起诉,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审理。
郑惠玲案是属于检察院提供的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无罪,所以应作出证据不足、指控不成立的无罪判决。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另一个嫌疑人没有明确是犯罪人,她的无罪只是一种推论。
按照程序,法院在庭审完毕后,法官讨论决定做出无罪判决,并在下次开庭时宣布,当庭释放郑惠玲。
--------------------------------------------------------------------七八集,是过渡的剧集,张力呈现的不甚明显,但,所有的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已开始显出自己的轮廓。
这两集着重在金辩的内在成长,但是,因为其它边际效应,导演的镜头语言过于平实,整个剧集显得亮点很少,要说唯一亮点,大约就是通过法院外的明朗的春日---蓝蓝的天,白白的云,净洁坦直的路,在风中摇曳的绿的树,散发着香味的青草,笑得很良善的金辩,他走在那条路上,总给人一种生气勃勃的,前程无限光明的希望之感。
因为在这样的春天,变化,似乎不需要很刻意地大鸣大放,众人都知道,金锡胄的春天来了。
当然,他依然想不起他的狗在哪里,他依然会说,唉,实习生,他对着众人为他去帮郑惠玲辩护而横受指责而备感无奈,他在不断地加深着要离开这个事务所的念头。
在表现他的困惑时,编剧的手法很高级,加入了新的冲突---他的知性美丽的未婚妻找到他的工作场所来,他迎面走来,却不识得她。
他看着面朝他走来的优雅的女子,面色坦然,虽觉得有些奇怪,但还是一如既往。
女子看着他,等着他热情迎来,却不料,他竟直直走过去---像是陌生人一般。
车代表看到如此场面,忙来打圆场,告诉他,此女子是柳贞善,权会长的外孙女。
他“哦”字还未说完,车代表又告诉他,她,是你的未婚妻。
金锡胄比自己刚从医院醒来时还震惊。
生活的样子,长得枝枝蔓蔓,各式各样的向他扑扫过来。
他有些喘不气,他不知道,这是一种席卷,还是一种覆盖掩埋,亦或是一种坦露。
他跟他们说,我去一下卫生间走进卫生间,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陌生,仓皇,无奈,孤独,甚至有种挥之不去的凄凉,他不知道,那种压迫感是什么,他害怕这种时不时像彩色的炸弹一样滚过来的东西,那些让他惶惑的,拔也拔不开的包裹着他的雾霾。
他不知道,这一个个陌生的人们都带着一种什么样的价值观,什么样的利益观来跟他相处,来要求他给予什么,或者说,要求他去配合什么。
刚刚帮助一个弱女子除下她枷锁的喜悦,还来不及开怀称庆,他就被一种巨大的惶惑给包裹住了。
如同一个想奔跑的骏马,被一堆藤蔓给缠住了脚,他想挣开,却不知应跳向哪个方向,那些藤蔓长得青葱可人,让人不忍践踏。
事务所因为金辩执意要为郑惠玲辩护而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如同在法庭上检察官提出的双方代理是一种违反行规的行为一样,尽管金辩解释了两次代理的被告人不同,案由不同,且朴东献已死,不存在会因现在的代理而损害他的实体权利,但是,并不表示外界的众人就不会质疑他的职业道德。
律师跟其它职业不同,它需要以个人能力去服务于人,特别是在诉讼业务中,提供的是一种权利的协助,带着极大的风险---机会只此一次,失去即不可救济。
因此,职业要求律师跟其它如教师、医生一样,具有极高的道德标准。
人们可以原谅你尽了力却输了官司,但绝对无法原谅你可能出现的背叛---你今天帮我代理了业务,会不会明天又去代理我的对手来打击我?
人们都善于从他人的处境中来推断自己可能面临的处境,说为防患于未然,实则是一种本能地对自己的保护,对他人的不信任。
所以,当外界得知金辩将为郑惠玲辩护时,人们开始闻风而动。
一时间,抽走代理业务的电话此起彼伏,事务所遭到很大的损失,陷入了巨大的诚信危机中。
在这场危机里,车代表、朴相泰、吴组长、甚至是实习生小李,不同的人在不同的立场,都表现了一种压力,这种压力最后又都反馈到金锡胄这里来,令他倍受折磨,深觉得无奈。
车代表是事务所的创立人,事务所的利益是他的关心的核心。
不管之前他对金辩如何看重培养,那都是建立在金辩会为他带来巨大利益的基础上,而不是让金辩体现自己的价值。
所谓的法的信仰,那是些虚无的理念,他需要的不是这些,他需要的是拥有在业界呼风唤雨的力量,不可撼动的标杆地位,能左右法界甚至其它权贵们话语权。
他一切的喜好厌恶都源自于利益,无关于人生信仰或是价值观,谁能为他带来利益,谁就是他的宠儿,谁触犯他的利益,他就会毫不留情地打击他,不管这个人曾经为他赢得多少荣誉,获得过多大的收益。
现在,他的利益受到重创,他直接跟金辩说:这个案子,我帮你找好了其它律师,你把案子移交给他人去办理,你从旁协助吧。
金锡胄多年培养起来的思维习惯令他无法相信任何人,他知道,这个案子除了他自己,其它人很难真正地理解郑惠玲,假手他人的风险极可能是让这个无辜的女人被冤枉地老死狱中。
他深思片刻,也明确地拒绝说:这个案子,我要代理。
车代表始自这一刻开始明确地意识到,金辩要离开事务所的决心之大。
他得要实施防范措施了---找到代替金锡胄的人。
-------------------------------------------------------------------朴相泰跟其它组员不断接到其它委托人打来的解约的电话,他心急火燎地冲进来跟金锡胄说:我知道你感到内疚,可是这不是解决办法,解决办法是去找精神科医生,我有电话,你快去吧金锡胄当然不会在意他们的看法,跟这些经济上的损失相比,一个女人可能被冤屈地度过一生的可怕,远比这些经济上的损失更让他在意。
每个人的人生都只有一次,因为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而妄顾他人的生死哀痛,这样的人在现实中何其多。
闭上眼睛,看不见的那些公平并不会对自己的生活产生什么影响,但是,性灵上对自己有高要求的人则不会任自己做一个盲人。
金锡胄在医院醒来的那一瞬间,找不到可以信赖的人而产生的惶惑;在事务所慢慢拼出过往不堪的自己更让他产生了本能地害怕跟厌弃。
一个随时会利用法律去凌虐他人的人竟是自己,而自己身边所有的人都是这样的--大家都不觉得这些有何不妥,这本身就是一种极端可怕的环境。
坚持自己所想,坚持自己所做的并不容易,成功了大家会觉得这是你幸运,失败了,则有更多的人会说,哈,看吧,当初我就劝你不要这样,你就是不听,看吧,现在这个样子人们极善于做马后炮,做事后诸葛,评价他人总是内行,并深觉得自己睿智能耐。
但朴相泰有极大优点,这个男人虽然行事不够谨慎,为人马虎乐观,但是极其善良,也还聪明,对待朋友有一幅侠肝义胆。
他听说金辩执意要代理的消息,也不再劝说,只是奇怪地问他:你到底是谁?
你真的是金锡胄么?
是的,金辩自失忆以来,每天都在问自己,我是谁?
过往的人生,无论辉煌失意,都已过去了。
我是谁,我来自何方,将去向何处?
他需要行动来答复自己,自己想要的是到底是什么。
在我国古代,对于帮人打官司的人有尊称,也有贬称。
尊称如大状师,贬称如诉棍,其实,尊称也好,贬称也罢,都是众人对于帮人打官司的人一种道德荣誉的说法体现。
法律,作为一种最高道德的体现,以一种有约束力的道德来规范社会里所有的人。
而所有的法律就是众人东一句西一句讨论出来的,哪些行为是值得称讼的,哪些行为是需要处罚的一种合约,因此,每一个国家的法律都会不同。
在这种合约里,对于做好事值得称颂的行为,给予奖励,但是并没有明确;对于破坏了秩序的行为,用这种众望所归的约束力去处罚他--却十分明白:哪些行为是违背秩序的,应该会受到什么样的约束。
但是,既然法是最高道德价值观的体现,即使是不同的国家抑或是不同的社会时期,一些基本的价值观还是一直存续着的,比如说,对于剥夺别人生命的人,法律就赋予国家之手去“同态复仇”即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你剥夺了他人的生命,那就用你的命来还。
在这个同态复仇中,因为人性的复杂性,我们无法简单地说,被杀的人就是好人,杀人的人就是坏人,所以,为了让坏人死得其所,好人能得以赖活,众人又发明了专门去帮助别人分析杀人或是被杀的人到底是好人还是坏的机制,这个机制,就是律师。
所以,在本质上,无论是法官,还是检察官,抑或是律师,他们的地位应该是平等的,都是一种辨别的机构,但是,在社会中,因为政治文明的原因,被赋予了国家身份的检察官、法官,自然就有一种天然的优势,他们就在被赋予国家权力的基础上凌驾于律师之上。
社会在不断地发展,人们对于权力的要求也在不断地上升---凭什么你有权来决定我的生活?
在这种心理趋势下,人们就开始质疑这种规则秩序,同时,各种各样的尝试反抗也在不断地进行。
在不断地反抗中,有些人就会尝试着去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这些人,在正常秩序下的人们看来,是踩线过界的人,是胆大妄为的人,是违反秩序的人,是应该谴责的人。
那么,是否应该被谴责,其区分标准又在哪里呢?
比如说,在第七集开场法庭审理中检察官对于金锡胄为郑惠玲辩护的谴责---他提出的要求法庭驳回让金辩为郑辩的要求,认为金辩是双方代理。
所谓双方代理是一种对于律师代理的规避,直白地说就是不能代理了原告后又再去代理被告。
这是基于对被代理人权利的保护基础上设定的一种规避。
在区分这种代理中,就看双方谁的权利需要被保护得更迫切,因为常规而言是同等的;但也有一些更为迫切的,就需要斟酌处理了。
比如,在本案中,相对于朴东献的权利能否得到维护,郑惠玲的生命权将被驳夺明显显得更为迫切,所以,法官说:被告人能否得到最大的保护与最好的辩护将是第一位的。
因此,当法官在知道被告人郑惠玲明显意愿--愿意得到金辩的辩护时,法庭就支持了权利需要更迫切保护的一方,否决了检察院的要求。
也就是说,对于违反合约秩序是否应该被谴责的标准,通常会以一种道德价值观的大小来区平衡。
如果代表的是多数人的价值观,那么就认同,如果只是少数人的价值观,那么就否决。
这个衡量摇摆的过程,其实就是我们常说的法律的漏洞---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便给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这种裁量权下,法官偏向哪边都可以--同样地,做为律师,你也可以去踩一下边线,当然,就看你是否愿意冒这个风险,毕竟决定权掌握在别人手里,同意就万事大吉,成为被告眼里的英雄,失败就等着行规处罚,甚至被取消律师资格。
但是,每一种合法的秩序之所以运行,有明确地规定违反秩序的人需要付出代价,都是因为体现了大多数人的价值观。
金辩的行为在剧外的观众看来,他是有理由的,或者可称之为英雄主义的行为,但是,在真正的律师从业者看来,他的行为极可能是得不偿失的,甚至是要被谴责的行为。
因为他挑战了律师的职业道德,整个律师的职业行为的公正客观性都可能受到怀疑。
所以,在剧中,事务所风声鹤唳的状态并不是因为他是顶级律师才这么夸张,而是因为,如果一个被视为顶尖的行为楷模典范标杆的人公开去挑战这个行规,那就是潜在说,这个行规是不合法的。
同时,也为其它的律师带来一种效尤的示范性,这个必然会损害所有委托人的利益---如果你的行为不合法,那么我就妄顾你的权益,去追求正义,去牺牲你的利益。
牺牲你的利益基础是因为你的行为的不合法性,法律的公平性这是一种不合理的逻辑,所以,这种逻辑因为本身站不住脚。
律师职责的本质要求就是为不合法的行为寻求一种辩解,他不能跟已有国家赋予权力的检察官、法官在同一条站线上去责备委托人,你为什么要做不合法的行为,而是要帮助委托人辩解说,我之所以这么行为是因为什么,我的理由是什么,我行为的合理跟合法性在这种情态暗示下,车代表觉得金辩跟自己事务所也就是他现在代表的一种社会价值观已走得很远,他已无法控制他,他需要一个更好的人来代替他。
所以,在法庭审理的中途,他看到了年轻有为的法官全志元,他突生要拉拢这个人来代替金辩的念头。
一个很厉害的人如果不能为已所用,就必须毁掉他,否则,他就是你最大的敌人--这就是兵法中的养虎为患。
所以,就需要在敌人还没有成为敌人之前,要先找到一个跟他有对抗力的人来制衡他;在一旦成为敌人后,就全力以赴地去消灭他。
这个就是车代表的行为逻辑。
金辩在得知自己有一个未婚妻的时候受到了巨大的冲击。
在这个过程中,他在这个找到事务所来的女人面前,他是十分坦诚的。
对于他来说,不管是因为政治联姻的目的还是情感原因,要跟这个女子结婚,能走到谈婚论嫁的地步,肯定都不是普通关系。
他明确地跟她说,我不认识你,因为事故的关系,我得了失忆症,大部分记忆我都不记得,包括你。
柳贞善是一个十分谨慎,自制力极强的女子。
自幼成长的环境令她待人如金辩一样,有种超乎常人的警觉性,她不善于相信别人,对于任何事情,她都会亲力亲为地去确认。
成长中,因为不被认同的父母,她有种执拗的自尊,她需要得到母系财阀家族的认同--她身上流着的另一半的血也是高贵的,优良的,她的母亲选择是正确的,她的父亲是优秀到值得她母亲选择的。
我们每个人都知道,要别人,特别要让是已形成了一个固定圈子的一种公开的认知形成反转认识有多难。
别人用着先见---或者说是一种偏见的态度来对待你时,你是无可奈何的。
柳贞善在这种环境中成长,那种偏见蚀进她的骨子里,极端的践踏跟挤压,不断积累的愤懑以及对自己生活控制的无力感令她对于自己价值定位也产生一种畸形的认识---如果自己无法用自己的能力得到认同,那么就籍借他人的力量,比如用自己的婚姻去交换一个更有能力的人去打倒那群人。
在这个过程中,英才的金辩,就成了她无法拒绝的最好选择。
可是,经过了解的金辩并非是良人之选,这是一个为着利益不择手段的人,一个跟自己身边的那群人一样的人,选择这样的人,意味着自己得忍受,还得承认自己也是这样的一类人。
这种认知,让她十分痛苦。
只是,现在,这个人失忆了,他良善地跟自己坦白,他已不识得自己。
选择权,已交回到自己的手中。
是要跟他携手,还是放开他的手,这是最好的时机。
可是,一向被压制的枊贞善想到自己芨芨可危的处境,走向高处--被认同的机会也在此一着,她犹豫了。
事缓则圆。
她需要时间---思考自己选择的和考察他的时间。
不过,最紧要的,是渡过眼前的一关再说。
家宴上,敏感的金辩看到柳贞善的处境,她的亲人们对她的防范到已成攻击的态势。
他有些可怜这个女子,在这样的地方跟自己的处境一样,孤立无援。
他想对她好一些,他夹起了菜放进了她的碗里,看得她的舅舅们眼都直了。
要的就是这种效果---让他们知道,她,有朋友,有援手。
但是,这种场合本就是一种非常暧昧的地方,他的同情,则又像滚雪球一般,带出了其它事项。
他暂时忘记了家里还有一个小实习生,正眼巴巴地等着跟他喝啤酒吃炸鸡庆祝今天的良心之诉的胜利。
焦急等待的李志胤终于看到了金辩回来了。
她兴奋地冲下去,可是,他的身边站着一个美丽优雅的女子--一看,就跟他十分登对的女子。
他说:哦,这是柳贞善,是我的未婚妻。
他的样子极端坦荡。
这样的场面,让李志胤顿觉自己矮小卑微。
这段时间天天跟在失忆的金辩身边,看着他挥斥方逎,运筹帷幄,对自己的教导跟善意地容忍,让她暂时忘记了他们之间本质的差距,他是一个成功的精英律师,而自己,还是一个什么也不会的实习生。
两人能力上的差距,社会地位上的巨大藩篱,让她一时之间产生了一种不知所措的羞耻感跟挫折感。
她十分狼狈地逃离了开来。
她仓惶地逃离他们,似乎再站在他们面前,自己那些自得的小兴奋就会被无情地嘲笑,自己对他莫名的信任就会被理解成不知天高地厚逾越的妄想。
金辩看着急急避开的李志胤,也急忙跟柳贞善道别完,走了上来---我们看到小李同学还没有进门,他就已经站在自己家门前,在时间上,他肯定也是在道别完之后就飞快地跑上楼来。
他问她:不是说请我吃炸鸡吗?
就想一个人吃完吗?
李:是。
金:我是有未婚妻的(看着小李同学)别那么看着我,我也是今天才知道我有一个未婚妻的。
我也觉得很神奇。
李:是的,真神奇。
再见。
金:哦为什么要解释?
为什么会担心她会伤心?
为什么进到屋里觉得冷漠,陌生,孤独得让人无法呆下去?
李志胤进到屋内,委屈得几乎想落泪。
可是,为什么会觉得委屈?
为什么会觉得伤心?
他跟自己有着天差地别的环境,依他的能力及年龄,有未婚妻不是特别正常的一件事吗?
可是为什么还是会无端觉得无限的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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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锡胄进行法庭辩论的过程中,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的代表,正在接受记者采访。
在他的概括中,我们知道了这个韩国最顶尖的律师事务所的“前世今生” 此律所自1980年外资进入韩国开始,就开始承接在韩的外资及韩国在外的法律业务。
他的话,不光介绍了律师事务所的综合属性,也为男主后面掀开律师事务外资黑幕埋下伏笔。
通常而言,非常之人身上,总会有那么一点让人“诟病”的怪癖。
比如金大律师就很喜欢在电梯中“蹂躏”自己的助手们。
在他堪比高速路的思维中,稍反应慢一点的助手,就被KO出局,真正几句话定你生死。
眼下,他的电梯讨论会,就直接让一个年薪1亿5千万的律师出局。
信诚财团网络收购案,这个跨国公司的并购案中,女主始崭露头角。
在大群律师及助手都没有找到纰漏之时,她敏感地通过一条“霸王条款”击中这个合同的不合理之处,为谈判扭转了局面。
对她BABA的东西我也不复述,总之这个条款违背了民法中不合理、显失公平原则,可以申请法院终止合同――这么一来谈判的另一方将血本无回,两害相权取其轻,她自己大约都没想到就这么一个条款可能为公司赚来几亿的诉讼费――当然她也不可能知道。
从这样一些行动中可以看到她具备很强的法律思维,聪明有灵气,尽管有些莽撞,但仍为一块璞玉。
在法律事务中选择一个好的拍档,有如挑选千里马,任重道远,既艰又难。
而一个像男主这样眼高于顶,聪明过人的家伙,在现实中,属于真正的“钻石王老五”。
普通人大多消受不起,太硬,碜人。
我们回顾一下他跟自己的绯闻女友产生交集的过程。
在剧情后面的提示中,我们还原了金锡胄去婚礼现场的目的。
他,是去敲山震虎的。
原来,这个美丽的新娘,用我们现时的流行语说,就是一个飘满绿茶味的小三。
她曾经介入过男主堂姐的婚姻,是个不折不扣的“白骨精。
” 从金大律师跟姐姐的谈话中,我们几可窥见她极端聪明,甚至很嚣张--“训她一个小时,气得二十四小时检查心脏”“在警察局还贼喊捉贼”“直到见了你才开始求饶” 我们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一个人能力水平如何,看他身边的朋支就知道了。
而同样的,我们从女主的聪明能干而又跟新娘极其要好,她自己能在做完小三后顺利地将自己嫁出去而不被新郎知道,她的能力跟小聪明肯定在女主之上。
对付这样一个人,以金大律师年界四十仍是光棍一条的“情商”,估计是法律专业有余,但还是有些力不从心的。
所以,在得知新娘即将大婚,他“百忙之中”抽出空,晃到婚礼现场去看一看。
他得确保堂姐的婚姻无虞,可以看出,他跟堂姐的关系是亲人中最好的。
同时,也不排除有可能是新郎家跟他有业务关系--这点通过她给女主安排金龟婿的位置--财阀二世来烘托。
换言之,新郎家有可能也是财阀。
所以,新娘一看到她,吓得魂飞魄散,直接拜托闺蜜无论如何也要把他拉出婚礼现场 而女主,也非常无奈却极尽搞笑地把男主生拉活拽地拖出了婚礼现场。
这个过程怎么说,显得极端没有水准,直接被男主嗤以“让你用美人计弱爆了”的结论。
律政剧,自然是以没完没了的法律案件来呈现。
尚在婚礼现场,金大律师就接了一个电话,他极其不耐烦--从他接电话熟不间礼的话语中可以知道,打电话的人是平时跟他极熟的朋友。
这个人,就是死主朴东献。
“死主”?
亲,你是不是打错字了 嘎嘎木有,是死主 是的,即将死去的委托人,给金大律师带来人生转折的人。
他们的对话,又牵出了本案的第二个案子,朴东献强奸案。
他们的对话,朴东献父亲跟律师事务所代表的对话,都告诉我们,这个案子是一个广被关注的刑事案。
男主说,你什么时候见我接过刑事案了?
甚至跟代表说,让其它人去打这个官司都比让我去好。
这两句话,其实既交待了男主平时擅长的业务范围是民商事,而非刑事人权,也说明他虽然信仰金钱至上,但做人底限尤在,为他向善之路的反转做了铺垫。
刑事跟民商事的法律程序是不同的。
民事的法律原则是不告不理,即别人如何侵害了你的权利,不管你知道或是不知道,只要你不提起告诉,法院是不会管你的。
而刑事,通常是指违反刑法的违法犯罪的一些相关活动。
它不同于一般的民事、行政案件,范围比较广,可能侵害的是国家利益,也可能是个人或公司的利益等等。
最直观的,比如抢劫,盗窃等。
刑事的法律原则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比如盗窃,即使事主原谅了盗窃的人,但他行为性质仍为侵犯了别人的财产权。
除非标的非常小(一百几十之类的),否则都要受到处罚。
朴东献的强奸案,已被立案处理,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流程,已到了检察院,即将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阶段了。
前面说了民事跟刑事的法律原则的不同,不过是通过法律原则来说明,因为基本原则不同,在法律程序上自然也不同。
民事诉讼一审程序的基本流程是: 首先是起诉--即你把起诉状、证据等相关材料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
然后是法院 立案审查(即法院的立案庭看你的起诉是不是符合立案条件,符合的,7天内交诉讼费,交了费就直接给你立案。
通常情况下,都是当场审查,当场交费即登记立案的。
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出个裁定书,说明你的案件将不受理。
如果你对裁定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法院受理后,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就是你的被告,对方当事人要在15日内进行答辩。
接下来,是法院排期开庭。
这个通常会在开庭前电话通知你跟对方。
不过在现实中,被告通常是在送诉讼状副本时就将应诉通知书一并送给他了。
重头戏--法院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这个过程也是按照规定的程序走,首先是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接着是法庭调查,也就是让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再下来,就是双方举证质证。
然后,是法庭辩论,就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中国跟韩国都是大陆法系,法律程序中以法官为中心,突出法官职能,具有纠问程序,就是法官问,由当事人(原被告,包括证人)答,法官通过开庭审理中理清事实,再在已制定的法律条文中找到适用的法律,将其与事实相联系,推论出必然的结果。
大陆法系非常讲究证据的作用。
这一点跟英美法系很不同,所以大陆法系的庭审一点也不好看,双方辩得再激烈,如果证据不足,至最后还是该嘛嘛;而且证据讲究实证,书证,所谓的心证,推论都是没有作用的。
韩国是大陆法系,但同时,韩国也受英美法系很大影响。
比如,他们推行的陪审团制度。
英美法系的诉讼程序以原告、被告及其辩护人和代理人为重心,法官只是双方争论的“仲裁人”而不能参与争论;同时,还有陪审团制度。
陪审团,就是由完全跟本案没有干系的普通人组成一个团体,在法庭上听双方就法律事实进行辩论,最后依据自己的观感做出事实上的结论和法律上的基本结论(如有罪或无罪)。
而法官负责做出法律上的具体结论,即判决。
所以我们经常会在英美的律政剧中看到律师们在法庭上唇枪舌剑,引经据典,唾沫横飞,把死的说成活的,黑的说成白的,把一众看客们看得是心潮澎湃,拍桌大叫 这样的辩论在中国的法庭上很少有,中国的庭审不管是真实还是视剧里,都是沉闷不堪,这一切都是因为两国的法律体系根本不同。
所有的民事案件,法官在审理中都有一个法庭调解程序。
这一步,就是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最后是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如果当事人未履行,原告还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执行。
如果不同意裁判,你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在本剧中,第一个案例是民事案。
它在办理中,是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在整个过程中除了法院,另外的司法机关如检察院、公安局是不参与进来的。
而刑事案则不同。
在刑事案中,有三个司法机关会参与进来,即我们常说的公检法三部门。
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审判阶段(法院)。
1、侦查: 公安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
对于被拘留的人,要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过了24小时,公安局是必须放人的。
) 在这个阶段,就可以请律师了。
因为一旦拘留,除了律师,其它人是见不到的。
律师可了解罪名,会见在押的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
公安机关对已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会在拘留后的3天内,提请检察院批准。
也就是说,要不要逮捕,是需要检察院同意,并出示逮捕书的。
公安只是执行机关,不是决定的机关。
检察院接到提请批捕书7天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不批捕的,公安需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的人。
被逮捕的,嫌疑人聘请的律师可申请取保候审。
逮捕后,公安侦查羁押不得超过2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上一级人民检察院通常会延长1个月。
公安侦查结后,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检察院审查决定。
到这时,公安机关的参与到此为止。
这个过程,直白地说,就是公安把一个人抓走,必须在24小时内讯问。
如果嫌疑人不承认,公安又没有确凿的证据,是必须放人的。
如果有一部分证据,公安会在3天内向检察院申请逮捕书,同意逮捕的,公安可以把嫌疑人关在拘留所里2个月,最长3个月。
在这2个月内公安必须收集明确的证据,之后将这些资料一并交到检察院,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2、审查起诉: 检察院收到公安的材料后,要亲自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收到材料3日内,必须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这个是基本的权利,如果没告诉,可以作上诉理由的。
这时,辩护律师又参与进来,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检察院对移送起诉的案件,要在1个月内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
在本剧中,朴东献就是处在案件已被警察局交到检察院审查的阶段了。
3、审判阶段 法院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开庭审判。
从接到检察院的材料,法院必须在1个月审理。
法庭审理后,作出有罪无罪的判决。
按照正常时间进度,是在三个月后才会开庭。
而我们看到,倒霉的朴东献碰到了一个对律师事务有旧怨的法官,一个对性暴力案格外兴奋的女检察官。
种种迹象表明,这个案子从警察侦查到检察院,才两周。
第三周将开庭。
而这边厢,哐哐哐,男主的助攻出现---新娘为女主安排了一个金龟子。
这个人,是一个很聪明,有点文艺细胞的青年,出现于这样的财阀婚礼上,极有可能是个二世,不然新娘不会如此费周张地让女主坐在他旁边他始一见面就背出书中的内容,特别文艺的台词,极之诱惑,搞得女主还以为被勾引,闹出“是不是太快了”的笑话。
有聪明的大脑,帅气的脸庞,好的家世,传统男二的配置。
但是善是恶,尚需拭目以待。
女主得到任务,要把男主拉出婚礼现场。
她极其不熟练地摆pose,色诱男主。
大律师眼睛长在头顶上,估计这种勾引已见怪不惊,所以根本不看这粉红的这小鲜肉。
她折腾了半天也没把男主的目光成功吸引,没法“喝酒吗” 不要。
嘎嘣脆地拒绝。
一计不成再生一计,眼看他要走了,啊她直接把酒倒人身上。
大律师了然于心,这人肯定是新娘的朋友,算了,小人与女子难养也,不跟她计较,走吧。
可是女主担心大律师去找新郎,干脆地投怀送抱。
很尴尬,很不熟练,样子极之难看的倒在了大律师的怀里。
众人比大律师还尴尬。
她用尽力量勒着他的脖子,把他给拽了出来。
而金龟子一脸诧异地看着她,这个为以后他们之间的相处时彼此的态度埋下伏笔。
案件资料还没到手,准备之战已打响。
检察官是一个实力超强的女人---这是外界印象。
换言之,这个女人极端厉害,或可称之为,有手段。
在之后的交锋中,我们完整了她的形象:精明,权力欲极强。
表面上看,十分正义,实则为了谋名不择手段。
她跟金大律师是什么关系?
为什么金大律师这么了解她?
单是研修院同期或是其它同窗之类的了解,肯定没有这么深。
不排除,他们之间有孽缘。
曾经的爱人?
同事?
同学?
而让一个男人十分鄙视地评价的,最可能的是曾有一段旧情。
事务所分析,案件走正常程序,本没有这么快(言外之意,可以暗箱操作的时间。
) 但现在,已由检察院直接交到担当检察官手中。
也就是说,本来警察厅将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后,检院会将案件留置一段时间,在这短短几天里,律师事务所可以通过运作,将案件交给一个能力不怎么样,或者说是好买通的检察官手里。
检察官在审理时,稍稍糊弄一下,在取证过程中偏向朴东献,这个案子到了法院也不会重判。
但是,现在比较麻烦,案子一到检院就直接分到了能力高超的检察官李善喜手中。
这说明,是有人在操作这件事。
代表敏感地意识到,朴东献的案件远不是这么简单。
李志胤一觉醒来,听到房里有声音,还以为家里进贼了,蹑手蹑脚地走过去--一个高壮的男人站在桌边,正在擦裤子。
你是谁?
现在清醒了?
她惊讶地发现,某男站在那里,一点也不见怪地跟她说话。
可这里,明明是她的家。
某男说,没跟你说,喝了你家冰箱里的凉白开,还在你家柜子里找了片头痛药吃了,休息了一下。
所以呆到现在。
你能否说明一下现在的状况?
你怎么在我家里的?
她完全把自己曾将一个男人拽进香闺的事忘记得干干净净。
好奇什么?
(言外之意,好奇我们到底有没有上过床?
) 我们到底有没有发生过什么?
你在我家干什么,我要报警了!
我还以为受到了招待。
而且还是十分迫切的招待。
(这话怎么听都闪着金边啊) 说什么呢,我怎么会 她猛地想起,这个男人出自哪里。
太糗了,眼前如果有洞,她肯定钻进去再不出来。
我是有原因的 我知道。
在他们这段对话中,我们可以窥见大律师的洞察力。
他说:新娘一见我就冻住了。
朋友中肯定有人接到任务把我拉出现场。
但让我意外的是,怎么让你接了这个任务?
你不适合美人计不是吗?
他吐槽的言外之意,她身材不够火辣,动作不纯熟,或者说,她没有美到可以让男人一见销魂的可使上用美人计的那程度 小李同学非常郁闷。
她根本没想到,他却能从这个极搞笑的完成任务事件中,看出她的潜质--如果我交待任务的话,也会选拼死拼活的人。
当然,识人之眼那是属于伯乐才具备的,她这匹千里马根本不知道自己有什么过人之处。
不过,我最为好奇的是,大律师在小李同学家里呆了这么长时间,光眯了一会吗?
一颗安定剂的药效通常是2-4个小时,以韩国婚礼大多在七点举行,大部分大公司下班时间为九点的常态,金辩回到律师楼时已是午夜,可以推断出,他在李志胤家里呆了起码两个钟头。
而他好整以瑕的样子--或者说依他的个性,跟一个陌生女人进行爱情动作的可能性为零。
那么,在这段时间里,大律师在干嘛呢?
我们说,做一个顶级律师,不光需要深谙法律条文,更需要敏锐的观察力,精密的推断力。
在临门前的几句话,大律师并没对小李同学熟练地飚性侵罪的法律条文有任何奇怪之处,换言之,在这两个小时里,大律师肯定把小李同学的家逛了个遍,小李同学是做什么的,什么样的个性,有没有男人,学识如何,他基本已摸清了。
有人说,那他为何在律师事所里并不知道李志胤是谁?
在律师事务所里人来人往,他作为顶级律师,那些小喽罗又怎么会跟他产生交集?
当然不会把昨天的醉酒女跟实习生联系起来。
而且,实习生会胸前挂个牌,但在家里总不会写个名字贴墙上吧。
名字跟人无法对上号才正常。
所以,当小李同学在律师事务所里展露自己的才干时,他豪不犹豫地把她变成自己的助手。
在小李同学家里两人的交集,不光铺垫两人的绯闻,也为了介绍两人成为搭档的可能性。
这部剧的重点是突出司法过程中的腐败,所以展现立法,或者说讨论法是为善法还是恶法的侧面可能会相对较少。
那么,既是司法,又集中在律师事务所展开矛盾,跟他们产生交集最多的,是委托人,法院,检察院。
现时,这个号称韩国最大律师事务所的车荣誉事务所最紧要的任务是,操作所内律师姜恩赞上位,做法务部长。
而跟姜恩赞呈竞争状态的,是另一个律师金秀容。
韩国跟中国的法治环境既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之处。
比如,都喜欢拉帮结派,用关系处理所有事情。
他们希望本所出去的律师成为法务部长,那么,如同代言人一般,这个事务所的能量就少有人抗衡。
但是,目前他们麻烦缠身。
他们的竞争对手将他们2009-2011年(时长3年)的企业所得税9867万(我估计是万亿),本应年年上报的,却在2013年7月才上报``各种情况抖到国会。
这些数据,简明扼要地说明了,车事务有偷税漏税,不当投资,转移资产等违法行为。
这些行为对一个企业来说非常致命,所以代表极想快速运作姜恩赞上台,待他上台后,这些麻烦才能被抹平。
首先,有人评价《改过迁善》有很强的美剧风格,但我并不这么认为,一者,5到9集的节奏在明显放慢。
二者,前集或者前一个案件为后续剧情做了每一个完美的细节铺垫,在细节的把握上具有强烈的韩剧风格。
相比之下日剧《Legal high》以及金明民的另一部作品《电视剧帝王》的美剧风格更加明显,《改过迁善》更像是具有韩剧风格的律政剧,不能否认,该剧在向美,日,港的同类剧学习,而且会是一个很好的尝试。
能否成为里程碑似的作品还要看编剧的功力,我既充满期待又有些担心,韩剧边拍边播,虎头蛇尾的弊端并不鲜见,如果又成为一部像是《贝多芬病毒》和《Brain》这样靠演员的超高演技来弥补编剧不足的剧作将会是一个巨大的遗憾!
其次,金明民演“坏叔叔”的时候偏多,而我对金坏叔完全没有免疫力,豆瓣楼下有人问我, “老金如果知道即使他演坏蛋你也爱他,估计不会高兴到哪去” 我回复;金叔要是知道我这么爱他,一定会很开心才对!
神演技才会有如此境界。
“神演技应该是他演坏蛋你恨坏蛋,他演好人你喜欢好人才对吧?
” 我回复;我属于三观不正,喜欢有魅力的坏叔叔!
把坏人演绎的魅力十足,我对金叔的爱超越角色,无法用常理解释。
坏叔叔的魅力是什么?
绝对不是庸俗的单纯的所谓道德品质败坏,他们征服你是地方是顶级的才华,实力,智慧,气场,对现实与人情的洞明,一语道破的睿智,坏的相当合理和让人信服,人物的多面与丰富,无论是古美门,红魔大叔还是金锡胄都是如此。
哪怕他们坏,你都会自热而然信服甚至被洗脑,现实情况中的坏男人大都品质败坏,花言巧语,志大才疏,只有“坏”的“形”没有“神”,骗到的也都是无知女性,所以,鉴别与鉴赏“坏男人”是一门学问,需要学识与眼光。
顶级的坏男人可以叫“坏大叔”或者“毒舌萌叔”劣质的坏男人叫“渣男”“禽兽”,在此温馨提示那些无知小妹妹,不要去试图招惹“坏男人”,高端的够不到劣质的会受伤,你要做的是让自己从“无知”变成“有知”,让自己变得优秀与有眼光,有一句真理说“男人只会因为你好而爱你,不会因为你对他好而爱你”。
居中金锡胄律师失忆前后,从毒舌坏叔变成毒舌萌叔,在改变的是性格,不变的是毒舌,就是说不变的是作为律师的顶级实力,金锡胄的“迁善”既不突兀也不违和,这体现在帮郑惠玲辩护和对少年弑父案的态度,有过则改以及不盲目的善,这2个案子,金锡胄律师的做法及态度都建立在对案情的正确分析与敏锐判断。
少年弑父按案颇有点《Legal high》中的意味,小李和小黛的触动与改变有些相同之处,这个案子让这部剧免入俗套,期待接下来的剧情。
第9集,失忆后的金锡胄去宠物医院找到他的“伙伴”,见到狗狗那段的演技简直是神来之笔!
目前正在追这部电视剧,剧情精彩、演技出众,是我喜欢的类型。
剧透一下,现在第十二集中,主人公从事务所辞职了,结合这个情节与之前的一些情节,金律师独立的性格确实令人印象深刻。
失忆前,他帮富二代脱罪,尽管此案受外界关注,同事不解,但他接下官司,尽管手段卑劣,最后帮富二代脱罪,但他与那些富人之间并无好感,相互利用吧。
他排除外界干扰,专心为客户谋利的风格跃然于前。
失忆前还有一些细节,片子里律师事务所的代表与金律师之间很少交流,金律师凭本身吃饭,为公司,也为自己,与代表之间关系相对较淡,与同事的关系也一般。
失忆后,金律师在事务所的行为有些方面甚至侵犯了事务所的利益,但我们从未看到他内疚,没在这个问题上挣扎过,这让影片节奏更快,人物性格更饱满了。
他在失忆后做事一如失忆前,做不做的标准,如何做的方法全是问自己。
如果侵犯了别人利益,道歉而已,没看他反省、痛苦过。
最体现独立性的是在辞职的时候,他提出辞职的地方是在与权会长开会之中,他早已做好准备,开完会后,平静地将辞职信交给车代表,走出事务所,迎向阳光,真好。
综合说一下,片子的思想内涵其实不如日剧legal high,韩剧律政戏可能要照顾观众的情绪,时时要体现对弱者的关怀,主人公转变后的形象可能更符合大多数普通观众的期望吧!
曾经的金牌律师真的蛮讨厌的,屡战屡胜,但是无所不用其极,只帮助联络的的那一方,却完全不顾良心,也不顾真相,冷酷又无情,与家人的关系也很不好。。
失去了记忆之后和新进的实习律师因为曾经的狗血相遇,与他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并且在他失忆后去照顾他。。
我不喜欢最初男主的性格,也不喜欢整个剧情的安排。。
男主有个未婚妻,却是利益捆绑的关系,之前男主做人太渣,欠下的债实在太多,看着好累。。
而很多角色的出现都是昙花一现,出场的人物有些过于多和杂,导致这些人物都塑造的不是很丰满,总是有很多没解开的秘密一样,不能直观的表现人物性格,感觉很多事情也交代的模模糊糊(也可能是因为我看的太快了),整体剧情让我觉得拖沓。。
感觉就是在用势力在相互斗争一样,在这部剧里,操纵判案结果的是律师能力、金钱和人脉,而不是真相,这种权力博弈的政治感十足的剧一直都很不喜欢。。
而且感情线的混乱,让我觉得不知所云。。
到最后男主角的记忆也没恢复,大家也没找对自己的位置,坏人也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
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的。。
到后面完全看不懂,貌似翻译的也有问题
即使朴敏英也没法
金明敏太帅了好嘛
当李敏镐还在演着扮着王子偶像时,朴MM的戏路已然不同了
戏骨的发音无法吐槽
2014怀孕九个月打发时间的电视剧,🐯头🐍尾,靠法律方面的电视剧还是得看美剧啊。
为什么要上失忆梗呢,一直坏下去不好啊饿。
已弃。剧设太专业,看不懂也不想看。
女主是真的打酱油 男主虽然有演技,但剧情…
法律 贷款 律政 银行 合同 汇率太牛逼!!!完全听不懂,但是爱看每一条字幕。真的得学学法律和会计,金融里的都不是好东西,数字图形很容易画大饼,自己懂得用法保护自己。
有点喜欢朴敏英 男主也不错 虎头蛇尾
这结局实在是无语
不知道是不是翻译的原因,剧里说的台词经常看不懂啊……男女主爱情线也没了,最后也不好好收尾,浪费我家敏英了……
终于看不见周围一圈脑残花痴粉的刷屏了~~难道电视剧不是冲着演员演技去的么~金明敏大叔的演技明显该点一万个赞~~~~
肯定不值5星,但是拉一拉平均分吧😂案件不错,最后结尾太仓促了吧,经常觉得一部韩剧结尾拖沓,你这个那么多坑啥都没讲是咋回事,完全没有结局哎
太阳,才知道朴敏英新剧。
因为脱脱,,大叔是那个不良家族上的呢——看到了第七集
金先生总是那么上纲上线儿
律师片蛮好看的
男不帅 女变残。剧情拖沓 补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