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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近成名

Almost Famous,成名在望(台),不日成名(港),成名之路

主演:比利·克鲁德普,弗兰西斯·麦克多蒙德,凯特·哈德森,杰森·李,派屈克·福吉特,佐伊·丹斯切尔,迈克尔·安格拉诺,安娜·帕奎因,费尔鲁扎·鲍克,诺亚·泰勒

类型:电影地区:美国语言:英语年份:2000

《几近成名》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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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近成名》剧情介绍

几近成名电影免费高清在线观看全集。
优秀生威廉(派屈克·福吉特 Patrick Fugit饰)在毕业前争取到为《滚石杂志》写采访稿的机会。他要跟随摇滚乐队的行程,进行一次长途的旅行和报道。妈妈担心摇滚乐队的不良作风,坚决反对威廉的决定。 威廉还是固执地上路了。他的采访对象是“Stillwater”乐队的成员,这群年轻人还没有成名,心中怀揣着梦想前往全国各地开演唱会。他们有着很多其他摇滚歌手具有的特质:放纵、呐喊、喜怒无常,现场煽动着观众的尖叫。同时,他们会沉溺与毒品,有着人性中自私、猜妒的种种弱点。有一个叫潘妮(凯特·哈德森 Kate Hudson饰)的乐迷,与乐队共进退,最后却选择了离开。威廉用心去感受并参与这一切,从中获得宝贵的阅历。热播电视剧最新电影茉莉花二重身之前传女领袖我的开挂人生千年女优全民公主卢纳将军生命之轮虎胆侠情神秘博士:海魔传说大奉打更人颤栗汪洋妙手仁心II今人不见古时玥达格纳姆制造无法抗拒的恋爱出走的决心诺曼底大风暴小两口玉奴娇晚上兼职钱在路上跑贪吃树黑暗扫描仪婚姻背后老妈子与秋除匪怪你过分美丽野党狄仁杰之龙隐迷窟

《几近成名》长篇影评

 1 ) 我們都迷上搖滾樂的時候,those were the days...

如果说,[上帝之城],是那种看一眼就能让你震撼到不行的电影的话,那么,这部[Almost Famous], 对我这位"资深"的六七十年代摇滚乐的乐迷来说,却有无比的亲切感,那里面是温暖而又略带苦涩的滋味,看着电影,仿佛就像自己在亲身经历着一般。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部充满青春气息的摇滚乐电影,仿佛就像是为我而拍一样。

70年代,当性、毒品,和摇滚乐一同解放之际,一名来自保守家庭的15岁少年威廉(Patrick Fugit),不顾保守母亲的反对,担任摇滚乐圣经「Rolling Stone」的记者,随着一个新崛起的当红摇滚乐团「Stillwater」在美国巡回演出。

在巡回的过程中,威廉一方面要和乐团的成员发展友谊,一方面又得维持报导的中立性。

藉由和资深摇滚乐迷潘妮连恩(Kate Hudson饰)以及乐团灵魂吉他手罗素(Billy Crudup饰)之间的相处,他目睹了摇滚乐手对音乐的执着,对成名的渴求,对自我的陷溺,对性和毒品的疯狂。

也目睹了整个年轻一代的挣扎和迷失,希望从音乐中得到救赎。

这个旅程成了他的心灵之旅,他看清了世界,也找到了自己。

【成名在望】是大导演卡麦隆克罗花费四年半自传性的作品,70年代初他还在上高中的时候就曾追随新崛起Yes乐队,为摇滚乐杂志写稿,这部电影显然是他献给自己那难以忘怀的青春岁月而作。

虽然Stillwater本身是一支虚构的乐队,但是影片却具有强烈的真实性,包括那个时代的背景,摇滚乐队里主唱和吉他手为乐团领导地位而起的矛盾,也包括那些为乐队痴迷俗称"骨肉皮"(Groupie)的女乐迷,甚至在电影里不时地教导威廉写乐评要「诚实且不留情面]的,正是被称为历史上摇滚乐第一乐评的Lester Bangs。

这部电影是七十年代摇滚黄金时代的回顾,伴随这电影中"Stillwater"乐队的巡回演唱,我们见到了七十年代那种边缘的嬉皮生活,叛逆、追求爱与纯真有时却堕入了自己追求的反面。

那是一个颠覆一切的年代,也是充满了激动的年代,而摇滚乐,代表着那个年代的灵魂。

在电影中,那些伟大的名字Bob Dylan, Jimi Hendrix, The Who, Yes, Black Sabbath(Stillwater首先是作为黑色安息日的暖场乐队出现)……,贯穿了整个电影,仿佛就像在我们身边一样。

还有那些Stillwater的演出歌曲,由卡麦隆克罗的妻子Nancy Wilson(70年代著名的女子摇滚乐队Hearts的核心团员)所写,也充满了70年代所特有的温暖气息。

然而在威廉的旅行中,所经历的还有摇滚乐所展示出来种种丑陋的一面,性,毒品,爱慕虚名...。

就象莱斯特(Lester Bangs)所说的, 摇滚乐正如其它许多伟大艺术特点一样,在自相矛盾激发了音乐表现的潜力,这也是70年代摇滚乐所无法摆脱的宿命。

这是一部杰出的摇滚乐电影,没有错,可是,对我来说,这更是一部伟大的成长电影,充满了温湿的青春气息。

我们都曾如此年轻,当年在学校里,我们为摇滚乐也是如此的痴狂,摇滚乐伴随着我们的成长,我们因为摇滚乐而结识,我们都从大量的聆听中,感受青春, 发现美,和找到我们自己。

这是一部如此迷人的电影,以至于,我所听到的和看到的电影里的声音和影像,都是如此的让人难忘,包括那些优美动人的歌曲,威廉羞涩而真诚的面容,Kate Hudson所扮演的Penny Lane甜美迷人(真的是美丽!!!)的笑容,吉他手Russell长发披肩的经典摇滚乐手造型(据说Cameron Crowe曾想找Brad Pitt来饰演这个角色,然而Billy Crudup的气质让我觉得,这已经是最佳人选),还有太多难以忘怀的场景... 如果说这部[Almost Famous],对我来说,还有什么遗憾的话,那就是影片要结束的时候,我还恋恋不舍地不想从影片中抽身,只是希望,电影还可以再长一些,故事还可以再继续下去。

Experience it. Enjoy it. Just don't fall for it. 但是对于曾经热爱过摇滚乐,或者仍然在热爱着摇滚乐的我们来说,这是一部为我们而作的伟大电影。

 2 ) 你是酷一族吗?

很多人喜欢这部电影,是因为它始终洋溢的70年代摇滚黄金年代的怀旧氛围,因为纯粹的艺术与现实的商业之间的纠结。

这些,我也喜欢。

但剧中有一段对话让我动容:(威廉在犹豫要不要真实地将Stillwater的故事写出来,打了个电话给Philip Seymour Hoffman)——因为我们都不酷,我们终其一生都会为女生所苦。

世上多数伟大的艺术品都是被情伤激发,俊男美女,他们都没有骨气,他们的艺术不持久,他们能赢得美人归,但我们更聪明,因为伟大的艺术品的主题都是罪恶和渴望,爱情打着性的招牌。

反之亦然,面对现实吧。

——很高兴你在家。

——我随时都在家,因为我不酷。

——我也不酷。

——你做的不错。

在这个破产的世界里,唯一通行的货币就是不酷一族分享的心情故事。

故事一开头,罗素说:——为什么玩音乐?

因为这样可以让我们看上去更酷!

 3 ) 在真实的世界中再见

事实上,虽然我也听过不少勉强属于摇滚范畴的音乐,但我从来不敢说自己对摇滚乐有哪怕一丝半点的了解。

摇滚乐为什么存在,如何存在的,存在的意义如何,我从未认真思考过,可始终浅薄的认为,摇滚乐必须有风骨,有思想,有精神,有自我。

而不应是纯粹的商业,不只是玩酷的炫耀。

在这部几乎很难界定类型的电影里,我努力寻找着什么,最终发现,导演试图告诉我们,最重要的是真实,无论对于人生还是对于音乐。

Lester Bangs送给William的关于写作乐评的忠告就是诚实且不留情面(Honest and Unmerciful)。

在Topeka的Aaron家里,Russell展示了他最最真实的一面,他完全释放了真情,直至站在屋顶飞身跃入游泳池。

Penny在纽约的中央公园告知William自己真名,当在机场告别的时候,William对Penny深情的那句“我们在真实的世界中再见(See you back in the real world)”。

以及全片最后的高潮,在飞机上所有人敞开心扉展示真实的自己,直至飞机平稳落地之后Russell那句“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以上一切都不外乎真实二字。

作为乐评人的真实,作为乐迷的真实,作为音乐人的真实,更是作为一个人的真实。

除了内容内含的真实,影片本身却满是纪录片式的真实感。

作为一部自传电影,尽管Stillwater是虚构的乐队,然而一支二流乐队的生存状态,坐巴士巡演,给大乐队暖场,乐队成员争夺核心地位以及那个“摇滚乐生死存亡”的年代,无一不透露着导演满腔的真诚和写实精神。

真实的还原,往往正是电影的使命之一。

一切音乐,甚至说一切事业的最终核心永远都是人本身。

人最重要,因为人是有血有肉的真实,是大于一切笨机器(sily machinery)的存在,重要的多的多的存在。

Russell自始至终都没有给出过摇滚的真正定义,全片也没有,然而Russell说过,玩音乐会让我们看上去更酷,在影片的最后他又说,他热爱的是音乐的所有(everything),是的,非要寻找什么意义就太假太装逼了,真正的意义就是这样,只是热爱而已,唯有真正的热爱才能有真正的情感的宣泄,才能有后续那些可能被解读出来的各种意义。

如果有人说,是为了济世情怀或是什么更冠冕堂皇的理由而玩音乐,甚至是做别的,那都可以无视他们了,因为他们不够真实。

“如果有人说不喜欢他的音乐大受欢迎,那他一定是个胆小鬼。

我研读过整个音乐史,通常最杰出的音乐往往是最受欢迎的,如果硬要说受欢迎是不好的,那充其量是因为受欢迎原谅自己的缺失,但我从不轻易原谅自己,你呢?

”这大概是片中最有分量的话语了。

现在的我们似乎都习惯了本末倒置,要知道,只有真正好的音乐才会受欢迎,而不是为了受欢迎而去做音乐。

如果流行音乐的目的就是受欢迎,所有的流行音乐人以受欢迎为目的进行着创作,那么摇滚则绝对不能走上这条路,否则,摇滚就在此丧失了它的真实性,从此不为摇滚为流行了。

现在还有多少人从一开始就抱着一颗真实的心去摇滚,还有多少号称摇滚的人还保有这颗真实的心,还有多少正在听摇滚和热爱摇滚的人能够读出这颗真实的心?

大概只有云知道。

这部电影带着纪录片的笔触在说一个故事,它似乎想要深入摇滚,探讨摇滚的含义,又似乎只不过在讲一个小孩和一个二流乐队的旅行故事,一个青春成长电影,一个摇滚乐电影,一个自传电影,一个伪纪录片,就这样看似毫不搭界的东西就潜移默化的融合了起来,不留一丝痕迹的天衣无缝。

尽管没有Stillwater,没有Penny Lane也没有William Miller,但是我们有真实的自己和我们真实的世界,以及陪伴着我们的真实的摇滚乐。

 4 ) 不过如此

这片子让我想到很多小团体。

从幼儿园到大学,甚至到工作之后,好像都有那种小团体存在。

他们总是给人一种团结的感觉,总是整体出现在大家面前,说着旁人几乎听不懂的内部语言,他们似乎有着自信的气场,有着自己的行事原则,成员之间有着强大的凝聚力。

有些小团体很多时候可能还经常成为班里或者什么其他工作环境中的焦点。

给未加入的人以吸引力和距离感。

而当你接近了或者甚至进入了这些小团体,你会发现,他们的成员之间相互可能有抱怨,有的甚至不是抱怨这么简单,而是敌视。

有些成员可能并不想继续呆在这个团体里面只是碍于很多别的因素只好继续留在其中。

有些成员可能是心甘情愿或者并不自知的被其他成员利用着。

一个看似非常团结的小团体,其实里面很可能问题重重。

一个小裂缝都有可能让他们整个崩溃。

而如果崩溃,成员之间很可能在外人面前撕破脸把很久之前的积怨全部抖出来,那场面好像会是相当的难看。

所以那些表面上令人羡慕的小团体,很可能就不过如此,就像片中这个乐队,有些看上去高端大气的人,很可能就是绣花枕头,而很可能可悲的是他们连自己绣花枕头的身份都没有意识到。

就像片子里的Lady。

这些小团体喜欢被外人羡慕,而象乐团这种小团体,外人的羡慕和支持正是他们名气和金钱的来源,他们自然想维护并加深这种羡慕,所以要更加维护自己那种美好的形象,维持大家对他们的期待,甚至是在自己可能并不胜任的情况下,就像在水池旁边的房屋顶部,在下面乐迷热切的期待下,他只好跳下去。

跳下去之后呢,狂欢和庆祝之后,水池依然会恢复平静,不过如此。

最后在飞机上,大家在暴风雨中把所有的积怨都说了出来,而其实场面可能并没有那么难看,相反大家把话说出来之后,那种压抑的气氛没有了。

暴风雨过去倒是晴朗了很多。

最后乐队灵魂人物去找主角道歉,说出了真心话之后,很多问题其实就迎刃而解了,其实摘掉某些并不属于自己的光环,结果也不过如此,甚至可能会比之前更好。

影片结尾,一直向往摇滚生活而离家出走的女儿终于在弟弟的带领下回家了,母亲马上伸出双手接纳了她。

打破别人的期待其实可能并没有什么,否定一下自己也可能没有那么难,不用低估某些寄望者找到其他目标的速度,也不用低估很多真正关心你的人对你真面目的包容程度。

 5 ) it's all happening

“What do you love about music?

”“To begin with, everything…”这就是一个摇滚记者和一个摇滚乐手的最真实对话!

对于他们音乐都是不可替代的,在所有人都在呼喊摇滚乐已经完蛋的1973年,一个未成年的小伙子跟随一个二三流的乐队(stillwater)进行了一次奇妙的巡演旅行。

不能说在这次旅行中谁教会了谁什么,虽然在他们眼中William只是一个未成年的毛孩子,但他对音乐却有着惊人的理解力和独到的看法,甚至他可以佯装一个有妻儿的老成写手。

他母亲是一位古板的大学教授,而姐姐却是一个不为母亲理解的“叛逆少年”,在她18岁时(1969年),她离开母亲和弟弟去寻找自己的美国梦了,William的印象中她会去旧金山,因为那是自由和嬉皮的圣地,我们不知道她是不是对了那里,但她留给弟弟最好的礼物“One day you will be cool! Look under your bed, it will set you free...Listen to Tommy(who乐队的一张专辑)with a candle burning and you will see your entire future...”,然后William像参加一次神圣的仪式一样,放上唱盘,放上唱针,点燃蜡烛,一切随着音乐开始旋转起来,William的生活从此不再一样了,这些唱片仿佛为他指明了方向,但当他真正踏上这条道路时仍然是一位未成年的孩子,从11岁时,他甚至不知道自己的真实年龄,16岁时他也只是一个痴迷于摇滚的孩子,并不知道什么是摇滚乐的阴暗面,当他面对Groupies和drugs时,他也会困惑,但是难能可贵的是他是个很有定力的孩子(也许是导演故意让他有定力的吧,电影毕竟是电影嘛…),他抵制住了一切诱惑,认真地进行着自己的工作,以自己的方式去生活,虽然这样还是会让他的妈妈担心,但是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为音乐和蜡烛让他看到了自己的未来和方向,他克服一切困难去采访,对融入乐队的生活……虽然在巡演结束时,他的文章还是被乐队给否定掉了,但是他尽了自己的努力,问题已经不是他的了,当他拯救的心爱女孩子Penny Lane(用Beatles一首歌曲作为自己的名字,虽然是个乐迷,但是过着Groupie的生活)还是帮他与Russell(Stillwater的吉他手)重归于好,他最终在滚石杂志发表了一篇关于Stillwater的文章,而且登上了杂志的封面……电影永远是夸张的,但不可否认它是生活的表现,当摇滚处于蛰伏时期(woodstock刚刚结束,新的势力正在形成的时期),一个孩子与一个三流的乐队的故事让我们看到了新生力量(当时是新生力量呵呵)必将意味着摇滚的复兴!

导演对摇滚的理解超过了所有人,相信他如果生活在这个故事里,可能是电影中的任何热爱音乐的角色,可能是Russell,可能是William,甚至可能是Penny Lane,当然也可能是在台下的任何一个狂热者!

生活在摇滚中的人才能真正理解它的魅力,因为那是他们的生活,有得有失,有起有伏,但音乐的一切都是真实的,都是他们热爱的,生活是丰富的,也是复杂的,也正是为此才会有传奇吧……于已,只是一个摇滚的爱好者,没有人在我11岁时给我听摇滚唱片,没有蜡烛引导我的未来方向,只是半路出家,什么也创作不出来,永远是个outsider,不过it's all happening,可能有一天我也会投入进去,也许不会太晚,一切都在发生,为什么我不能像William一样把握自己的未来呢?

是因为没有那只蜡烛么?

谁会给我点燃这支蜡烛呢?

为什么不能是自己呢?

成名才是摇滚生活么?

能不是过着一种自己的生活呢?

摇滚不摇滚不要紧,只要是自己的生活,这才是最重要的吧!

能够在生活过程中有所悟,有所得,那么失去的将会更有意义!

 6 ) 再见,摇滚时代(I’m on Drugs...)

牛逼。

电影一边讲述,一边评论,在摇滚乐褪色的年代,孩子开始成长。

电影里包含了摇滚乐的各大要素,二流乐队,吉他手,巡演,药材,果子,乐迷,记者,乐评人。

六七十年代的牛鬼蛇神也在片子里一闪而过,Lou Reed,Jimi Hendrix,深紫,大卫鲍伊,飞船齐柏林,鲍勃迪伦,米克贾格(另,滚石的鼓手现在成了澳大利亚的环境部长,牛逼吧)。

俺个人认为,这部电影讲述了摇滚被商业绑架的过程。

这是最最遥远的旅程啊,回到出发的地方。

摇滚变成了“酷的工业”Lester Bangs据说是宇宙中最牛逼的摇滚乐评人,乐迷William遇到他后,受到了他的教诲(电影中人物各有分工,William负责体验,Lester负责客观评论)——孩子,你生不逢时啊,摇滚时代已经终结了。

激情燃烧的Lester看上去有点儿Stoned,坐在小饭馆儿里,他评价道,摇滚已经成了制造“酷”的工业。

接着他雇佣童工,让William去写黑色安息日的稿子,于是威廉认识了StillWater一伙人。

StillWater的灵魂,吉他手Russell把威廉当成了哥们儿,告诉他做音乐的初衷也是“酷”。

可William不酷。

当他结束了采访,在滚石杂志社里写稿子时,Lester在电话里说他也不酷。

“酷的工业”是电影里对摇滚最尖锐的批评了。

“酷”本身没啥罪过,荷尔蒙,药,灵魂,天使(爱幻想的印第安天使们),生命力,虚伪(和真实总在一起),装逼(become a逼的必经之路),这些都是好词,不过“工业”是个坏词。

在现代,工业是最坏的词了。

酷和工业的结合把摇滚毁了。

巡演之路:飞机取代了汽车William的采访一开始,StillWater乐队的主唱装逼的话就滔滔不绝地来了。

“摇滚是一种生活方式,是思考的方式……有钱也不错。

”这乐队坐着大巴(还一起唱歌),一路给黑色安息日暖场,慢慢声名鹊起。

他们的音乐也就一般般,有的人也挺糙。

比如贝司手哥哥。

“你对乐队的贡献是什么?

如果你离开,乐队会怎么样?

”威廉拿着麦克风,在雨天。

“……那,那就没贝司了。

”他回答。

歌迷也是如此。

当年Jimi在台上乱弹吉他,观众们在泥地里抽大麻。

在电影的“背心事件”后,Russell在乐迷聚会里用药过量,站在屋顶上(抽象的舞台上)宣布自己是黄金神仙。

他说出了自己的遗言,“I’m on DRUGS!”,经修正后,改为“我爱音乐”……他本不想跳,在乐迷们的要求下,他还是跃入水池。

歌迷与乐队的关系就这样高度概括出来了。

乐队名气大了,新的牛逼经纪人也来了。

他让乐队更适应商业社会,让乐队甩开大巴士,坐上小飞机。

钱越来越多,乐队,音乐,创造力,都成了巨大产业链中的一环。

郭德纲说,你想想,它能好得了么?

没有玻璃鞋的灰姑娘们Penny Lane是一个女孩儿的名字(Is in my Ears and in my EYES),她已青春小鸟不在,是一代名果。

电影用了很多篇幅描述这些女孩儿。

奇怪的是,我对这部分印象不深。

William爱上了潘妮(叛逆),并为她辩护争鸣。

Penny在散场的剧场地板上跳舞的一幕很美。

Penny出场的时候,就声明她已退休,她们是“为音乐而来”。

而乐手们只把她们当作工具使用。

和乐手们(当乐手真好,我羡慕他们)相比,姑娘们意气殊高洁,终于还是失落。

《滚石杂志》曾介绍过一个最有名的groupie,擅长口活,对象贯穿整个摇滚乐史,《我爱摇滚乐》还是什么杂志转载过,记不清了。

谣传披头士没出名前,在欧洲大陆乱跑,Geogre年少也是被果破的身,和威廉的遭遇有点儿像。

回家,《滚石》杂志真傻逼这拍了四年的、表面很光滑的电影并不装逼。

这很困难,如果你对一个东西仔细打磨,它容易变得装逼了。

电影的层次也很丰富,母亲这个形象很光辉,她对摇滚的看法(其实很对)也代表了大众主流。

开头姐姐离家,然后威廉离家,最后他们还是一家人。

一次次的采访推迟,William在飞机上爆发了,同时爆发的还有同性恋鼓手,他的秘密是他是同性恋。

危难时刻,大家都挺爷们儿,虽然为人不同。

下了飞机,William来到了滚石杂志社。

这电影对滚石杂志的嘲讽从始至终。

“Crazy...”是那个亚裔编辑的口头语,当他听见威廉照搬Lester的话时,脸上的微笑证明了他是个纯种的傻逼。

的确,在摇滚时代即将终结的时候,摇滚的媒体也不可能独自牛逼。

于是,还是回家吧。

我不太喜欢影片的结尾。

StillWater又回到开在公路的大巴里了,虽然这很正常,这是和商业和平共处的方式。

不过,他们为什么不自杀,或者变成U2?

 7 ) In the name of Rock~一点感想about《Almost famous》

抛开影片里那些经典的摇滚乐不谈,这部电影看起来看起来还真TM像一部三流的言情剧,只是结局有点奇怪,两个情敌抛开了女人坐下来谈起了音乐,做起了访谈...其实生活就是如此,就像紫川中说的,我们都只是上帝导演的一部蹩脚戏剧中的一员而已。

这部电影固然很俗,他没有The Wall中的超现实主义般的深刻,但他是一部讲述音乐本身的电影摇滚电影中没有反叛元素?

音乐不够HIGH?Who care?I just like the fucking music!Play Rock just make us look cool这是罗素第一次说出的真心话,也是每一个二流摇滚者的心声在那个天才辈出的7、80年代,在David Bowie、Black Sabbath、Led Zepplin、Bob Dylan、Deep purple、Elton John的光芒掩盖下,一个二流乐团Stillwater又能有何建树?

能登上滚石杂志封面已是他们难得的荣耀了...罗素在里面无疑是个最真实的形象,他已沉沦,他嗑药 玩女人 跳到房顶上大叫I'm the golden god!但他与乐团里的其他人不同,他还会思考,偶尔还会困惑 他是乐团中最清醒的人但他已无力爬出这噬人的名利沼泽...A fan ,you know ,to truly love some silly little piece of music or some band...so much that it hurts.直到听到这句话,罗素才清醒过来,开始寻找真正的生活,只不过当年的感觉是否还在?

What do you love about music? .......everything.音乐对你而言意味着什么?

对于导演而言,音乐就是全部,如果你狂爱他的话...影片中,作为不可缺少的元素,音乐始终贯穿其中,然而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一次则是当全团人陷入不愉快的气氛中时,Elton John的Tiny Dancer响起,音乐穿透所有的隔阂直指人心的最深处,车上的人都情不自禁的跟着唱了起来,即使是事件的中心人物罗素也不例外,无需过多的言语,音乐即是一切...Listen to Tommy-The Who with a candle burning you'll see your entire futuer...这是威廉的姐姐给他留下的纸条,也是它带着威廉步入了摇滚的殿堂真的很羡慕威廉,15岁即有机会给滚石杂志投稿,还可以跟着乐团到处混 ,也许给我这个机会我也不一定有勇气去做吧一针见血的点评,不为世俗所俘的纯洁心灵...15岁的他,还能做的比这更好吗?

结尾处音乐再次响起,点滴宝贵记忆流过,回首看时已是一片感慨每个爱乐者心中都有自己的音乐故事,感谢Cameron Crowe为我们分享自己的摇滚心路!!

 8 ) Almost grow up

Almost Famous下完了导演的剪辑版,两个多小时将近三个小时的长片一口气看完的时候已经快天亮了影片的导演是卡梅隆克劳,我所知不多,除了这部片子我还知道他的征服情海阿汤哥&蕾妮泽尔维格演的,也没有看过,知道这部Almost Famous对于导演来说是对于自己的纪念,青春年少时的磨砺与成长,当然还有ROCK,魔鬼一样的ROCK,情人一样的ROCK看了片子,能感觉到他们的热爱,那是属于他们的时代再也回不去的时代,用那个乐评人说的话,那是ROCK即将死去的年代1973年,一个彷徨迷茫迷幻,但是却真实的年代对于任何的东西我都说不上狂热,喜欢的很多,很杂,很乱七八糟的当然,或许我只是没有出生在那个年代,只是我没有压抑,没有无边的无处发泄的愤怒,没有看不到光明的困惑或是迷茫如果我是那样,我或许会在1973年喜欢上ROCK,疯狂的追逐,忘我的投入,追着音乐跨过所有的界限与束缚但是然后呢,把它当作我的人生,或是在一个暴风雨里突然离开,欢迎回到现实世界来,没有ROCK,没有滥交,没有毒品,没有下一站下一站的漂泊,没有Almost Famous的巡回演唱会的巴士,然后看着摇滚真的死去卡梅隆克劳是理想的,或者说是逃避的,回忆的那个1973,尽管光怪陆离纷繁复杂,我们看的影象却绝对是单纯不肮脏的1973年,从11岁被别人嘲笑没有长阴毛的小屁孩,被离家出走的姐姐留下的摇滚唱片点亮眼睛里的光以后,15岁的威廉尽管在学校里还是被看成是怪物,但是却即将以滚石杂志记者的身份,随着新晋乐队Stillwater开始他们的巡回演唱会之旅,Almost Famous,不用再给别的乐队暖场,有了他们的第一只成名单曲——Fever Dog(果然。。。。。。

不是一般。。。。。。

)作为记者,威廉是稚嫩的,被嘲笑做enemy,提的问题也是小白的,Q:你为什么喜欢音乐 A:因为那让我很酷 Q:你在乐队里是什么样的地位呢 A:。。。。。。

我是贝斯手(倒) Q:我的意思没有你的话乐队会少些什么东西呢 A:。。。。。。

贝斯(再倒)但是他却用单纯的 没有杂质只热爱音乐热爱摇滚的眼睛,看到了这个乐队背后的东西,也看到了摇滚背后的东西,懂得了为什么摇滚会死去,就像人会死去,人的梦想会死去,人啊爱情会死去他爱了,潘妮 莲恩,一个同样热爱摇滚的女孩,在热爱摇滚的同时,也热爱着摇滚乐手,尽管她说不付出真正的感情,就不会受到伤害,相比乐队的乐手们,或许这些追随着乐队的女孩们才是最热爱摇滚,最接近摇滚的人。

这个女孩不让别人知道她的名字,或者是让所有的人都不相信这是她真正的名字,这个女孩说自己已经退休,说不投入感情,可是她还是爱了,投入地爱了,在失去爱了之后那么受伤,这个女孩说要去摩洛哥,还要在那里把自己的名字改成JANE,谁都以为她在随口说说,连威廉都是,可是她真的去了摩洛哥,坐在飞机窗边的位置。

在巡演结束时,在那一场的暴风雨中,每个人都说出了心里的话,什么是ROCK,这才是ROCK,不是说人为的分类,而是单纯的自由的真实的充满感情的,“重点不是音乐里有什么,而是里面没有的东西!

)回到家的威廉和他姐姐,都是在经历许多之后成长起来了尤其是威廉,或许他错过了自己的毕业礼,他却学会了人生

 9 ) 神秘的酷与现实

“酷”与现实同样以摇滚为题材的电影《海盗电台》里有一句台词让我记忆深刻——酷不简单,简简单单就很酷。

在我看来,《几近成名》就是一部借着摇滚讲“酷”这件事。

男主角William是一个很不酷的男孩,成长于单亲家庭,母亲是一个严厉刻板的大学教授,因为跳级而“错过了自己的青春”而总是被身边比自己大两岁的同学们嘲笑。

就在18岁的姐姐成为空姐,离开家门,给他留下一叠厚厚的摇滚唱片的时候,William找到了一个能让自己酷起来的方式——成为一名摇滚记者。

采访摇滚乐队是他酷的开始。

电影中的“主角”摇滚乐队Stillwater,出场时只是一支“只能为黑色安息日做暖场”的二、三流小乐队,他们为成名努力着。

在乐队开始“成名巡演”后,做完某个电台的采访后的一次聚会中,William采访Russell为什么做音乐时,Russell回答,其实是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更酷。

而影片中的Penny像William的姐姐一样,是摇滚乐的乐迷,她认识各种各样的明星,是Stillwater乐队的忠实粉丝,有一次William问她难道你的朋友都是明星吗,她回答说和明星做朋友更有趣,明星都是有趣的人。

无论是William,乐队还是penny,他们都是在追求“酷”的人,因为在当时被认为“酷”的摇滚乐而结识在一起。

“酷”是什么,要给“酷”下一个定义很难,是你我在青春期时穿一些奇装异服的叛逆,也是对自己的热爱保持单纯的执着。

影片中的人其实都在以自己的方式让自己变酷,但是每个人都在这个“变酷”的过程中伤痕累累,“酷”也渐渐开始变质。

因为学业的压力,William多次向吉他手Russell提出采访但都被耽误了,William也表达过自己的愤怒,也向他们表达过自己想要回家的意愿,但是都被penny挽留住了,她对William说和大家在一起你就已经是在家里了,也就是在这时候,William明白自己确实爱上了penny,他跟随乐队做采访,或许更多的是为了能有更多的时候和penny相处吧,William的酷从单纯的“成为摇滚乐记者”梦想里多了份不靠谱的甚至显得虚无缥缈的爱情。

因为penny似乎更奉行“及时行乐”这条准则。

影片中几个姑娘要给William破处的时候,他深情得望着penny,penny先是感到有些惊讶,随后又很快挂上了笑容。

这是镜头给两人的眼睛都进行了特写,William的眼神从开始的欢喜变成了小小的失落,而penny的眼神中透露的更多的是抱歉。

William的爱情注定是一场空。

值得一提的是,William在此之前曾多次偷偷注视着penny的一举一动,这是他第一次如此直视penny,对两者的眼睛特写,让这一次对视更感动人心。

Stillwater就像其他乐队一样充满矛盾,每个成员都有自己的秘密,虽然如此,他们却始终都在相对纯粹的玩摇滚,始终坐着那辆破旧的大巴。

乐队的变质开始在新的经纪人的加入,当新的经纪人在用更大的舞台、更多的钱对乐队进行说服的时候,画面里出现了William的“伯乐”曾对他说过的话,“摇滚乐已经走到了尽头”。

Stillwater终于还是换了经纪人,也将大巴换成了飞机。

影片中,日落时,飞机飞过那辆大巴的空镜头表达了一种落寞,也象征着这支乐队所追求的“酷”已经开始变质。

这场巡回演出,这次追求酷的旅程,每个人都在这个过程中隐藏着自己,让自己变得“神秘”,所有人都疲惫不堪。

William最后没能完成自己的记者梦,乐队解散,没能登上滚石杂志的封面,penny自杀未遂,独自去了摩洛哥……但其实每个人既是失败者,也是成功者。

William和姐姐一起回家,姐姐与母亲和好,过回了以往简单平静的生活;penny终于去了摩洛哥;Stillwater找回了大巴车,继续玩着自己的摇滚。

简简单单,却很酷。

Penny的悲哀与解脱Penny的真实名字是lady,但是她的生活却与lady相去甚远。

过着放纵的生活,最终也没能得到自己的爱情,这是她的悲哀;而她的幸运在于最后终于解脱,去了计划中的摩洛哥。

Penny与William的姐姐有许多相似之处,William的姐姐是空姐,在一定意义上,penny也是空姐,penny在影片中有两次模仿空姐,说着在飞机上的注意事项,一次是在聚会狂欢时的玩笑,一次是在飞往摩洛哥的飞机上。

甚至我认为,penny就是William的姐姐,是18岁是离开家的时候,放弃空姐这个工作,而是继续选择摇滚的姐姐。

无论如何,两人最后都有了自己的生活。

总之,还是那句话,想要酷不简单,但是简简单单就很酷。

 10 ) It's a long way to the top

最近再次吸艇吸到天昏地暗(间或也吸了点Cream和PF),突然发现想不起来这片子里的罗素是吉他手还是主唱了,结果就又刷了一遍。

回头一想也是二——比利·克鲁德普是黑头发,那就是那谁嘛。

身边从来没遇到过对摇滚乐感兴趣的人。

说囧妹还有在国外的同学知道,要是说六七十年代的老乐队,只能到十几年前的打口店里跟人聊聊——话说他们的生意也早就收摊了。

单位有个85后有时憋不住外放一首顶马或万青,遭到90后集体抗议“难听”。

但总比当年听崔健会被视为流氓强多了。

同好扎堆的地方也好不到哪里去。

多年潜水得出的结论是,在论坛、贴吧、云村这些地方,最好少吱声。

有时真心就是想说说自己的感想,却会被有些人解读为冒犯了他的神。

艇粉突然开始喷平克,虫吹无故怒怼枪花。

这些景象看着像一个可悲的循环:越是自觉孤独,就越是互相打脸。

这部片子里也说到了这部分。

哪怕是一个刚混到暖场的乐队,主唱和吉他也要先搞清楚谁可以比谁更拽。

虽然大家都知道这种事的结果99%是散伙,但就是忍不住。

就像这个圈子里的一切一样,都带着那种自我作死的气质(如果连经纪人也跟着作,那基本也就到头了)。

没人愿意控制自己,从脑袋里的各种疯狂幻想到无限膨胀的自我,再到亢奋不已的下半身,统统爱咋咋地。

即便有短暂的清醒和理性,也会被酒精和药物再次掐灭。

这是个彻底由酒神统治的世界。

它也正像当年古希腊的酒神秘教一样,必然被“正常社会”鄙视、恐惧或唾弃。

有些人确实是像罗素说的“为了变酷”才玩音乐,但那部分其实是音乐工业的活儿。

据威廉·曼彻斯特回忆,最早是在辛屈纳拉的演唱会上发生了女孩晕倒的事件,被大肆报道,于是唱片公司开始雇人来晕倒和尖叫,后来就出现了疯狂的歌迷们。

实际每个听过一两百张碟的乐迷都心中有数,没有过硬的solo、riff和编曲,光凭一头长发和奇装异服,到底能走多远。

事实是地球上根本就没有那样成名的乐队——至少在爱豆这个职业出现之前。

所以很多人对这部片子不满,是因为它太少提到音乐。

三十年后的克劳仍然像一个未成年的娱记,一心盯着八卦和果儿。

这也是为什么一开始乐队将他们视为“敌人”。

但外界喜欢关注、也能给杂志带来最大销量的消息就是这些。

谁想看他们坐在录音室里一遍又一遍枯燥地练习和排练,如何删改那些靴腿,反复比较小样,不断混音和重录?

他们必须得像他们的前辈——游吟歌手和卖艺人一样,出门去巡演。

哪怕他们中一些人的性格原本腼腆、内向甚至社交恐惧,为了能以音乐为生,也得逼着自己承受这些(不过这种生活的牛人也有,参见《寻找糖人》)。

而即使是为了减轻怯场的压力才求助于酒和药,也没谁会同情你。

男主的前辈警告他,不要跟乐手交朋友。

如果他指的是巡演路上的酒精、毒品和女性共享主义的话,那么这话是对的。

和所有的名利场一样,这里只有互相利用和互相鄙视。

哪怕是真正的意气相投和一片痴情,也没人想让自己陷进去。

为了博得圈子的认可,维系自己的地位,每个人都努力显示自己的冷酷和玩世不恭。

最后就是一场自私、冷漠和非理性指数的大赛。

只有当新的偶像把旧的拍死在了沙滩上,当事人才会清醒过来,发现自己也没什么不得了。

但在那之前,每个人都卯足了劲儿,愿意不惜一切代价,去在那幻觉里再多活一秒钟。

骨肉皮们也是如此。

虽然小潘在本片中整体是一个受害者的形象,可她为什么不退出这个圈子?

她真的希望得到某个人的承诺和那种平凡意义上的幸福吗?

或者果儿们存在的意义,就不符合正常观念中的爱情和欲望。

她们中的成功者是像比比那样,成为受到崇拜的女神,把辗转于乐手之间本身变成了声名和传奇。

不顾一切,也不想一切,就是扑向自己想要的那个人,或者投入想要自己的那个人,没有任何责任和后果可以阻拦。

而最有“职业素养”的果儿显然是索菲,不纠缠于某个人,也不搞要死要活,像来上班一样,跟着乐队一起驻场打饭。

她图的是什么?

我等凡人所能想到的,也就是几十年后出一本回忆录吧。

说白了,克劳当时其实是要拍一部喜剧片。

“飞机忏悔”那一段现在看简直是尬出来的黑色幽默(据传是the who 的真事儿,想起汤申德老师后来的经历,我更笑不出来),最后的结尾也温馨得严重失真。

但无论主唱和吉他像这样和解的概率有多低,乐队允许媒体刊登“真实报道”的大团圆是否合理,听到罗素最后坐下来,对男主说出自己的初心:“我爱音乐的一切。

”那就总算还没有跑得太偏。

至于为什么,还是去看《吉他英雄》吧。

《几近成名》短评

喜欢过摇滚 迷恋过搞乐队的 才算青春吧 爱摇滚不过是爱那份自由和真心罢了

6分钟前
  • 左加菲
  • 推荐

因为“摇滚”主题收藏的片子,看过之后很失望吧。没有让我感受到一点正义。还不如波西米亚狂想曲,至少结尾的升华让我有热血沸腾的感觉。

7分钟前
  • f
  • 很差

随团野鸡和拎包小弟的顿悟之旅,顺便唤醒一位病入膏肓的摇滚渣男内心残留的几分良知。粉丝的服务很到位,成名的道路很崎岖。这个世界我不懂,这部电影很一般。

10分钟前
  • 白发生
  • 还行

这世界的繁华里没有什么事可以信任的。钱,名,女人。

12分钟前
  • 一"一
  • 还行

將近三個小時,故事太boring,一開始我還以為說的是這個小天才的成長故事呢。懷疑這麼高的分是水軍搞出來的……要不然就是我不懂那些Guys living on Rock&Roll的世界……

15分钟前
  • 那誰
  • 还行

为什么我要看一群丑逼演戏?!

16分钟前
  • Killjoy
  • 较差

太他妈长了,导演剪辑版,162分钟,而且还是一部公路片。虽然我很喜欢公路片,但我不喜欢音乐公路片。

21分钟前
  • 张翔森
  • 还行

三星半 里面咖还是蛮多的 儿子幼时看着眼熟 原来是怂蛋迈克尔·安格拉诺 姐姐看着像佐伊 一查还真是 好正 妈妈影后 杰森·李太眼熟了 以为是和阿尔芭演《我的无形符号》的克里斯·梅西纳 安娜·帕奎因的长相也是极有特点 都说凯特·哈德森是大美女 当初看《隐形的杀手》可没觉得 果然 年轻咋样都是可爱的 永远不戴胸罩 唯一的露点飞舞 肥伦那时候就出名了吗 party里有个绿衣女孩很正 一看是《甜心先生》导演 果然风格类似 看着很舒服 就是完整版有点长

24分钟前
  • dvlyc
  • 还行

摇滚个屁嘞…不止一次尝试看这片 不止一次睡着,整个就是瞎煽情瞎躁动。让我坚持看完的理由或许是男配很像哈里森

29分钟前
  • 酒酿小圆子
  • 较差

you need drug to appreciate cameron crowe, this one less as much. teenage, growth for all of us.

30分钟前
  • pz0
  • 力荐

小记者跟队巡演采访,零距离目睹乐队的光鲜外表,也切身感受他们私生活的混乱和内心的烦扰。电影很好地将乐队生态和个人成长相融合,时代特有的摇滚乐的才华和热情,以及青春的躁动和爱情的萌芽,结尾皆大欢喜,呼吁传统道德的回归。克劳曾是滚石编辑,影片有半自传性质,和保守单亲妈妈的关系饶有趣味

35分钟前
  • 莱尼圆
  • 推荐

对一个摇滚乐团的成长及探讨。

36分钟前
  • TiLence
  • 还行

We're uncool我没看出来多摇滚 非得这么结尾吗?!!!哎

38分钟前
  • Jane
  • 还行

Stillwater贝斯手是...Mark Kozelek演的...就是上次在大陆演出让现场全程保持安静并且后来发了个那场的现场官方靴腿什么的那个大叔喵

40分钟前
  • 寂静猫WISEFAKE
  • 推荐

真心无感,就是发现Glee里那个卖狠的女老师年轻时候长得真不错!

45分钟前
  • Breseis
  • 还行

不是所有的人背着吉他站在舞台上唱了一支你喜欢的歌就值得你撕碎自己的心塞进一个信封里交给他。这个电影还是把摇滚乐当成了一个布置好的剧场,这一类的电影都特让我失望。演的好像貌似看穿了一切,其实你根本不懂什么是重要的。

47分钟前
  • 苏不西
  • 还行

after eleven years it's 1984, think about it man. | i guess we both want to be with her, but she wants us to be together (在一起在一起)

50分钟前
  • 推荐

没有姑娘和蛋疼的摇滚才能拯救世界。赞许这配音和翻译的极品绝版缺德把。。。

53分钟前
  • 404
  • 还行

就好像听《小妹》一样,我隐约觉得这其中有些故事,但是由于未曾置身其中,我丧失了sympathy的能力——1973年

58分钟前
  • 强尼 走着
  • 推荐

被电影莫名的深深感动。在功名和真实的自我面前,人人都会摇摆。也许有一天,我们都会怀念那时的自己,那个怀揣梦想、不功利的纯纯粹粹的自己。

60分钟前
  • cc2bpencil
  • 力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