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律师?
律师要追求真相?
别扯淡了是什么能吃吗。
雅人叔看着巨款就手不自觉地开始动了没有什么问题,正如EP05他自己所说的那样,打赢官司得到劳务费他很开心很满足那就够了。
人和人追求的价值是不一样的,加诸在律师身上的义务偏偏没有追求真相这一种。
反而是公诉方才是明文规定着要有这样的义务。
gakki承受不了这种也不是因为她傻或者业务不熟,只是她追求的价值决定。
她的确是一个检察官的好模子。
本剧到现在涉及三个刑事案件(1谋杀、3跟踪狂、5受贿)和三个民事案件(2剽窃、3粗口大妈、4日照权),剧情的编排不知道是否有意如此,刑事和民事交替进行,而在案件解决上的表现也当然的不尽相同。
谋杀案里故意遗留悬念,跟踪狂案里最后以被告方违心认罪告终,受贿案里检方伪造证据。
真相如何?
正义如何?
正义这个说法,多多少少在人们的脑海里是和真相联系在一起的。
你能发现真相,你才能带来正义。
这个命题后来被不断地质疑、演绎、发展,以至于变成“正义女神是盲目的,她只看证据,而并不关心真相是怎样的”这种类似的话。
正义与真相的联系被彻底切断。
当然这个比喻是绝对错误的,正义女神的盲目是为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并不是她不关心真相如何。
从不惜一切追求真相为诉求的司法模式里脱离出来,只是为了节省资源,更有效率的审判,更符合统计学意义上的多数人的正义。
毕竟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
就说EP05,检方伪造证据,但检方并没有搞错真相。
观众可能觉得无论是受贿的被告还是迫于政治因素不得不伪造证据的检方都算不上正义,那么究竟谁还能代表正义女神?
剧名翻译的极好,胜者即是正义。
法庭之上没有谁是神明,唯有胜者可以说自己是接近正义的一方。
再简单不过,所谓原告,所谓被告,不过是遵守着法定程序,在公堂之上进行的一场play,大家只是法律的遵守者,而不是律法的创造者。
正义是什么是律法的创造者才该思考的问题,因此合理的假定必然是:胜者即是正义。
否则这个律法又有什么存在的必要呢?
PS:至于究竟是实体正义重要还是程序正义重要都不是关键。
关键仍然是胜者必须更符合正义,实体或者程序任一方面都行。
PS的PS:胜者即是正义带来的负面影响是败者可能会变成道德上的败者(虽然在坚持程序正义的时候,败者输掉官司有可能并不是因为他理亏,比如他没有在期限期内举证导致证据无效因此输掉了官司)。
前言看到有豆友在讨论E01的嫌疑人到底有无杀人时,实在忍不住就写了点文字!
现代法律是否是为了追求正义而存在的?
答案是肯定的。
检察官是司法工作人员,代表公国的公权力,力争惩治犯罪、保护法益达以到正义的目的!
刑辩律师是法律人,接受委托后代表被告人,必须最大程度的为被告人争取人权保障,实现维护正义的目的!
正义是从客观现实出发的!
当我们在追求绝对正义的时候,我们应当看看手中所拥有的资源是否匹配。
当有充分的证据表明,被告人的行为是被害人直接致死的原因,那么显然法律不会纵容一个藐视生命,藐视法律秩序的人。
当我们的资源不充分时,一切的证据都停留于间接,或是停留于推论,那法律只能退而求其次,实现在现行法律框架和资源下的次级正义,即不冤枉任何一个人,即使是被告人!
绝对的正义,恐怕只有上帝才能实现,因为他(她)手中的资源是无限的。
所以,律师不是神,(雅人叔如是说)不必太自恋。
恪守道德底线,遵守职业规范,公正对待,在业务上精益求精即可!
E01刑事案件,故意杀人。
控方主要证据有二:一、被告人认罪陈述;二、作案工具(菜刀)上的指纹。
外加一个女大学生作为反向时间证人。
叔的辩护手法很直接:非法证据排除,以警方刑讯逼供为由,排除被告人认罪陈述;以多次有为被害人家政帮忙为由,解释作案工具上的指纹;(涉嫌诱导伪证)咖啡馆老板作为时间证人,是个辅证。
正反两方面一结合,疑罪从无,被告人无罪释放。
E02知识产权案件,音乐作品抄袭。
这是时下比较流行案件。
叔的辩护手法化繁为简,直接扣住核心要素即原告的作品有无直接与被告接触的渠道,并以之为突破口。
录音是必须的,不是做贼,不是卑鄙,只是在空口无凭的情形下最容易固定证据。
至于让朋克主唱关键时刻扮小清新,这样的伎俩,叔从来就没停过,因为叔吃透了民庭那个法官的脾气了(E03就是最好的证明)。
PS:E01杀人案件中,叔用了些许手段,帮助被告人脱罪,众多豆友觉得很难接受,但是到了E02的案件中,叔一样用手段,一样的(几乎)胜诉,便没有了质疑声。
同样是案件,同样是辩护,杀人案因为关系重大所以人的主观情感会有偏向,到了知识产权案件,大家就突然有觉得小手段不妨大雅!
试想,如果E01结尾时没有一个刻意的情节安排表现出被告人仍有社会危害性的话,相信就没有多少人会质疑叔的手法了。
E03一刑案、一民案。
晨间剧女主播那个刑案就不想多提了,女孩子对着自己的初恋老师,能打赢就奇了怪了。
不过,女主播脑子还是很好用的,公交车的阿姨,搬家公司的废品处理(这个会涉及隐私问题,不过面对刑事指控,可以一用),以及公交车上的监控录像,帮被告人打个疑罪是没多大问题的。
女主播还是过不了自己这一关。
好了。
狗血之后,原地复活满状态,看她下次的表现吧。
叔这次完全是碾压对手,苦逼的娃被三木给坑了!
叔一如既往的耍手段。
一开始说原告要出书,无非就是想表明1000万的索赔合理,然后摆出宪法的表达自由来唬对手(这孩子还真被吓到了),镇法官。
但这都是不是重点,因为法官对赔偿的态度依然存疑。
那么,最致命的一招来了,叔抓住法官新丧母的痛脚,一顿猛打,法官当场崩溃!
事后,静静的思考,法官也许会发现自己真的是冲动了,但可惜,判决书已经生效咯!
叔的一句辩护的重心在于法官,而不是检察官或其他对手,道出了辩护的真谛!
PS:有豆友觉E01的刑庭法官挺有喜感,+1!
看来果然是刑庭的法官比较理性,民庭的法官比较感性一点。
另外,这种基层法院,法官相对还是比较固定的。
所以,以后是刑案就能看到眼镜郎!
是民案就会看到鼻涕君!
PS2:以上所有的都是看剧间歇的闲话,电视剧毕竟是电视剧,实务工作中的辩护完全不存在这种戏剧效果,不过一些思路还是可以借鉴的。
看戏,戏本身有意思就很好,还能看出的点别的,也不错。
E04看完这一集之后心情异常的复杂。
案子本身其实很简单,是关于建筑物之间相邻关系(包括采光、通风等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的纠纷。
实务中通常的做法就是开发商一方面息事宁人、一方面与政府“沟通”,尽可能的将相邻关系转化为地役权的纠纷。
因为如果以相邻关系被起诉,开发商的胜算是不大的,相反的,转化为地役权之后开发商可以继续的庭外和解,赔偿金的数额也可以少很多很多。
最后即使不能和解,告上法庭,胜算也有不小的保证。
这种官司,全世界各国的法律,处理的模式都差不多。
[对这些和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名词,“相邻关系、地役权”之类的,有兴趣的同学,可以百度一下,上面应该会有介绍。
]而我之所心情复杂,是源自于案件背后现实的无奈。
我们正处在一个高度发展的社会时期。
飞速的科技进步和卓越、便捷的现代化生活给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体验,生活方式几乎是一天一个样子。
从简单的邻里交流演变为手机、网络、微博、短信无处不在、无时不刻的信息资源交换。
但同时,我们以往冠之以“淳朴”的人性正在慢慢的背磨灭。
我不是社会学者,我也无法如同哲人王一般解释现今激烈的矛盾。
我想说的,只是,我们的法律是什么样子的。
我很担心下面的文字会有敏感内容,毕竟之前有一篇短文字就被豆瓣和谐掉了,所以,我的发言会经量的谨慎。
毕竟,你激情澎湃的宣言无人知晓,一样是没有意义的,更何况,我只就事论事。
首先是,民主之于人权!
准妈妈是个最好的例子。
她的想法很简单,让孩子在充满阳光的庭院中荡秋千。
代表全体居民进行维权的居委会,它是现代社会民主的最基层象征,它的决定和做法是符合大多数人的意志的,即所谓少数服从多数,民主的体现。
但,洽洽是这个民主正在践踏准妈妈作为一个少数人、一个弱者的人权。
她不需要赔偿金,她要的只是个有阳光的院子。
但是面对着汹涌的民意,她能如何。
如果她真的足够坚强,正如叔所说的,只要准妈妈单独起诉,我也没有办法了。
所以,民主一定是好事,因为所有的独裁者都在宣称我是一个民主的统治者,但没有人权去限制民主,民主只是洪水猛兽。
在法律上,实体法就是民主,因为这是大多数人的意志,程序法就是人权,因为它要保护包括被告人、嫌疑人在内的所有人的权利。
其次,法感情的泛滥只是泛滥而已!
叔把晨间剧女主带到小包工头的店门口,信誓旦旦的撒谎的时候,相信有很多人在那一瞬间,法感情又一股脑的偏向了包工头,结果发现自己被骗了,又气哄哄!
孰不知,这正是你的法感情在左右你。
法律是确定的,道德情感的因素不应该取代法律的作用,同样的,法律的评价不应该受到道德情感的干扰。
(这里不想多说,不然又引起不必要的争论。
已经明白的,自然会理解叔所展现出的所有技巧无不证明他确实是个一流的律师,而且,叔不是天生的恶人,是看破世事之后自我保护式的强悍。
)最后,编剧在来带一个信号。
晨间剧女主向叔发出挑战!
纵然是叔,心中仍有最初处世时的单纯和经常的热泪盈眶!
叔为什么要一次次的帮助女主呢?
就是那份单纯和希望。
叔需要一个理由,一个找回单纯的理由。
很多人也需要一个理由,一个不需要圆滑的理由、一个继续坚持自己的理由。
这是一部电视剧,这一切都是假的。
但是、一个人可以为一个理由装一辈子,就不会有人认为你是在装了。
当这个社会上,有三成的人和你一起装,你就不会孤独!
当另外七成的人看到我们时,他们会犹豫。
最终,恶人是少数!
PS:有人知道,这次叔的代理费是多少吗?
开发商拿出了2000万日元,交给叔自由使用。
叔赔偿金花掉425万,就是2000-425=1575。
15750000日元=1243810.5617人民币元(最新汇率),再除去间谍费和车马费,算24万好了!!!
(间谍费应该很贵的!
关键有质量保证啊!
)那么,叔这一笔至少有100万人民币进账!!!
╮(╯_╰)╭!
(不知道要不要交税!
)E05迟到的E05,因为工作的关系,没有第一时间收看。
E05似乎是被E04被带错方向了。
好端端的律师剧开始讨论政治的是与否,错与对了!
案件本身巨简单无比,非法证据排除,加上政客的资本,没啥好说的。
晨间剧女主的正义感在一点点的被瓦解。
看的有点累了。
至于其他......首先,我的个人观点。
政治永远都不可能是善良人的集会,只能是阴谋家的沙龙。
所以,哥不入江湖,不用身不由己。
其他东西不想展开,但只想说一点,为什么自杀的秘书是那般的忠诚,胖议员真的只是十恶不赦的巨贪政治家吗?
其次,控方的特搜科让我想到了锦衣卫和ZJW,绝对有特色......无法立场的人一定会说,面对一个人人得而诛之的大贪官,何种做法将之定罪并处以凌迟都不为过。
我想说的就是,如何你认为对面罪恶可以不择手段的话,那你本身就不配谈正义。
法感情是不做准的。
最后,三木的女秘书在下一盘很大的棋!
PS:E06的预告让我有点兴趣,高语速毒舌专业男面对前妻,一般都是窘态百出的。
可以参照《Lie To Me》的Cal Lightman!
----E06E06不负我的期待,前半段离婚诉讼的节奏非常紧凑,我甚至在其中看到了七、八个生活中实际案例的影子,估计编剧也是这么处理的,集多个案例于一体,才有如此戏剧般的效果。
后半段是言情的家庭伦理剧,不过也讲出了一些很现实的道理。
不妨徐徐道来......关于离婚诉讼,对日本的婚姻家庭法,我不甚了解,但我国现行的婚姻法经过大陆法系民法典的影响之后,也应该与日本的趋近了。
特别是去年实行的《婚姻法解释三》,(有兴趣的人可以百度一下),《解释三》当中已经将夫妻的感情问题和财产问题作了比较严格的区分,即要谈感情就不谈钱,要谈钱就不要扯感情的事。
特别是对80后年轻夫妇离婚的涉及不动产(房产)纠纷,由于一方或双方父母都对不动产有出资,所以其处理模式几乎与个人合伙的模式相似。
回到剧中的离婚官司,全世界的离婚诉讼都有一个共同的黄金法则,即对婚姻有过错的一方,将承担诉讼离婚的绝大部分责任。
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过错主要有:不忠、重婚(不忠于重婚的区别在于不忠是短暂性的出轨,而重婚是长时间实质性的夫妻关系破裂)、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主要成员(直系血亲)等。
而其他关于夫妻婚后(注意是婚后哦,婚前的一概不算)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的标准就是劳务所得双方均分,孳息所得归原物所有人。
叔和前妻二人的辩护手法和套路是完全一致的,都是积极的寻找对方的错误以及为己方被代理人寻找过错的理由,因为只要一旦认定一方先有过错,那在法官眼中,自己的责任机会瞬间减少(更要命的是这次的法官是个女的,此处我并没有任何蔑视女性的意味,相反地,我热爱女性。
只是从法官的点滴态度中就可以看出法官是很倾向于女方的,这也是非常不公一点。
)第一回合,三木事务所调解,叔一开始以女方主动攻击男方,致男方手部受伤可能会影响以后事业(男方是作家)为出发点,开始发难;而前妻瞬间以额头受伤还以颜色,并强调女方的伤势位置十分明显,且容貌同样对其工作有严重影响为据,积极反击,叔当场就吓尿了。
其实叔主要还是被前妻给吓到了,只要叔保持冷静,仔细一想就能立刻想到,女方的攻击行为是主动实施的,而男方是在正方防卫过程中过失致使女方受伤的,所以在行为的主观性上,男方是更有理的。
因此在双方都有损伤的情况下,男方更有利。
(离婚官司就是这么的琐碎) 而且,女方的行为让我怀疑其有一定程度的精神疾病,可能是应激性病理失控症(这个具体的医学病状和名称我就不清楚了),这应该是精神疾病中的一种,叔竟然没有抓这个痛脚去打,有点奇怪。
估计是因为现行法律当中对精神疾病的鉴定手段实在有限,法律上的精神疾病鉴定与医学上的完全是两个概念,所以因精神状况而不承担法律、特别是刑事责任的认定,是一个非常非常麻烦的问题,编剧在这里也有意的回避了。
第二回合,古美门事务所。
叔还是被前妻的压制住了,双方调解的结果无非就是明确了婚姻关系的破裂,夫妻二人都有责任。
如果抛开冗余的剧情,直接看离婚的双方,你会有一种双方是臭味相投便称知己,然后就结了婚的味道。
不过,这种味道经过后半段伦理剧的掩盖后就不再那么浓烈了。
庭辩,叔不管是故意,还是确实没办法,完全被前妻牵着鼻子走。
到底是叔的前妻,看到是女法官,狠狠的抛出男方有歧视女性倾向的观点,给法院留下了极深的印象。
和解,前妻买了个怪,让了叔一手。
离婚双方经过诉讼的折腾,也冷静了很多(很多实务的案例,离婚双方也有很多因为折腾不起而放弃诉讼的),草草的和解收场。
叔保住了金身!
总结,前妻的功力非凡,一般人光是语速都已经跟不上叔了,更不用说思维节奏了,叔会被吓尿也是情有可原的。
所以,对付高语速毒舌男的最佳利器就是--前妻。
后半段的伦理剧我不想有太多评论,编剧修饰的痕迹太明显,现实生活是不可能这么美好的。
所以小姑娘们要醒醒,离婚是很血腥的。
不过后半段传达出的一个观点我很认同。
在现代社会中,女性在于男性竞争的过程中,总体上还是处于劣势的。
基于这样的前提,从事律师、医生、作家等职业的女性,单身率是最高的。
因为从事价值科学工作的女性,都有不服输的韧劲和桀骜不驯的态度,她们往往眼高过顶,一般的男人无法进入她们的视野。
于是她们的视线中,只有和她们一样的桀骜不驯的男性专业人士。
双方都对彼此的那份特性所深深吸引,都会觉得竟有如此深知自己的人存在。
这里!!
是最深的误解,对方并不了解你,他(她)只是基于自身的性格惯性做了主观臆断的推想,而由于起点过于重合(双方特点相近),所以前期的推论准确率异常的高,从而产生了相见恨晚的错觉。
时间一长,各自的不同秉性就越发明显,但错误已经铸成。
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所寻找到的并不是能相伴一生的另一半,而是一个随时可以有性行为的知己朋友(人是动物,所以对性的冲动是谁都不能免俗的),可再专业的人,当自己深陷其中时,有如何能醒悟呢?!
从事价值科学的男性,只要不是太率性,都会有一些高于一般生活的追求。
而从事价值学科的女性,这种追求的欲望会更高一些。
所以,不要因为对方是异性,双方因为同样的价值追求而惺惺相惜的,就产生错觉......----E07神奇的E07!
遗产争夺,大型家族企业必然经历的烦恼。
所谓有钱的人烦恼。
我倒更喜欢将之视为一场游戏。
当所面对的利益诱惑足够大时,礼义、道德是否成立,值得商榷,此所谓人性的缺乏期待可能性(这是我第一次谈人性,也一定是最后一次。
法律与道德截然不同。
)我自认对自己的人性没有孤傲的自信,我也不是D员,我没有兴趣为人民服务......回到案例里,有钱人的玩法我不懂,小日本的玩法我更不懂。
我国的继承法要求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执行(具体不赘述,大家应该都略有了解),有遗嘱的从遗嘱。
所以剧中按照时间顺序逆向认定有效性,合理合法(民法的内容比较好理解,只要你平时够讲理,基本上都能想的通)。
最后的闪光一现,就是老头把遗产赠给了贴身丫鬟(此处贴身,妙不可言)。
此时丫鬟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老头的行为民法上称之为遗赠,有一个小点,可以一提。
赠与人死亡之时死因赠与开始,受赠人需在两个月内表明是否愿意接受,两个月未作任何表示的,以默示方式推定为拒绝,然后开始法定继承(是推定拒绝哦,看清了!
有机会的同学面对遗赠不要太犹豫。
)对于案例中的司法程序,我能讲的不多。
一是田之下。
这老头在我口中被称之为蛀虫。
他在一个相对固定和封闭的小环境内啃咬了数十年,整个司法机关必然都是他的牙印,他或许不是腰缠万贯,但在他的地盘,几乎可以呼风唤雨。
所以制度再完善的法律体系,也经不起人为因素腐蚀。
腐蚀!?
用词过重了!?
德国人费尔巴哈在1805年巴伐利亚州刑法典草案中就提出罪刑法定这一现代刑法的核心基本原则,小日本在1907日完成了自己的刑法典修订(此处容我甩一甩专业知识,谈刑法是因为现代法律是以刑法为最后底线的,刑法是所有其他法律的保证),落后,就要站直了挨打,然后去追赶!
二是叔。
法官这一层面对叔是极其不利的,叔几次挑出的话头也很及时到位,比如戳穿长女所谓的尽心扶养。
E07用了一貌似很轻松的外表(所有主演集体出游踏青)道出了一些极深刻的道理。
恐怕也叔这一次也没有想到自己会上当,和众主演一起猕猴加冠跳梁了一番之后,唯唯诺诺的小丫鬟成了真正的赢家。
在聚光灯之下的,不一定是主角......PS:有兴趣的同学可以仔细听一听法官第一次宣判的宣判词,严谨而缜密。
然后可以对比一下我们司法机关的审判词,比如最近闹的沸沸扬扬的东莞大学女生遭猥亵反抗尽遭杀害的审判词,一个自首的量刑情节都能写成那样,我们只能哑然失笑!!
--E08本集拒绝评论。
额外的话说三句:1、日本的人口压力远高过中国,所以父母历经艰苦出人头地的对子女总是矫枉过正的严厉。
2、在卓越的家族中想成为普通人是奢侈的痛苦,在平凡的家庭中想出人头地更是阻力重重。
父母似乎早就忘了孩提时是如何灌输要努力学习的,那时没有目标和方向,只是为了学而学。
当有了目标和方向之后,父母却告诉你,做个普通人就好了。
这是在开玩笑吗?!
3、不把自己的想法附加到下一代,很多人已是父母或即将是父母。
一句很简单的话,你们是否能做到。
PS:子女来到世间是完全没有选择权的。
父母养育子女到十八岁是义务,所以不要天天的把养育之恩挂在嘴上。
父母都是好人吗?
大多数父母都是一般父母,只要尽力的养育子女即可。
只有极少数的人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好父母,他们深切的明白该如何让子女健康快乐的成长!
教育子女建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注意是正确,但不一定是主流的),然后在子女应该自己选择时让其自由选择!
--E09环境污染侵权案件。
目前为止最麻烦的民事侵权案件!
事实上,证明侵权行为与实害结果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此处指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件极其困难的事情。
我国民法与日本民法相同,环境污染侵权属无过错责任。
(日本民法表述为无过失责任主义。
此处无过错,是指无论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有过错,都应当为行为所致之结果承担责任。
而连接“所致”的关键就是因果关系,可惜我国孱弱的民法,无论是学理还是实践对民法的因果关系都避而不谈,通通以常识判断代替法律价值判断。
)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的核心不只在于客观联系,而更在乎是否应该担责。
现在社会高速进步,工业革命后诞生的技术产业无不伴随着一定的风险。
但为追求更便利更高效的生活的方式,众多的风险已渐渐被社会所认可。
高铁将武汉与广州的距离拉近到10小时以内,如果7.23不是责任事故(人为因素)而是技术事故(技术缺陷与瓶颈)的话,就不应有人为之承担刑事责任(我D显然是认定为技术事故,是否定性准确,不想讨论)。
排除责任事故的因素,单纯只是技术事故的话。
面对一个为国家发展壮大起到决定性作用,每年纳税超过数以千亿,为社会提供上万乃至上十万个就业机会的现代企业,仅仅是技术事故所造成的危害结果,会有多少人会心甘情愿的认为企业应当承担责任(请注意,赔偿与担责并不完全重合。
有的时候,赔偿仅仅是出于人道。
)因为,现代社会的人,已经深陷技术带来的高效品质生活当中。
他们面对每年数量惊人的交通事故也就是责难性的表示不满或愤慨,然后,还不是老老实实的开着车,屈服在现代科技的钢铁牢笼之中。
危害物质是否造成实害。
原告最致命的一点是均为老年人,体弱多病的身体特性,很难客观的判断究竟是环境造成的身体危害还是自身机能衰老所致。
想想前几天的武汉,想想所谓的一线大城市,环境污染何其之严重,有几个人身体受到实质的伤害,有几个人诉政府、诉企业以环境侵权,即使诉之,又有人能胜诉。
法律之外。
尽管你无法接受,但是在根性上(我说的是根性,不是劣根性)日本这个国家的国民与我们很多的相似之处。
我们的儒家思想在日本同样根深蒂固,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我从不欣赏孔老夫子,一种哲人王统治的当然性思想就是儒家的纲要。
而这正是民主和自由的敌人!
)在这种思想的驾驭下,老有所依成为了终极追求。
而奋斗拼搏只有在被逼无奈之时才为之,想想中国的百年近代史。
小日本之所以努力的西化,正是认识到了自身的根性。
但请永远对小日本保持警惕,先天资源不足和高人口,注定了这个民族有右翼极端的倾向,单个的日本人总是彬彬有礼,但当他们明天没有饭吃的时候,群体的右倾主义会迫使他们再次请出靖国神社的“英雄们”,为他们获取赖以生存的口粮,请时刻小心,我们危险的邻居。
PS:尽管我对日本没有好感,但我仍想到日本留学。
现代法律体系中,小日本是除德国之外,大陆法系架构的最为成熟的国家,更是亚洲地区现代法律学研究的核心。
在德国与日本之间选择,由于文化相近,在日本求学应该会更有收获!!!
E10司法程序上应该没东西要讲了,所有的争论点我都在E09中有详细的说明。
综合一下我在E09中提出的几个辩护方向,发现自己的思路居然跟三木那个老头总体吻合。
此处并非想表达出我的专业水准有多高,毕竟是电视剧,较真没必要。
其次,只要稍有法学常识的人都能看出案件的争论核心。
我没有想到并不是古美门耍诈,而是依照三木的社会地位和资源,怎么可能在集团内部的员工关键时刻倒戈。
即使真的存在新物质有致害危险的可能,仍然还有很多其他方法进行补救,比如危机公关等,赢官司是不可能了。
但那时再和解成本就要小的多了。
好律师并非只有古美门一种模式,也不是人人对全胜记录之类的东西都有兴趣。
律师该做的就是最大化委托人的利益。
PS:古美门耍诈有妨害司法吗?
没有!!!
首先、非法证据排除只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控方的非访取证。
辩方和民事案件中非法取得的证据由于证据本身是真实有效的,所以不得被排除,是否要追究律师的责任另当别论!
非法证据排除的目的是在于压制公权力的滥用!
没有女研究员的反戈,三木是不会输的,而且这东西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此处不是为自己辩护,是事实。
我又不是编剧,哪能知道他的玩法)。
晨间剧女主的以身试法看似伟大,实则愚蠢。
如果每个案件都要律师自己的性命去做赌注,你能打几场官司。
局部的一场官司你是胜利的,但以生命为代价。
那么后果只有一种,这个世界上有少了一个有底线有主见的所谓的好律师,所谓的恶人们又少了一个敌人,前程未卜的年轻律师们又有了一个反面教材,仅此而已。
这其中的成本,又该如何计算呢?
我很惜命吗?
当然!
但有值得为之丧命的事情出现时,我也不会退缩。
不要轻易的拿性命开玩笑!
E11...................................................................................................................................................................................................................................................................................................................................................................................................................................................!!!!!!!!!!!!!!!!!!!!!!!!!
仓鼠有不少豆友已经猜到结局了,但编剧的恶趣味还是无下限啊!
对了,司法程序部分!
不好意思,劳动法完全是我的软肋,所以整集我都没有看懂。
果然,所有人都是凡人,我的路还很长啊╮(╯_╰)╭!!!
本来还想有个帅气的结尾,感慨陈词一番。
但是叔最后已然道出了法治国家的真谛。
情感在法律面前是绝对无力的。
道德的怜悯自己在角落里抱着妈妈的照片,放着哀伤的音乐顶着冷风(不是空调),抱着枕头,慢慢做就好了,不好随随便便的就拿到大街上企图启蒙市井百姓。
法律只是法律而已。
以上。
2016-10-10第一次被同事安利这部剧时,我并没能看下去——那种漫画式的夸张表达方式有点不习惯。
国庆期间,我又试着打开了一集,接着就欲罢不能,迅速刷完了两季。
在我看来,这是一部难得的律政喜剧。
剥离喜剧的外壳,这部剧借男主角古美门之口,传递出了许多深刻的严肃的观点,发人深省。
比如“你口中所说的正义,只是居高临下的同情”。
比如“我们只是普通人而已”。
比如“就算说些冠冕堂皇的话,互相原谅了,现实也不会有任何改变”。
比如“民意就是对的吗?
如果人们只要绞死讨厌鬼,那和中世纪有什么区别?
那还需要检察官做什么?
做国民调查就好了啊”。
一开始,新垣结衣饰演的女主角黛,给我的印象是认真上进、善良真诚,古美门则好色虚荣、唯利是图、毫无同情心。
多看几集发现,黛才是三观不正的那个。
高楼挡阳光案中,黛身为建筑公司的律师,却实际上早已倒戈;母女断绝关系案中,她明知自己的委托人并不快乐,却反复劝说她不要和母亲决裂;跟踪狂案中,她甚至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不相信她的委托人不是“跟踪狂”。
难道晒不到阳光的居民不可怜吗?
难道母女决裂不悲惨吗?
难道被跟踪的姑娘不惹人心疼吗(实际上她才是说谎的那个)?
这是我们大部分人的感觉。
普通人只凭表象作出判断,信奉“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喜欢“圆满”结局,却往往忽视了表面上的“圆满”并不代表真正的幸福。
作为初出茅庐的年轻律师,黛心里有太多关于“正义”“幸福”“对错”的刻板印象。
作为律师,她不能真正理解委托人的需求,不能很好地为委托人发声,甚至出手帮助对方,这是典型的缺乏职业道德的行为。
古美门把她留在身边,的确是太吃亏了……随着故事的推进,黛也在不断成长。
第二季里,编剧设置了一个黛的极端版——“love and peace”推崇者羽生。
羽生英俊迷人,有着“让所有人都幸福”的梦想,认定“大众需要引导”“牺牲少数人在所难免”。
他派人追捕违反规定吃汉堡的村民、抓到后捋起袖子准备惩罚的一幕,让我不禁悚然:恐怖的不是坏人,而是借着“为你好”的旗号伤害你、牺牲你的“好人”。
羽生说,“为了构建大家都能幸福的世界,就需要有人用巨大的力量将民众束缚起来。
很遗憾。
毕竟所有人都太愚蠢。
”——是啊,所有独裁者都认为自己是对的,哪怕牺牲个别人也是为了大家的幸福。
问题是,他不觉得自己也有愚蠢的一面。
眼看着羽生在“我是神,我要引领众人”这条路上越走越远,黛渐渐觉醒。
在夫妻因整容离婚案中,黛对羽生说“你为什么要决定别人的幸福”;在羽生说“我肯定能引导他们走向幸福之路”时,她反驳“什么是幸福,不是我们能决定的”。
这时起,她真正成为了一个成熟的、懂得尊重委托人的律师。
再说堺雅人饰演的古美门。
他看似冷血轻浮,却是个恪守职业道德的好律师。
他思维缜密,口才雄辩,一直保持着不败纪录,一旦接下业务,他就会为委托人全力以赴,直到胜诉。
律师的使命是什么?
不是追求正义或寻求真相,而是维护委托人的权益。
所以,只要价钱合适,嫌弃妻子整容要求离婚的丈夫、遮挡居民楼阳光的建筑公司、将员工差点逼疯的天才导演、甚至是全日本认定的杀人犯……他通通都会替他们辩护。
他眼里仿佛只有钱,但追求钱有什么不对?
他仿佛善恶不分帮助坏人,但非正义一方就不能请律师吗?
再说,弱者就代表正义吗?
就像他对黛说的,“你认为被阻挡了阳光的居民很可怜,但扳倒建筑公司后,那些依靠公司生活的普通人怎么办?
”许多时候,正义与否很难分辨,所以不能凭着浅薄的同情作出某某正义某某非正义的判断,正确的方法是在其位谋其政,为委托人发声。
胜诉之后呢,委托人会更幸福还是更不幸?
律师管不着。
古美门一开始就没有把自己放在很高的位置,尽管他经常表现得趾高气昂,其实他很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他只想着为委托人实现目标,并不将自己标榜成决定他人幸福的神。
在整容离婚案中,古美门帮助男方成功离婚之后,对女方说:“值得你奉献一生的男人还有很多。
”对男方说:“请卯足劲找一个天生丽质的美女吧。
”结果男方后悔了,女方却已经找了一个货真价实的帅哥,并对着以貌取人的前夫微笑着甩下一句“有的人人丑心也丑,有的人人美心也美”。
自己种的苦果自己咽下。
在自然遗产案中,他为追求现代生活方式的居民辩护,看似不注重自然遗产的保护,事实却是大部分居民被“自然遗产”的称号绑架,无法追求自己梦想的现代生活。
古美门一针见血地指出,“崇高的理念在欲望面前根本无能为力。
说到底,人类不过是充满欲望的生物,正因为这份欲望文明才进化至今。
”在动画导演逼疯工作人员案中,他为独裁的动画知名导演辩护,“国王和奴隶有什么不好?
”“人人平等友好相处的世界,是不可能造出高耸云端的金字塔的。
”而到最后,饱受摧残的工作人员也原谅了对他们非打即骂、事实上却是在以这种方式逼出他们的潜力的导演。
这部剧用一个又一个案例,探讨了关于人生和社会的许多问题,其中不乏挑战大众习惯性认知的部分,这部分恰恰是剧方想传递出的价值观。
浓郁的喜剧色彩中,这一抹严肃正经更令人印象深刻。
以后有时间的话,我也许会再刷一遍
好久没看日剧了,这回终于看到了一部自认为是本年度的最佳作品《Legal High》,如果直接翻译应该是《法律(合法)至上》吧,很反感有人把它翻译成《胜者即是正义》,我认为这并非作者本意,作者只是描述了现代法治社会种种观念的对立冲突,来给人们带来思索,究竟到底什么是正义,作者并不想给出答案。
很喜欢里面的主角律师,一副贱贱的样子,堺雅人在剧中的超级发挥,让人叹服。
刚刚看过他主演得电影《老公得了抑郁症》,一个平凡的家庭,平淡的生活故事带来的淡淡的温馨和感动,竟让我心动不已,这正是日剧日影所擅长的。
本剧作为常见的律政剧,却突破了日剧以往的常规。
以荒诞喜剧的形式带给人们思考的空间。
让观众从一个个法庭冲突中思索人与人的关系,思索社会的职责,思索法治的内涵,思索正义的载体。
这恰恰是我们这个没有经过法治熏陶的社会需要去借鉴的。
正因为此剧的开放性,带来了诸多关于“正义”的讨论,在网上看到很多人对于结局表现出不满和失望,因为他们想看到的是他们心中的正义形象,对于主角至始至终的“邪恶”感到不满,甚至认为是烂尾。
其实,我最欣赏的就是作者在结尾中立意的高明,当晨间女主关上窗子歇斯底里地高喊“什么呀这是!”时,我笑得很开心,比之前看到仓鼠笑得开心,看到仓鼠的照片时,我确实是爆笑了,但是理性几乎在不到一秒钟的时间里就往这种爆笑中加进了一丝的苦涩,本来还是自己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去审判别人,审判那个为了自己胜诉而不惜牺牲第三者无辜的生命“流氓律师”,当看到这个无辜的生命竟然是一只仓鼠时,爆笑中立刻感到自己作为旁观者已经被流氓编剧拉入到了被审判的境地。
编剧的的邪恶与腹黑实在是令人发指。
自己为什么会义愤填膺?
因为在我们的正义词典里,伤及无辜的生命就是罪恶的,是要受道德审判的,这个价值观和正义感在任何一个国家似乎都是绝对的和不容置疑的,而这个自己也默默地替亲爱的贱主角扛了好几集的沉重包袱猛然抖开之后,竟是一只仓鼠,巨大的反差换来了不可抑制的大笑,可真的该笑吗?
这个问题在我情不自禁爆笑的同时就产生了,自己笑了,就等于承认我们的贱主角是无罪的,不用难过,无须负责,倒是作为观众的我们自作多情,可仅仅因为一张照片就换来这么大的反差,让我们不得不审视自己的价值观,为什么无辜的纱织不是人而是一只仓鼠时就变得可笑了呢?
自己的正义感到底是什么?
爆笑的原因仅仅是可怜的纱织投错了胎。
我仿佛看到了主角小贱的身躯突然无限放大,俯视着脚下的城市,竖起食指指着上帝,洪钟般贱贱的声音传来:“你没有投错胎就是悲剧,你投错了胎就是喜剧。
”突然发觉我在笑我们人类的正义感,这个正义感就来自于投胎,只要那个无辜者投胎投错,之前所有的罪恶感就突然变成了喜感,这就是我们期待中的正义和公平吗?
无比圣洁的实质正义不会就这样被一个无比恶搞的投胎问题彻底颠覆了吧?
我笑自己又一次无意中扮演了上帝,却突然发现自己根本没有这个资格去扮演,因为我们是人,我们摆脱不了一个叫做立场的东西,有了立场就仿佛站到了天平的一端,还谈何公正呢?
在仓鼠的眼中,我们要扮演上帝,那她们就只有坠入地狱了。
所有的罪恶感和喜感都来自于我们的自以为是,真是史上最无耻的编剧啊,他把所有爆笑中的观众推向了审判台。
他在审判观众,不要以为自己有多正义,所有的罪恶感和喜感都来自于你们的自以为是,你们眼中的正义,在另一群没有和你站在天平同一端的无数双眼睛看来,可能未必那么有价值。
律师所要做的,是做好自己应尽的职责。
那就是依照法律最大程度地维护委托人的权益,而不是渗入自己的价值观去扮演上帝所要扮演的绝色。
只有法官,才有义务根据抗辩双方陈列的证据证词,去真正扮演一次上帝,当然,法官也不是上帝,他也有判错的时候,绝对的真像也只有在相对的证据中才能体现,剧中每一集最后的判决,谁敢说那就是绝对的真相?
你看到的未必是真相,你相信的也未必是事实,你义愤填膺苦守死逼想要伸张的正义到头来可能就是一只仓鼠。
不要怪编剧坑爹,要怪就怪我们不是上帝,不要把自己当成一个救世主,我们谁都不是神的化身,我们只能放下无限正义的身段,低下无比正义的头颅,去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去按照社会规则行走,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保证属于每个人的社会公正。
现代法治社会所推崇的程序正义,正是人类经过千百年来摸索总结出来的不是最完美但是是最不坏的原则,实质正义是无法由我们凡人来衡量的,也就无法细化成为实施的标准,它只存在于童话故事中,成为我们不断去追求不断去接近的梦想,成为我们更好地去审视和完善现有法律程序的动力,只有做好这程序正义,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每个人心中的那个正义!
所以,不要笑,正是这只仓鼠,正是这只仓鼠带来的颠覆与反思,唤醒了晨间剧女主角,把她推向了古美门的怀抱。
最后一集的仓鼠是画龙点睛之笔。
该剧看似轻松,但透过搞笑荒诞的语言看到的是充满哲理的内容,反映了当代的日本法律文化特色,主要有日本法学流派的混杂,浓厚的职权主义色彩和传统道德与西方法治思想的激烈碰撞。
(一)日本法学流派的混杂第二部的三个主角,古美门代表了实证法学派,黛代表了自然法学派,羽生代表了社会法学派。
1. 黛代表了自然法学派,也是三个主角中最年轻纯真的大学毕业生,对印了人类早期的自然法学派思想。
自然法学派更强调法的正当性,即立法、司法、执法,以及法律制度、法律理念本身是否符合最广大人类的普世价值观,认为在实然法之上还有一个更高的标准,即应然法,凡是不符合普世价值观的实然法都不是真正的法,即“恶法非法”。
黛在剧集中一直贯彻正义的思维,当发现因为她努力得出的法律结果和自然真实或普世价值不一样,就会觉得很沮丧失落。
2. 古美门代表了实证法学派的实用主义,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则更强调法的来源,认为凡是由法定立法权的立法机关依据法定的立法程序制定出来的法,就是真正的法;而缺失对立法权正当性、立法程序正当性、实然法本身正当性的考量。
古美门强调不择手段获取庭审的胜诉,因此还拥有忍者有时还诱导证人,会挑衅对方当事人或律师。
但是他经常通过揭露日本更常有的厚重面具来指出对方内心潜藏的欲望。
3. 羽生代表了社会法学派,也不是认为法或法学不应像19世纪那样仅强调个人权利和自由,而应强调社会利益和“法的社会化”,他主张调解来化解案件,经常超越案件本身动用外部力量来调解,到后期在他无法胜过古美门时,他开始了法西斯化动用死刑案件包装自己成为一个偶像,用媒体力量引导平民攻击对方当事人和律师。
他已经脱离了正当的社会法学派的路线。
(二)当事人主义参杂职权主义的影子虽然《LEGAL HIGH》着重描写律师之间、律师和公诉人之间的对抗,但广末凉子扮演的别府法官出现还是体现了很强的职权主义色彩。
广末凉子一反《入殓师》中的温柔形象,扮演了异常强势的别府女法官。
不论从校园欺凌案件再到邻里纠纷案件,别府法官审理的都是民事案件,但在审前都确定了一个和古美门相对的审判思路。
别府法官主张法官在案件审理的主导权,所以很厌恶古美门在法庭上的表演和思维诱导,千方百计得打破古美门的辩论技巧,甚至在古美门违反法庭纪律时将古美门司法拘留。
她主动提出了现场勘查发现案件事实,参与庭前调解,体现了很强的职权主义干涉民事诉讼当事人辩论主义的色彩。
但她个人也受到了法院上级和同事的法律外的压力,体现了日本法院系统的潜规则。
我想剧情安排不可能是空穴来风,反映了日本战后受美国影响当事人主义色彩日益浓厚,但是职权主义色彩还是具有市场。
(三)社会转型期日本传统道德和欧美法治思想的强烈碰撞《LEGAL HIGH》反映了日本社会转型期许多问题,比如环境污染、校园欺凌、企业垄断、宅男经济、传统企业转型等,这些都化成一个个案例反映在剧集中。
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日本传统的终生雇佣、集体创作等日本经济腾飞赖以成功的制度都受到了古美门为代表的西方新兴个人权利意识觉醒、强调个性自由的理念的冲击。
古美门对手包括和其对庭的父亲、黛的父亲这些秉持着日本集体主义、长幼有序、隐忍克制的传统价值观的老一辈奋斗者被古美门一次次胜诉,也反映了日本老一代的迷茫挣扎,他们也意识到了问题但是文化转型是痛苦的过程。
古美门每次在法庭上痛骂对手都反映了日本年轻一代对经济思维停滞的愤懑,和挑战现有日本文化统治权的野心。
最初想去看这部剧,是因为看到友邻发的动图,堺雅人那毫无顾忌的滑稽舞蹈吸引了我,能够舞出如此放浪形骸的舞步的角色,一定有着非凡的故事。
我对了,但我看到的远远超出了我的期待。
最初,我只是惊叹于这部作品人物设计的构思巧妙,天真正直却又锲而不舍的新人女律师,以及看透名利场放荡不羁的天才小恶魔,构成激烈冲突的强大对手戏,对善良正义的信奉虽然因为天真幼稚,几乎每次都败给百无禁忌的马基雅维利手段,但对希望的追求却从未消失,而人性的闪光也常常在泥潭般的案件中隐隐显现。
而两个人之间,则由万能的年长侍从提供平衡与协调,虽然戏份不多,然而每一次出场,都有力展现年长者的深厚经验,发挥“导师”与“隐者”之力,为骑士指引方向。
而与他们作对的,则是邪恶战队的头目及其滑稽的喽啰,精妙的角色安排,给并不复杂的剧情构成了极强的张力。
而之后那并不复杂却又深刻有力的剧情,总是一再借不羁的小丑之口与认真的新人之眼,揭露法律天平两端的黑暗,将世界真实的复杂为我们精心呈现,解构着廉价的公正与正义。
而一再强调着胜者即正义的主题。
而这一主题,借由堺雅人所扮演的恶魔小丑,展示得淋漓尽致。
这个角色的魅力,实在值得大书特书,他对秩序和权威的无情嘲弄无疑令很多观众心生痛快,而这种嘲弄更来自于对现状和规则的深刻洞察,然而对于一个以反秩序手法站在秩序顶峰的狂野人物,剧中又以他时不时的小失败,出丑,滑稽,不如意,弱点,来削减他的侵略性,增强观众对他人类性的认同感。
不知不觉之间,我们统统成为了小丑的俘虏。
以自己作为这个体系规则之中制高点上不败传说的滑稽身姿,无声展示着整个体系的荒诞,他从未呼唤改革或革命,因为他自己也看不到未来的方向,而他最大的敌人就是他自己精通规则所铸就的不败。
然而,他的愤怒,他的滑稽,他的舞蹈,却与牛虻的讽刺如出一辙,两者同时以展示体制的荒诞消解其权威。
所不同在于,牛虻是身体力行的革命者,而古美门律师坚持着胜者即正义的信条——但是,他的身姿在对真知子宣告着,来吧,挑战我吧,将我与我所象征的荒谬一同击倒,将你的正义播撒天下。
是的,我知道,这个嘲讽于世俗的小恶魔只是另一个得不到爱的弃子,他留在这世界唯一的方式就是成为边缘地带的小丑,小丑无法停止跳舞,否则就会失去自己最后的归宿。
而他们无论跳出多么疯狂的舞蹈,也只是为了让别人的目光更加留在自己身上一分。
因为最想获得认可的人和最想获得的认可方式,永远不会到来。
所以他只是坚持着自己的舞蹈,却又从未停止那永远不会说出口的期待,究竟是谁,将在何时,抚慰孩童的哭泣?
那个时候,也就将是这部电视剧完结之时——只是,即使到那时,舞会依然不会停止,只是走出会场的我们,心中会存有新的慰藉,而手中持有新的利器。
想要胜利吗?
请你握起小丑的手。
想要希望吗?
请你追寻见习骑士的足迹。
我觉得。。。。。。。。。。。。。。。。。。。。。。。。。。。。。。。。。。。。。。。。。。。。。。
有诶好惊悚啊
前言,无意于讨论电视剧本身。
注重于这部剧中所带给我的一些启示,每一集都会有一篇评论,或短或长。
多有不足之处,欢迎指正。
另,了解日本的审判制度,有助于对剧情以及司法制度的了解,详细可参考http://www.nichibenren.or.jp/cn/judicature.html 第一集:用对方法的话,毒药也可以救人。
嫌疑人到底有罪吗?
不知道!
导演可能也不知道!
我想观众都会在最后思考这个问题。
关于案件,警方侦查结果以及检方起诉的理由有两个:“你每天都这样被大声谩骂,然后被开除,所以你受不了”和“菜刀上有你的指纹”。
再加一个每天写日记的证人。
对于警方和检方的评价:也正如黛律师后来总结说,证据都是“间接证据”,供认也是“被迫供认”(检方对犯罪嫌疑人施加心理压力)。
所以根据“疑罪从无”的刑法原则,不能这样就做出嫌疑人有罪的判决。
古美门的辩护策略是让群众,媒体,人权团体参与进来利用舆论(公众重视人权的心态)影响司法,进而导致案件发回重审。
重审时,巧妙证明警方刑讯逼供,排除被告人认罪陈述;解释了因为做菜的原因,作案工具上留下的指纹;以咖啡馆老板作为证人;排除每天写日记女生作证的效力。
对于古美门辩护的评价:用舆论影响司法本身就是一个很值得讨论的问题,很难准确界定。
舆论固然有重要的监督作用,但是公众的情绪又往往是不理性的,主观的;引诱咖啡馆老板作证,很明显是违法的。
“检察院证据不足,所以无罪释放,这就是法。
”最后古美门是这样给黛说的。
其实这与“疑罪从无”的司法原则是契合的。
但是,社会正义和真相终究是我们所追求的。
古美门告诉我们:“别太自恋,我们不是神,只是区区律师,是不可能知道真相的。
”律师职业的真正目的是,以合法方式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至于真相,那是名侦探柯南的事情。
回到剧中男女主角之间的对话。
黛:如果这世界的正义不能得到伸张的话,我们国家的司法就完了。
古美门:正义可以用金钱买到。
三木的美女秘书说,用对方法的话,毒药也可以救人。
其中逻辑是说,就算错误的手段用于正确的目的也可以做成对的事情。
只要能做成好事,无所谓手段的好坏。
那么就是说这种价值观念和刑讯逼供的原理是一样的,结果正义高于程序正义。
理想主义的黛,就是追求正义的黛。
为了帮助当事人而委身求助于古美门,并且做了舆论影响司法,引诱作证的事情,默许了程序的不正义。
在这里我无意于讨论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重要性,也无意于讨论舆论影响司法的界限。
实际上也很难讨论清楚这些问题,对与错的界限在这里显得很模糊。
我更关注的是,对于律师职业的启示:通过合法途径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关于让老人座位(或许是导演想暗中传达的) 黛:体力好的人把座位让给体力弱的人是理所应当的道德礼仪。
古美门:他同意这个道德礼仪的观点。
但是,可能会有很多例外情况。
本集末尾时黛说,他这是“缺乏根据的推测”。
所谓真正的礼仪,即“履行这一无形原则的本身”,而不是让座位这个行为。
这次,古美门没有做出有力的反驳,而说她“及格了”。
即使让座的行为可能是不必要的,但“询问”这一过程上非常必要。
因为有“缺乏根据的推测”,那么真正能加以约束的是这一过程。
亦为,越过程序谈正义是妄断。
黛代表了一种理想的、先验的、乐观、不实用的价值取向,古美门代表了现实的、经验的、悲观、实用的价值取向。
如果法律是维护效用(利益、实用、经验的价值)的,如帮助嫌疑人脱罪,古美门更可取。
如果法律是要维护宏大抽象的价值(正义、真、善等先验的),如道德礼仪,黛更可取。
而现实中两种观点肯定是纠结而必然相互妥协平衡。
(未完待续,不定期更新)
结局太恶搞了此剧台词太精彩!
EP11自我牺牲,她只是想做好人才告发的,这叫自我满足口口声声说这是为了他人以为自己是悲剧的女主角正义是随立场改变的,获胜的才是正义法律就是为了让正直的人得到幸福而存在的如果正直就能得到幸福也太轻松了这世上不是踩在别人头上就是被踩这就是现实而被裁的永远都是像你们这样的白痴她比别人加倍努力工作越是工作做不好的无用之人就越是会主张自己有多努力没有证人的时候,对方的证人就是武器无论是多么强大的人,总有会输的一天。
而且总是输给意想不到的对手又蠢又笨又顽固的梦想家。
但改变世界的也在一直是这种人我期待的是好人有好报的社会。。
正义究竟是什么?
法律又是什么?
有人说这世上根本没有正义只有获胜者才是正义我们人类有着热爱正义追求正义的心官司既不是争取输赢的游戏也不是赚钱的赌博而且也不应是互相伤害的地方难道不是找到被隐蔽的正义和真相找到世人通往幸福之路的地方吗?
好人有好报能幸福生活的社会这不过是梦话现实很残酷或许确实是这样但是人活着正是因为拥有梦想因为想要实现梦想我们才能活在这充满绝望的现实中我相信理想可以颠覆现实肯定是在心里对她有些期待吧期待有一天这个人会不会让自己输掉你必须保持胜诉的人生想必也很累吧差不多可以卸下重担了我们不过是愚蠢,感情用事,不断犯错的再渺小不过的生物而已。
同是这样的凡人能够判别别人吗不带任何感情,只根据法律和证据来判决这才是我们人类经过悠久历史而得到的法治国家这一无比珍贵的财产我们相信法院不会被任何情绪化的辩词所迷惑自始自终根据法律和证据来判断是非对错比起家人和旧情人池部更想保护的是公司怎么可能因为廉价的眼泪而站在你那边你以为自己有长进了吗别以为只要扒掉旅行者的外套就算赢了想当太阳就该把对方踢到炙热的地狱扒到一丝不挂不做到这种程度就别做梦能够用理想改变现实EP09谁都有不可言说的过去大家都拼命压制自己的怒气看吧,他们如此满足的表情人类习惯被长期饲养的话,就会像这样变成寄生虫一样的生物不让任何人承担责任,不想看的东西就回避是为了国家的发展消费退休金的老人就连被欺侮了也不知道就这样进了坟墓就必须看那些不愿意看的现实必须带着身负重伤的觉悟前进EP08一般成功的童星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像玩偶一样被大人操控,被鞭子追着打的可悲的赚钱机器另一种就是懂得察言观色颐指气使的早熟孩子估计几年之后不是和小混混艺人奉子成婚,就是成为大叔的情人吧相信谎言的人才是傻瓜因为我从没看见过难道自己没见过的东西就是不存在的吗不只我一个人世界上的人呢都没有见过你采访了全世界的人吗圣诞老人不存在的证据是什么你并没有证据单凭自己的见解而伤害了同班同学洗脑的定义将异于常理的价值观和思想灌输到他人脑中所谓的洗脑是指用暴力等外部压力将特殊的思想灌输给他人如果用孩子的教育应该用思维控制这个词你的愚蠢总是超过我的预想10几岁与你断绝父子关系自食其力开创了自己的人生停止安慰应当正视形势的逆转12岁的小女孩要与母亲断绝关系她的内心饱受了多少煎熬,忍受了多大的苦痛你能明白吗?
不许再说这种不经大脑的话你一直在苦恼,在拼命坚持不让自己心软让步她是在横下心申请断绝关系,为了最爱的母亲每次芽衣为了母亲拼命投入工作一次次渡过了危机这是超越了同心同德这一比喻表达的危险领域亲子之间的爱深切牢固,正因为深切牢固才会面临困难成功会唤起欲望,而欲望又会招致毁灭我希望妈妈忘了我去走自己的路,但是在将来我还想和妈妈一起住因为在全宇宙我的妈妈只有一个没有哪条法律能让亲子断绝关系,只要你们珍视对方就是母子童星嘛就是保质期短的消耗品风光过了就要开始下一段人生EP07老年痴呆症怎么就破坏声誉了呢?
你这想法难道不是偏见吗辨别老年痴呆症是十分困难的。
特别是越到了高龄周围的人都会认为这是正常的现象无论是什么关系,人类都是互相仇视的动物你努力学习成为律师其实打心底瞧不起从不用功念书在乡下的酱油店里工作的她吧只会学习的你,看不起不会学习的她,而是虽然会学习但是笨拙的你对虽然不会学习但是巧于钻营总是有好结果的她其实是嫉妒的EP06这集很有意思,为什么有些夫妻在婚姻中不能好好相处,离婚后却能相处。
是不是彼此欣赏的能做好搭档但不能在婚姻中生活最后俩人拿着半块定情信物回忆着对方。。
婚姻里没有理想,有的要么是妥协放弃,要么是充满血腥的抗争红发安妮天真善良,热爱生活,个性类似晨间剧女主EP05我对不如自己的男人没兴趣成为国会议员曾是我的梦想,所以20年来我任劳任怨跟谁富坚。
但到头来,议员并没有将我立为候选人20年来我为他尽心尽力,最后我的年收却比他池子里的锦鲤还少,我的人生基本虚度了。
他是个凡人,连背叛的能力都没有。
世界上有数种被称作先生的职业,教师,医生律师还有政治家。
人们为什么要叫我们先生呢?
人呢称能帮助自己的人为先生以示谦逊。
教师会教育他们,医生会医治他们,律师会帮助他们,政治家帮他们挣钱。
我不相信自己人就是这个道理。
因为他们一个个都是冲着我的金钱和权力群聚在一起而已。
金钱和权力形影不离,有钱的人就有权。
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人会往有钱的地方挤。
但在这个国家有钱的人会被当做坏人。
明明自己就在追求金钱年轻人必须得学习EP04Legal High 第四集看好后沉思很久。
人们是怎么判断善恶,怎么定义好人还是坏人,一个人的正义又是什么 。
我很喜欢这部剧中的男主角古美门当然这个演员也很喜欢,堺雅人绝对是颠覆之作。
住户:孕妇的最初的本意是为了未出生的孩子能在充满阳光的庭院内荡秋千15F的高层一造就几乎看不见日光。
黛律师说只要告开发商侵犯日照权就可以要求其更改设计,她就同意了。
但最后她却忘了最初的愿景,在金钱面前屈服了房产开发商:住户的要求是满足不完的请律师的目的是不打官司而是和解给赔偿金给古美门律师2000万日币,怎么用是律师的自由古美门律师在业界是有名的拜金主义欺诈师居委会:居委会组长是团结起来住户一起告,请了大贯律师。
曾多次叫停了建筑施工还获取高额损失赔偿。
在业界是有名的人权派律师是房产开发商的天敌。
热衷于打倒权利像是社会活动家,鼓动老百姓的演说也是很厉害的。
第一次谈判:大贯律师说对这些大企业不狠狠痛击是不行的,不能为了蝇头小利而跟开发商和解你才是雇主,我会把那家公司榨到破产的居委会组长问律师和解的话可以拿多少钱,每人300万和解是为委托人的利益着想,但热血的黛律师就说变更设计才是为大家的利益着想我们可不是黑社会,在座的各位在乎的是生活居民:每户500万,反对会有50人,共计二亿五千万开发商:每户5000日元,共计25万第二次谈判企业重视的是形象,受到攻击就支撑不住的在金钱的驱动下反对居民变成了85户开发商:每户增加到5万你还真敢在被害者面前说这种话,你知道我们受的损失有多大吗?
敢为受到什么损失,根据我们的调查公寓建好后,你的住宅一天的背光面积最大只有5%问题关键不仅在于日照权在于整体的环境权加贺你家原本就在背阴处,你是为了什么而加入反对会的,是不是可以得到和解金来诱惑你入会的。
对于没有受到实际的损失却为和解金而入会的人我们会逐一上诉,四处散发诽谤中伤地产的传单。
这不仅是欺诈,还是妨碍企业正常营业的行为。
这时大贯律师寄给古美门第二期高层开发的企划案。
在南面再建起一栋高层公寓,也就是说正在建的公寓反而又会变成背阴(大家买房子要当心啊)报告登出来公寓的房价就会大跌对策:去内部分裂和睦友好的居委会第一个是要面子打肿脸充胖子的,对她说本来每人20万赔偿金,但考虑你的情况特别支付给你两倍的赔偿金俘虏象之后接下来就是车和王后,最后一步将军第二个,第三个一个个都解决了每人给40万,你谁都不能说,自己知道就行。
让我想到个反例:很多人怪别人透露自己的隐私,对他们说不要告诉别人哦,其实往往是自己不低调不能保持沉默传出去的)第三次谈判:现实的稳妥之道这个国家的根源就是政治家和大房地产商,我们要让他们大出血你这么做有什么意义守卫社会正义这只是你的自我满足吧最后我想要的还是钱大家都很满足呢有临时收入(孕妇的心声)那么正义在哪里?
我们又不是神怎么可能会知道那种东西律师的职责是为自己委托人的利益全力以赴!
看剧的时候总是不由自主想到这句话。
自认是个很难被cheer up的人,但是很神奇地,每看完一集都有一种充满了力量的感觉——好像心理负担被卸下了。
雅人叔是个吊儿郎当但无人可超越的律师;新垣是个一丝不苟但依旧掩盖不了菜鸟气息的新手。
怎么看都应该是废柴雅人叔+御姐新垣的组合,然后新垣感化雅人叔应该以正义为己任以法律治恶人的剧情,可为什么看起来二缺的雅人叔往往而战无不胜,看起来勤奋认真的新垣却永远打不赢官司?
当然不仅仅是剧里所说的“自己的位置没摆正”的问题。
雅人叔和新垣的气场就很不一样,身上就没有新垣的蛮劲儿,所有的法律条文不过信手拈来,在法庭上信口开河二得要死但你一句都反驳不了,自有一种轻松的气场在弥漫。
我的理解是,所有的能量都化为了内在,经过历练更显圆润(我相信也是有天赋在的,贫嘴的天赋,笑)。
新垣在第一集打官司和电车初遇雅人叔的时候身边总有各种法律书籍,给人很强的正能量感——这本身是好事,不过这能量感却是虚的,没有内里的积淀,需要外物的支撑才能体现出可靠感,空有刚才说的“蛮劲儿”。
我时常觉得,最强的企业家办公桌上是不会有大堆文件和大堆行业相关书籍的,反而这些经常会出现在职场新手和学生的桌上。
所以那些看似毫不费力的高语速长篇大论,要有多快的反应和多强的脑力才能办到呢?
这就是老手的力量啊。
我是真的心向往之无比倾慕……当新垣对雅人叔说:我知道我来这里的目的了。
我总有一天要打败你。
吐槽一句:真是没有比这句话更能体现新手气质了……新垣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啊。
刑侦类和推理类的日剧似乎都挺喜欢这种新老搭配的模式的,还是要承认观众们都很吃这套。
尚且在雅人叔身上找萌点,在新垣身上找自己吧。
戏还没有结束。
又二又贱又毒舌的雅人桑激萌!和热血愣头青GAKKI超搭!还有二货专业户生濑大叔和超喜庆的小池桑!多有性格的剧啊!至于指望着这剧能专业成美剧和英剧的就不必了,霓虹多拉马从来都不是靠这个过活的。
这个结局太神了,真是部奇葩日剧!
不喜欢,一集弃。
日剧总是充满了日漫一样的夸张和不实际,不过好歹这个还能看看
完全欣赏不来这类日剧,没有一个正常人,演员无需演技,怎么夸张怎么来,五官表情乱飞,男主实在太过于套路的刻板形象,永远那种样子,全剧唯一面瘫是女主,看不出这是日本国民老婆,颜值没有记忆点。剧情毫无逻辑,日本法律这么随意的吗,案件的胜利压根不是靠法条的理解和辩护而是靠关键证人的反水,或者关键物证受主角光环影响出现,无需知道真相,比如酱油家族遗产案到底老人是否自愿给予侍女遗产并不重要,反正剧里无人追究。情感上也没有任何能共情的,正反派斗争根源是一只小仓鼠这种戏剧性安排,我只想和女主一样来一句“什么玩意儿”
有几集可以打四星吧
每一集都被叔萌出鼻血啊,就是新垣结衣的脸看着太烦了,她还不如把腿移植到脸上好像这么说太恶毒了,烂尾不解释。
5集
男主头发太油
喷了……小提琴那段就算是假拉好歹也按下弦啊。另外法官好激动- -
必须是这个季度最好看的一部!!!!!!!
最后一集太扯了……
这样题材的影片为什么要拍成这样一点都不好笑的闹剧片?
雅人贱萌爱啊 剧情走到后来 重复又重复 乏味了。。。 圣女拖不起整个剧
真是很难喜欢新垣结衣和整部剧浮夸的表演。★★★
法庭上真的会给人那么多时间说废话吗?【← 哈哈哈哈我竟然打的三星还是这样的评语!
新垣结衣能换个定位么 每次看见好烦 不靠大叔这部剧还得多低啊
结局啊哈,让我想死的心都有啊!
由于被提前剧透,整集LH最终话都是在喜感和坑爹中过去的....剧中如此多的坑你就随便填一下当人傻子伐?!我这绝对就是报复性改分好伐!!
因为评分这么高所以坚持了三集………女主人设真是烦到爆炸,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