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百思不得其解的“不爱歌舞片”有了答案。
我一直觉得歌舞片体现不了电影艺术,最重要的原因是电影“卖假”而歌舞“卖真”,非专业的一出来就会被看穿,无论怎么拍摄怎么剪辑都是没用的。
所以在我看来本片完爆爱乐之城:演员唱不了跳不了的绝不勉强,全部由专业人员替嗓替身,本片最直接就是男女主天台那场跳舞戏,那种力量美感和冲击力太真实了,所以,你到不了那条线就别上了。
其次,歌舞打动人心的方式和电影还是很不同的,歌舞简单粗暴直接和灵魂对话,五分钟见效;电影细腻讲逻辑循序渐进,可以蔓延两小时。
就算时长差不多,Jessie J我是歌手一场表演和皮克斯五分钟短片,分别品一品。
所以,歌舞和电影调动人情绪的原理是不一样的,硬要把“不讲理”的歌舞弄成电影的形式,就好像边做爱边接受采访讲述为什么这么爽,这不扯蛋吗。。
回到这场秀,我第一次为没有逻辑点赞!
每个需要逻辑需要细腻的转折点全部反高潮(具体总结看这篇豆评https://m.douban.com/movie/review/9068421/)歌舞才不需要这些绊脚石,That's why it works. 歌舞只要给我们不断高潮和美的享受就好了,That's how it works.那些给差评的,扪心自问一下,如果在国家大剧院看一场这个,你们会不会打十星。
就是因为在电影院,以期待看电影的目光看了一场歌舞,才会不满意才会觉得没故事故事烂。
fuck故事了,enjoy the SHOW!
前言1.歌舞片概念:歌舞片是一种融合了电影的叙事以及音乐特效,在整个影片中以声音取胜,以舞蹈辅助情节的独特的电影表现形式。
2.好莱坞歌舞片发展的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早期形成与发展(1920年代后期),这一阶段主要是好莱坞歌舞片的形成与发展时期。
第二阶段:歌舞片的黄金时代(1930—1960),这一阶段是好莱坞歌舞片的快速发展以及繁荣的时期。
出现了多部经典影片,如《音乐之声》《雨中曲》《出水芙蓉》等。
第三阶段:好莱坞歌舞片的复兴阶段(1970至今),在经过三个黄金阶段的发展之后,好莱坞歌舞片也逐渐走向了低谷。
→这一阶段属于歌舞片“仰卧起坐年”。
虽然也有《芝加哥》《红磨坊》《爱乐之城》这样爆火出圈的电影,但也都是各几年才有一部,总体处在没落、改革与复兴的阶段。
《马戏之王》电影本身研究分析首先我们从三位比较重要的演员讲起:第一位是有着“澳洲最佳歌剧演员”之称的休·杰克曼。
1999年凭美国音乐剧《奥克拉荷马》并入围英国“奥利佛奖”年度最佳歌剧演员。
2000年凭《X战警》系列中的超级英雄“金刚狼”而成为好莱坞明星,被影迷们称为“狼叔”。
他是少数在电影圈和百老汇两个舞台上都获得多个奖项的艺人。
第二位——扎克·埃隆夫。
他因2006年主演迪士尼原创电影《歌舞青春》而成名,获得第8届青少年选择奖最佳突破TV明星奖。
作为童星梦工厂(即迪士尼)万里挑一选出来的男主角,扎克·埃隆夫在歌舞方面的实力不可小觑。
第三位——赞达亚·科尔曼。
2010年,出演迪士尼原创情景喜剧《舞动芝加哥》赞达亚和扎克·埃夫隆同为迪士尼童星。
众所周知,迪士尼对于旗下童星的要求可谓非常严格,除了气质上的相符与一定的表演能力,他们还需具备良好的唱跳水平。
丰富的舞剧经验让她在《马戏之王》里很好地驾驭了角色所要求的高空舞台表演。
由此可见,马戏之王的制作班底可谓是非常有野心的,在音乐的制作上面也是用心至极。
三位主演聊完三位演员,现在我们来讲一下《马戏之王》的基本信息:《马戏之王》是由Twentieth Century Fox Film Corporation出品 ,迈克尔·格雷西执导,休·杰克曼、米歇尔·威廉姆斯、扎克·埃夫隆、赞达亚·科尔曼、丽贝卡·弗格森主演的歌舞片,于2017年12月20日在美国上映;2018年2月1日在中国内地上映。
该片改编自真人真事,讲述了美国马戏界传奇人物巴纳姆从无名小卒变成将欢乐与勇气融入至表演中,将希望散播至全世界的玩梦大师的故事。
《马戏之王》这部电影作为一部原创歌舞片,这意味着创作者不必再受到经典唱段和固定剧情的限制,反而能够自由的通过音乐的起承转合来服务电影叙事。
以《This is Me 》为典型:音乐开头采用钢琴曲后转向敲击乐合唱到后半段弦乐到结尾重新采用敲击乐和合唱,都在一定意义上暗示了一个关于个体命运和心理认知崩塌与重建的故事。
除此之外,在《马戏之王》中还体现了几大歌舞电影的基本特点:(1)音乐原创性音乐的性质决定了它与戏剧在美学层面上的亲缘关系,而音乐的流动性恰好可以与戏剧的运动性相通相融,因此,音乐的原创性会更加契合剧情的逻辑与行进节奏,从而完美的体现剧作的整一性。
(1)纵轴因素与原创音乐的艺术功能①润饰戏剧角色戏剧角色是由一个动态的审美意象创作而成的,是音乐的戏剧载体,音乐激发了角色的灵动性,令戏剧角色的羽翼更为丰满。
在影片《马戏之王》中,除了故事情节赋予的性格色彩以外,每一个戏剧角色还拥有音乐符号为之定义的性格特征。
②丰富戏剧语言时至今日,戏剧的发展形态已经无法将音乐和语言这两大要素割裂开来,在《马戏之王》中,大量的语言表达和呈现都依托于歌曲中的音乐旋律,而一向在戏剧中占据牢固地位的语言也被这种层次丰富的音乐语言所替代。
③补充剧情,渲染情境音乐作为客观存在的要素之一,虽无法改变戏剧情境的本质,却仍然可以实现补充情节和渲染情境的功能。
音乐与戏剧的融会交互正是音乐电影的属性所在,在《马戏之王》中,音乐便是戏剧的点睛之笔。
好莱坞歌舞片1.上世纪好莱坞歌舞片辉煌时期①传统好莱坞歌舞片的主题构建在传统好莱坞电影中爱情表达+奇幻想象基本上是永恒的主题,例如电影《红菱艳》讲述的就是一个激荡的爱情故事,以及根据童话故事改编的经典魔幻电影《绿野仙踪》,它们的主题构建几乎代表了好莱坞歌舞电影的类型片典型模式。
②经典好莱坞歌舞片叙事结构经典好莱坞歌舞片中叙事结构往往都是完整的,采用单一的线性结构和连续性剪辑,以人物的因果关系为中心,通过欲望来推动情节的发展,结尾往往是大团圆式的结局。
③歌与舞,大多数电影只拎一头以《雨中曲》为例:歌舞顶尖无死角;舞王吉恩·凯利-《一个美国人在巴黎》音乐来辅助舞蹈元素《音乐之声》、《绅士爱美人》则采用舞蹈来辅助音乐元素《红菱艳》、《出水芙蓉》:则是多为突出舞蹈元素2.新世纪歌舞片——迪士尼(青春化)米老鼠俱乐部又称新米老鼠俱乐部,在美国迪士尼儿童频道始建6年后恢复了多年以前的米老鼠俱乐部。
这次米老鼠俱乐部运营了5年左右。
新米老鼠俱乐部培养了众多明星,如:布兰妮·斯皮尔斯、克里斯蒂娜·阿奎莱拉、贾斯汀·汀布莱克、瑞恩·高斯林等。
米老鼠俱乐部的成员在后来几十年内独占了欧美唱片市场,为欧美乐坛培育了不少人才。
贾斯汀·汀布莱克和瑞恩·高斯林也成为了好莱坞演员。
其中,瑞恩·高斯林是好莱坞经典歌舞片《爱乐之城》的主演,其早期歌舞经历为他日后的演出奠定了基础。
米老鼠俱乐部部分成员不足之处:①2000年《中央舞台》拉开了新世纪青春型歌舞片的大幕,青春校园题材歌舞片层出不穷。
迪士尼抓住机遇,其出品的歌舞影视剧在当时最为出圈。
例如:《汉娜蒙塔娜》:麦莉·塞勒斯 主演《少年魔法师》:赛琳娜·戈麦斯 主演他们虽然要求主创具备唱跳能力,但基本上仍仅是作为宣传噱头而未落实到实处(影视剧里),并同样没有避开一头重的情况。
②转折点:2006年的《歌舞青春》——新世纪青春型歌舞片最成功的一个系列随后迪士尼才更加注重将唱跳歌舞运用到影视剧中,唱跳比例大幅度增加。
如:《摇滚夏令营》、《舞动芝加哥》、《丽芙和玛蒂》。
但主要还是低龄化、青春化,受众有限。
3. 新世纪歌舞片——好莱坞歌舞片①新世纪好莱坞歌舞片特点新世纪好莱坞歌舞片淡化了传统歌舞片中乌托邦化的元素,越来越多的亚文化进入歌舞片的表现视野,歌舞片呈现出相当杂糅和多样化的特征,类型特征变得更为丰富。
随着新世纪好莱坞歌舞片在类型上的衍变,其电影音乐主题也更加深刻与多元。
A.主题上:多元。
新世纪以来,好莱坞歌舞片的表现主题更加多元化,涉及到了不同时代、地域、民族与群体的题材。
B.风格上:混杂 。
它们糅合了各种风格的音乐,还将音响中的动效融入音乐之中,以展现更具冲击力的视听效果。
C.结构上:复制、碎片化与拼贴 。
新世纪好莱坞歌舞片将现成的古典、流行、探戈、摇滚等音乐作品进行了拼贴组合。
D.功能上:非阐释性、参与叙事 。
它们将现实环境与非现实环境频繁穿插,把描绘人的现实生活与抒发内心真实想法交叉进行。
②新世纪好莱坞歌舞片总结总之:新世纪好莱坞歌舞片全面地、整体地在音画结合中实现了电影时空的重组和再造,不仅包括线性与交错式时空架构,而且囊括了套层性时空结构,音乐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也格外重要。
③突出重围者鲜少为传统型歌舞片,更加重视歌与舞的统一。
例:《芝加哥》、《红磨坊》、《爱乐之城》。
《芝加哥》:事实上《芝加哥》能有针砭时弊的主题和多姿多彩的人物塑造在歌舞片中就算鹤立鸡群了另外《芝加哥》里面的歌舞非常多,除了少数歌曲属于“诉说心声”性质,大多数歌曲具有叙事性,而且内容的含量很大。
整部影片的歌舞(除了最后一首例外)全部是女主角的精神幻觉,但通过歌舞中间的过门,穿插反映出现实世界所发生的事,因此歌舞非但没有拖剧情的后腿,反而像一列火车把剧情飞快地驶向前方。
《红磨坊》:《红磨坊》在剧情和思想上并没有多大的突破(它的男主角源于另一部经典歌剧《波西米亚人》),但在表现手法上却下足了功夫,打破了歌舞片轻歌曼舞的传统,开创了一种新的融合歌舞和戏剧的电影语汇。
现在好莱坞影片越来越多利用现成的流行歌曲(而非为影片创作原创歌曲),其作用从简单的层面看能加强时代感,但更复杂的情形是,它能发挥古希腊戏剧中合唱团之妙,即所唱的内容对银幕上的情节加以提示、说明、反驳、质疑等,而《红磨坊》更把这种手法推到登峰造极的地步。
《爱乐之城》:该片虽然故事比较老套,但是在视听语言的呈现上,查泽雷导演使用了大量的装置艺术,用色块、几何形状以及光线的明暗区隔做出了明确的风格性特征。
在歌曲选择上,也独具匠心,用音乐来讲故事,另外《爱乐之城》中歌舞戏的“施展”空间都相对开阔,空间上的开阔感,与整部电影表面上明亮的情绪基调对应,也令每场歌舞的出现,人物的情感张力都得到了加强。
《马戏之王》在好莱坞歌舞片方面的突破1.《马戏之王》的不同之处定位:新世纪好莱坞对传统歌舞片的融合与突破 & 生活类歌舞片传统好莱坞歌舞片:传统好莱坞歌舞片多是喜剧故事,影片节奏明快、优美浪漫、华丽热闹,较少涉及批判现实的严肃题材。
-合家欢式生活类歌舞片应算是歌舞片类型中投资成本最低, 且鲜有人关注的一种。
所以此种类型的歌舞片产量不算多。
该片没有艰涩的政治意识、没有凄凉的历史背景, 只有每一个充满个性的人物对于生活的热情与梦想, 用积极向上的精神本质和轻松诙谐的戏剧情节感染观众;同时, 对当代爱情、婚姻等社会问题的讽刺与思考也提高了影片的艺术性与思想性。
2.《马戏之王》中的新世纪好莱坞歌舞片特点①在传统爱情的主题上融入了更加多元的内容,如梦想、种族、阶级、边缘人物等。
②在音乐元素的运用上有:流行唱法和美声的融合;现代流行打击乐器架子鼓和传统管弦乐器;键盘类乐器(钢琴)使用比例降低;在故事设定的19世纪背景下采用吉他乐器;歌舞音乐镜头化。
结语近年来,好莱坞大片和一些商业电影迅速发展,这对好莱坞歌舞片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马戏之王》作为好莱坞歌舞片中的一颗小小明星,虽然力量薄弱,但依旧为好莱坞歌舞片行业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它的奋力突破和多角度的创新融合,彰显了好莱坞歌舞片依旧留存的活力,在推动好莱坞歌舞片多元发展的道路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文末附《马戏之王》幕后花絮
菲尼尔斯·泰勒·巴纳姆P.T. 巴纳姆全名菲尼尔斯·泰勒·巴纳姆(Phineas Taylor Barnum)于1810年7月5日出生在美国康乃狄克州的一个叫做贝塞尔的小镇上,父亲经营着一家小商店。
巴纳姆在很小的时候就展现出过人的营销天赋,年仅12岁就贩卖过彩票,做过报纸编辑。
他在1834年迁居纽约市,曾经以推销帽子、经营寄宿中心为生,后来在杂货店工作时,得知有一名黑人老妇乔伊斯·海斯(Joice Heth)据传已有161岁高龄,曾为乔治·华盛顿(美国首位总统)的奶妈。
25岁的巴纳姆便瞅准商机,辞去工作,用所有积蓄和借款买下此老妇,成立了一个马戏团,专门展出和表演奇人奇事,开启了他的演艺生涯。
为了吸引广大观众,他首先在各种“便士报”上刊登了关于黑人老妇海斯的各种大大小小的广告。
便士报因为这种报纸极为便宜,售价为最小货币单位一便士,于是被统称为“便士报”,在很短的时间里便成为了当时最大众化的信息传播媒介。
广告一经刊登便不出所料的引起了轰动。
于是巴纳姆趁热打铁带着手下人使用不同笔名向“便士报”频频发去读者来信,以制造更大的轰动,后来竟然也有人主动地参与报纸讨论。
巴纳姆因此大赚一笔,当时每周光参观门票的就能高达1500美元(在19世纪1000美元大概能买25匹马)。
但在展出一年后海斯就不幸病逝了,法医解剖表明她的岁数其实不到80,并非巴纳姆所说的161岁。
骗局被揭穿之后,巴纳姆自己表示十分震惊,一再声称自己也被骗了。
后来到巴纳姆晚年的时候,他承认海斯至少比乔治·华盛顿年轻30岁。
关于乔伊斯·海斯(Joice Heth)的广告 巴纳姆还曾对外宣传说他的马戏团的大象“江豹”是世界上最大的大象,曾经救了一个被孟加拉虎攻击的小女孩。
一边宣传他还做了国际的巡回演出,为了加强印象,他雇佣了一些残废的小孩免费骑着大象,赚足人们眼球,于是成千上万的人来观看“江豹”,巴纳姆则在6个星期内赚了多达数万美金的巨款。
因宣传的巨大益处,巴纳姆组建了自己的“宣传团队”,帮助他编造各种谎言、制造各种嘘头,他本人也经常亲自上阵,发明了很多标新立异、哗众取宠的宣传方式,尤其擅长于做“标题党”,为他的马戏团争取到了最大的曝光率。
他说:“在我们这样的国家,几乎人人都看报,报纸的发行量从5000份到20万份,如果不利用这个渠道向公众做广告,那就太不明智了。
”在巴纳姆的悉心经营下,马戏团得以欣欣向荣。
为安顿和利用这些人赚钱,巴纳姆在1841年买下了一座位于纽约市百老汇和安街的废弃博物馆。
百老汇大街买下博物馆的第二年,巴纳姆就在康涅狄格州桥港里发现了当时年仅5岁的侏儒史特莱敦(Charles Stratton),将其带回纽约后教导他跳舞、唱歌、讲笑话,并准备多套军服,为他编造了一段神奇的经历,美名其曰“拇指汤姆将军”。
各地的便士报不出所料地都成为了巴纳姆的宣传阵地,在一个星期内,就有3万多来自美国各地的好奇的人们络绎不绝地排队观赏,曾轰动一时。
巴纳姆和拇指汤姆将军
《马戏之王》剧照同年32岁的巴纳姆在纽约正式开办了“美国博物馆”(即上文纽约市百老汇和安街的废弃博物馆),博物馆以天花乱坠的广告和怪异离奇的展品而闻名,其中最有名的是假斐济美人鱼(FeeJee Mermaid)
斐济美人鱼斐济美人鱼是巴纳姆以一只幼猴的躯干和头部,与鱼的后半部缝合,再覆盖混泥纸浆而制成的。
并被巴纳姆博物馆宣传是袒乳海妖的艺术品,在该标本展览的近20年中,始终没人相信那是假的。
但可惜的是,斐济美人鱼于1960年代美国博物馆发生一场火灾,那具斐济美人鱼的复合标本也在火灾中化为了灰烬。
这个有效的骗局,被博物学家们称为:「 An authentic anomaly of science 」,并让著名的心理学家 Paul Meehl 将这种「 人们会很容易相信一个笼统的、一般性格的描述,并认为那个描述非常符合自己的情况 」的心理状态,演变成一个专有名词:巴纳姆效应 (英语:Barnum effect,是Paul Meehl为表对费尼尔司·泰勒·巴纳姆的敬意而命名,又称弗拉效应、Forer effect)。
1844年巴纳姆携拇指汤姆访英,拇指汤姆成为了英国贵族的新宠,伦敦报界为之喧腾,时常进出白金汉宫,在维多利亚女王御前跳木笛舞和模仿拿破仑。
接着,他又载誉来到巴黎,路易·菲力浦国王和王后立即召见了他。
巴纳姆以拇指汤姆在欧洲和美国巡回演出赚的钱,在桥港盖了座价值15万美元的东方宫殿建筑伊朗尼斯坦(Iranistan) 。
为了摆脱“穿插秀和滑稽小品推广大师”的名声,巴纳姆派人到欧洲邀请珍妮·林德到美国巡回表演。
但林德要求巴纳姆预付18.75万美元,迫使巴纳姆抵押了伊朗尼斯坦、博物馆和其他财产,还跟朋友借钱才做成节目。
当时林德在美国的知名度还不高,但依靠着巴纳姆的宣传,当她抵达纽约的时候,已经有3万人聚集在她的旅馆那里,想要一睹芳容。
巴纳姆精心的安排及林德的金嗓子使演出取得了巨大成功。
“瑞典夜莺”珍妮·林德巡回演出自1850年9月11日于纽约市城堡花园首演,共在19个城市演唱95场,颇获口碑,首场演出票源紧俏到甚至需要举办拍卖会的程度,95场下来共收入71万美元,巴纳姆净赚53万美元。
后来因为林德厌恶巴纳姆其炒作手段,在与巴纳姆签订的合同结束后,便迅速终止了合作。
丽贝卡·弗格森在《马戏之王》中饰演的珍妮·林德1855年的时候,巴纳姆大量投资康涅狄格州某钟表公司,因经营不善,随即破产。
各大报纸都嘲笑其有勇无谋。
两年后依旧背负巨债的巴纳姆带着拇指汤姆和9岁天才儿童霍华德(Cordelia Howard,曾在《汤姆叔叔的小屋》饰演小伊娃)到英国和欧陆演出,大受欢迎,填补了债务的大洞。
次年巴纳姆在巡演的间隙中在伦敦第一次演讲了“赚钱的艺术”,听众数以千计,伦敦一家出版社更开付6千美元,买下将他演讲印成小册子的版权。
回到美国之后,巴纳德买回并整修了他的美国博物馆,收回了许多东桥港的财产。
他展示了新斯科舍外海捕获的白鲸,一只河马,一群印第安酋长,及两位新侏儒——纳特(Commodore Nutt)和拉维尼亚·沃伦小姐(Lavinia Warren)。
沃伦和拇指汤姆的罗曼史以及1863年2月10日举行的婚礼,均轰动一时,就连美国总统林肯也赠送了礼物,而且事后还曾多次邀请夫妇俩到白宫做客。
巴纳姆曾出价1万5千美元,希望两人婚礼延后一个月,让他充分利用这段罗曼史,被两人拒绝。
拇指汤姆将军在成为百万富翁,声誉到达顶峰之时,就失去了踪迹。
巴纳姆说他也不知道拇指汤姆去了哪里。
拇指汤姆将军和拉维尼亚·沃伦1865年巴纳姆当选康涅狄格州州议员,并陆续地撰写了《世界上的骗子》和《奋斗和胜利》(或《四十年往事》)。
1871年巴纳姆建立了世界大马戏团,他将自己的马戏团称做“世界上最棒的表演”(The Greatest Show on Earth),也就是本片The Greatest Showman(马戏之王)名字的由来,马戏团的表演项目包括街头杂耍和高级文化,是第一批乘火车而非马车演出的马戏团之一。
1874年,巴纳姆租下了纽约麦迪逊大街和第26街的一个旧火车站,作为马戏团的安身之所,此地日后成为了美国体育史上的圣地,即麦迪逊广场花园。
麦迪逊广场花园他于1875 ~ 1876年期间担任入桥港市市长。
在1881年那年与竞争对手詹姆士‧贝里(James Bailey)合并形成了巴纳姆贝里马戏团(Barnum and Bailey Circus)。
他俩购买了来自伦敦动物园的两头号称世界最大的大象,但在交易谈成后,维多利亚女王、威尔斯王子、罗斯金和伦敦的泰晤士报等却都联名要求合约作废。
大象到达美国之后在六周内创造了33万6千美元的票房,成为马戏团的“摇钱树”在全美四处巡回演出,在巡演的路上,巴纳姆的小火车总是比他的马戏团早到两个星期,车上悬挂着他的照片。
巴纳姆贝里马戏团中的暹罗双胞胎巴纳姆在1891年逝世,葬于树林山公墓中(Mountain Grove Cemetery)。
据说他死前的最后遗言是:“今天麦迪逊广场花园的收入怎样?
”
P.T.巴纳姆的山林墓碑他的马戏团于1907年以40万美金转让给玲玲兄弟(Ringling Brothers)。
后因观众人数持续减少,营运成本高昂,以及动物保护团体对于马戏团虐待大象的指控(玲玲马戏团的母公司Feld Entertainment拥有的亚洲象是北美洲数量最多的)。
在2017年5月21日晚,“玲玲兄弟与巴纳姆贝里马戏团”在纽约长岛举行了谢幕演出。
这个有着146年历史的马戏团,在完成最后一场演出之后,走入了历史。
玲玲兄弟与巴纳姆贝里马戏团“ 凡宣传皆好事 ”” 一旦你吸引人们的注意力,绝对不要让它溜走,如果观众的目光转向其他人,那就是你的损失。
”巴纳姆因展现畸形人的表演而闻名世界,以不择手段的营销方式获得公众的注目。
他经营的“巴纳姆贝里马戏团”是19世纪美国最受欢迎的马戏团,号称“全球最大的马戏表演团”。
他的观念和行为代表了19世纪中叶“报刊宣传活动”的主要特征。
后世的人们将这一时期称为——“”巴纳姆时期”,但由于他的宣传并不怎么光彩,还同时冠以“公众受愚弄时期”,甚至“反公共关系时期”,或者“公共关系的黑暗时期”。
巴纳姆虽然一直和噱头相伴,但是人们因为他给大家带来欢乐反而评价他甚高,甚至伦敦《泰晤士报》都撰文肯定过他:“他的去世使我们损失了一个古典人物,而他的名字早已经成为欢乐的代名词,并将一直维持下去,直到人类再也无法从游艺活动经理人的宣传喜剧中得到乐趣——而这是善意欺骗与乐于被骗的无害喜剧”。
因把马戏团的表演手法引入影视节目,轰动了影视界。
在2006年年底,美国的权威期刊《大西洋月刊》将他评为20世纪在美国最有影响的一百个人之一。
▂▂▂▂▂▂▂▂▂▂▂▂▂▂▂▂▂▂《马戏之王》幕后花絮↓1.休·杰克曼读了30多本关于P.T.巴纳姆的书,为扮演这个角色做准备。
2.丽贝卡·弗格森的声音是由罗琳·阿尔雷德配音的。
虽然弗格森曾学过音乐,并承认她能唱出一首曲子,但由于她的角色珍妮·林德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好的歌手,所以配音将为她的角色服务。
然而,为了扮演好角色,弗格森始终坚持在拍摄时在亲口(而不只是对嘴型)演唱这首歌。
3.赞达亚在电影中做了她自己所有的秋千特技动作。
4.珍妮·林德是以安妮·海瑟薇为模板写的。
5.在巴纳姆(休·杰克曼饰)试图说服卡莱尔(扎克·埃夫隆饰)加入他的马戏团的场景中,巴纳姆说卡莱尔在演艺界有一种天赋。
这场戏最初持续了更长时间,卡莱尔说他不知道什么是“演艺圈”,巴纳姆回答说,这是因为他发明了这个节目。
这条线在预告片中很显眼,但电影中却删掉了。
6.这是扎克·埃弗隆参演的第五部歌舞片,此前参演的四部分别为《歌舞青春》三部曲和《发胶》。
7.这部电影是休杰克曼自2009以来的一个梦想项目。
据他本人说,之所以在七年之后才开始拍摄,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制片厂不愿意冒险拍原创的歌舞片。
8.影片开头和结尾的马戏团场景中所使用的许多戏服都是从菲尔德娱乐公司那里借用来的,而菲尔德娱乐公司则是玲玲兄弟与巴纳姆贝里马戏团的现任主人。
9.巴纳姆的美国博物馆非常受欢迎,以至于里面的人群会逗留太久,从而削减利润。
为了给更多的付费客户让路,他贴上了标语,上面写着“这条路通往出口(This Way to the Egress).”他不知道“Egress”是“Exit”的另一个词,人们跟着这些标志以为会走到一个他们认为是非常迷人的展览的地方,结果最后他们走到了外面。
10.休·杰克曼和导演迈克尔·格雷西在一次商业拍摄中相遇。
杰克曼告诉格雷西,他想和他一起拍一部电影,格蕾西认为他是在开玩笑。
杰克曼后来打电话给他,说他想让他执导《马戏之王》(2017),在此之前,格雷西担任动画师、数字作曲家和视觉效果总监的工作已有二十年之久。
11.在现实生活中仅有P.T.巴纳姆和汤姆拇指将军见过维多利亚女王,马戏团的其他表演者从未见过。
12.扮演珍妮·林德的女演员丽贝卡·弗格森和真正的珍妮·林德都出生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
13.在现实生活中P.T.巴纳姆在进入娱乐业之前曾涉足过几个行业,其中就包括彩票业务。
在影片早期的公寓场景中,人们可以看到各种古老的标志贴在墙角上,其中包括用大写字母写着“巴纳姆彩票”的牌子,这是对他在成为最伟大的演艺家之前的做的许多努力的赞许。
14.巴纳姆的妻子的名字是“Hallett。
”这个名字的发音和“Howlett”一样,“Howlett”是休·杰克曼的金刚狼角色(詹姆斯·洛根·豪利特)的姓。
15.22岁的澳大利亚演员萨姆·汉弗莱(Sam Humphrey)在《马戏之王》中饰演汤姆拇指将军。
他身高127厘米,4英尺2英寸,但真正的汤姆拇指从未长过103厘米,因此,萨姆·汉弗莱在电影中不得不跪着走路,才能让他看起来更小。
他的小腿和脚都是从照片中数码编辑出来的,但大部分时候他都是坐着或站着的,连小腿也没被拍到。
16.在马戏团苦苦挣扎的时候,巴纳姆的女儿们建议他买一些神奇的东西,比如“独角兽或美人鱼”。
其中美人鱼可能是指巴纳姆的斐济美人鱼(详见上文)17.迈克尔·格雷西说,这部电影与《西区故事》(1961年)、《欢乐满人间》(1964年)和《音乐之声》(1965年)相似。
18.凯瑞·穆里根和艾伦·佩吉最初被认为是饰演珍妮·林德的最佳人选,但导演迈克尔·格雷西却想让丽贝卡·弗格森扮演这个角色。
19.詹姆斯·曼高德(《金刚狼3》《致命ID》导演)被电影公司请来监督一周的补拍和后期制作,因为该工作室担心导演迈克尔·格雷西会被制作的规模所压倒,因此曼戈尔德获得了执行制片人的信任。
20.在拍摄《马戏之王》时一些烟火道具的威力有点太过,导致片场烧了起来,但在拍摄那场戏时,演员们还不知道是真着火了。
当时的情况非常紧急,但休·杰克曼就像他在超级英雄电影中所饰演的那样,将扎克·埃夫隆从一栋着火的建筑里救了出来。
这部电影就差把“美国梦”这三个字通过角色之口说出来了(如果中国电影,100%会说明这个核心主题)。
烂俗到令人疲倦的故事:一个穷小子通过自己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力,开创了“马戏”这一表演形式,成为一个腰缠万贯的富翁。
可在他事业红火的时候,他却迷失了自我,为了成为“上流社会”的一份子,“抛弃”了妻子和马戏团的同伴。
但之后还是回头是岸,最终收获了事业的成功和家庭的美满。
观影的过程中,我的脑海里不停地跳出“男人有钱就变坏”这个想法,并联想到了另一部电影——《喜剧之王》。
我觉得这两部电影在故事上都是有相近之处的,值得放在一起对比说明。
两部电影相似之处首先体现在主角人物设定上,都是心怀梦想的穷小子——一个是成为演员,一个是想让妻子过上美好的生活;其次,他们在梦想实现后,都迷失了自己,也都伤害了一直无怨无悔陪伴他们的那个“她”——《喜剧之王》里,尹天仇在片场大放异彩后,在鹃姐的帮助下进入了“上流社会”,迷失于其中的他早就把飘飘忘在脑后,甚至与鹃姐之间存在一丝若有若无的“暧昧”之情。
但飘飘却因为他,默默忍受着一切磨难;《马戏之王》里,巴纳姆在珍妮·林德的帮助下,受到了“上流社会”的认可。
他十分享受那些“尊贵的客人”的掌声,于是“抛弃”了妻女和马戏团的伙伴们,和林德一起去举办巡回演出,甚至与林德也产生了情愫。
两部电影的导演都在这段剧情中使用了交叉剪辑的手法——《喜剧之王》里,当尹天仇与鹃姐在舞会里翩翩起舞的时候,飘飘却在夜店里忍受着一位“大老板”的殴打,被打的原因在于:飘飘为了尹天仇,拒绝了老板的无礼要求;《马戏之王》里,当巴纳姆与林德在各地巡回演出,享受着鲜花与掌声的时候,她的妻子夏洛蒂只能在家中与两个女儿“相依为命”:在女儿芭蕾演出的片段,先是给了夏洛蒂一个中近景镜头,随后的拉镜头,展示出了她旁边空空如也的一个座位。
紧接着的一个女儿的近景镜头中,原本喜笑颜开的女儿发现只有母亲一人来之后,情绪立刻低落了;之后在家中的餐桌上,母女三人都在开开心心地打闹玩耍。
一个摇移镜头,画面的前景中出现了一把空无一人的椅子。
两把空椅子,从侧面反映了巴纳姆的离去,也暗示了这个家庭事实上已经“分裂”了。
两部影片中,交叉蒙太奇的使用,给观众带来了强烈的冲击,也使得观众对“被抛弃”的弱势一方产生了同情与怜悯之心。
不过,这也是一种“欲扬先抑”的手法——先展示两人的行为给爱他们的人产生了多么深刻的伤害,为烘托他们之后的转变作铺垫。
然而,这两部电影在故事上还是存在许多不同之处的。
首先是成长轨迹上:尹天仇的追梦过程可谓是坎坷的,多次被剧组扫地出门,连盒饭都吃不上,被各种人欺辱。
这样的设计是周星驰标志性的“笑中带泪”的喜剧风格,也是一个标准的小人物的故事;而巴纳姆的追梦过程都不能用简单的一帆风顺来形容了,简直就是心想事成!
或许这个是历史的事实,就跟《血战钢锯岭》里道斯的所创造的奇迹一样,但如果这只是编剧设计的情节,那么它未免太过于“童话”式的想当然。
还有就是影片的结局,尹天仇用另一种特殊的方式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成立了面向街坊邻居的演员训练班;而巴纳姆除了在马戏表演上大放异彩外,更收获了美满的的家庭,可谓是事业、家庭双丰收。
影片的故事缺乏可陈,一个标准的,带有明显好莱坞流水线式生产印记的歌舞片版“美国梦”。
结合当时美国西进运动蓬勃发展的背景——巴纳姆就是在大街上听到了修建通往西部铁路的宣传,影片将美国描绘成一个“遍地是黄金”的国度,任何人,只要心怀梦想并为之努力,就一定能成功。
作为一部“人物传记”式的电影,自然要展现主人公从小到大的一些事迹。
影片在介绍巴纳姆童年时,只用了一首歌曲,辅以重复蒙太奇和交叉蒙太奇的使用,说明了:巴纳姆的父亲去世,他成为了流浪的孤儿。
但他仍与夏洛蒂保持了紧密的书信联系,两人之间萌生了爱情的火花等几件大事。
相较于华纳拍摄的《正义联盟》在介绍人物时又臭又长的铺垫,《马戏之王》的短小精悍无疑更胜一筹。
不过,这种处理方式虽然在铺垫阶段大放异彩,可在后面的占主要篇幅的巴纳姆的奋斗阶段,就显得有些随意了。
为什么我不喜欢大鹏的作品,主要原因在于:无论是《煎饼侠》、《父子雄兵》还是《缝纫机乐队》,大鹏解决问题的方式永远都是喝场酒,吃顿饭,这个矛盾冲突点就被化解了,没有掀起丝毫波澜!
《马戏之王》也一样,只需要一首歌、一只舞,麻烦迎刃而解,随意到令人发指。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讲,大鹏电影的思路与《马戏之王》可以说是如出一辙,连人物的成长规律也近乎一致)。
尤其是巴纳姆在林德演出结束后的庆祝会上,为了“面子”,拒绝马戏团的员工们进入宴会厅,并毫不迟疑地把门关上了。
这种“忘恩负义”的冷血行为,让我以为他的员工们会因此离他而去,尤其是马戏团众人在“贵宾”云集的大厅里,在示威者聚集的大街上,忘我地唱出了“This is me”,我甚至根据套路脑补出了后面的剧情:众叛亲离的巴纳姆事业受到沉重的打击,一无所有的他终于懂得珍惜过往的种种,于是他先求得了妻子的原谅,然后竭尽全力挽回了离去的员工,大家一起携手努力,再创美好光辉的事业!
结果,马戏团员工一句:“也许你是个骗子,也许你只是想挣钱,但你给了我们真正的家”,就化解了这个极为重要的矛盾冲突!
与此同时,导演对于林德这个关键角色的处理也让人莫名其妙,她宣布退出巡回演出之后,就彻底消失了,好像她的存在只是让巴纳德上演“浪子回头”的戏码。
还有就是菲利普和惠勒这条感情线的处理。
由于编剧在两人之间并无着太多笔墨,所以两人感情的发展可以说是十分莫名其妙,观众能看出菲利普爱上惠勒的原因只有漂亮,仅此而已,人物动机极为缺乏:是什么能让菲利普打破身份等级的差距,不顾一切地爱上惠勒的?
导演不妨去学习一下詹姆斯·卡梅隆在《泰坦尼克号》的处理手法。
其实,这只是影片问题的一个缩影——导演想讲述的内容、想讨论的问题都太多,但在电影时长的限制下,影片的叙事节奏在音乐配合下过快,段与段之间衔接得过紧,常常在上一部分内容刚刚展开后,便迫不及待地进入下一段,导致上一部分的内容还未立住便草率地进入下一部分内容。
这其实是“历史传记”类的电影的同病,比如说《建国大业》、《建党伟业》、《辛亥革命》以及《活着》。
不过,影片在视听元素的运用上可谓是极其出色的。
首先是镜头运动上,由于是歌舞片的缘故,镜头运动极为华丽:在歌舞片段中,经常使用大范围的摇、移等运动镜头,摄像机如同精灵一般,穿梭在人群中,轻盈灵动,带有一种奇特的飘逸感,甚至还出现了环绕演员两圈的旋转长镜头!
(《爱乐之城》在结尾的“闪回”歌舞片段中也有使用)除此之外,在马戏团演出的群舞片段,导演使用了上帝视角,伴随着演员们繁杂的移动走位,呈现出绚丽的万花筒式的效果。
那一瞬间,我仿佛回到了黄金好莱坞时期的百老汇舞台,在观赏一部音乐舞台剧!
其实这种拍摄手法十分常见,比如说陈凯歌在《妖猫传》的极乐之宴片段就使用了这种手法;张艺谋在《满城尽带黄金甲》之中使用的次数就更多了。
作为一部歌舞电影,影片在歌舞片段,演员的一举一动甚至是影片的节奏都精准地契合音乐,尤其是巴纳姆在酒馆邀请菲利普加入马戏团的片段,无论是正反打镜头切换的速率,还是影片剪辑的节奏,都紧密跟随音乐的节拍,其中多次对称构图的使用,更是展现出两人之间微妙的关系,华丽的外表下隐藏着的紧张与激烈,以至于给我一种”西部片”中牛仔对决的错觉,略感滑稽有趣。
影片在转场方面也是花样繁多。
虽然没有像《挚爱梵高·星空之谜》那样,带给我一种惊艳的观感——因为作为一部油画电影,它的画面是由各种线条和色彩堆砌而成的。
转场时,那些线条便活动起来,缠绕汇聚后便产生了下一个场景,这种手法可谓是充满新意,着实让人眼前一亮;而《马戏之王》中,导演惯用在摇移镜头中,通过窗户等前景遮挡物进行转场,这与《爱乐之城》结尾的那段极致绚丽的“闪回”歌舞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这两部影片都喜欢使用快速的甩镜头,采用技术拼接的手段连接两个场景。
除此之外,两部影片都会借助相似的场景完成转场。
不过,在《爱乐之城》的歌舞片段,导演也经常采用由乔治·梅里爱在《月球旅行记》中开创的“叠画”手法,以及由格里菲斯导演在《一个国家的诞生》中开创的圆形缩放画幅,像《猫和老鼠》和《海上钢琴师》的结尾都使用了这种手法,极其复古。
近年来,在我国院线上映的歌舞类电影,可能就只有《冰雪奇缘》、《美女与野兽》、《爱乐之城》以及《马戏之王》了。
(《欢乐好声音》没看过,因此不敢确定)我觉得,可以将《爱乐之城》与《马戏之王》作一个横向比较。
首先,两部电影给我最直观的印象是:《爱乐之城》用复古的手法讲述了一个现代爱情故事,即“旧瓶装新酒”;《马戏之王》则是用现代的手法讲述了一个历史故事,即“新瓶装旧酒”。
《爱乐之城》的导演达米安·沙泽勒和《布达佩斯大饭店》的导演韦斯·安德森一样,都是好莱坞黄金时期古典美学的狂热爱好者。
《爱乐之城》中,达米安使用了古老的西尼玛斯科普式宽银幕,除此之外,明明是实景拍摄,却呈现出虚幻厚重的棚拍感。
结尾那个花体的“THE END”,让我回忆起小时候常看的《猫和老鼠》,古典的气息扑面而来。
沙泽勒在结尾处的那段“闪回”歌舞表演中,再现了传统摄影棚中:荒蛮的西部种植园、五光十色的百老汇舞台和清幽的小镇运河,带有浓厚的舞台戏剧风格。
那优雅的华尔兹和悠扬的爵士乐,总带给观众一种虚幻的隔阂与不真实感——因为它们不属于这个时代;而在《马戏之王》中,虽然时代背景是19世纪,可马戏表演与现代可谓是别无两样。
演员的舞蹈在百老汇风格中融入了踢踏和恰恰等多种现代舞蹈风格,音乐也是富有能量、激情澎湃,将现代的摇滚与流行与百老汇风格音乐巧妙地融合,给观众的代入感与亲切程度极强。
除此之外,《爱乐之城》与传统的歌舞电影都有一个通病——歌舞与故事通常都是割裂的,这个毛病在印度的歌舞电影中尤其明显,通俗点来说就是:一言不合就跳舞。
歌舞片段存在的意义,好像只是为了让导演炫技,让演员展现自己罢了。
这些歌舞的存在与否,对电影不会造成断层般致命的影响(不过在《爱乐之城》里,导演对于歌舞的安排其实颇具深意——因为歌舞越梦幻、越美好,歌舞结束之后的分崩离析就越让观众感到心疼。
不得不承认,沙泽勒对于观众心理的把控真的十分到位,一度让观众心中关于美好的天平失衡:观众既期待看到华丽的歌舞,又恐惧于歌舞结束之后现实的残酷无情。
这种“欲抑先扬”的手法,使观众完完全全沉浸在电影的世界里);而“马戏之王”里的歌舞,则是参与到叙事之中,除了在一定程度上展现了歌舞的魅力、丰富了电影的层次,更烘托并放大了人物的情绪——因为歌舞片段在影片中占有极大的篇幅,一些非主线的剧情内容便采用“春秋笔法”,用歌舞的形式一笔带过:比如巴纳姆和夏洛蒂从青梅竹马时懵懂爱情的萌发,到两人成年后的结婚生子这一段在时间线上跨越了10年的故事,导演只用了一曲“A Million Dreams”便完成了。
该片段中无论是剪辑速率、镜头运动还是演员调度方面都呈现出令人叹为观止的流畅感,无愧于一场“视听的盛宴”!
第一次注册写影评,感觉很新鲜和兴奋,没想到竟然是为马戏之王,在豆瓣浏览了那么多年了之后,呵呵。
言归正传,此片绝对值得大家走进电影院,歌曲太好听了,就像现场演唱会加歌舞表演,有如一场晚会,太适合圣诞节和新年期间了,而且最合适全家老少一起去。
圣诞节一个人去电影院看完,回家就下载所有歌曲听了好几天了,最爱瑞贝卡,从碟中谍开始,尽管歌曲是Loren Allred唱的,但是不影响瑞贝卡女神形象。
长胡子夫人是全美著名歌手Keala Settle唱的,本色演出,本人除了没胡子外,呵呵,也是信手拈来啊。
当然Michelle Williams长得好唱的也好啊,真赞👍。
Zac Efron和Zendaya也发挥的淋漓尽致,这才是正确的打开方式啊😄。
还有两个童声Ziv Zaifman的A Million Dreams也非常好听啊。
当然最出色是狼叔,一直在FB里关注狼叔和他这部电影的动态,果然值得好评!
马克一下,第一篇影评。
祝大家节日快乐 Happy Holidays!
本影评不讨论剧情,只点出本片内涵的恶臭。
真不值得为这种片子写影评,主要为打分。
我虽力量微薄,但也要打个最低分,拉低此片的平均分,并说明其立意之恶,争取让没看懂的、被蒙蔽和洗脑的人们看一看吧 ,起码证明一下民众的智商和眼光还是有救的。
不说缺乏剧情、逻辑漏洞、镜头叙事凌乱、人格刻画薄弱、为音乐而音乐且打着怀旧招牌却完全无法和上世纪的黑白经典和百老汇音乐剧相比等显而易见的表面问题。
在整体扭曲的立意面前,这些都是轻的,如果没有立意问题,本片还能算得上是差强人意的轻松歌舞片。
但有了这样歪曲的立意……最看不惯掌握话语权却不传道解惑还对公众灌输错误观念的无良媒体。
尤其是这种片子,打着艺术的幌子,实际却是想达到不可告人的ZZ目的。
只说立意,从未见过如此丧心病狂的洗白。
以刻意掩盖事实为前提,强行把今天的价值观套用在过去的事件里,为此甚至不惜“改造历史”,颠倒黑白。
假如安上的是正义的价值观也就罢了,本片却不是,洗白卑鄙小人和黑心产业算什么?
美国近代的马戏团可不是现代人心目中美好的梦幻乐园 。
比较起来,《美国恐怖故事.畸形秀》才是良心之作 ,里面所演的黑暗才更接近真相。
就连《黑执事.马戏团篇》都比本片敢说敢演。
事实是,当时为了利润不择手段的ZB家,搜罗畸形的、患有疾病的、外貌奇特的、从事高风险特殊技艺表演的成员,把他们展览给人看,供人指点、讥笑、赞叹,满足人们最阴暗的好奇心。
在这样的马戏团里,剥削、压榨很常见,团长甚至像对待牲口一样管教马戏团员,还有许多马戏团员不是天生残疾,是人为致残的,就为了吸引眼球。
总之穷极你所有对丑恶的想像可能都无法还原这个领域的黑历史。
一篇影评而已,为免引起看客的不适我就不列出具体考据了,实在想像不了的可自行搜索。
说什么残疾人加入马戏团就可以得到自由面对观众的生活?
不会再被偏见的眼光伤害?
恰恰相反!
那时马戏团的受众是为猎奇而来,看表演者就像看动物园里的动物一样。
明明是最充满歧视的环境,吃歧视,喝歧视,靠歧视赚钱,建筑在残障艺人的血泪白骨之上的事业, 居然能写成为少数群体争取平等、抵挡歧视的家园?
exm ?
!
借鲁迅的话,哪怕我“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一部影片,也还不料也不信竟会下劣凶残到这地步。
” 这实在超过我的限度。
西方影视总是在洗白他们的黑历史,洗白古代的暴Z、洗白近代的Zhi民、洗白TU杀,绝对不可容忍。
这一条就够零分了。
不需要其它。
想到这点,如鲠在喉,还怎么好好听歌娱乐?
我相信文以载道、戏以劝世,主题意义有时比内容更重要,戏说也得有个度,这样的电影能给世界带来怎样的影响呢?
说到音乐剧,我最爱的一部电影:《黑暗中的舞者》,我觉得它是最好的音乐剧,因为它不但音乐满分,而且还讽刺了(大多数)音乐剧的傻白甜套路, 真正道破(如本片这样)粉饰太平的舞台背后其实是现实里人吃人的悲剧。
声明我没有说少数群体争取平等权益的问题,我反对的是这部电影的三观和路数太歪,企图借平权主题的热度,但显然画虎不成反类犬,只会助长极端偏激的思想,引发反感,激化矛盾,少数群体真的需要猪队友吗?
ZZ正确这个词汇本来是贬义词,从被发明开始就带有讽刺意义,用来形容西方Z客过分迎合ZZ需要、为了拉票而刻意偏向某些群体同时不顾其它客观事实的言论和行为。
我们翻译为中性词其实脱离了原义。
就是因为它不正确,人人都知道它不正确,但是西方ZZ需要,才叫“ZZ正确”,这是反讽用语。
不知什么时候起西方文艺圈子ZZ正确成风。
在文艺创作上有个不争的事实:ZZ太正确,其它方面就容易不正确。
本片就是这么一部在历史、知识、文艺、道德、人性等各方面都不正确的美式样板戏。
阿美惯于抬高这类在我看来绝非正面的人物,从瑞特巴特勒,到盖茨比,以及本片主角。
为什么?
因为它就靠这等人物立国,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有什么样的代表人物,就有什么样的国,此言不虚。
有趣的是主角的形象很大程度上和阿美的形象重叠。
本片活活就是一部汤姆大叔的发家史,从小是个手脚不干净的贼孩子,长大成了坑蒙拐骗的投机商,以平等自由为噱头牟取功利,发灾难财,中饱私囊以后穿上华衣改头换面便开始吹嘘大爱。
还养成既傲慢又自卑的心理障碍,成天带着攻击性到处招摇作妖。
我倒认为老丈人对女婿固然苛刻了点,但他的看法也是有道理的, 男主角用结果证明了自己就是个暴发户,小人得志。
抢来的钱毕竟是抢来的,自己没有底蕴,再有钱也摆脱不了精神上的浮躁和贫瘠的气质,阿美易同。
本片可谓适得其反,成功激发了我的逆反心理,使出“他受伤他有理他反道德但你一定要同情他”的连招,填鸭似的按观众的头,不但没有赢取我一点同理心,反而让我觉得这样的人活该谁也不喜欢,出身不是问题,问题是不只没战胜出身还变得越发人格扭曲,反面典型。
抱歉我从来就被教育成正派人,我不理解骗子和强盗的心情,也不想知道他们有什么不幸的经历和理由,我拒绝把他们当成主角来歌颂的作品,我觉得开始宣扬这些东西的人类,病得不轻。
西方所谓的人-权-观非常虚伪,就虚伪在此处,他们所说的权利,是毫无底线地容忍一切堕落,最终造成全社会道德沦丧,结果在社达的规则之下,底层只会更凄惨。
看看这种电影,再联系现实,“为保护fanzui者的权益而从轻发落”、“为体现人-权而收容X教难民”的西方的现实,可怕吗?
娱乐氛围和社会风气是一致的。
有什么样的世风,就有什么样的作品,文艺作品也能反过来影响世风。
我从这种作品里只看出了阿美文化崩塌的预兆,真如老人言,躺在抢来的金山上,好日子过久了,什么妖孽都有了,不把自家往死里整不高兴。
他们要玩死自己是没什么,我们乐得隔岸观火还想添把柴呢,就怕有些糊涂人看看文艺作品就被他们带歪。
但愿前车之鉴,我们勿学。
说真的,宁愿拍脑残戏都比这个强。
原则上的毛病和文艺上的缺陷不在一个层面,前者严重得多。
我曾说过阿美就拍他们擅长的无脑爆米花片最好,就怕他们思考,一思考就暴露愚蠢。
愚蠢也分种类,若是可爱的愚蠢还好 ,最糟的是蠢总是和恶联系在一起,本片就是范例。
要玩音乐,《sing》一个动画片都比本片好。
我更推荐《Coco》,没有被迪斯尼同化以前的皮克斯的剧本从内容到意境都优秀到我甚至想把它家开除美籍单看的程度。
Coco的主题本身并非我喜欢或认同的,但胜在内容,再小众的文化背景写好了也能爆冷门,不意外,虽然不敢跟瓦力相比,但是比飞屋更好,剧情两次反转很棒,黑得恰到好处,黑到底就俗了,白到底就迪士尼了,你们懂的。
而且曾几何时皮克斯的三观简直业界良心啊,它家的写法,才是真善美的正确打开方式,一样是玩音乐,怎么差距就那么大?
再次为近年的皮克斯被迪士尼毁了而惋叹。
把正常人根本难以面对的恶事包装成真善美,在不堪的历史造就的悲哀群体的坟墓面前还要再吃人血馒头。
我吃不下。
这样的片子就是妖精给唐僧上的菜,乍一看色香味美,火眼金睛一照,全是腐烂的蛆虫。
可怜不开眼的,居然照吃不误。
你要给它掀翻,他们还觉得好吃,怪你不该掀翻。
孙悟空捉妖不是老被唐僧拦着吗?
我的影评下面要是再有胡搅蛮缠的也不稀奇。
PS片子的问题是片子的问题,对演员没意见。
当年的影评经过这几年的情况再回头看,照应现实,准得很,我还是有点眼力见的。
意见不同的好好说话我可能回,没口德的懒得理。
我没打算让所有人都接受我的观点,谁也别要求我听你的,影评是公共区域,我也有权使用。
连这道理都不懂的人怎么想我没兴趣,别和我说。
想点没用尽管点,使劲点,加油点,看能不能消灭不同意见的存在吧,反正浪费的不是我的生命,他们开心就好。
作为歌舞片完全可以打四星以上,然而作为传记片简直想打负分。。。
整部电影就像一场过于华丽的作秀,起承转合都在提醒人这是一个主旋律的故事(或者说非常俗套),更不用说将所谓“真人真事”过于美化,以造就一位所谓的马戏之王。
然而不查不知道实际上这位“greatest showman”的第一桶金几乎是用人命赚回来的,根据Wiki资料,真实的Barnum赚取第一桶金的方式实际极为残忍:他雇佣了一位又盲又瘫的老人女奴来假扮华盛顿总统的160高龄护士,迫使老人每天工作10-12个小时甚至在她不堪劳累去世之后举办了一场活体解剖为大众揭示这位老人的真实年龄,虽然估计也未必挣到几个钱(每位观众收费50美分)但这场毫无人性的解剖秀便是他策划的第一场秀并从此开始演出家之路。
片中恰好出现过一位面目畸形的老妇人向年少时一无所有的主人公施以援手给了他生活的希望,虽然不知道是不是有意设计的,但对比历史真相来说实在有些讽刺。
而影片中联合怪人们展开的马戏生意实际上是在Barnum六十岁以后才开始的,那时的他已经积累了足够的资本与名望,经营起来并无几多波折。
影片虽然在最后有所转折,但事实上怪人们始终是这位马戏之王创新以及盈利的一种手段,而非他惺惺相惜的伙伴。
另外主人公和歌手Lind之间的感情线也实属加戏,真实情况中Lind只是受不了Barnum为了赚钱的高强度演出频率而中途辞演但两人好聚好散丝毫没有影响彼此事业,而Barnum后来的破产也只是因为私人投资失败跟巡演告吹完全无关。
还有非常非常想吐槽既然保留了歌剧的设定为什么要给Lind写一首流行曲???
虽然是首很考验唱功的歌但放在歌剧院的舞台上还是充满违和感,认真的希望美国人不要再搞这种皮毛的高雅了。
这里不得不提同样是因为马戏表演改变一生的故事,去年法国拍的Chocolat就很还原,关于种族、阶层和迷失自我的问题也远比这部深入人心,也可能确实Chocolat真人的故事性就更胜一筹吧,而且能请到James Thiérrée来搭档出演也太加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搜搜看。
虽然碎碎念了这么多,但想说单纯为了歌舞这部电影也还是值得一看的,音乐很燃,全员舞台功底在线然后特别想给休叔的舞蹈爆灯!!!
跳得太有力太流畅了!!!
无论真相与故事多么糟糕,这部电影作为追求视觉听觉享受的作品来说仍然称得起是一场great show!
配乐:9.5分剪辑:9.5分舞美:9.5分摄影:9分剧本:6分
马戏之王当你进入剧情,就已经输了。
因为这部电影的剧情甚至可以一眼望穿,所以如果是要来看PT的一生是怎样过的,那么就完全浪费了别出心裁的视听盛宴。
一秒也不愿意,也不需要进入剧情,就完全沉浸在歌舞中醉生梦死就好。
与去年的《爱乐之城》相比,歌舞不知道要高出几个档次了,一个是顶尖,一个是业余。
但不得不说,爱乐之城把重点放在了故事和戏剧张力上了,与马戏之王侧重点还是不同的。
爱乐之城马戏之王的剧情基本也属于类型片了,说剧本分数低只是单纯的说剧本,并不是说电影不好。
反倒是,这样的剧本和出色的歌舞十分的合适,给视听效果留出了无限大的发挥空间,而不是沉浸在情节中不能自拔。
这是讲世界上最伟大的大娱乐家PT的传记,PT的一生都用完美的方式进行过渡,各种过渡都十分的有美感,不禁想起了最爱的《雨中曲》,和马戏之王相同的是,都是歌舞片,都是传记。
不过雨中曲记录的是当下,才成为经典。
马戏之王与之比较像的还有就是,讲述了新事物出生不被尊重不被接受的问题。
世界上第一场马戏演出多么的门庭冷落,世界上第一部有声电影又遭受了多大的质疑和抨击。
虽然历史洪流不能阻挡。
如今院线哪还有什么无声电影,甚至歌舞片都少之又少。
说到这里,其实当年有声电影遭受抨击也是有依据的,对于当时的一些电影理论家的理解,无声电影要想讲好故事,必须要利用好动作语言,毕竟也只有动作言语。
然后有声电影的出来,必定冲击了那些靠动作来说话的演员。
想象一下卓别林如果突然开口讲话了,说:“我的帽子哪儿去了?
”而不是东张西望的情景,该减少多少有趣的动作元素。
所以当年批判有声电影也是有一些依据,不过相对于利弊分析来说,声音的出现,还是给电影艺术带来了更多无限的可能,打破了很多束缚,也能更加多元化(不适用于国产某些烂片)。
雨中曲20世纪20年代末,歌舞片和有声电影一同问世。
而雨中曲(1952)就是演绎了新事物出生不被尊重的故事,不同于百老汇,雨中曲的歌舞和故事核都还是非常先进的。
传世的舞蹈加上永恒的戏剧力量,将它推向了电影之巅,那种质感让人着迷,有时候会很荣幸自己出生在20世纪不论是初还是末,都觉得自己经过了这一百年。
最后还是认为,歌舞片不需要电影的某些逻辑。
反而,恰好,不需要一个太完美的剧本来喧宾夺主,如果你视听设计真的完美的话。
毕竟电影艺术无国界,无国籍,又无限。
导语2017年的歌舞电影《马戏之王》(The Greatest Showman)以绚丽的舞台和激昂的歌曲再现了P.T.巴纳姆的“造梦传奇”。
影片的主角是美国娱乐产业的先锋人物,他被描述为一个逆袭成功的商业天才,带领一群被边缘化的人群,追求梦想并打破成见。
表面上,这是一则充满希望的逐梦童话,但深挖影片内核,我们却不得不直面其在历史与文化叙述上的复杂性。
这部作品不仅避重就轻地粉饰了巴纳姆的剥削与猎奇商业模式,还在无意间唤起了杰克逊民主时代至特朗普当选总统的某种政治文化隐喻。
1. 白人男性的“逆袭”神话:虚构的平等叙事《马戏之王》的核心是一则白人男性从贫民到富翁的励志故事,这种叙事框架在美国文化中由来已久。
巴纳姆的成功被描绘成天赋、毅力和机遇的结晶,而影片却有意无视了其剥削边缘群体的历史现实。
从马戏团中那些被定义为“怪胎”的演员来看,巴纳姆实际上是通过商品化他们的“非正常性”来迎合主流社会的猎奇心理。
这种叙事与19世纪杰克逊民主的价值观不谋而合。
当时的美国政治以白人男性的权利扩张为中心,强调“平民”对抗精英,但这种平民主义并未惠及女性、非洲裔、原住民或移民。
在《马戏之王》中,巴纳姆的“成功”同样未能真正赋权于那些“怪胎演员”,反而将他们变成展示其雄心壮志的工具。
2. 猎奇与商品化:马戏团的娱乐政治影片对边缘群体的描绘充满矛盾。
一方面,歌舞场景中“怪胎演员”似乎在庆祝个体独特性的胜利;另一方面,他们的故事和身份却始终服务于巴纳姆的商业成功。
历史上的P.T.巴纳姆以夸大宣传和猎奇展览闻名,这与杰克逊时代的娱乐文化如出一辙。
19世纪的美国社会以民粹主义为基础,推动“平等”叙事的同时,也在文化消费中大肆迎合平民的好奇心和对“他者”的排斥心理。
今天,电影工业的成功公式依然延续这一传统,通过精心包装来吸引观众,却鲜少对其伦理后果进行反思。
3. 杰克逊民主的影子:从历史到当代巴纳姆的故事与杰克逊时代的“平民崛起”具有内在的逻辑联系——二者都以白人男性的成功为中心,通过削弱传统精英的控制,来吸引底层民众的情感认同。
然而,这种“平等”仅仅是表象,实际却巩固了主流社会对边缘群体的压迫。
2017年,《马戏之王》的上映恰逢特朗普当选总统的政治背景。
特朗普的竞选策略也借助了“民粹”包装的娱乐元素:夸张的竞选集会、对政治精英的抨击、以及对白人蓝领阶层的直接吸引。
这种政治表演同巴纳姆的商业表演如出一辙——通过煽动感性认同来实现自身的目标,同时抹去边缘群体的真实声音。
4. 身份政治与文化复兴的悖论在《马戏之王》的歌词中,个性与团结的主题不断被反复歌唱,似乎是一种对多元文化的肯定。
然而,影片并未深入探讨这些边缘群体如何真正获得主体性。
相反,这种“团结”更多地服务于巴纳姆的个人传奇,最终加深了“造梦大师”本身的权威性。
身份政治的兴起在奥巴马执政期间达到顶峰,但到了特朗普时代,这种政治话语却被反转为对“精英左派”和“政治正确”的强烈反弹。
《马戏之王》的成功与这一社会情绪密切相关,它利用了怀旧情感和普遍认同的励志叙事,为观众提供了一种逃避现实的文化消费体验。
结语:娱乐与政治的交织隐喻《马戏之王》表面上是一部娱乐性强的商业大片,但在其光鲜外表下却掩盖了更深层次的文化矛盾。
它无意中再现了从杰克逊时代到特朗普时代的政治文化轨迹——通过虚假的平等叙事和商品化的猎奇娱乐,重新塑造了白人男性主导的“成功”神话。
这样的故事令人沉迷,但也值得我们质疑:靠身份政治上位的民主党白左政客把进步主义谈得光鲜亮丽,他们在强调梦想和希望的同时,它是否再次将边缘群体的声音排斥在外?
从2000到2017年,休·杰克曼扮演“金刚狼”一角长达17年,也被影迷称为“狼叔”。
这是好事,也不是好事。
金刚狼成就了休·杰克曼,休·杰克曼也成就了金刚狼。
他就是金刚狼,金刚狼就是他,他已经和金刚狼融为一体。
凭借金刚狼这一个角色,他就足以算得上是优秀,甚至伟大的演员。
但与此同时,正因为他饰演的金刚狼已经深入人心,使得人们产生了刻板印象,往往会忽略他的其它作品。
事实上,他的作品不仅仅是《X战警》系列和《金刚狼》系列,还有《致命魔术》《悲惨世界》《铁甲钢拳》《飞鹰艾迪》《囚徒》等等,以及这部《马戏之王》。
对影迷而言,我们可以称他为“狼叔”,但不能忘了除了金刚狼之外,他还能娴熟驾驭各种类型的角色。
对休·杰克曼而言,他也始终尝试突破,出演不同类型的电影和角色。
在《X战警1》中,金刚狼是一个亦正亦邪的角色,他放纵不羁,潇洒自由,他只想做个普通人,不愿意打打杀杀,不愿意加入X教授或者万磁王任何一方。
《马戏之王》中,休·杰克曼饰演的巴纳姆的性格则迥然不同,甚至截然相反,他追名逐利,一度被虚名蒙蔽了双眼,忘记了初心,沦为名利的奴隶。
他需要放下功名利禄,忽略旁人眼光,才能重获新生。
电影取材于P.T.巴纳姆(1810-1891)的真人真事,他被称为“马戏团鼻祖”,被认为是世界最伟大的巡回演出团老板,并因展现畸形人的表演而闻名。
《马戏之王》的剧情比较老套,和《欢乐好声音》类似,甚至让人联想到《寻梦环游记》《缝纫机乐队》,但是导演旧瓶装新酒,给老套的剧情注入了活力,化腐朽为神奇,打造了一部算不上优秀,但绝对优良的歌舞片。
去年,《爱乐之城》在奥斯卡脱颖而出,获得了最佳原创歌曲奖,其幕后音乐团队为《马戏之王》倾情打造大量原创歌曲,使得本片入围今年的奥斯卡最佳原创歌曲奖。
很多人说,休·杰克曼“竟然”去演歌舞片了。
其实,此前他在《悲惨世界》中一展歌喉,也在许多节目中表演过跳舞,网上能搜到很多,而且平时他还喜欢弹钢琴和吉他。
他本身就对歌舞充满热情和天赋,有优秀的舞技和歌喉,出演《马戏之王》这样一部歌舞片并不是什么难事。
饰演卡莱尔的扎克·埃夫隆也是兼具演唱、跳舞、表演三方面的才能,曾从600多人的海选中崭露头角,成为《歌舞青春》的男主角。
饰演安·惠勒的赞达亚是在莎士比亚剧院长大的,是迪士尼明星赛琳娜·戈麦斯的后备伴舞之一,还曾在《舞动芝加哥》饰演一个舞者。
在强大的音乐团队、演员阵容、幕后班底的共同努力下,《马戏之王》视听效果方面相当成功,歌舞部分登峰造极,总体精彩绝伦,妙趣横生,堪称年度最佳歌舞片之一。
一部歌舞片的质量,歌舞决定下限,剧本决定上限,歌舞的优劣代表电影表面上好不好看、精不精彩,而剧本的好坏代表它是华而不实还是内外兼顾。
《马戏之王》的剧本当然不能和剧情片相比,但在歌舞片中还是处于中上水平的。
电影涉及梦想、家庭、事业、友情、爱情、人性等话题,可以看出来导演迈克尔·格雷西是有诚意和野心的。
可能是因为这是导演的处女作,发挥得还不够好,最终结果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对以上话题的探讨,使得《马戏之王》非常工整,或者说非常保守,剧本上没有明显的缺点,同时也没有太出彩的地方。
本片绝对算不上烂片,但是太老套、普通、常规。
不过,我们也能看出来导演是用了心了,已经在尽力扭转乾坤,尽可能地让普通的剧本更好一点。
首先是“追梦”这个主题,并非完全俗套,也有创新的痕迹。
巴纳姆因为出身贫寒,他和父亲受尽了鄙视,他不能让女儿经历这些,所以不断追求功名利禄,企图成为第一名。
他自负的同时又兼具自卑,尽管被剧评人批评,他也坚持自我,从不动摇,相信自己是对的;同时,“越缺什么,就越炫耀什么”,巴纳姆从小缺爱,所以生性自卑,任何人不喜欢他,他都会非常敏感,所以他不欢迎岳父和剧评人。
他已经风靡美国,却还不满足,继续开展巡回表演,想要所有人都喜欢他。
他太在意地位、名声,以及人们对他的看法,走上了追名逐利的不归路,忽略了家人,怠慢了同伴,伤害了珍妮。
同伴被巴纳姆拒之门外,心中愤懑不已;妻子受到冷落,决定离家出走;珍妮不被重视,选择了分道扬镳。
经受了这一系列过程,巴纳姆才终于明白,事业应当适可而止,朋友、家庭才是最珍贵的。
就像夏瑞蒂说的:你不需要让所有人都爱你。
他终于摆脱了名利的怪圈,见好就收,让卡莱尔当他的接班人,而自己需要做的,只有陪伴妻子、女儿。
巴纳姆小时候家里很穷,时常受到歧视,父亲也早早离世,所以才会如此爱慕虚荣。
正如珍妮·林德说的,这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人理解不了的。
夏瑞蒂则截然相反,父亲以为她会无法容忍过苦日子,早晚会离开巴纳姆,然而正是因为出身名门,享尽荣华富贵,她也就不再在乎这些身外之物,只是希望踏踏实实过日子。
穷游穷的活法,富有富的活法,对她而言,她可以当她的千金小姐,也可以和家人一起吃苦。
可以绫罗绸缎,山珍海味,也可以荆钗布裙,粗茶淡饭。
在她看来,有相爱的丈夫、可爱的孩子、幸福的家庭,比物质生活更加重要:我不奢望得到别的,我只想要我爱的人。
一向在上流社会受到尊重的卡莱尔,不再稀罕这些他早已拥有的东西。
所以,他摆脱束缚,解放自己,加入了马戏团。
他虽然失去了身份,但得到了友谊、爱情、事业。
许多电影,只讲述主角如何追梦,却没有告诉观众友情、亲情同样重要。
《马戏之王》中巴纳姆从开始的盲目追梦,到后来的关心朋友、家庭的转变,使得电影塑造了正确的三观,同时也让追梦这么老套的题材尽可能不落俗套。
这一点和《寻梦环游记》有点像。
其次,《马戏之王》对种族、身份、人性的探讨,升华了电影的主题。
查尔斯是个侏儒,巴纳姆给了他做将军的机会。
莱蒂其貌不扬,只有巴纳姆发现她美的一面,发现她精湛的歌喉。
安·惠勒受到人们鄙夷的目光,卡莱尔在短暂的狭隘之后,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和安·惠勒同舟共济,甚至可以冒着生命危险去救她。
W.D.惠勒因为肤色遭到歧视,唯有马戏团的同伴把他当做兄弟、亲人。
马戏团的所有人,在人们眼中都是另类、怪胎,但是巴纳姆和马戏团让他们的才能有了发挥的空间,让他们相信天生我材必有用,相信自己是有价值的。
就像小时候的巴纳姆,你虽然失去了面包,但可能会得到善良的人送来的苹果。
同时,他们也都是弱势群体。
他们的亲生父母都羞于面对他们,他们一辈子躲躲藏藏,是巴纳姆把他们从黑暗中拯救出来,给了他们第二个家庭。
他们互相理解,并肩作战,共同面对一切恶意、侮辱、伤害、歧视,永远自信、奋斗、坚强、勇敢。
正如剧评人所说:这是一场人性的狂欢。
本片的内地译名是《马戏之王》,港台译名是《大娱乐家》,巴纳姆说过:最高尚的艺术是给他人带来快乐。
他不仅给观众带来了快乐,还给马戏团的同伴带来了快乐。
多年以来,休·杰克曼也给我们带来了许多快乐。
因此,休·杰克曼戏里戏外都是马戏之王、大娱乐家。
前二十分钟就决定五星,这才是真歌舞片,这种东西就是要换专业的来!前面两首歌就已经开始想流泪了。我给基友说,这故事不太行,莫名其妙毫无逻辑,基友说歌舞片不要看故事,你不能用电影的逻辑去要求它,问问自己爽不爽看得开不开心想不想一起跳就行了。一语惊醒梦中人!希望主题曲今年能拿奥斯卡。
根据马戏大亨巴纳姆经历的改编,《马戏之王》却并非一部传统意义上的人物传记电影,歌舞剧的华丽惊艳成为了其另辟蹊径的亮点所在,可遗憾的是电影在剧情上不但同原本的真实南辕北辙,一味的迎合好莱坞主流价值,剧情节奏上更是枯燥乏力。
简单粗暴,眼花缭乱,平平庸庸。主要是剧情太差了,能想到的内容都来了,转折之神奇基本都靠唱。唱着唱着就活明白了,好希望有这份无忧无虑。hugh和zac是唯二适合演歌舞片的演员了,只是老的老僵的僵。
@balmes 看这个片的感觉,就像每次看到休杰克曼的感觉,能够唤回许多年轻时曾经深深热爱与信任的东西,然后再一次爱上。
米歇尔·威廉姆斯怎么什么电影都接,心疼。
不卑不亢,一场人性的狂欢。“最高尚的艺术是给他人带来快乐。” 2018真人版《欢乐好声音》。歌舞水平是高,但故事不行…
劇情單薄,人物乏味,女主好像髮廊老闆娘
只是比拉拉蓝夸张了一点点啦
自以为能逗观众乐呵,可修音修到失真,像加了30层美图秀秀滤镜一样腻乎,加上毫无美感的编舞和分镜,让本来就平淡的故事更加难以让人信服。 p.s.我看到了1跟皮肤质感相差甚远的假发发际线;2果冻效应 /// 这部跟新《东方快车》都重服化道但一部东拼西凑一部只是没使对劲;若Zac角色毁容则说得通符合主题,不然就只是两个功能正常的白人男性拯救少数群体罢了,本质上并不那么动人
原本光鲜无限的黄金年代的巨人却被写的乏味单薄,除了一点点小机灵不是耍耍嘴皮子、慷慨激昂口号,剧情起伏堪与国内雷剧抗衡,唯一悦耳的音乐让我不至于提前退场……金刚大叔的演技也有点尴尬😳
P.T的 first name就是「凤凰男」。(-ι_-)
愿对好莱坞歌舞片持续献上坚定不移的偏见。歌舞片 = 空洞,尴尬,然后用喧闹的形式主义填补这种尴尬
故事有点俗套,但并不妨碍精彩。就像巴拉姆他贪财,他吹牛,他世故,但不妨碍他成为伟大的大娱乐家。也不影响他给了很多有缺陷的人一个希望,一个正常工作的机会。出生贫寒,得到富贵,却不是迷失自我的盖茨比。配乐好听,人文关怀强烈,好像小心翼翼写的诗,庆幸没人把它丢到风里。
大失所望!休叔的歌声再好听,舞蹈的场面再华丽也拯救不了该片:支离破碎的剧情线让所有故事都停留在长短不一片段,让人觉得这更像是各种MV的合集,根本没有电影整体的代入感。同样是MV式剪辑叙事,迪士尼随便一部上世纪的动画在不足100分钟时间内无论是故事叙述,还是人物塑造都能完爆该片的呀……
最爱二人酒吧跳舞《the other side 》那段,如果从歌舞的逻辑和设计的精巧爱它胜过《爱乐之城》,虽然后者剧情更顺畅爱情观更高阶。
看的时候只觉得以前学的那些编剧名词砰砰砰往我脸上跳,什么附属故事、失去一切、灵魂黑夜,怎么会有如此死板的叙事架构啊?关键是故事还讲得莫名其妙,男主人公毫无角色魅力,和主线剧情一起东一榔头西一棒子。说严重点就是情绪不稳定加人品堪忧,这样一个角色你写他拒绝了丽贝卡?简直毫无说服力。女主角扁平得要死,又是个提线木偶,副线也是无聊得要死,让人失语了。唯一让我能够稍微宽容一点的是中间有一部分马戏团成员们的发泄,让我觉得幸好还有一点对普通角色的关怀吧。真的很害怕这个故事完全围绕男主人公,类似传记来写,结果还是写成一团糟。现在看来应该算是90%的一团糟。开场起家那一段和丽贝卡唱的这两首歌还挺好听的。
故事特别,特别,特别俗;但舞编得棒呀,空中飞人吓死我了;弗格森美如画;米歇尔·威廉姆斯和狼叔一脸褶子实在是演不了青春时代了就不能换个年轻演员吗;小巴纳姆萌到我了,喜欢!P.S. 突然发现这个巴纳姆就是巴纳姆效应的巴纳姆啊!!
剧情真的好烂啊。看了一下原型故事,这个男主本来可以拍的不这么高大全的,那样可能还有趣一点。歌舞还不错,第一次get到了Zendaya的美点,粉红头发好看。休叔老的我只想叫爸爸了。小米出现的时候我都没认出来,想了半天到底是不是她。这个瑞典歌姬美杜莎本莎了。
我觉得他们表演应该来一段《Born This Way》深化下主题。★★★☆
画面精美,音乐动听,情节梦幻,为我们打造出了一场声色俱佳的视听盛宴。歌舞的形式很好地掩盖了本片人物单薄、剧情处理简单的不足,而且也为我们提供了远离现实生活之外的想象空间。里面的米歇尔·威廉姆斯、丽贝卡·弗格森和赞达亚真是各有各的美,扎克·埃夫隆都快认不出了,休叔一脸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