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怒火街头》以法律、公正、良心等关键词为主题,为观众展现了不同类型的律师形象。
除了律师以外,还有一众社工、小市民等,他们为了维护公义,守住法律的底线,做出了种种努力,包括冒着生命危险,与有权势的人进行抗争。
主角罗力亚,曾经炙手可热、风光无限。
七年前的他,是一个为了赢官司而不择手段、游走于道德和法律灰色地带的人。
为了赢,他毁掉了一个人的大好人生、葬送了一条宝贵生命。
鲜血和死亡,给了他深刻教训,撼动了他那颗麻木已久的心。
他再也无法面对自己。
他没想到,原来自己一直以来做的事情,会具有这么大的杀伤力。
他所得到的赞赏、荣誉、光鲜亮丽,全都是以剥削他人情感、道德,以及罔顾公义、正义所换回来的。
“……我面对不了自己,表面上是维持公义,实际上是为了自己的利益,玩弄法律手段。
我觉得自己很卑鄙、很虚伪,我找不到真正的自己……”
于是,在七年前的那一刻,在无辜受害者的自杀地点前,罗力亚的整个世界变得一片漆黑。
他放弃名与利,放弃物质上的一切,回归精神、灵魂的起点,试图寻找最纯粹的初心。
他用了七年时间,才终于没那么讨厌自己。
“我们应该做的,是凭借自己的法律知识,和更重要的公义和良心,去帮助一些有需要的人。
如果连我们也埋没良心,人心就只会变得愈来愈黑暗可怕,法律会沦为有钱人的游戏,这个世界就再也没有公正、公义可言。
”
七年后,罗力亚褪去奢华与讲究,一点一滴回归初心。
为了不愧对律师这个身份,他驻扎在深水埗,为穷苦人发声,为草根阶层提供法律援助,为无权无势者捍卫人权。
虽然他外表邋里邋遢,行为举止粗鲁、不讲礼仪,但这不代表他自暴自弃。
在时间的沉淀下,他成为了一个更加热血、更加努力为民请命的好律师。
当然,他不是一个人在奋斗。
深水埗民间法律中心里,有罗力亚的表弟米佐治驻守着,他是一名事务律师。
民间法律中心,同时也是社区活动中心,以丁家富为首的一群社工、志愿者,一直致力于改善底层穷困百姓的生活,他们经常为孤寡老人派米、为穷困街坊派盒饭、替街头流浪者梳洗、剪发等。
提到律师,不少人会想象到光鲜亮丽的形象,律师们彬彬有礼,在法庭上滔滔不绝,过着富足、名利双收的生活。
但《怒火街头》改变了刻板的律师形象,塑造了一个外表邋遢、但形象高大、饱满且极具正义感的律师。
同时,观众还能从剧中看到极为真实的生活场景——社工们的工作并非一帆风顺,社区中心常常为了帮助百姓而入不敷出,不少穷困人士没办法付律师费,社工、志愿者需要在大街小巷筹款;市民不一定理解和支持社工、律师的工作,有些市民更因为文化水平不高而极度不配合,这时,社工等人需要付出加倍的努力和心血,才有可能将事情往前推进。
失败是常有的事,他们气馁,但从未放弃。
罗力亚以及民间法律中心中的一群志同道合的合作伙伴,共同为深水埗的市井市民,撑起一片由法律作为保护伞的天空,他们共同为捍卫百姓权益而不懈努力着。
怒火街头 (2011)7.92011 / 中国香港 / 剧情 爱情 犯罪 / 唐基明 苏万聪 / 胡杏儿 郑嘉颖
这部电视剧叫做《怒火街头》,乍一看还以为是古惑仔打打杀杀之类的,其实说的是设立在很老的居民区里的法律援助中心免费帮助街坊打官司的故事。
虽然很多都是鸡毛蒜皮难登大雅之堂的小事,却是真真实实的反映着社会底层老百姓的现实生活状况,真实的反映草根阶层为了生存所付出的努力与挣扎。
实拍的街景没有豪华林立的高楼,很多都是垃圾满地的小街小巷、满是油污的大排档、闪着昏暗灯光的妓女住所,但却正是从这些最底层、最普通的场景里,让我又感受到了原汁原味的香港特色,一种久违了的香港草根情怀。
20集有点太短,收尾感觉有些仓促,贞贞死的有些突然,王思苦从差点和蒋状同流合污到隐忍着做卧底揭发蒋状,转变得也有些突兀。
若是剧集再长十集,铺陈得再详细些,也许能让人更容易接受一些,也更容易信服一些。
李灿森的加盟让人眼前一亮,一直都挺喜欢这位个性男,但在这里面就像圣人般高不可攀,没有了电影里的那种个性,后来贞贞死去他的哭戏就觉得电影味儿太重了些,不太真实,难以感同身受。
林子善演的米佐治倒是很出彩,这个演员以前一直演些小流氓小混混之类的角色,外表形象也特别适合,现在穿着笔挺西装打着领结说话一直不温不火相当gentleman,很是颠覆以往形象,而他对梁师奶的一往情深倒也让人觉得很舒服。
个人觉得蒋状的扮演很成功,风度翩翩、老谋深算、深藏不露,思维极其敏捷,极其沉得住气,绝对是只久经沙场的老狐狸,可惜还是过于自负,栽在王思苦手里。
陈敏之扮演的贞贞很令人同情,流落风尘,内心却如莲花般高贵,独立自强,可惜死于非命。
她把妓女这样一个不被主流社会认同的职业演绎得令人心生同情与尊敬,也不是件易事。
最喜欢的,还是KC。
于我而言,这应该是KC继《与敌同行》之后表现最好的一次。
仍是完美好男人,表现形式大相径庭,身为著名大律师,其形象在身着笔挺西服的翩翩君子与不修边幅充满人间烟火味甚至有些邋遢的市井男人之间游刃有余的转换,挥洒自如得不留一丝造作痕迹。
不变的,仍是一颗赤诚火热的心。
相比那一身极衬身材的西服形象,我倒是更喜欢他邋遢市民的模样,胡子拉楂,不修边幅,穿鞋永远只穿一半,永远光着脚,美其名曰“接到地气心里才踏实”,笑起来有点坏坏的痞痞的,有点玩世不恭,却又是那么的阳光灿烂,看着就让人觉得安全、踏实。
我喜欢这样的人,生活可以随意自在,工作可以一丝不苟,勇于正视自己的错误及时去纠正,有担当,对原则问题绝不让步,对自己的爱人倾尽全力的挽回和保护,不惜牺牲自己。
这样的一个男人,不是perfect又是什么。
有实力派演员郑嘉颖和胡杏儿座阵,加上一群金牌绿叶,整体演技水平还算可以。
剧情主打深水埗街坊人情味,但因为两位主人公都是饰演大律师,所以很多剧情都是围绕着打官司来展开。
虽然本人不是读法律,但剧情有些官司结果个人还是持有保留意见的,特别是最后蒋柏奇故意谋杀贞贞那单官司,结果却是被蒋柏奇耍了些手段被判误杀,那就有点不够意思了。
虽然LA为了帮王思苦顶罪入狱,但整个事情的真相都是由LA来设计出来,这里就有为法律忠于事件真相的精神了。
虽然槽点不少,但剧情整体还算紧凑,没什么尿点,算是挺好看的港剧。
留下印象深刻的一句话加自己的体验:喜欢爬山的人,都是喜欢或者体验征服的人;抬头两眼望着山顶,历经轻松愉悦、优美的风景、渐渐的累了、呼吸急促、腰酸腿疼、期间再走走歇歇,最后,在意志力的支撑下,爬到了山峰的顶点,发出了一览众山小的感慨。
也只有在最后,才体悟到了登山的乐趣,就是没有前期的付出,与完整的经历,很难有最终这样的深刻体会。
Law霸和鱼蛋妹的主线很好,但是两条感情副线就太狗血了,酒楼太子爷丁家富(很有正义感、责任感的社工)爱上妓女,而且还是一个身上有大片严重烫伤的妓女;受勋爵士的儿子米佐治(很有前途的律师)爱上有夫之妇,而且是一个大他很多岁不仅带着前夫的一对儿女还带着前任婆婆一起过日子的有夫之妇。
索退天后和师奶虽说都是好女人,但是这种冲破世俗的非常恋情应该是有一个“非她不可”的理由吧,这个理由我没有看到。
1。
神剧啊,这是我看完前4集的结论。
有人把这部剧跟《真相》比较,我觉得这部剧比真相好太多了,怎么评分这么低呢,不过看完就明白了,法庭戏不够精彩。
2。
看完16集我就有点懂了,港剧前面几集简直是神了,烂尾从播到一半就开始,律证据嘛,感情戏多的要命。
只喜欢看法庭戏的朋友,完全可以跳过感情部分,不影响观看的流畅。
3。
虽然JN在香港不犯法,但是编剧最后还是把贞贞给写死了,这是不是编剧也是对JN这个行业的偏见呢?
为贞贞鸣不公,命苦的大美女4。
法庭戏不怎么精彩,但是也有亮点,比如罗霸申黎木根的案子,又比如米佐治虽然他只有三场法庭戏,但是绝对惊艳,思路清晰,角度刁钻,值得我辈学习。
其他的法庭戏就比较平平无奇了。
5。
这部剧应该讲的是罗霸如何给平民打官司才对,但是最后剧情慢慢的转变成罗霸为了改变王思苦,王思苦的成长过程,最后王思苦成了罗霸的接班人的故事。
·初初真的没有觉得这部电视剧有多好看,还是看了下去,因为喜欢kc,更因为喜欢这种角色。
扫地僧,混不吝。
嬉皮笑脸,通透圆滑。
千帆过尽,口不对心。
其实真的触犯他底线时,奋不顾身他也不可惜。
“令人不安,我品性坏”,玩世不恭的底下是问心有愧和自我怀疑,这种脆弱和残缺,好美,kc来演好合适啊。
·11集的感情戏,虽然抹蛋糕请吃饭来来回回和交锋调情都很甜,但真正让我觉得好动人的是在很多次思苦(胡杏儿)下意识去看L.A.(kc)的眼神。
你真的很信任很需要很仰慕一个人的时候,眼神是藏不住的。
她问询证人时犹豫不安、低头望他,他说“继续”的那个瞬间,对我来说比其他形式的亲亲蜜蜜缠缠绵绵都更美好。
·有一说一,比起和kc亲嘴,真的更想自己在场上气急败坏手足无措灰心丧志的时候可以回头看到他,笑模笑样地叫我冷静,告诉我没关系。
·btw,看弹幕说“看到郑嘉颖陷入爱河我心好痛”,我狠狠点了赞……·八十分的故事,八十分的拍摄,八十分的人物设定,八十分的演技,全部加在一起就是一百分好看的电视剧。
看大结局两集真的很满足,像饕餮客吃到一桌好席,不管是反转编排演员呈现还是格调意蕴都做得很优秀,尤其kc最后在警车上背转过头,满脸的泪水和真情,视帝真的实至名归。
20集怒火街头看下来,不能说十全十美,但已经让人心存感激——看一套好故事太难了,一个能让人相信和陶醉的好故事而今已经越来越少了。
谢谢每个认真的storyteller, umadeanexcellentshow.
放了两年才看这部,可以说当年对评奖时谢天华的遭遇有些愤慨,所以一直没看这部,这次看了才觉得的确在思想内容上,潜行只是个故事,但是怒火是有很多社会问题在里面。
比如妓女的人权和尊重问题,穷人和富人的差别不仅仅是在金钱上。
配角很强大,没有抢戏。
Law霸表现太过好,KC在TVB一直没有特别好的角色,回头想想,即使是演了很多坏人, 他依然认认真真去做。
KC,陈键锋 谢天华,都算是被TVB给禁锢住的优秀演员吧,他们走向大银幕太晚,这间接造成了香港电影青黄不接。
TVB在最近的这十年来片子质量不断下降,或许他们应该换个思路来考虑华语电视剧的做法了。
杏儿的角色为什么不讨喜我也不知道,王思苦这个角色就是让人很不喜欢。
反而《冲上云霄2》里酷酷的夏晨倒不讨厌。
李灿森和关礼杰都算是大酱油了,陈敏之的腿太漂亮了。
她的那个故事最让人心酸,演的很好。
TVB从来都不缺美女,应该给这些美女更大的空间去发挥,不要让这些美女最好的时候浪费在一些质量不高的电视剧上。
最后,看了TVB这么多年,近几年来质量上乘的片子真不多。
这部算是推荐之一。
因为KC and 杏儿,因为科班学生,因为热爱英国法系,因为想要向《SILK详细解读 - 更新 EP 06》 的作者致敬(绝对真心!!
) 现在为有兴趣的童鞋作一下《怒火街头》里出现过的法律知识的详细解读。
楼主作为一个很普通的法学学生,纯粹因为热爱KC、杏儿、港剧、律政剧而尝试如 LAIDT 一样写这篇东西,自觉本剧法律场景中肯,不浮夸,不矫揉造作,可以纯粹借以了解香港法律特色 ※※※※※※※※※※※※※※※※※※※※※※※※※※※※※由于本人才疏学浅,解读有误之处敬请谅解,也希望有兴趣的童鞋可以跟贴一起讨论!
※※※※※※※※※※※※※※※※※※※※※※※※※※※※※当然,文章会附有许多个人感情倾向,希望跟贴童鞋勿太较真吓怕小女子咧 因为1-5集是一起看的,所以前五集所提到过的法律知识就一起写了: 1、事务律师solicitor与诉讼律师Barrister诉讼律师(barrister),是源自英国的普通法制度的两种律师种类之一(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当然没有这样的分级)。
只有诉讼律师能在法庭上替当事人进行辩护或诉讼。
诉讼律师俗称为大律师,更不正式的称呼是大状。
正如本剧杏儿的“王大状”、石修的“蒋状”。
在香港的事务律师solicitor,俗称律师,所以第一集KC向警员解释自己是“律师,而且是大的那种……”事务律师其实也出庭的,不过是在基层法院、治安法院出庭。
事务律师在高等法院(本剧第一个案子就在这里审)和终审法院是没有发言权的,即杏儿的助手在法庭上是不能发言的。
如当事人需要在上述法院进行诉讼,必需要由事务律师转聘诉讼律师进行,这是一种法定委托。
所以,大律师一般不能得罪这样的“米饭班主”,特别是很有客源的事务律师!
要在香港成为一名诉讼律师,须在港完成“法学专业证书”(Postgraduate Certificate in Laws) 后,跟随诉讼律师实习一年(俗称“跟师傅”),双方是一种师徒关系,新丁称为pupil。
在英国法系,律师是很讲究师徒关系的,跟了名师,就相当于未出道已有名气(所以杏儿一直很懊恼自己不是“名厂出品”)。
新丁加入香港大律师公会后方可成为正式的诉讼律师。
大律师出庭,必须由事务律师聘请,大律师不直接从客户处承揽业务,也不单独与客户会面。
因为事务律师轻松好赚钱,所以事务律师的数量是大律师的好几倍。
另外,诉讼律师是“自雇人士”, 自负盈亏,不一定有生意,开销又很巨大,所以收入极端。
2.chamber【英】律师事务所大律师的事务所和事务律师的事务所是不一样,两种身份的律师从“出身”一开始便是两种不同的办事方式。
首先,chamber里的每个大律师都是独立的,所以可能会出现同一个chamber里两个大律师打对台的情况出现,他们仅仅是共同办公的性质,一起承担一些费用而已。
而事务律师事务所则可能是合伙人的关系,具体事物所内人员关系不瞭也不确定,盼有识之士补充。
以上解读资料来源:无所不知的百度+《SILK详细解读 - 更新 EP 06》+个人浅识——————————————————————————————题外话:1、KC的优质“股”很给力哈2、大家决不觉得杏儿的唇色很美啊?
可以化妆达到这样的效果吗?
求赐教!!
3、杏儿很美……助手很美……KC很帅……其他不帅……更新 第十二集死因裁判法庭香港死因裁判法庭(简称死因庭),是香港的一个特别法庭,源于英国的同等机构,由死因裁判官主持,由陪审团商议对案件的裁决。
每逢有死者的亲人或律政司觉得死者的死因有可疑,就可以向死因庭要求裁判,以决定死者的死因。
此外,当死者的致死原因不清晰之时,亦会由死因庭裁决死者的死因。
裁判官会引导陪审员各种可选择的裁决。
死因庭的权限只在于决定死者的死因,一切与决定死因无关的内容,例如:嫌凶的行凶动机等,都不会是死因庭的结论。
死因庭的责任是找出事件的真相及死者的死亡原因,也不会涉及民事责任及赔偿。
死因庭的裁判结果,可以是: 1.死于自然 2.工业/职业疾病 3.倚赖药物/非倚赖性滥用药物 4.出生时欠缺照顾 5.自杀 6.企图堕胎/自我引发的人工流产(堕胎) 7.意外 8.自我疏忽 9.合法杀人(自卫杀人) 10.非法杀人 11.胎儿死亡 12.死因不明根据香港法例第504章《死因裁判官条例》的规定,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可以在律师和相关法律人员中委任“死因裁判官”,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也可以临时委任“暂委死因裁判官”对公民死因进行调查和研讯,当有人在执法机关看管下死亡时,死因裁判官就必须与陪审团组成死因裁判庭对死亡原因进行研讯。
死因裁判官的职责是调查死亡个案死因研讯死因裁判官根据警方的调查结果,决定是否进行死因研讯。
死因研讯是一种针对死亡个案的特别程序,旨在查清死者身分,死者在何时、何处和因何死亡,并作出结论。
不合法被杀不合法杀人(unlawful kill)并不是一项罪名,不合法被杀是死亡原因的一种,导致的结果不一定是杀人罪,甚至不一定是犯罪。
之后会发生什么死因裁判官觉得某人可能已犯刑事罪行,应将此事转给律政司司长,由律政司司长决定是否对有关人员提出检控。
——————————————————————————————题外话:1、Law霸老唱歌太萌拉2、X2玩暧昧的手段太撩人了,自己看都腿软……3、高官太酱油了,还期待着是他杀的人呢以上解读资料来源:无所不知的百度+《SILK详细解读 - 更新 EP 06》+个人浅识 ——————————————————————————————更新至16集误杀罪 侵犯人身罪之一。
与谋杀罪的区别在于缺少"恶意预谋"的要件,而其余构成要件则是一样的。
误杀罪可分为2种: (1) 出自犯罪者本意的误杀。
(2) 非出自犯罪者本意的误杀。
出自犯罪者本意的误杀,是指行为人事先无预谋,然而是故意地非法地剥夺他人的生命行为,如激情杀人和自卫过当的杀人。
这种犯罪在英国又叫做自愿的非预谋杀人罪。
非出自犯罪者本意的误杀,是指行为人既无事前的恶意预谋,又无杀人的罪恶心意,杀人结果的造成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所致。
例如,《道路交通条例》中规定的违章驾驶造成他人死亡,《侵害人身罪条例》中规定的玩忽职守造成小孩死亡等。
这种犯罪在英国又叫做非自愿的非预谋杀人。
按照《侵害人身罪条例》第7条规定,任何人士如被裁定误杀罪名成立,可判终身监禁,并须缴付法庭所判的罚金。
栏目关键词: 台港澳专题 香港法律 主题词或关键词: 1997年前香港的法律 法律 香港司法体系与制度 ●因事而设的法院系统。
目前香港法院系统除类似内地四级法院的一个终审法院、一个高等法院、一个区域法院、九个裁判法院外,还设有一些专门法院,如遗产承办处、劳资审裁处、小额钱债审裁处、死因裁判法庭和家事法庭,共19个审判机构,构成香港的司法裁判系统。
其中,专门法院、裁判法院、区域法院只审理一审案件,高等法院的原诉法庭既审理一审案件,又审理不服裁判法院判决的上诉案件。
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和终审法院只审理上诉案件。
专业法院实际上与我们以往的一般理解有所差别,可分为三类。
一类相当于司法鉴定机构。
例如,死因裁判处主要进行死因研究,淫亵物品审裁处确认某一物品是否淫亵物品或不雅。
另一类具有高等法院原诉法庭相同的权力。
例如,土地审裁处对收地、赔偿、物业差饷租值等案件进行审理,不服其裁决,向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提出上诉。
再有一类相当于专业基层法院。
例如,劳资审裁处和小额钱债审裁处,对其裁决不服可向高等法院原诉法庭上诉。
香港的少年法庭仅设于东区、九龙城、荃湾、沙田及屯门五个裁判法院,审理18岁以下少年案件。
裁判法院相当于我们的基层法院,裁判官对多种刑事罪行具有审裁权,一般审理每项罪行可判监2年及罚款10万元的案件、个别条例授权可判三年监禁及巨额罚款,最高达500万元。
所有可公诉的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均从裁判法院开始,因此全港按地域设有九个裁判法院。
区域法院在民事方面受理涉及60万元以下的案件及年租等不超过24万元的地产诉讼;刑事方面受理监禁7年以下的案件,但谋杀、误杀和强奸除外。
高等法院分为上诉法庭和原诉法庭。
上诉法庭负责审理原诉法庭和区域法院移交的民事和刑事上诉案件,土地审裁处的上诉案件,及对其他等级较低法院所提交的法律问题作出裁决。
原诉法庭审理民事和刑事及有关海事、破产、公司清算、家事、领养、遗嘱认证及精神健康等案件。
最严重的刑事案件,如谋杀、误杀、强奸、抢劫、复杂商业诈骗、毒品等案件。
终审法院是香港最高上诉法院,代表香港司法独立形象,维护香港法治。
其审理范围包括:不服高等法院上诉法庭的最终判决,争议事项所涉金额或价值达港币100万或以上的案件;上诉法庭或终审法院认为该上诉涉及的问题重大等理由而必须由终审法院裁决的,可酌情决定是否受理。
因此,每年能在终审法院开庭审理的案件极少。
从以上法院管辖情况可见,香港法院是因事而设,非因级别而设。
●法官制度确保行使职权不受干涉。
香港法院没有类似内地法院的院长、庭长等政法合一的领导,香港法官独立审理案件,仅服从于法律,其所发表的言论,所作的一切行为,不被追究法律责任,即保障“司法人员不受民事起诉”的豁免权。
同时,在法官的任命方式及任期保障方面确保司法独立。
法官由特区行政长官按照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建议任命,该委员会是根据《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条例》设立的一个独立法定组织,由本地法官、法律专业人士及各界知名人士组成。
所有法官和裁判官必须具备香港或另一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法律执业资格,并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同时,法官的任期均受保障,不可以像内地法官那样在审判与行政部门之间调动。
法官于任职期间薪俸固定,不得减少,为保持其廉洁,报酬优厚。
据了解,一个基层裁判法院的裁判官,月薪可达10多万元。
同时,向法官提供履行职能的充足资源,包括配备相关设施,以及充分的人身安全保障。
法官只有在无力履行职责或行为不检的情况下,行政长官才可根据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任命的不少于三个当地法官组成的审议庭的建议,予以免职,如属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免职,审议庭须由行政长官任命,并由不少于五名当地法官组成。
而且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法官的免职,事前还须征得立法会同意。
●陪审团制度使民众真正影响直至决定案件结果。
在香港的司法体系中,陪审团制度是十分重要的司法制度。
在需陪审团参加的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陪审团是诉讼案件的事实认定、裁判胜负或者罪名成立的裁判主体,而法官和书记则仅仅是主持裁判程序和记录陪审团裁决意见的主体。
决定案件胜败的裁判权掌握在陪审团手里。
香港的陪审团是一个独立的实体机构,其组成和裁判方式,决定其不受任何干扰。
香港陪审员由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依照两年一次例行的选择、公告依法确定,陪审员必须是对法律一无所知的普通市民,从事政府公职等17种职业者除外。
某个案件陪审团成员的组成则是由司法常务官在公开的法庭程序中两次抽签随即产生,当事人及律师可拒绝5名而不需任何理由。
超过5名时则须有说服力的理由。
陪审团成员在法庭上确定、宣誓并被告知陪审的案件后,即被集中和隔离,受到严格的监控,禁止与外界接触,禁止与法院有关人员就案件交换意见,直到就案件的事实作出裁决意见为止。
●刑事审判程序充分保障人权。
所有刑事诉讼均由裁判法院开始。
虽然没有审限,但如果被告人被羁押,最多两天就要开庭审理。
律政司司长视每个案件的案情决定是否申请将案件转到区域法院或高等法院原诉法庭审理。
也就是说,裁判法院对案件进行初步审理后,在大致确定案件的情况下,由律政司(主控官,类似我们的公诉人)向法院申请将某些案件移送至高一级法院审裁。
案件审理中,控方必须将办案过程中收集的一切证据及相关材料无遗漏地提交给法庭及辩方,无论对辩方有利或不利的材料。
庭审中,控方除了要对证据链进行论证外,还要证实其所有取证程序、手段都是合法的,以证明证据的效力。
与案件有关的一切材料都要一一澄清,以供陪审团审查确认被告是否构成所控犯罪。
被告可以根据米兰达规则保持缄默(即使在警方询问过程中),拒绝回答警方的问题或选择不在法庭上作供,法院或陪审团不能因他行使缄默权而对其作出不利的推断。
被告不必上庭作供,如果控方证人证言相互矛盾,不须开庭审理,直接驳回。
如果控方的证据不确定,则判无罪,不得退回补充侦察。
控方一旦上庭,不允许延迟审理,除非证人缺席或增加新证人。
刑事审判实行诉辩交易制度。
如果被告认罪,可以减刑三分之一;如果不认罪,一旦确定有罪,则刑期加重三分之一。
因此,香港刑事案件的认罪率达到80%。
如果不实行这种制度,香港法院就要增加4倍的法官来审理刑事案件。
目前区域法院有33个法官的编制,但实际上只有25位法官在职工作,可见其效率之高。
以上解读资料来源:无所不知的百度
这是我今年到现在为止看的最好的tvb剧集,他们,用了十分之一的时间恋爱,可是,依旧刻骨铭心。
那种爱恋,我想,要比《花花世界花家姐》用了整部剧集铺垫感情来得更加美好微妙。
我喜欢这样的郑嘉颖,他可以忘记自己是个大帅哥,真好。
我喜欢这样的胡杏儿,不用刻意温柔刻意神圣讨好观众,其实,我们就是喜欢你的恶女形象,真实而可爱。
关于KC和杏儿的配对,我怨念很深。
《烈火雄心》3简直让我绝望,明明是男女主角,为什么谈个恋爱像对不起全世界?
还是law霸和恶女的爱情好看,实力相当,火花四溅。
他问,你是不是对我有意思。
她说,如果我说是呢?
她问,你的理想不能完成了,怎么办?
他说,有你欣赏我就够了。
其实,他们是如同了解自己一般了解这对方。
没有各种狗血的桥段,让我省去了很多心力猜测他们如何想的。
从互相看不爽到相扶相持,过程不长,足够回味。
眉来眼去,你来我往,就成了人人羡慕的情侣档。
我忍不住怒吼,我就是要主角这样谈恋爱行不!!!!!!!!!!!
整部剧集,出彩的人物很多,在此不一一细数。
这样一群人,有着我们从小看到大的那种香港电视剧里的人情味。
有着最少善良最正义的心,这是我们最宝贵的记忆。
好像是我完整看的第一部TVB。剧情整体感觉不是太紧凑,前几个案子太平淡,人物都出过场以后,没什么事只好谈恋爱,第11集是不是有点儿早?接下来律师故事就快变侦探小说了。
这类型的有点看腻了,没什么亮点,一集弃之
说实话,胡包子在我心里的形象跟她在这剧里开始表现的差不多。。。势利眼,不挺的攀关系,想找后台神马的。。。。。当然,还有TVB女主常常必备的自以为是。。。。
今年对我来说是KC年吗…… 迟来的爱……
没觉得男女主有多聪明 女主的发型真的丑死了
完全没有失望
两星半 剧情麻麻 演员太次
只能说还是电视剧呀,许多桥段放现实里根本不可能发生了
今年最满意的tvb剧 等待续集
除了可以了解点律师在做什么的门道,其他的剧情好单薄啊。。。。
唯一体会就是人不可貌相,一群邋遢的人可能是很厉害的人,律师,富二代、etc
我一直纳闷怎麼那麼多人喜欢李灿森,实在太丑了。。。
胡杏儿360度无死角的丑!!
匆匆结尾,不够经典
虽然两大主演都不喜欢,但毋庸置疑是部好港片,郑嘉颖演的还是挺不错的,片中其实最惹人喜爱的还是四兄弟之间的友情吧 相信真善美,世界有天良
几乎每个人的演技都有了质的飞跃,并且打破了他们以往所有的塑造单一形象。
怎么这么不喜欢胡杏儿呢。
李灿森哥哥会有点不错。。。哈哈。。。喜欢。。。
TVB今年以来最能看的一部剧。
TVB近来难得好看的剧啊!不过最后的结局我不喜欢啊,好人没有好报!= =